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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責任狀(通用17篇)

學校安全責任狀(通用17篇)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學校安全責任狀(通用17篇)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7、安全上網,堅決與通過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作鬥爭;要遠離色情網站,不要輕易運行電子郵件裏的附件,在網絡上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8、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在校內更不能酗酒、賭博。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進行不正當的遊戲、參加危險性活動。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4、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5、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6、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值班領導,並妥善處理。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對學生進行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9、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10、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12、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及時排查。

13、值日教師和值周領導作為當日和本週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主動協助學校督促全體教師認真履行各崗位職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學校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如無法解決,應及時上報學校。

14、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衞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後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三、責任要求

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發生事故案件的教師,學校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優評先: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簽名):

安全主管領導(簽字):

責任人(任課教師)(簽名):

xx年x月x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2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做好門衞安全防範工作,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西林區第四中學門衞安全責任書。

1、杜絕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問清情況,堅決實行門衞檢查登記制度。

2、學生來校、離校時,管理學生安全,決不讓學生私自外出。

3、下班後,巡視並關緊門窗,以防外來人員的進入。

4、認真執行學校作息制度,按時開、關校門。上班時間,嚴禁私自離開崗位。

5、對於學生在校時家長的來校,門衞先與班主任聯繫,請班主任出來接見、處理或班主任允許後方可放入。

6、認真檢查管理好門窗、設備等,做到每日三小檢,每週一大檢。發現有損壞或存在不安全隱患問題的及時上報、報修,確保學生在校時的安全。

7、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8、門衞人員負責做好校門裏外環境衞生的維護工作。及時清理一些石頭、玻璃、紙屑、積雪等。

9、服從領導,虛心接受檢查、指導和安排。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校長(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3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了督促班主任竭力盡智地做好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班主任有向學生宣講安全知識的義務和責任。要經常向學生進行防暴、防盜、防火、防水以及交通安全、飲食衞生等安全知識的教育,防微杜漸,增強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日常行為規範的教育,禁止學生在走廊、樓道等公共場所追趕擁擠、打鬧,杜絕到江河游泳,杜絕持械鬥毆、羣毆等惡性事件;凡學生在校期間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班主任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禁止侮辱學生人格,禁止將學生趕出課堂,凡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負責。

四、班主任要堅持做好學生考勤,學生有事或有病要離校必須有書面請假條;學生不假離校,班主任要及時調查清楚學生去向。不請假離校一天,要通報學校與學生家長,否則,班主任要負責。

五、學生身體有特異或有特定疾病的,班主任要及時摸清,通知各科任教師予以注意;並及時通報家長,要求配合與支持。

六、班主任要經常深入班級,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安全問題及時上報學校,消除隱患;發現學生有異常表現,要及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因班主任沒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學生糾紛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全責。

七、班主任要經常深入寢室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經常性的將情況反饋到政教處。班主任沒處理或沒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班主任與相關人員負責。

八、勞動時不安排學生爬出窗外擦玻璃或做其他有危險的工作。

九、火災、地震、水災等突發事件時,應及時組織學生有秩序疏散。

學校校長(簽字):

安全主管領導(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4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5

為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

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注: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西拉科學校 輔導教師(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學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增強對安全工作重要性認識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落實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確保廣大師生及校舍安全,校長與負責人特簽訂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要認真學習和貫徹中央、省市縣、學區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和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的高度,以對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把學校安全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作為自身工作的首要職責和責任,切實把學校安全工作做好。

二、全面落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報告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因管理不善、防範措施不力、玩忽職守而造成的師生傷亡和學校財產損失,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負責校園、校舍、物資財務、生活福利、食堂以及後勤服務等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偶發事件,控制事態擴大,把影響降到最低的程度。

四、堅持警鐘長鳴,持之以恆紮實抓好學校各項安全工作。提高各方面活動的組織程度,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環環緊扣,層層落實,確保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爭創“平安校園”。

五、責任時間:

校長簽名: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

20xx年03月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7

微機教室管理員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加強學校微機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實保障師生教育教學的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依據《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1、責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室內所有設備要按統一要求編號定位,登記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3、要保持室內整潔,師生進入微機室應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經任課老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機器,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嚴禁在計算機教室內吸煙或用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強、劇毒等危險品進室。

4、開機前應先查看電源是否可靠、計算機設備是否完好齊全以及登記冊上前一次使用情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明確責任。

5、上機操作嚴格按程序進行。遇到問題應請示教師指導,發生故障或突發事件,應立即切斷電源。電源切斷後,至少間歇一分鐘方可再次接通,嚴禁連續接通和斷開。使用結束後,要按程序關機,並認真填寫使用情況登記冊,經教師檢查後方可離開。

6、不得在機上擺放物品,切忌讓細小物件落入機器縫隙內。嚴禁隨意搬動機器、打開機蓋以及接插各種電纜。

7、注意磁盤維護,不可摺疊、污染。學生上機,人手一盤,統一編號,統一管理,專人使用,不可攜出。嚴禁將其他外來磁盤帶入機房使用,以防病毒侵入。

8、設備要注意防塵、防潮、防火、防盜,並責任到人。如有損壞,除及時維修外,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如屬人為事故,要照價賠償。

9、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補充和更換,保持備用狀態,不得他用。嚴禁堵塞安全出口通道。

學 校(蓋章):

校 長(簽章): 責任人(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8

為了有效地防範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全校每位教職工都有維護校園安全和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重要性和防範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對安全檢查的狀況詳細記錄,實行“首遇職責制”,學校和各部門安全第一職責人首先承擔事故職責,其他職責人也將逐一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職責。

一、學校校長為安全第一職責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事務,全校各辦公室負責人、各班主任分別為辦公室、班級安全第一職責人。

二、學校和各部門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校園安全職責: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學校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參與,分管領導要親自抓。並結合我校特點對全校師生進行教育,落實各項安全職責制。

2、全體教職工要熱愛學生,不訓斥、不辱罵、不打罵、禁止體罰學生,對學生間操、課外活動、外出活動、課間活動等狀況都要加以關注、觀察,發現有危險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教育學生時要有耐心、重疏導。

3、班主任要加強常規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遵守校規校紀,不做危險遊戲和動作。

4、值周教師務必全天在校,負責課間和課外的衞生、紀律檢查和學生安全。經常巡視校園,及時發現危及校園不安全因素。要做好就餐學生安全衞生工作,校長和主管領導要堅持每一天親自品嚐飯菜,以防止師生食物中毒。

5、使用各專門教室的教師和各辦公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電教儀器和設施,嚴禁違章操作。各室負責人下課或放學後應關好各室門窗、電燈、電腦,檢查設備使用狀況。

6、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各種教學、生活設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安全用電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健康。節假日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7、財務室和檔案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盜。圖書室要做好防黴、防塵、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實驗室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腐、防潮、防鏽工作。

8、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務必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組織學生外出羣眾活動,須經學校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課任教師應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9、下班時各辦公室、教師負責人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掉。門衞把好大門,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三、學校安全職責追究。

全體教工要嚴格按照分工切實履行安全職責,一旦因主觀原因,疏於防範,玩忽職守,在職責範圍內引發安全事故將逐層追究相關領導及職責人職責,學校將上報教育局並根據實際狀況,對其予以經濟與行政處分,必要時追究刑事職責。

學校安全第一職責人: 其他安全職責人: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9

學校_班級_班主任_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責任到人的原則,為了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認真抓好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經班主任、家長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樓道、操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四、學生在校內遇到危險情況時,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長是學生的主要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

識和安全法規,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超載、超速、無證車輛,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長未按要求,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概由家長負責。

六、家長或監護人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當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地與班主任配合,採取積極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八、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負責任:(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學生自殺、自傷,或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由學校保管。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_中心國小校

二〇一_年_月_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0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衞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XX國小

20xx年9月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1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含幼兒園,以下簡稱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抓實抓細,杜絕學校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穩定問題發生,鎮教委特與各校簽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

一、安全穩定工作目標

高度重視安全穩定工作,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的落實工作,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落實穩定工作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矛盾糾紛,保持教育穩定。

二、安全穩定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至少每月一次專題研究學校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並有會議記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一崗雙責”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考核和安全情況報告等制度,制訂學校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明細表,實行台賬式管理,加強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學校消防、飲食衞生、傳染病防治等各類安全都要確定責任人,分工明確。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把任務分解到各學校、各科室,落實到人,完善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做到安全工作件件事情有人管、條條任務有落實。

(二)安全教育。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中,開展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教學活動。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季節特點,開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緊急情況下疏散安全、預防青少年犯罪、預防自然災害、防傳染病、防艾滋病、防拐騙、防震、防建築物倒塌、防觸電、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滑冰落水、受到不法侵害時自救自護、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及毒品預防等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師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自救自護的能力。學校每學期安全教育至少安排8課時,要有主講人員,有備課,內容正確,學生掌握紮實。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學生能熟記急救電話。

(三)安全管理。各學校要把安全管理納入學校常規管理中,繼續推行“兩全一無、七時段”管理模式,學校至少二次以上綜合性安全工作大檢查。檢查要根據《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細則》,全面檢查,不留空擋。要逐步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等情況,提高安全管理規範化水平。20__年是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年”,要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台帳制度,認真抓好各類安全隱患跟蹤檢查,確保徹底整改。

1.校舍安全。校舍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校不能有危樓、危房、危牆、危廁,樓房的走廊、樓梯、門廳內照明完好,無障礙物,保持暢通。學生使用時,前後門、側門都要打開。定期開展校舍查勘鑑定,開學前要全面檢查,雨季、汛期等隨時檢查,責任人明確。

2.實驗室安全。落實《儀器藥品管理制度》,儀器藥品要分類安全存放,標籤齊全,陳列有序。要防止有毒、腐蝕等危險藥品和貴重藥品被盜。有毒藥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儀器藥品室。實驗教學要嚴格操作程序,切實落實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蝕等措施。

3.消防安全。教學、實驗、圖書閲覽、禮堂、食堂餐廳、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均為防火重點場所,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疏散標誌醒目,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值班教師疏散學生。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教育,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交通安全。教育學生了解交通規則、交通信號、交通標誌等交通知識。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病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步行走人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時井然有序。認真落實《山東省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車管理,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車行駛安全。學校的機動車輛要注意保養和維護,嚴禁病車上路,對駕駛人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用車管理,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5.校外集體活動安全。(1)組織校外集體活動需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活動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並報區教育局批准;(2)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要求,車、船狀況良好,駕駛員具有多年駕駛經驗,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拖拉機和貨運車輛運送學生;(3)對活動地點要提前進行勘查,加強過程管理,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6.飲食衞生安全。認真落實《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環境整潔,食品採購、運輸、貯存、烹飪等過程符合衞生標準,防止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學校的水井要封閉管理,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規定衞生標準。炊事人員定期參加衞生防疫部門組織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格食堂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防止投毒事件發生。嚴禁個體商販進校銷售食品。

7.體育活動安全。體育場地要平整,體育設施、器材安裝要牢固。加強對早操、課間操、課外鍛鍊和體育課教學的組織工作,防止出現學生打鬧、秩序混亂現象,防止標槍、鐵餅、鉛球等投擲類活動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組織大型體育比賽,事先要有周密的計劃,分工負責,認真排查各種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劇烈運動前,要檢查學生身體狀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活動。

8.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安全。學校校長及衞生保健人員要熟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加強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要加強衞生室建設,衞生基礎設施建設符合要求,按規定配備校醫。要堅持晨檢和疫情報告制度,對發現患有較強傳染性疾病的學生,要做好説服工作,通知其家長領回及時就醫。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生進行羣體性服藥或服用保健品。

9.學校周邊環境安全。學校要與綜治、公安、工商、行政執法、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並劃出人行橫道線,放學時間由交警護送學生過馬路,學校做好配合。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集市。校園周圍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藝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

10.學生管理安全。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的案件發生。日常活動要合理預見、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風險,集體活動要精心安排,指導教師不得離開現場。學校要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學生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要規範學生日常行為,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嚴禁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發生打架、鬥毆等事件。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告誡、制止。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監督管理,避免各類意外傷害,避免青少年兒童被犯罪分子拐騙和侵害。國小低年級、幼兒園要建立上下學接送制度,學校不得將晚離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學校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及時通知家長。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11.學生宿舍安全。健全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人住宿,宿舍內有學生時不得在外上鎖。對女生宿舍要重點加強管理。不準學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無住宿條件的學校不得招收住校生,不得租用民房作學生宿舍。要加強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宿舍內無易燃易爆物品。加強學生宿舍衞生管理,及時清理垃圾、清除異味,採取通風、消毒等措施,保持宿舍衞生。

12.學校內部治安安全。要制定校園安全保衞方案,按規定配備年富力強、品行端正、訓練合格的保衞人員。嚴格門衞管理,學生憑證出入校園,對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加強校園管理,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巡邏,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重點時段要加強巡邏。要加大安全投入,重點部位、區域要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13.節假日安全。學校在放假前要落實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認真做好值班和信息上報工作。要根據季節特點和節假日安排要集中對師生進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盜、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中暑、防觸電、防滑冰落水、防鋭器扎傷以及飲食衞生等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開學前,要對校舍及各類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為開學做好準備。

14.應急體系建設。按照《東港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東港區學校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一步加強組織指揮系統、應急反應工作程序、預案啟動標準、疏散路線等應急體系建設,定期組織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強化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嚴格學校安全情況報告制度。學校安全事故實行零報告制度。要嚴格按照學校安全工作月報制度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要求,明確報告責任人,按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情況。要於月九年級日內上報前一月安全工作情況。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建築物倒塌、火災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第一時間向鎮教委、區教育局及衞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並同時向鎮政府報告。各學校報告鎮教委、區教育局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四)信訪穩定工作。堅持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及時、就地妥善處理校內矛盾糾紛。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嚴格按照信訪工作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負責的處理好本校的信訪穩定問題,做到不推、不拖、不上交矛盾,發生上訪問題的,校長或分管校長應在最短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做好有關工作。注意把握做好信訪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以防為主,抓早、抓小、抓苗頭,保證不發生因工作失誤造成的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不發生進京去省上訪和越級集體上訪。繼續認真做好反邪教的有關工作,確保不發生問題。

三、考核與獎懲

鎮教委將隨時督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的執行情況,年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管理細緻、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穩定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穩定問題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單位和責任人各種先進評選資格,並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河山教委: 學校:

簽字人: 簽字人:

二○○九年三月五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學 生(簽字):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3

貴家長: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和上級各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好貴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學校和家長簽定__年暑假期間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希望您協助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嚴禁孩子到池塘洗澡、戲水或玩耍。

家長密切關注孩子的思想動態,教育或監控孩子不得擅自離家、外出,教育引導孩子不組織或參與有損於社會安全穩定的活動。

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

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家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去網吧上網,不玩無益的網絡遊戲。要學會使用“110”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要注意防止觸電防地震。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囱,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注意飲食衞生,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偷摘別人的果實,以防噴灑農藥,發生中毒,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

莊稼是農民的勞動果實,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教育,杜絕學生破壞莊稼的事件發生。否則,一切後果由自己承擔。

放假期間,學生每天自測體温,注意預防各種疾病。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望能在假期配合學校抓好安全工作,讓子女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班主任(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4

貴 家長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我輔導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我輔導中心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繫和溝通,請將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我輔導中心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我輔導中心,密切與我輔導中心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監護人簽名:

輔導中心蓋章:

年 月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5

學校檔案管理職責書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及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帶給準確、可靠的依據。

(二)建立檔案資料室。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政教處、校務辦公室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委應設檔案櫃。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光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檔案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貼合上級有關部門統一要求。

(二)卷宗務必注時保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留存。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獲得學位、學銜,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待有關領導閲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政教處、校務辦公室等行政職能部門,團委、少先隊大隊部、學生會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務必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透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閲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閲檔案,務必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閲檔案;查閲者不得查閲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志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簽署意見;查閲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檔案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閲業務性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閲,並要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持續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每一天下班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應按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對違反管理制度,不遵守檔案操作規程,工作不負職責,以致發生事故,丟失或泄漏檔案材料所引起的職責事故的直接職責人,要追究職責,並根據情節輕重參照《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和《學校管理工作制度彙編》要求進行懲罰。

七、職責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職責書一式二份,分管部門和職責人各執一份。

分管部門負責人: 檔案管理員: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6

校園網絡安全職責書

信息網絡管理中心是我校校園網的主管機構,要全面負責校內上網計算機的技術管理和監控工作,這項工作對於保障學校網絡信息安全,維護學校政治穩定有重要的好處。為切實做好學校校園網的安全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簽定安全管理職責書。

1、建立計算機網絡安全組織,確定應急聯繫方法,適應處置有害信息、計算機病毒、黑客、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等網上突發事件快速反應的需要。

2、制訂行之有效的網絡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落實管理人員,落實信息上網安全審核職責制。

3、對電子郵箱、服務器空間等服務,要落實信息審核上網等安全管理制度。

4、校園網站要對所設置的社區、論壇、BBS、交互式留言板等交互式欄目的進行巡查,一旦發現有害信息,在做好備份的同時,及時刪除有害信息,並報告學校有關部門。

5、凡公用部位的計算機,應指定專人負責,建立上網人員登記制度和上網日誌保存備份制度

6、接通互聯網的學生用電腦務必安裝反黃軟件。

本職責書參照《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和《學校管理工作制度彙編》要求進行懲罰。

7、職責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職責書一式二份,分管部門和職責人各執一份。

分管部門職責人: 信息網絡管理中心職責人: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責任狀 篇17

為明確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強管理,學校與門衞人員簽定以下責任書。

一、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忠於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交接班,杜絕空崗現象發生。隨時開關校門,不怕麻煩。

二、按時開關校門。除放學和週末學生集體出入校門時須開大門,其餘時間一律關閉大門,只留小門。晚上十點關閉小門。

三、上課期間出校者,須上交班主任或年級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衞留作存根並做好記錄。否則不許外出。

四、上課期間出大門的車輛,門衞要詢問,核對車牌號,無誤後方可出校。進校的車輛須按門衞指定地點停放。師生的車輛,一律按劃定區域放置整齊。

五、不許機動車輛進入校門(上級領導和本校人員除外)。不許閒雜人員隨意入校。非特殊情況,一般不許學生家長在上課期間進校找學生。特殊情況須進校找學生或教師者,要做好記錄並使其簽字可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對擾亂教學 秩序者,要予以制止;對理取鬧者,要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對攜帶物品外出者,門衞要嚴格檢查、詢問,登記後方可放行。有關公物的外運,須持學校有關部門的證明。否則,門衞應當制止和扣留。

七、放學後,勸説學生儘快離校,注意觀察動靜,嚴禁打架鬥毆現象發生。

八、不準商販在校門或校園內擺設點、大聲叫賣。

九、管理人員如發現漏洞,應及時向學校反映,以查缺補漏,消除隱患。凡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給學校造成的一切人為損失,由當天值班人員承擔責任。

十、上課期間有以下現象發生,當天值班人員負責:外來人員隨意入校威脅教師、打罵學生、擾亂教學秩序;學生在校門打架無人過問;學校公私財物流失;機動車輛自由進入教學區;學生無故外出;值班室空崗;大門不鎖、小門不關, 商販在校門外設攤等等。

十一、此責任書履行情況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檢查,檢查情況作為其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據。

負責人(簽字蓋章)

責任人(簽字)

201 年 月 日

標籤: 責任狀 通用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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