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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7篇)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7篇)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7篇)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濱州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 ,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 ,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衞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繫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駕駛員: 護導員:

濱州交運集團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 學生家長:

X年XX月XX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2

茲有學生家長 自願讓子女 乘坐 校車 車號為: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帶領子女準時侯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憑接送卡接幼兒,如無卡接送,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帶回幼兒園。如遇家長無法親自來接,委託別人代接時,應及時通知班級老師,在接幼兒時讓被委託人簽名確認。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3

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為確保學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保障學生切身利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學生在上學、放學、乘車時應遵守: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更不準到水坑邊玩耍。

3.不準乘坐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

4.不準乘坐超員超速違章駕駛的車輛。

5.橫過馬路時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不準在車輛臨近時,橫穿硬闖。

6.家長每次送孩子上下車,要及時關注送子車的安全運行情況,如發現送子車有違章違規問題,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8.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守則》,提高安全意識。

學生如違反以上條款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二、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3.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4.做好與家長的聯繫工作。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三、本責任書有效期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

責任班主任(簽字):

年 班 學生 :

學生家長(簽字):

花園鎮中心國小

20__年9月1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範圍:李巖海3台校車。

二、責任範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並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1、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週歲之間;(2)、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 20__年3月1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和諧的乘車環境,確保孩子的安全,在學校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請各位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乘車學生的安全工作。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期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

2、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賭氣車。每個車輛安排一位跟車老師,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3、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學生一定要按時定點按規定線路候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發生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

4. 校車行駛途中,學生在車廂內嚴禁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點時,待車停穩後,學生方可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6. 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7. 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遵守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後如家長不來接該生,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8. 以上雙方職責,如不按要求執行,而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學生班級姓名: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家長電話: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7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衞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繫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 護導員:________

____交運集團有限公司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_ 學生家長: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和諧的乘車環境,確保孩子的安全,在學校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請各位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乘車學生的安全工作。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期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

2、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賭氣車。每個車輛安排一位跟車老師,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3、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學生一定要按時定點按規定線路候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發生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

4. 校車行駛途中,學生在車廂內嚴禁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點時,待車停穩後,學生方可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6. 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7. 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遵守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後如家長不來接該生,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8. 以上雙方職責,如不按要求執行,而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學生班級姓名: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家長電話: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9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0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衞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公司管理人員聯繫電話:_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_

護導員:__________

______集團有限公司_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 學生家長:_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1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説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2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衞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聯繫電話: 公司管理人員: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 護導員:________

____交運集團有限公司____公交分公司 管理負責人:

乘坐校車的學生:________ 學生家長: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3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説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駕駛安全責任人(簽名): ________

乘坐校車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4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調度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説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煙.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5

甲方: (中國小校或幼兒園)

乙方: (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 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 ①國小;②國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 。

4.聯繫電話: 。

5.地址: 。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 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 。

3.聯繫電話: 。

4.地址: 。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 。

2.車型: 。

3.發動機號: 。

4.核載人數: 人。

5.校車標牌編號: 。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 年 月 日。

7.校車標牌發放機關名稱: 。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 年 月 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 年 月 日。

11.保險投保情況: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 年 月 日;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⑤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⑥投保其他商業險險種: 責任限額 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繫電話: 。

2.備用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繫電話: 。

3.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 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繫電話: 。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繫電話: 。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蔘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對於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並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繼續用於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衞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後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並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並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誌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並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6

甲方:寺寨鄉中心國小 乙方:(駕駛人)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局,關於開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會議精神,確保學生接送安全,經雙方商定,特制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組織學生學習乘車知識,通知學生家長按時到各乘車點接送,組織學生安全離校,協助乙方方便乘載學生。

二、乙方責任:

1、按照關於開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會議精神,每天定時接送固定的學生,車輛證照齊全有效,駕駛員證件齊全有效,符合準駕車型;

2、每天對車輛燈光,剎車進行檢查,保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各項操作規程。

3、車輛沒有停穩不得開門,嚴禁違規行車,嚴禁超速,超載,嚴禁酒後駕車,開疲勞車,"英雄"車,堵氣車。

4、熟悉路況,乘車點,按時發車,行車前駕駛員必須檢查學生是否坐好,途中要及時提醒,糾正學生不安全的乘車行為,按乘車點停靠,不亂停亂靠。

5、如途中出現意外事故,要採取果斷措施搶救學生,並及時通知甲方,保護好現場。

6、車主安排專人維護學生候車安全;車主負責接送學生期間的人身安全;在路途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其它突發事件概由乙方負責。

三、甲乙雙方嚴格按照雙方研究決定時間接送學生。

冬季校車到離校時間:早:7:00第一班車到校(週二至週四)

晚:4:40最後一班車及學生離校(週二至週四)

週一:6:40第一班車到校

週五:15:30最後一班車及學生離校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繫,瞭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後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 )幼兒園園長(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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