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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7篇)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7篇)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7篇)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__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__年3月1日

學 生(簽字):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2

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是使兒童、青少年獲得健全發展的重要保證,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內容。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鎮關於學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觀念,確保學校平安,根據《山東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現與各班簽訂本責任書。

一、主要目標

(一)切實加強學校建設安全防範工作

1、班主任要有計劃地定期檢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學生用廁所,發現隱患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回報。

(二)切實加強交通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妥當安排好學生上學上班及放學下課時間的學生進出活動,防止擠壓、擠傷事故的發生。

3、班主任要與學生家長密切配合,做好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學習活動。

(三)切實消防安全工作

5、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定期進行檢查,消除各種火險隱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6、班主任要及時消除責任區內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加強管理,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報警,並立即組織師生撲救,及時向向校長報告。

7、班主任要加強安全消防知識的學習教育活動,教育學生掌握自救與逃生知識。

(四)高度重視校外集體活動和校內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教育和預防工作。

8、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

(五)認真解決好一般安全事故。

9、加強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的應急自救和救護工作。

10、加強對學生防盜防騙知識的教育,切實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11、重視汛期安全工作,嚴防汛期發生學生溺水傷亡事故。

12、認真做好寒暑假期間安全教育工作,認真落實《山東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

二、主要措施

13、配合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學生安全不出問題。

14、班主任對本班學生負直接責任。

15、實行事故追究制度。

16、各班主任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切實抓好各項責任目標的落實,為創建平安校園而努力工作。

三、責任期限自__年9月1日到20__年7月5日終止

學校負責人(籤):

班級 : 年級 班 班主任(籤):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3

兒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會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做好兒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責任。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重慶市中國小生安全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本學年家長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教育孩子愛護清潔,講究衞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車、吊車,不到危險場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間,嚴禁帶危險物品入校或在校內玩耍;嚴禁在校內做劇烈運動及不安全遊戲;嚴禁觸摸校內、班內電器;嚴禁攀登樓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請假。不準隨意曠課、不隨意出校門,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提前到校,放學後不準擅自留校。

三、節假日期間,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隨意使用電器、煤氣灶等,注意用電、用氣安全;不獨自外出遊玩;不到建築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時間、飲食衞生;不進電腦遊戲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錄相,不參與迷信活動。

四、培養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質,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預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購買“三無”、超過保質食品,如發生安全事故,及時送醫院治療,並積極與學校和班主任取得聯繫。

“安全無小事”、“警鐘長鳴”,希望家長按照以上規定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們健康成長,同時也希望家長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真正起到監護人的作用。

五、我校幼兒、學前班學生上學、放學時間:5月1日前上課時間為早上8:20,下午放學時間為2:40;5月1日後上課時間為早上8:00,下午放學時間為2:40,希各位家長按時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書籤定後由學校保存。

學校(公章):沿溪鎮坡口國小校

班主任(簽字) :

學生:

家長(簽字) :

二00 年 月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堵絕危險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音樂室、音樂器材室負責人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本職工作要認真負責。

二、音樂室、音樂器材室負責人,應定時對器材室設施設備的使用進行安全檢查,做好使用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有關人員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三、音樂室、音樂器材負責人對室內設施設備應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並留有檔案。

四、音樂室、音樂器材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主管領導許可,()嚴禁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五、音樂室、器材室負責人要強化防盜措施,管理員應定時檢查防盜狀況,及時上報整改安全隱患。

六、堅持“人走電斷,人離門鎖”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音樂室、器材室一切電器設備,定時對線路進行檢測或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火災。

七、加強對音樂器材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塵、防鼠、防火工作,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帶入室內。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八、音樂室、器材室負責人做為安全責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等有關工作,負責日常安全工作記錄,信息彙總、報告。

學校(章):

管理員(簽字):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5

根據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同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杜絕安全隱患,現要求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學生住宿管理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提高防範意識,明確防範責任,全體住宿同學必須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拆卸改裝宿舍裏的電氣設施,宿舍內設備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2.禁止在宿舍裏使用和存放電爐、電熱杯、微波爐、熱得快、吹風機、電夾板、電熱寶、電熱水袋、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器、酒精爐、音響、炭火爐等電器設備。

3.禁止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和管制器械。

4.離開宿舍時切斷宿舍電源;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點蠟燭、點蚊香、吸煙。

5.禁止將流動食品帶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牌,自覺抵制淫穢、邪教等非法內容的各種資料。

6.保管好個人物品,不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絕讓陌生人員進入宿舍。

7.宿舍無人時,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宿舍門和箱櫃,休息時要插好門栓。

8. 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晚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專業部請假。

9. 自覺維護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服從宿舍工作人員的管理。

10.愛護消防設施、器材,不擅自挪動、拆裝和毀壞消防設施,不堵佔消防通道。

11.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的各項安全檢查,接受有關部門的整改意見。

12.其他有關事宜,自覺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以上幾點,全體住宿學生要認真執行、堅決做到,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認識安全,財產安全等一切損失和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__X

____年__月__日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6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户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

20__年9月1日

中國小校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7

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_____(此處為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温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説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煙,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説髒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於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鋭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範,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乾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煙,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牆、欄杆、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台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魯甸縣樂紅中學

20__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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