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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通用15篇)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通用15篇)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通用15篇)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長:

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請家長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孩子入園離園。(夏秋作息時間:上午入園:8:00放學時間:10:50,下午入園:3:00,放學時間:4:40,春冬作息時間:上午入園:8:20,放學時間11:10,下午入園:2:30,放學時間:4:10)。放學時間過後家長沒有接孩子的,老師不負任何責任,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孩子離園,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裏老師要問明情況,家長必須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須親自接送孩子到幼兒園,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師。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物器。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班老師説“再見”.

5、孩子離開老師,家長帶走後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得隱瞞。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簡潔易運動的服裝,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的安全事故,其責任自負。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10、幼兒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

11、為減少爭端和損失,本着自願的原則,幼兒園每學期開學報名時儘可能讓你孩子參加學生意外保險,家長確有特殊情況不願入保,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12、幼兒園的小朋友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儘快找老師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因此造成惡果,責任自負。

13、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4、家長應引導和督導其孩子每天堅持早睡早起,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15、幼兒在正常活動中出現較大意外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16、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來營造,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高度重視幼兒安全,自覺遵守以上條約。謝謝你的合作與支持!

家長聯繫電話:

城關鎮二小中心幼兒園園長:(蓋章)

xx班老師:

幼兒家長簽名:

20xx年10月8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2

為了確保幼兒的在園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和市、區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的具體要求,構建安全,健康,和諧校園,特制定《家園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安全責任

1、幼兒園成立安全小組,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預警機制,使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化,安全教育經常化,安全管理規範化。

2、幼兒園要為幼兒提供,安全衞生的教學,生活及活動場所,並保證園內教學和生活等設施符合國家的標準和安全要求。

3、嚴格執行IC卡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每節課之前幼兒清查制度,避免幼兒發生意外。

4、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

5、幼兒園要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使幼兒掌握一定的自救自護和逃生知識。

6、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偏愛,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7、接送車輛要符合安全要求,按期辦理審驗手續做到三證齊全,嚴禁酒後駕車,不開快車,不搶道,定期檢查車輛。

8、嚴格門衞制度,建立外來客人預約制,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幼兒園,幼兒入園後立即關好大門,無特殊情況謝絕探視。

二、家長安全要求

1、家長應在孩子入園後將孩子的一切相關信息與老師進行溝通,不得隱瞞任何關於孩子健康問題的情況,如孩子有癲癇、高熱驚厥、心臟病,過敏史等特殊病情必須如實告知帶班教師。

2、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教育,如:在園幼兒之間友好相處,不打人、罵人、不做危險遊戲等。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家長應經常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品,幼兒在園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飾品,如家長堅持戴,必須寫一份書面協議交給幼兒園,如以此引起的後果家長自負。

4、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園規定的時間入園、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家長不得隨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託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園接送卡制度,否則,後果自負。

5、為了便於幼兒園管理,家長中途不得來園探視及接走幼兒,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必須事先和老師聯繫,並在門衞保安處填寫接走登記卡。

6、家長接完幼兒離班後,在園遊玩時應負起保護幼兒安全的責任。

7、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三、責任時限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到幼兒離園終止。

中華小區幼兒園(蓋章)

幼兒姓名:

電話:

家長簽字:

教師: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責任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一、對幼兒家長的要求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繫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衞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必須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説明服藥情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脱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繫。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責任。

二、對教師的要求: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情況和午睡情況,注意就餐衞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教師簽字:

家長簽字:

年月

陽光幼兒園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4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5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

一、温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眾喧譁、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説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遊戲機室;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國小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願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願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後、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後補請假條,並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週歲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範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繫。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長(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年級: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學校(蓋章):

年月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7

甲方:××××××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子重視孩子的安全工作,樹立“教育安全重於泰山,師幼生命健康高於一切”的觀念。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託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並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 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 分----8:00 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 接幼兒(6:00 以後開設延點班)。

四、 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後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 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鍊、釦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 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於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 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範等。

八、 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 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 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範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 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 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併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 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後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家長(簽名)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8

為確保幼兒在寒假中的人身安全,使幼兒全面、健康的發展,加強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樹立“安全第一”意識是十分必要的。為了更好地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方面教育的作用,我園擬定了20xx年寒假安全責任書如下,希望家長積極配合學校教育、督促幼兒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一、20xx年寒假由20xx年xx月xx日(臘月十七)開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正月二十一)結束,2月x日上午8:00返園。(若返園時間更改,將另行通知)

二、注意交通安全:幼兒不準在公路上玩耍、打鬧,要靠右行走,不越過白線,橫穿馬路注意來往車輛,遵守交通法規。

三、嚴禁到河、灣、水庫等地方滑冰或遊玩,不準到採沙、採礦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四、幼兒出村須有家長帶領,不得單獨外出,不私自和陌生人接觸。

五、注意飲食衞生,不暴食暴飲,不購買無照商販的食品;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電器;不玩刀具,玩具槍等危險物品;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

六、幼兒在家長的指導下要經常學習一些安全自護知識,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七、在落實安全責任書的過程中,如有意外事故發生,及時互通情況,逐級反映,不可延誤。(電話:)

八、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寒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並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把幼兒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觸電等作為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若家長疏於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期間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本責任書家長簽名,等開學後由幼兒交還老師存檔。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星光教育集團x幼兒園

20xx年1月15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9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繫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0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你們對我園的信任。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安全預防制度》、《幼兒衞生保健制度》等,使得你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孩子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孩子入園離園。(早上8:00入園,中午11:30接幼兒離園。下午14:30上課,5:10接孩子離園。)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孩子離園,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裏老師要問明情況,家長必須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須親自接送孩子到幼兒園,孩子一定要親自送交到老師.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師。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物器。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班老師説“再見”.5.孩子離開老師,家長帶走後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得隱瞞。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簡潔易運動的服裝,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的安全事故,其責任自負。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10、幼兒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1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您對我園的信任。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安全預防制度》、《幼兒衞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幼兒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早上8∶00入園,未在園吃午飯的幼兒11∶15接幼兒離園。下午1∶30上課,4∶30接孩子離園。)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幼兒離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裏老師要問明情況,請家長耐心配合。

2、家長每天早上必須親自接送幼兒到園,並將幼兒親自送交老師。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兒所在班級老師。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器物。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老師説“再見”。

5、孩子離開老師,由家長帶走後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及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要隱瞞。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孩子的着裝應簡潔舒適、便於運動。幼兒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10、家長在接送幼兒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長本人親自接送,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遵守交通規則,若在途中出現安全問題,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責任自負。

11、為減少因幼兒發生意外事故引起的爭端和經濟損失,本着自願的原則,幼兒園每學期開學時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意外傷害保險,家長本着自願參加的原則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確有特殊情況不願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12、幼兒之間在共同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爭執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儘快找老師反映,由幼兒園進行協調處理。家長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問題,如因此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13、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危險動作,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4、家長應引導和督導其孩子每天堅持早睡早起,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15、國家已於XX年9月1日開始實施《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幼兒在正常活動中出現較大意外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16、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各位家長,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來營造,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高度重視幼兒安全,自覺遵守以上條約。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家長聯繫電話:

幼兒園:(蓋章)

幼兒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2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説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國小(蓋章):

X年XX月XX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3

同學之家長:

感謝您對我校的鼎力支持,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為牢固樹立“生命重於天,安全重於山”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預防與處理條例》《殘疾人保障法》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家校雙方必須重視對青少年(特別是特殊兒童)的保護,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內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由學校及時通知家長,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2、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應該以學生安全為首要考慮因素,履行相關職責,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及學生家長應承擔一定責任。

3、家長需提供至少2個暢通的聯繫電話,以便家校雙方及時溝通孩子動向。

4、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不能參加體育活動或其它方面的劇烈活動時,一定要向班主任老師提供過往病史,以防給學生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特異體質學生在校內因發病而引起的自身傷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均自行承擔,與學校無關。

6、特異體質學生在校內因發病而對他人的傷害或財產的破壞,監護人必須全部承擔相應的責任後果或經濟賠償,與學校無關。

7、如學生有癲癇病、心臟病、低血糖等突發性疾病的,家長必須告知學校,如未告知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監護人自行承擔責任,與學校無關。

8、若學生因病或其他事情不能按時到校,家長需及時跟班主任老師請假説明。

9、學生在校期間,因病或有事家長要領學生出校,必須經班主任老師同意後,方可離校。如因孩子生病情況較為嚴重時,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家長也需履行職責,帶孩子前往醫院就醫。

10、在學校收放假時,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學生到校、回家,並與學校做好交接事宜。(家長要求學生自己回家的,需要簽訂協議,回家途中出現問題由學生及學生家長承擔)。

11、家長應經常瞭解和觀察子女攜帶的非學習用品(手機、錢),一經發現一概沒收,尤其是刀具和鋭鈍器具等危險物品,以防子女因意氣用事、情緒不穩發生意外傷亡事故。

為了您子女的安全與發展、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希望家長和學校密切聯繫,支持學校及班主任工作,共同構築起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的“防護牆”。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4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隨着天氣逐漸轉熱,我市學生溺水事故頻發,5月份以來,吳忠市已經發送孩子溺水死亡事故4起,溺水死亡5名孩子,一個個血的教訓提醒我們要時刻關心孩子安全。請您一定監護好孩子,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為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視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1、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知識教育,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節假日和上、下學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學生結伴去池塘、水庫、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與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往來,對居住在可能發生溺水事故隱患地段的家長更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教育孩子按時到校、回家。節假日對孩子的活動去向更要多加關注,不得讓孩子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發現孩子隨意外出,及時尋查去向。

3、家長要向孩子進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和遇險逃生的安全知識教育。

4、家長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5、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消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6、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家長親自給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親愛的家長朋友,安全無小事,請按照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嚴格看管孩子,否則後果自負,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學生的心中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長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5

各位家長: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 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後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紮紮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着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範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繫,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範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佈有水庫、河流,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範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範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a、不準騎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並將安全防範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範措施可靠,並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衞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衞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黴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遊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國小守則及規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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