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責任書 >

產品安全責任書十篇

產品安全責任書十篇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我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廣大市民消費安全,堅持生產者是畜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原則,綏化市北林區動物檢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與城區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狀:

產品安全責任書十篇

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認真履行查證驗物義務,在生豬進場時查驗生豬檢疫合格證明,確保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不得進場。不屠宰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生豬。

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不斷改善企業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出廠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建立健全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積極開展生豬宰前尿液“瘦肉精”檢測工作,檢出“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及時向北林區動物檢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報告。

四、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主動接受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開展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測工作。

五、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配置生豬留置場所及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完善相應制度。對經檢疫不合格並出具無害化處理通知單的和經監測含有“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豬及其產品,主動採取留置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加強企業管理,確保出廠生豬產品“瘦肉精”檢出率為零。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責任期為一年。

甲方: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代表(簽名) 年 月 乙方: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保障我鎮動物及其動物產品安全,規範養殖企業(小區)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和安全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維護公共衞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養殖企業(小區)必須履行的行政義務,請認真執行和嚴格遵守。

一、養殖場所具條件。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須做到:1.選址要恰當。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集貿市場、城鎮居民區、人口密集區、其他養殖場及主要交通幹線5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2.佈局要合理。場區周圍建圍牆;生產、生活、辦公區分開;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室,各養殖棟捨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消毒墊;各養殖棟舍之間距離應在8米以上或有隔離設施。3.設施要配齊。要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疫苗冷凍(冷藏)、消毒和診療等防疫設備和無害化處理、污水污物處理設施設備;有相對獨立的動物隔離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藥、檢疫申報、疫情報告、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5.開業要申請。建成後要向縣級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備案登記,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後方可開業。否則,將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強制免疫必履行。養殖者應當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目前,國家規定的畜禽強制免疫病種,豬有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雞有禽流感,雞新城疫;鴨、鵝有禽流感,經過強制免疫的豬牛羊還要佩戴耳標。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引進動物要備案。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縣外引進動物飼養的,應當向縣動物衞生監督所申報備案,取得合法的檢疫備案手續,並按規定進行隔離,隔離期滿後方可混羣飼養。

四、市外引種要審批。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市外引進種用、乳用動物的,必須準備好材料,取得市動物衞生監督所審批同意後才能引進:一是輸入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2)隔離觀察場所及養殖場平面圖。二是輸出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

(2)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3)擬輸出動物的養殖檔案。。

五、種、乳用動物應檢測。種用、乳用動物應當接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定期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否則,由動物衞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還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六、檔案標識符要求。養殖場應按規定建立養殖檔案。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2.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3.檢疫、免疫、消毒情況;4.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否則,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收購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畜禽的,或者重複使用畜禽標識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對使用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的,由動物衞生監機構沒收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和違法所得,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七、場地車輛要消毒。動物的飼養場地應當定期進行消毒。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等在裝前卸後應及時清洗、消毒。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八、出售動物需報檢。出售動物前,貨主應向當地動物檢疫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並取得檢疫證明後,方可出售。否則,處動物貨值金額10%以上50%以下罰款。

九、病害動物要處理。飼養過程中出現的病死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隨意拋棄,要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否則,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飼養過程出現的死亡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出售,否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十、發現疫情要報告。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出現羣體發病或者死亡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記。認真遵守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規定,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不得將人藥當獸藥使用,要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制度;禁止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的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過期、失效的獸藥、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餐廚垃圾飼餵動物。

十二、執法檢查要配合。要如實向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資料,不得阻礙動物衞生監督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不得阻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動物疫病監測、檢測。否則,由動物衞生監督機構對違法行為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行為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

十三、民刑責任要承擔。違反規定,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動物防疫、檢疫規定,引發重大動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動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不合格動物及動物產品,情節嚴重的,按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追究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畜牧獸醫站、養殖場業主各存一份。

2.三台縣黎曙畜牧獸醫站聯繫電話:

三台縣黎曙畜牧獸醫站 負責人(簽字):

三台縣黎曙鎮 村 組 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掛牌獸醫(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3

為加強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活動的管理,規範生產、運輸、屠宰、加工經營行為,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發生,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及公共衞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畜牧獸醫站與轄區內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户簽訂本責任書。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户應積極配合畜牧獸醫站的監督,配合動物檢疫人員搞好檢疫及畜產品安全工作。

二、動物屠宰、加工及經營場所應配備必要的消毒清洗設施和無公害處理設施。

三、經營户不屠宰、加工、運輸、銷售以下動物及動物產品:

1、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

2、無有效免疫標識,檢疫證明的;

3、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5、未經“瘦肉精”檢測或“瘦肉精”檢測結果呈陽性的;

6、灌(注)水或者灌(注)入其他物質的;

四、對違反《動物防疫法》規定的行為,畜牧獸醫站將依法按規定進行處理(罰),對違法經營行為造成重大動物疫病流行和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畜牧獸醫站、經營户各執一份。

畜牧獸醫站(簽章)

負責人(簽字): 經營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4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甲方: 學校

乙方: 走讀學生: 性別 : 出生年月 : 班 級 :

家長姓名: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搭夥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接送時間為:國小部:早上8:20—8:40(上學),中午11:45—12:00(放學),下午13:00(上學),17:00(放學)。國中部:早上7:00上學、中午12:00放學、12:30上學、下午17:50開始晚餐、18:20上學;晚上:21:00放學;星期五下午全校學生17:00放學。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四、乙方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摩的等違規車船,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衞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季節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8、.未經老師允許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 學校(章): 乙方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5

一、學生出勤:

1、建立學生到班點名制,對於曠課、逃學學生要進行記錄,並及時通知家長。

2、教育好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必要時需要家長陪同後方可離校。

3、學生有事出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嚴防學生私自外出。

二、平安校園:

1、在校長室領導下根據創建平安校園工作計劃,制訂切實可行的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前必須擬定安全預案和做好必要的紀律教育,做到安排詳細,組織周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學生進行校外集體活動必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組織。

3、在校期間經常檢查水,電,防火,防盜,住宿設施等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如有意外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迅速處理解決。

4、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強、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嚴禁學生在校期間使用電爐、電熨斗等,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設備。

5、定期對學生的攜帶刀具進行排查、收繳,對特殊學生加強教育,與家長聯繫,與班主任協作,做好耐心細緻的工作。

6、學生在校內發生任何事故要及時報告學校或相關部門相併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把事故傷害減少到最小程度。

7、重視傳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必要時進行晨檢制度,規範檔案管理,認真分析體檢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轉告學生家長。

三、教育常規:

1、督促和指導各個年級組、各個班級做好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工作,避免發生校內傷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維護學生上下樓道和進出校門的秩序。

2、通過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重點為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衞生安全教育、傳染病防治、體育活動安全教育、學生集合集會安全教育等,以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3、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幫助學生解決困難,樹立良好的意志品質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長。

4、做好師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學校衞生工作,杜絕各類傳染病在學校傳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自救、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衞生知識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我防範的能力、疾病的預防和救治能力。

5、要教育學生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糾紛,學生之間有矛盾要請求教師、學校調解,決不能感情弄事、義氣弄事,嚴禁任何人把事態擴大,矛盾激化。

四、社會力量:

1、健全社會、家長參與的學校安全機制,發動社會力量和家長協助做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的學生安全工作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強與校外輔導員及治安民警的聯繫,防範校外閒蕩人員與校內少數品行較差的學生相互勾結、滋生事端。

3、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通過法制副校長每學期召開法制教育現場會或者報告會,進一步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增強法法制觀念,師生遵紀守法率達到100%。

4、要及時掌握校園周邊環境變化及社會不良因素向學校滲透的動態,發現情況要及時反饋給校長室,通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嚴厲打擊和制止。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6

補習班安全責任書

的家長

尊敬的家長,您好!為了孩子安全,保證孩子在補習班安全及時有效的補習功課,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我們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責任時間:補習班補課期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放學後—21:00,週六下午14:00—17:00)(如作業沒完成拖延時間會打電話通知家長,家長接到電話後來接孩子)

具體落實好如下幾點:

1.輔導班有固定的教學時間,請您在規定的時間將孩子送到輔導班來。

2.為了保證孩子上學及放學路上的安全,請您按輔導班規定的時間來接送孩子,不要讓孩子自己騎自行車來。離校後(包括雙休日、節假日)由家長或監護人監督和管理,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補習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遇特殊情況,孩子無法來上課,請您及時給學生請假,無論是親自請假還是打電話請假,請勿必告知老師,以免出現孩子無故曠課。

家長簽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7

北海國家糧食儲備庫安全工作管理責任書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全年的安全生產任務,根據《安全生產法》以及北海市糧食局下達我庫的《北海市糧食局20xx年安全生產責任書》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的範圍

1、安全生產工作包括:安全生產、防火、防盜等三方面內

容。

2、本庫所屬各科室均須與庫簽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責

任書。

3、我庫職工在本庫區範圍內以及外租倉或車站、碼頭等場所進行各種工作,均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的範圍。

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的考核指標

1杜絕職工在工作中發生非正常傷亡事故。

2杜絕發生失竊、火災、爆炸、中毒、糧堆坍塌等事故。

3、加強財務資金管理。

4、工傷死亡率控制在0以內,重傷率控制在0以內。失竊、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發生率控制在0以內。

5、在工作中要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增強防火防盜等觀念,利用班前班後的時間進行安全生產學習。加強對辦公物品、保化用品及各種工作器材管理。

三、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學習糧庫制訂的有關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和各級專儲糧管理制度。

2、加強對使用的各種電器用具、機械設備、防毒面具的檢查和管理。每月對工作器材的安全情況再一次檢查,確定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後才使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各種器材用具。加強安全工作的防範措施,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物,關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3、不得在辦公室內和倉庫周圍15米內烤火取暖、煮食物,不得隨意焚燒垃圾雜物。

4、庫內有民工進行裝卸、運輸等作業時,加強對民工的管理,教育民工在作業中注意安全,不得違章作業,不亂動糧庫內的物品和設施,並加以監督。

5、專項儲備糧儲存期間保管員要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範》認真做好糧情檢測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糧庫領導彙報。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量化考評制度。

6、化學藥品實行六雙管理,嚴格領用審批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帳實相符。

7、使用化學藥品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由技術熟練的技術員負責指揮。

8、化學藥劑在保管、分藥、投藥、放氣和處理殘渣等過程中,按照化學藥劑的使用管理及安全防護制度嚴格執行。

9加強保衞人員交接班制度,認真檢查庫區內各種貨物、辦公室、倉庫是否安全。

10對藥品庫、財務科等重要部位要作重點巡邏監護,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處理。

四、考核期限與獎罰辦法

1、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責任年限期滿時,對全面完成工作目標管理責任

考核指標、認真貫徹落實糧庫有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在工作中表現良好的職工糧庫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3、對沒有完成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考核指標、不

重視安全工作、不認真貫徹執行糧庫有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麻痺思想和違章作業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另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北海國家糧食儲備庫責任科室:

單位負責人:

;責任人:

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糧庫安全工作管理責任書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8

1.嚴格遵守24小時巡邏值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空崗,如果打電話一次無人接聽,每隔八分鐘再打一遍,如果連續三遍無人接聽則視為空崗,發現空崗一次罰款30元。

2.值班人員,如果有事情不能值班需要調整值班時間必須自己調好崗位(雙方自願),並向帶班領導打電話請示,否則自己私自調崗一次罰款20元。

3.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注意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並記好值班記錄,如果沒有記錄按照空崗計算(罰款如上)。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全面負責學校公私財物、設施的安全,無論白班還是夜班要注意巡邏,尤其是學校的重點部位(校務辦公室、圖書室、電教室幼兒園、寄宿部等地方)。如果發現安全問題要第一時間反應給帶班領導,如果問題較大帶班領導要第一時間反映給校長。

5.值班人員在值班完畢要進行交接班,在值班記錄中註明值班情況及交接情況。交接班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交接班。

6.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得讓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更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各處室和幼兒園。如果學校財產沒有損壞或丟失,一次罰款10元,財產丟失一次罰款50元,並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價格賠償,值班教師賠償損失的80%,帶班領導和校長各賠償10%。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不準家屬代替值班,如果私自調班或家屬代替值班出現財產損失、損壞物品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的價格100%賠償。

7.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做好值班室及校內衞生工作,否則一次扣10元。

8.如果值班期間出現問題但是自己沒有發現,按照空崗計算,罰款如上。

9.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沒有按照值班要求值班,每人罰款加倍。

10:學校帶班領導要對自己負責教師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時的查崗,並做好查崗記錄。(教師要自覺的按照學校排的值班時間值班,學校領導不再提醒)

X年XX月XX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9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責任書

XX大學XX院XX級專業X班,計劃到進行遊玩並露營。為了提高全班同學的安全意識,保護集體活動過程中學生的人身安全。凡參加本活動的同學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參加外出活動,在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並按照活動負責人的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2)在活動中注重禮貌待人,體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重大機械雄風風采;

(3)禁止在山林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野炊,用火,注意防盜、防騙等其它安全事項;

(4)嚴禁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遊玩;

(5)乘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往車輛,以免發生危險;

(6)積極協助活動負責人做好相關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此活動目的在於提高班級的凝聚力,希望同學們都能參與。在活動中要互助互愛,相互關心,處理好同學之間的關係。

再次申明:本活動的參與本着自願的原則,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責任書經學生簽名後生效,有效期為此次活動的全過程。

X年XX月XX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並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範和急救知識。

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後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七年級學生或比較小的學生、身體不方便的學生,隨車照管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員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六)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七)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zeren/mzvro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