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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精選9篇)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精選9篇)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精選9篇)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1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合營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佔有股份--%,____佔有股份____%。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2、受讓方(乙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___(甲方)同意將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權價值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形式)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後,乙方承認原____有限公司的協議、章程及附件,願意履行並承擔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有限公司,並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 仲裁機構或其它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願放棄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營他方:

法定代表:

_年_月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對 有限公司持有的 %股權(出資 萬元)以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股權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後,甲方對 有限公司享有的股東權利和應承擔的股東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本股權轉讓協議所涉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五、為方便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甲、乙雙方將依據紹興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範本條款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報工商局備案,若該另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與本股權轉讓協議存在不一致的,應以本股權轉讓協議為準。

六、本股權轉讓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股權轉讓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設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佔______%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實際出資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_%的股權以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三十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營公司,__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

1.甲方共持有________股_________公司(下稱公司)國家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_______%,現甲方願意將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國家股轉讓給乙方,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2.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的出讓股份。

為此,甲方和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公司:指________________公司

登記公司:指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出讓股份:指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發行股份中的部分國家股共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簽署日: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記公司將出讓股份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條 股份轉讓

2.1 甲方同意,將其持有公司_____股國家股中的_____股(____%)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受讓出讓股份

2.2 乙方購買的出讓股份應包含該股份所附帶的所有的股東權益,並且出讓股份不附有任何擔保權益。

第三條 轉讓價格及條件

3.1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出讓股份的每股轉讓價格按每股淨資產(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審計的賬面數為準)基礎上溢價30%。

3.2 甲、乙雙方應於本次股份轉讓行為獲得國家財政部的批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按照上述3.1條規定的轉讓價格完成股份轉讓

3.3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用於上述股權轉讓的支付方式為與上述3.1條所述股權轉讓價款等值的經甲方認可的乙方擁有的資產(以經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並經有權部門確認的資產數額為準)。

3.4 雙方確信本協議項下的出讓股份的交易條件是真實和公平的。

第四條 保證

4.1 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證:

4.1.1 甲方具有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力與授權,並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將持續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各項義務的一切必要權力與授權;

4.1.2 甲方是出讓股份的唯一合法擁有者,甲方已繳納了足額的認購股份款項(或已投入了足額的資產);以及

4.1.3 出讓股份已在登記公司辦理了集中託管手續。

4.2 甲方進一步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無遺漏的;保證公司在本協議簽署日後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無惡意舉債;其資產、負債及業務無重大不利變化。

4.3 甲方進一步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間,在上述出讓股份上未設有任何質押、擔保或第三方權利,也不存在凍結或其他限制股份轉讓的情形,也未作出導致在交易完成後影響或限制乙方行使權利的行為。

4.4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4.4.1 乙方為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4.4.2 乙方具有簽訂與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力與授權,並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將持續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各項義務的一切必要權力與授權;以及

4.4.3 所有乙方與本協議的履行有關的資產與業務的文件與資料是完整、真實、準確的,並且沒有遺漏任何重要事實。

第五條 審批與登記

5.1 雙方同意將分別或者共同採取最大的努力,以使為完成股份轉讓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和登記手續儘快取得和辦理完畢。

5.2 在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的股權轉讓完成後三(3)天內,雙方應共同申報辦理股份過户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款項或辦理有關資產或債權的轉移手續,應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額部分每日萬分之五(0.05%)的違約金。

6.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第四條中所作的保證,另一方有權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經濟損失要求違約方予以充分賠償。

6.3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其糾正。如在合理期限內,違約方拒絕糾正,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生效

7.1 本協議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生效:

7.1.1 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並加蓋各自公章;

7.1.2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要約收購豁免的申請;

7.1.3 國家財政部批准本協議。

7.2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期限和終止

8.1 本協議的期限為依據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依據本協議第8.2款的規定終止時的這段期間。

8.2 本協議於下列情況發生時終止:

8.2.1 國家財政部未能批准本協議項下的股份轉讓行為。

8.2.2 本協議第九條規定的不可抗力發生,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8.3 在本協議依據上述規定終止時,甲方和乙方將另行協商終止後的有關事宜。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雙方同意以下事實為不可抗力:

9.1.1 簽署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時履行的客觀情況;

9.1.2 國家政策法律的變更導致本協議無效。

9.2 除前款外雙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況,諸如但不限於人員變動、決策變化等等,都不屬於不可抗力。

9.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沒有履行本協議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10)日內提供經律師見證的有關證明。

第十條 一般性條款

10.1 信息披露:甲乙雙方同意並承諾,將就本次股權轉讓事宜及其進程,按有關規定依法、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保護公司及其中小股東的利益;在本次股權轉讓手續完成後,仍將按有關規定依法、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0.2 購買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於甲方持有的其餘的_________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該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稱剩餘股權),在轉讓時須經乙方同意。如轉讓給乙方時,轉讓價格以本次股權轉讓價格為基礎,可上下浮動10%。

10.3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國法律、法規和條例管轄。

10.4 爭議解決:如果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及解釋而出現任何爭議應由各方以真誠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將有關爭議提交黑龍江省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

10.5 費用:雙方應當平均承擔根據國家法律或規章需要支付的、由政府主管部門收取的資產轉讓費用,如審批、登記、過户等費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應按向雙方或者各方收取的、與資產轉讓有關的税費按税費徵收對象由納税方承擔。

10.6 放棄: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作為放棄這些權利;任何單獨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權利亦不應妨礙將來行使這些權利。

10.7 修訂和補充:本協議不得口頭修改或補充,只有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方可修改或補充。本協議的任何補充將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8 可分割性: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0.9 全部協議:本協議和本協議附件構成雙方關於本協議內容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之間以前的全部討論、談判和協議。

10.10 通知:本協議一方向他方發出本協議規定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包括但不限於按本協議規定發出的任何書信或通知,均應以中文書寫,以掛號信發出,或以傳真發出並用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住或寄往有關方。按本協議規定發出的通知或通訊,如用掛號信寄出,信件郵戳日期十二(12)日後應被視為收件日期;如用傳真發出,電文發出兩(2)個工作日後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以下所列有關地址,直到該方向他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時為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執一份,其餘八(8)份用於辦理報批和過户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_%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解決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受讓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6

出讓方: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所持*公司(下稱“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為: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二、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合法持有該公司*%的股權;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未向任何第三人設臵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股權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股權轉讓過户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臵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並不得以目標公司的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目標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關目標公司的法人資格、合法經營及合法存續狀況、資產權屬及債權債務狀況、税收、訴訟與仲裁情況,以及其他糾紛或可能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虛假、不實、隱瞞,並願意承擔目標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當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行為已得到了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瞭解;

(3)乙方保證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能力;

(4)乙方保證在其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後將進一步促進和支持該公司的發展。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轉讓價款為¥××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

2、甲、乙雙方同意,待目標公司*%股權過户至乙方名下後 日內,由乙方將股權轉讓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應在收款之同時,向乙方開具合規的收據。

四、合同生效條件

當下述的兩項條件全部成就時,本合同始能生效。該條件為: 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權力機構(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授權與批准。

五、股權轉讓完成的條件

1、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全部手續,並將所轉讓的目標公司 *% 的股權過户至乙方名下。

2、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記檔案中均已明確載明乙方持有該股權數額。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5%,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方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2、雙方同意,出現以下任何情況本合同即告終止:

(1)甲、乙雙方依本合同所應履行的義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已完全實現。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項原因而終止時,甲方應在10日內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

3、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保密

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經營、投資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業祕密,不得向公眾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傳播此等商業祕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為目的利用此等商業祕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會公眾利益要求;(3)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九、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目標公司存檔壹份,其餘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出讓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_____年 月 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7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合營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佔有股份[ ]%,____佔有股份____%。

根據甲方的要求,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2、受讓方(乙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___(甲方)自願將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權價值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形式)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後,乙方承認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願意履行並承擔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願放棄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營他方: 法定代表: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簽訂地點: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8

編號:

年 月 日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協議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託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E-mail: 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E-mail: 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協議標的為甲方投資於 ,該標的賬面價值 元,每股賬面價值 元;評估價值 元,評估後每股價值 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 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協議標的轉讓後國有股不佔控股地位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 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 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元,雙方約定在 內,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指定的 賬號將協議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 為保證條件,分 次,分別在

付清。

五、交易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為股權出讓與受讓的交易基準日。

六、股權交割

乙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協議價款或首付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之內辦妥有關權證的交割,並及時辦理權證變更事項。

七、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八、爭議處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協議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當協議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協議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協議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協議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協議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協議;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協議,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協議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本協議及股權交割清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三、其他

本協議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 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協議附件目錄:

1、

2、

3、

4、

5、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9

本股權轉讓協議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協議雙方:

出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鑑於:

1. 公司是一家於 年 月 日在 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 註冊號為:

法定地址為: ;

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協議之日為 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 元,佔 註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協議》。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協議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協議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 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並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於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 協議生效日:指協議發生法律效力、在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 協議簽署之日:指協議雙方在本協議文本上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 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 協議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權。

6. 法律、法規:於本協議生效日前(含協議生效日)頒佈並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 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佈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範性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等。

第一章 股權的轉讓

1.1 協議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 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協議標的轉讓總價款為 元(大寫: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後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並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第二章 聲明和保證

2.1 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協議標的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有資格行使對協議標的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協議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簽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採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協議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協議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1.3 本協議簽署日後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採取任何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協議標的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協議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協議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後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協議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轉讓條件,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院依法對本協議標的採取凍結措施等。

2.1.5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協議向受讓方轉讓協議標的已徵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本協議生效後,積極協助受讓方辦理協議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股權變更的文件。

出讓方保證其向受讓方提供的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發情況等均為真實、合法的。

2.1.6 出讓方保證,在出讓方與受讓方正式交接 股權前, 所擁有的對其開展正常生產經營至關重要的政府許可,批准,授權的持續有效性,並應保證此前並未存在可能導致鈣等政府許可、批准、授權失效的潛在情形。

2.2 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 受讓方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讓協議標的的條件,不會因為受讓方自身條件的限制而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

2.2.2 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收購協議標的,受讓方保證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喪失其對 %的股權,對該部分股權,出讓方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受讓方根據有關法律及 章程的規定,按照其所受讓的股權比例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3.2 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負責組織召開 股東會、董事會,保證股東會批准本次股權轉讓,並就 章程的修改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 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並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協議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 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

登記。

3.5 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 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附件1)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 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3.6 出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負責將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條款

4.1 對本次股權轉讓協議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瞭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讓方、受讓方、 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4.2 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採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股權轉讓的言論、文字。

第五章協議生效日

5.1 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協議的生效之日:

5.1.1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自本協議文首所載日期,本協議即成立。

5.1.2 出讓方應完成本協議所約定出讓方應當在協議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受讓方應完成本協議所約定受讓方應當在協議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股東會批准本次股權轉讓。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並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協議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後,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並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後 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範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協議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 如果雙方對於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協議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協議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因違反於本協議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

7.2 如出讓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協議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3 如受讓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出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4 若受讓方在協議生效日之後非依法單方解除協議,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若出讓方在協議已生效之後非依法單方解除協議,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 %。

7.5 在本協議生效後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變更登記等),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後,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6 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 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 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若債權人要求 依法承擔償還責任且公司也已實際履行給付義務的,則出讓方應在公司履行給付義務之日起 日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若出讓方在本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出讓方未支付部分款項由受讓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出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若出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的違約金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7.8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受讓方應在收到出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若受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受讓方就未支付的違約金按本次轉讓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出讓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協議修訂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 協議的完整性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並取代雙方於協議簽字日前就本協議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本協議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構成本協議的基礎;因此,不能作為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解釋協議條款和條件的依據。

8.4 通知

本協議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 書寫,並以 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繫地址方為送達。如以 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後,視為送達。

8.5 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協議引起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 協議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 年 月 日出具的 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於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8.7 其他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 存檔 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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