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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精選20篇)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精選20篇)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

申請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精選20篇)

住址: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層、_________層、_________層單位代表人:張____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劉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漢族住址: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支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浦勞人仲(_______)辦字第_________號_____裁決書;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浦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做出的_____裁決事實認定錯誤。

申請人以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_____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合理有據,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_____裁決中認定解除勞動合同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實屬事實認定錯誤。

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不但違反公司考勤規定無故曠班,而且還在工作期間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_____工作,屬於_____行為,故申請人依據工作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合同。申請人已向_____委員會提交了包括:“員工手冊及簽收單”、“考勤記錄”、“請假單”、“改變考勤方式的通知郵件”、“同類型員工簽到記錄”、“錄像資料”等證據材料。

根據被申請人的考勤記錄和請假單來看,兩者所展現的事實是相左的,被申請人有偽造考勤記錄的嫌疑。其一方面提供了考勤的記錄,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請假單,被申請人在請假期間還能夠提供考勤記錄,這兩者顯然是矛盾的。被申請人提供的“考勤記錄”這一證據材料不具有真實性。

其次,關於改變考勤方式的通知郵件系申請人羣發給其員工的工作郵件,其他員工均已收悉,且都按照簽到方式進行了正常的簽到出勤,並向_____委員會提交了同類型員工簽到記錄,被申請人卻否認郵件和簽到記錄的真實性,顯然是無理的狡辯,是為了逃避相關證據對其造成的不利後果。

再次,_____委員會認為申請人對於提供的“錄像資料”無法證明該錄像未經剪輯增減,因而認定無法作為定案依據,是嚴重的認定錯誤。在_____爭議中,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已先行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證據,已經完成了舉證的責任承擔,被申請人則應承擔餘下的舉證責任,對於該錄像資料真實性的鑑定申請應由被申請人提出。

_____委員會對於爭議事實的認定是武斷、不正確的,在申請人提交的諸多證據和被申請人一方存在的'諸多疑點面前,沒有進行認真細緻的調查而對爭議事實做出了錯誤的認定,實屬對申請人權利的損害。

二、上海浦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做出的_____裁決違反法定程序。

在勞動爭議的調解、_____階段,雙方當事人應當積極舉證,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所主張的相關事實。雖然在勞動爭議中舉證責任分配實行倒置,但是在_____階段,申請人已就相關爭議事實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證據,其中包括“改變考勤方式的通知郵件”、“同類型員工簽到記錄”、“錄像資料”等。被申請人雖然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真實性表示質疑卻始終未提供相反之證據證明其主張,僅僅是單方面表示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予認可,如果其否認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的真實性,應當當庭提出對證據進行鑑定的申請,勞動爭議的`舉證責任倒置規則並不是免除了勞動者的舉證責任,只是將舉證的順序進行倒置。申請對相關證據的鑑定屬於被申請人的舉證責任,其消極地怠於承擔舉證責任,理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_____委員會對於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也僅表示無法確認內容的真實性,但_____委員會並沒有否認也沒有權力否認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的真實性,也沒有建議被申請人申請對證據進行鑑定,更沒有要求被申請人提供相反證據證明,徑直決定將申請人提交的電子郵件、同類型員工簽到記錄和錄像資料_____定案依據,違反法定程序,導致了嚴重的程序不公正,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倍工資計____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____________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和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____________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加班工資______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資____________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的住房公積金______元(每月______)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__20__年終獎____________元。合計金額:____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直至______月______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工資計____________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____________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____________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資____________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______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住房公積金______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1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簽名或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3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_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年2月致20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年2月X凱應聘到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年3月凱被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凱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_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焦,女,xx年6月20日出生,漢族,現住海南xx市海德路5號

被申請人核工業第七研究設計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幷州南路西一巷五號。

法定代表人劉xx院長。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至海口市x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被申請人員工,1993年大學畢業分配至被申請人處,工作兢兢業業。20xx年4月,申請人因事請假外出,正值非典高發期,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序將申請人除名,致使申請人無法上班。至今該除名決定申請人也從未見過。由於申請人無除名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權利無法行使。申請人在外漂泊,由於沒有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無單位接收,工作沒有着落,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但是被申請人卻提出種種無理條件,甚至提出數萬的高價作為交換條件,無理扣押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現申請人已在海口市x建築設計院找到工作,急需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的移轉手續。根據《勞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理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為此,特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貴委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手續至海口市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a,女,__________歲,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民營企業經理,現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對於申請人與__________經貿公司貨物購銷合同糾紛已向你會提起仲裁申請,並已被受理。現因申請人無法按期出庭,請求你會延期審理。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應祥述事實與理由,此略。)為保障申請人出庭參加仲裁活動,行使權利,特向你會申請推遲本案開庭審理時間。

此致

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一份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聯繫電話.被申請人:單位名稱,住所地。 負責人:姓名 職務: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工留薪期工資元、鑑定費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元。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上班,擔任一職。X年XX月XX日時左右,申請人上班時因工作原因,受傷。送XX醫院,被診斷為:雙額顳腦挫裂傷,雙額顳頂硬膜下血腫,雙額顳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側額顳頭皮裂傷。

X年XX月XX日,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X年XX月XX日,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工傷作出X級傷殘的鑑定。申請人因工傷應獲得的賠償為元,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資元,鑑定費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元。

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六月 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7

申請人:楊_,男,漢族,___年_月_日生,住合肥市廬陽區__路19號。

被申請人:合肥___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合肥__開發區__工業園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___,該公司董事長。電話:________。 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500元/月_10.5個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__年度第一、二季度獎金2萬元;

三、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社保轉移、失業等手續。 事實和理由:

申請20__年_月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從事財務工作,20__年_月調入公司銷售管理部任經理助理職務,20__年_月任商務主管工作,20__年7月之後任營銷部副經理職務。申請人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加年終獎。20__年度的申請人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四季度獎金為4萬元,年終獎為5萬元,平均每月工資為12500元。20__年_月申請人因事向被申請人請假,獲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請假期間

申請人仍嚴格按照被申請人公司的要求進行審核業務報表等工作。20__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制度施實以來,被申請人一直未安排申請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20__年7月23日被申請人莫名在合肥晚報上刊登了一個《公告》以申請人請假期間未來公司上班為由解除了與被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請人理論,被申請人對此未作解釋。另被申請人扣發了申請人20__年第1、2季度的獎金2萬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帶薪年休假工資;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第一、二季度的獎金。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求裁如所請為感!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8

申訴人王__,男,漢族,1980年2月24日出生,住...........。聯繫電話.......。

被申訴人浙__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嶺市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聯繫電話______X

申請事項

一、 裁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 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如下: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00元/月X10個月=16000元;

2、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725.4元/月X7個月=12077.8元(06年台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725.4元);

3、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25.4元/月X7個月=12077.8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資:(36天+105天)X53.3元/天=7515.3元;

5、 住院護理費40元/天X36天=1440元;

6、 營養費1000元.

以上各項共計50110.9元。

三、 被申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0月28日,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合同中確定申訴人受聘從事不鏽鋼鉚合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於20__年10月28日。申訴人在工作中報酬方式以計件為主,同崗位月平均工資為1600元。20__年10月5日,申訴人在車間整形取鍋時,被衝牀壓傷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側指間關節以遠不完全離斷傷、食指中節指骨開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經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環指中節指骨開放骨折伴伸肌腱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申訴人受傷後前後住院36天,被申訴人承擔了全部醫療費及傷殘鑑定費。申訴人受傷事實經温嶺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為工傷。申訴人所受傷殘,經台州市勞動鑑定委員會《台勞鑑[20__]2-5144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評定為八級傷殘。申訴人出院後經醫生建議休息三個半月,現申訴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訴至貴院,望依法支持訴請。

證據及其來源

一、 申訴人身份證明;

二、 被申訴人工商登記材料;

三、 申訴人門診病歷、醫院休息證明;

四、 住院病歷

五、 工傷認定決定書;

六、 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七、 勞動合同;

八、 證人證言。

此致

温嶺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訴人:王__

20__年4月21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9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 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王,男,漢族,20xx年4月27日生,住河南省睢,身份證號:;聯繫電話:137。

被申請人:杭州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請求:

1,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8523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伙食補貼1455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0476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薪留工期間工資38400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3000元;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2652元;

8,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2652元;

9,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費300元;

10,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交20xx年5月申請人進入單位後至20xx年9月6日的社會保險。

以上合計為:137458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5月左右申請人到被申請人單位從事空調維修,雙方約定申請人的月工資底薪加提成,但是最低不低於3000元(其中部分工資是通過銀行卡發放、部分是通過現金)。20xx年8月12日申請人在工作時由於不慎和空調室外機一併墜落至一樓公共通道,受傷後被送往XX市中醫院,經診斷為高處墜落傷,肝破裂、雙側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左腕骨折、骨盆骨折等,並對骨折部位進行了鋼板內固定,20xx年11月8日病情穩定後出院。20xx年7月9日再次入院對內固定進行拆除,左側舟狀骨內固定未拆。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的部分醫療費用。後經認定為工傷。其後在20xx年8月27日被認定為八級工傷。申請人於20xx年9月6日依法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要求落實工傷待遇。

申請人在受傷後,多次要求單位落實申請人工傷待遇等,但是被申請人只是繳納了醫藥費等費用,對申請人其他要求未能達成一致。申請人現根據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貴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判裁如所請。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男,1958年11月8日生,漢族,住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社前組1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手機: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鎢業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興國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陳__________。電話:_____。

申請請求

一、裁決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的《協議書》無效。

二、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__年8月-20__年8月停工留薪期工資28548元。

三、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__年12月-20__年2月生活費10003.5元。

四、裁決被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5607元。

五、裁決被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35607元。

六、裁決被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8475元。

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勞動能力鑑定費26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起,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井下作業從事風鑽工,20__年10月20日,申請人前往贛州疾控中心診斷職業病並支付了診斷費138元。20__年7月13日,申請人被診斷為“矽肺觀察對象”。

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繳納社會保險,同年年8月,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診斷費和診斷期間的生活費,被申請人拒絕支付費用收繳申請人的《出入證》並開除申請人。申請人不服,向興國縣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勞動仲裁不受理後,又向興國法院主張賠償,興國縣法院以申請人的訴訟請求沒有確認勞動關係為由裁定駁回申請,申請人向贛州中院上訴,贛州中院維持,無奈申請再次向興國縣勞動仲裁委確認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興國縣勞動仲裁委再次不予受理,申請人仍不服又向興國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和請求賠償。

申請人生活非常艱難,20__年11月20日,被迫無奈私下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協議書》,領取了被申請人支付的生活費12000元,20__年9月21日,贛州市疾控中心診斷申請人為矽肺觀察對象,20__年2月4日,贛州市疾控中心診斷申請人為:_________________“矽肺壹期”。

20__年6月14日,興國縣人社局作出興人社傷認字(20__)第19號工傷決定書,認定申請人為工傷。20__年2月26日,申請人經贛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柒級傷殘。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雖簽訂了協議書,但是該協議是申請人在沒有鑑定傷殘的情形下籤訂的,該協議是明顯不公平的,且賠償金額相差十多倍,故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解釋三》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請求認定無效。同時請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被申請人已支付的12000元可以在工傷保險待遇在抵扣。現申請勞動仲裁請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__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2

致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年6月至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年6月至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20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張__,男,1__X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號,身份證號:x5211____2__X。

代理人:姚__ 北京中銀(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號,電話:__31-x4______

聯繫人:劉__ 聯繫電話:13__x31____

法定代表人:羅__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x234元(自2__x年x月至2__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__x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__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__x年x月至2__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__x年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__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脱,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__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__

二____年三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4

申訴人:李__,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原___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__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煙酒副食品公司,20__年後改製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__年7月26日、20__年7月17日、20__年7月31日、20__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摺)。合同約定後,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餘為值班時間。簽約後,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衞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幹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幹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__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衞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並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後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餘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係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__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於20__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後該公司立即僱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乾的活。至此,申訴人終於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説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_1_6+(30天_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_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_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麼,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衞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並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係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係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_96_200%),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_10_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裏,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張__,男,19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號,身份證號:__。

代理人:姚__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__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__號,電話:0731-8408____

聯繫人:劉__ 聯繫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羅__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____年9月至____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__年9月至____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____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脱,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____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__

二0__年三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性別 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___________個月工資__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___________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__年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__年___________月至__年___________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___________天×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__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__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__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__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__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__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__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__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__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7

一、由二被訴人補發申訴人從1996年8月1日至庭審之日的崗位工資20250元並由第一被訴人*公司從庭審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訴人支付崗位工資。

二、由被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原系第一被訴人下屬單位*廠的職工,因當時的政策需要借調到*廠,在該廠一直在管理崗位,後期申訴人的崗位一直是該廠的第三產業鄉鎮企業負責人。在1996年8月申訴人到第一被訴人的下屬單位辦理內退手續,該單位卻把申訴人按照待崗職工處理,按照下崗職工的崗位工資38元/月計發,不認可其應有的崗位工資。20xx年12月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也沒有認可其正式崗位的崗位工資待遇。

申訴人在借調之前的工作崗位為批料員,在借調之後的工作崗位是鄉鎮企業的負責人。*廠現在是第二被訴人的下屬單位。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被訴人關於退休人員、其崗位工資在退休時應當享有的有關規定,申訴人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男,漢族,x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證號:

代理人: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於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x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x年1月至x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x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直至x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xx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並從x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並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 ,男。

被申請人: ,住--。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6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20--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年2月23日至20--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年8月15日至20--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20--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年--月--日

勞動仲裁延後申請書 篇20

申請人:姜__,男,1969年1月23日出生,漢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__鄉__村__村民組x號.

被申請人:合肥__印刷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合肥市__路x號.

法定代表人:孔__,系該公司董事長,聯繫電話0551-4__x490.

申訴事項:

1、請求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姜__補發剋扣的工資4000元以及剋扣工資經濟補償金1000元;

3、支付因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而產生的'雙倍工資22000元;

4、加班工資179670.3元以及因未及時支付加班工資而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為44917.58元;

5、經濟補償金44235.15元;

6、年休假工資報酬26205.75元;

7、補繳19__年12月至20__年5月期間以及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自被申請人合肥__印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公司”)於19__年x月x日註冊成立至今,申請人姜__就一直在該公司工作.準確來説,姜__是於19__年8月5日至合肥市__印刷廠上班的,該印刷廠系__公司的前身.上班工作近15年,被申請人__公司既沒有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按時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工作期間,__公司不僅不能及時發放工資,而且加班也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更甭提依法給予申請人年休假或年休假工資報酬.被申請人__公司的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各項合法權利.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法向貴院申請仲裁,望依法裁如所請.

此致

合肥市包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__

20__年X月X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一份;

2、證據若干份;

3、賠償清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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