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安全施工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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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湖北金美地源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山東泰安鑽機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及其它規章制度,對施工人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並進行安全保健防護,乙方負責承擔費用。生產中發生的任務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湖北金美地源空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乙方: 山東泰安鑽機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建築工程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裝修施工期間的安全,明確責任,做好冬季施工期間的安全、消防工作,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裝修施工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為裝修施工安全監管方,乙方為裝修施工執行方,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負責其所負責裝修門店的用電、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防範工作。
3、乙方要加強施工期間對施工人員的防火、防電、防事故的安全教育,一旦發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①乙方在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治安、消防安全責任人,並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繫方式等。
②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③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情況,並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關閉電源。
④在施工期間發生火災或因用電引發的致使裝修材料、門店受損或施工人員傷殘、死亡,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⑤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⑥加強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嚴禁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之間或與外部人員發生打架鬥毆,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務段
乙方: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車輛段遷建工程項目部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台、框架柱、砌築、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項目。
3、作業時間:20xx年10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影響範圍: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7、《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8、《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9、《鐵路信號設備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xx;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設備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xx)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xx]240號;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範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信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審核和籤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並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範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範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文件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信號樓)設置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置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數據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範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於施工造成甲方設備、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後,憑送電的調度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後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於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信等設備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人員現場採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准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運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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