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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3篇)

關於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3篇)

關於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為確保__商廈有限公司(業主/租户)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商廈有限公司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户)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併為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關於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3篇)

甲方:

1、 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 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 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商廈設施和有關管理規定。

4、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 管理處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處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

乙方:

1、 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 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 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 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5.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户。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5.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5.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商廈有限公司裝修流程(略)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 施工區域禁止吸煙,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温感探頭不受遮擋。

9、 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15. 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户、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管理處_______________ (業主/租户)簽章 ______________

裝修公司簽章 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關於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為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細節,我校特制定本協議內容如下:

1、任課教師上課期間為班級的安全直接責任人。嚴格遵守教學時間,課前做到候課制,課中做到守崗制,課尾做到守時制。

2、每節上課時任課教師要了解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特別是在教室外上課的,教師每節課都要認真清點人數,對無故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缺勤原因,及時查找,若有異常,應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繫,以便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在上課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課堂,要全程監護學生學習、作業(特別是體育課、課外活動課、實驗課存在較多的不安全因素,更應該集中精力認真負責)。教師有權拒絕來訪者,教師不能處理與課堂無關的事。要按時到崗維護好課堂秩序,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4、任課教師要嚴格按教務處的課務分工安全上好每一節課,任課教師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調課的(以教務處的記載為準),視受課者為直接責任人。未經教務處同意,任課教師私下互相調課的,學校仍視當班者為直接責任人,實際當班者為間接責任人。

5、户外課教學,不允許教師、學生離開學生羣體,在一切活動之前必須明確具體地提出安全要求,並在教師指導、監控下進行活動。

6、對學生的批評教育方式要得體,在任何情況下,任課教師都不得有諷刺、挖苦、辱罵、毆打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人格、把學生趕出班級等行為。對錶現異常或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要善於疏導和安撫。課上發生的事故,應由任課教師自行處理,不得推給班主任處理(可以請班主任幫助協調處理)。

7、教師不得讓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或體質虛弱的學生參加劇烈體育、勞動技能活動,在體育、勞動技能活動中要時刻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

8、體育教師及其他課外活動課教師,上下課前要認真清點人數,分組要確立各組責任人。嚴格檢查體育鍛煉場地、器械等設施安全情況。學生要在體育教師的指導監督下使用體育器械。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不得隨意外借。

9、科學實驗教師在教授實驗課時,涉及到電、毒、腐蝕、可能爆炸等教學內容方面,教師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指導與防範。

10、課餘時間,教師不得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謀私利。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參觀,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進行,不得私自組織學生郊遊等各種活動。

11、教師發現學生有違紀違規或做不安全的遊戲、活動時,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有人教唆、肋迫、引透未成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

12、教師要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有發現閒雜人員進入校園,要留心盤問,並動員其離開校園。要認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

13、教師上班期間不得上網聊天、遊戲、登錄非法網站等。

14、教師要根據學科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15、教師要注意觀察校園內相關教學、生活場所內的各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後要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彙報。

16、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為時,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及時通知班主任和報告教務處。

17、發現學生受到社會不法侵害時,要及時採取報警等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18、學生在上課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並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採取相應救治措施,不得推遲、拖延。

19、保持全天候手機、電話通訊暢通;遇到特殊情況或接到緊急通知,應第一時間趕到指定地點待命,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參與事情的靈活處理。

20、任課教師對其使用的教學設備、器材、用具等做到經常檢查,保證安全使用。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21、在各種公益勞動中,不參與有毒、有害、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22、教學用電任課教師要嚴格控制,指導學生安全使用。信息技術課任課教師要嚴格管理,不定期檢查線路安全、電腦安全等,防止發生意外。

23、科任教師離開教室時做好窗户關閉工作。

24、課任教師因違反工作規程要求而造成責任事故的,將受到學校的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進行經濟賠償;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將由法律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為本學期。

教師(籤 字):

學校(蓋 章):

__國小

20__年8月14日

關於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協議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2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四年級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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