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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相關建議書(精選3篇)

工作相關建議書(精選3篇)

工作相關建議書 篇1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緩解和消除農村貧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積累了豐富經驗。目前,在我國農村實行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以下稱兩項制度),都是以農村貧困人口為扶持對象的,實現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對於充分發揮兩項制度的作用,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進一步激發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具有重大意義。經國務院同意,在總結一些地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擴大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工作相關建議書(精選3篇)

一、目標、基本原則和試點範圍

(一)目標。通過探索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作用,保障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發展能力,從而穩定解決温飽並實現脱貧致富,為全面實施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實現到20__年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的目標奠定基礎。

(二)基本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確定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堅持根據農村貧困人口的地域分佈特點和不同地區兩項制度標準的差異情況,實行分類指導;堅持政府支持、社會各界幫扶和農民自力更生相結合,實現對農村貧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三)試點範圍。中西部地區應將試點範圍擴大到80%以上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擴大到非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東部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試點範圍。

二、標準和對象

(四)標準。農村低保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夠維持當地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確定,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備案後公佈執行。

扶貧標準,以國家公佈的扶貧標準為準,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本地扶貧標準。

(五)對象。農村低保對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居民。

扶貧對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農村扶貧標準、有勞動能力或勞動意願的農村居民,包括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願的農村低保對象。

三、主要內容

(六)程序的銜接。要統一組織,使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識別工作在時間和程序上同步進行。嚴格按照申請、收入核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認定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

對於申請享受兩項制度的,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規定分別進行調查核實,集中進行民主評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屬於扶貧對象的,報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部門審批,屬於農村低保對象的,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扶貧和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民主評議意見、審核意見和審批結果。對於已經核實的農村低保對象,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進行復核時,要配合扶貧部門將其中有勞動能力和申請意願的確認為扶貧對象。

(七)政策的銜接。對農村低保對象,要力爭做到應保盡保,按照政策規定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對扶貧對象,要根據不同情況,享受專項扶貧和行業扶貧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採取產業開發、扶貧易地搬遷、雨露計劃培訓、危房改造、扶貧經濟實體股份分紅、小額信貸、互助資金、教育免費及補助、黨員幹部和社會各界幫扶等形式,確保扶貧對象受益。對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中的殘疾人,以及被拐賣後獲解救的婦女兒童家庭提供重點幫扶。要堅持依據統計部門的監測數據確定扶貧對象,防止盲目擴大規模,確保政策兑現。因地方自定扶貧標準而增加的扶貧對象,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安排落實扶持資金。

(八)管理的銜接。對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實行動態管理。縣級人民政府扶貧和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要分別建立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檔案,會同統計、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對兩項制度涉及的對象同步進行調整。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瞭解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的生活情況。對收入達到或超過農村低保標準的,要按照規定辦理退保手續;對已實現脱貧致富的,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無意見後,要停止相關到户扶貧開發政策;對收入下降到農村低保標準以下的,要將其納入低保範圍;對返貧的,要將其吸納為扶貧對象。各省(區、市)和試點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辦法。在現有貧困户建檔立卡和農村五保、農村低保檔案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逐步完善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數據庫,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九)切實加強領導。省(區、市)和試點縣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重要性、複雜性和艱鉅性,將試點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成立領導小組,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十)周密制定方案。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並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試點縣的

試點方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試點工作所需資金,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根據試點縣的實際情況給予支持。

(十一)加強部門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相互支持,主動溝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確、定期協商、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扶貧部門要做好兩項制度有效銜接中交叉對象的識別工作,研究提高識別扶貧對象的準確率,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民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扶貧部門落實交叉對象的扶持政策。財政部門要提供資金支持,負責資金管理和監督。統計(調查)部門要及時提供貧困監測數據,參與制定兩項制度扶持對象識別的相關指標。殘聯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核對殘疾人有關情況,對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中的殘疾人提供重點幫扶。

(十二)大力宣傳發動。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通過召開會議、廣泛宣傳和典型示範,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信心。

(十三)加強隊伍建設。要根據工作需要,抽調一批專業水平高、敬業精神強的人員從事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積極開展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要發揮大學生村官和扶貧志願者的作用,充實鄉村兩級力量,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十四)加大督查力度。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對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的考核。對扶貧開發工作,重點考核扶貧對象的收入增加和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程度;對農村低保工作,重點考核低保對象的應保盡保和規範管理程度。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兩項制度有效銜接情況進行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通過獎勵先進、鞭策後進,調動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工作相關建議書 篇2

資產評估的申報及資料的蒐集,是資產評估前期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資產評估工作的基礎。我們在資產評估的工作中往往遇到前期準備工作沒有做好,給評估工作帶來許多困難,結果事倍功半。我們參與了一些資產評估單位的評估工作,想通過集各家所長,並在學習有關書籍及資料的基礎上,以問答的方式,提出我們的意見和建議。

1.怎樣才能填好房屋建築物類資產評估申報明細表,做好資料的蒐集工作?

答:資產評估的委託單位及資產佔有單位負責填寫資產評估申報明細表並提供有關資料。為了做好這一工作,評估單位應派專人向委託單位及資產佔有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對申報表各項內容的要求一一講解,對所需提供的資料提出具體要求。

2.房屋建築物類資產評估申報明細表包括哪些表?

答:包括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清查評估明細表,固定資產—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清查評估明細表、固定資產—管道和溝槽清查評估明細表,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清查評估明細表。

3.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類清查明細表申報表有哪些內容?

答:申報表應以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文件,<<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為基礎,並根據被評估的對象及需要作適當調整。

筆者有如下建議:

(1)房屋建築物清查評估明細表,填表欄目增加建築層數和檐高;地點分散,部門多的廠礦企業,填表欄目增加建築物所在地點或所屬部門;有高大體積廠房的廠礦企業,如電廠、鋼廠、煤礦,填表欄目增加建築體積。

(2)建議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清查評估明細表,填表欄目除長度、面積、體積(容積)項目外, 增加寬度和厚度,高度和深度以及斷面規格。

(3)管道和溝槽清查評估明細表,填表欄目增加架高、防腐及保温。

(4)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清查評估明細表,填表欄目增加長度、面積、體積(容積)和形象部位。

(5)每一種表格都要有備註欄,以便附加説明。

4.資產佔有單位的資產評估工作由誰來負責,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由誰來填寫?

答:鑑於資產評估工作牽涉的面比較廣, 除財務部門外還涉及到廠辦公室、檔案室、基建科、房管科、生技科等部門,僅由資產佔有單位財務部門主管負責是難以完成的。建議由委託單位及資產佔有單位分管經濟的付經理、副廠長負責,並由財務部門牽頭,組織主管固定資產賬的財務人員與基建、房產管理人員共同清查房屋建築物類資產。並在清查資產的基礎上,填寫固定資產—房屋建築類清查評估明細表。前者對賬面價值負責,後者對資產實物參數負責。

5.填寫房屋建築物類評估申報明細表有哪些總體要求?

答:總的來説要求科學、真實、合法、完整。

(1)評估申報明細表的內容,應與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所確定的資產評估的目的、範圍、評估基準日期相一致。

(2)報表的填制要完全按照給定的格式填報,申報的每一項資產,要按欄目給出的內容填報,原則上不應有空格,最終提供申報表時,要提供一套蓋有申報單位公章的書面申報表和一套相同內容的電子報表。

(3)資產評估申報明細表,應在資產清查.核實的基礎上進行,做到賬賬相符, 賬物相符, 表帳相符,既固定資產賬與財務賬 、資產負債表相符;固定資產賬與實物相符;資產評估申報明細表與固定資產賬相符。做到既不重項,又不漏項。

(4)固定資產評估申報明細表要分類填寫。房屋建築物與設備要嚴格區分;房屋建築類中,房屋、構築物和管道溝槽要分類填表。固定資產與在建工程,不要混填。

(5)要求每一獨立項目填寫一行,不可將一項填寫成多項。

(6)資產名稱應具有唯一性。實物指向明確無疑義。

(7)資產佔有單位要填寫全稱,要按企業執照的正式名稱填寫,要按資產評估基準日時企業的名稱填寫。

(8)如實填寫填表人和填表日期。填表人應包括財務人員和房管理人員。

6.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房屋建築物類與設備類如何區分?房屋建築物類中房屋,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管道和溝槽如何區分?

答:填表人首先要認清建築與設備的專業不同,房屋、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管道和溝槽的技術參數也各不相同,只有科學、合理的劃分,才能比較準確的進行評估。分類標準如下:

(1)設備指生產備 、機電備、化驗 、 檢驗備、 冷凍備、運輸備、通訊、辦公、 通風、消防、污水處理等設備;鋼製倉庫、儲存罐;工藝管道、設備照明、廠區照明、電力、電訊電纜等(室內的上下水、照明、消防、電訊、通風的管道,線路,賬面值含在房屋內)。

(2)房屋是指能夠遮蔽風雨,供人們生產、生活、工作、娛樂的活動場所。

(3)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是指供人們生產、生活、工作的附屬建築物。

(4) 管道和溝槽是指室外上下水、暖氣管線及溝槽(室內的上下水、暖氣管線及溝槽的帳面價值含在房屋內),室外電纜溝及排水溝、排洪溝等(不包括電纜線路.工藝管道)。

工作相關建議書 篇3

從5月14日到今天,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已基本上告一個段落,也寫出了相關的自查報道。從親身經歷中,本人認為目前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中可能存在着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查閲相關的文獻資料,筆者認為這方面的問題絕不是我們單位,而是基本上都存在着相類似的問題。

一、問題

1、固定資產管理內部管理的分散性,導致信息的不對稱,帳目管理與實物管理不同步,財務會計主體、採購主體、核算主體之間缺乏相互溝通,從而出現一些帳實不符的現象。

2、固定資產的錄入標準不統一,入帳會計對軟件的熟悉程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由於下屬單位比較多,各下屬機構會計對軟件的理解不同,導致歸類不統一,例如對於電腦的歸類,有些歸入微型計算機,有些歸入台式機;還有對於廚房用品,一些小東西的,可能無法在清查軟件中找到合適的歸類,從而出現了任意歸類。

3、固定資產信息化的程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最近幾年來,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各種會計軟件、固定資產管理軟件也不斷升級,但軟件之間缺乏銜接,不是先破後立,而是自立門户,從而加大會計入帳的工作量(一要學習,二要在舊軟件的基礎上,將原先的數據重新輸入到新的軟件中,三是不同軟件,對以後的檔案管理也是一個問題)。

同時,對一個新的軟件,對於在現實中的應用程度到底如何,還有待進一步的驗證,對於歸類的標準應做到更精準。

4、固定資產的變更手續不全,變更所得資金沒有及時入帳。特別是對於變賣的、損毀的,沒有及時入帳。

5、對於固定資產憑證的保管、檔案的管理上,仍存在一些疏忽。沒有及時保留相應的憑證,且這些憑證與總帳、收支明細帳一起放置,對於往後的查詢帶來一定的困難。

二、整改措施

針對以上出現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強內部的溝通,帳目與實物管理相分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腐敗,但也要加強溝通,以保證會計與實物管理員之間的積極性。

2、對於新軟件的應用,國家相關的研發部門一要注重與以往軟件的共融性,應該在原軟件的基礎上進行創新。除非必須放棄原有的,那也需要進行相應的公告,組織人員學習新軟件的精髓。二是要注重新軟件實際應用性的調研活動,要注意到現實運用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3、加強學習。首先應組織專門負責人進行統一學習,集思廣益,徵求大家對不同分類標準的看法,徵求大家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而統一進行調整。同時,要學習新舊軟件中的區別,基本上,由於年輕幹部的接受度比較強,且對舊軟件的依賴性較弱,以他們帶動中老年幹部的學習。

4、建立在日記帳、撥出、撥入明細帳的基礎上,建立損溢、報虧明細帳,注意要憑證的保管與檔案的管理。

5、儘量做到一個“口子”進出,杜絕政出多門,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對下所配置的資產,儘量事先通知相關入帳部門,做好入口台帳登記

6、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構建、處置的檢查監督,完善管理辦法,包括固定資產登記制度、固定資產報告制度、固定資產盤點制度和固定資產處置程序等。

PS;上面只是個人的一點拙見,因剛剛接觸相關內容,對於一些專業術語,對於這方面的管理並沒有深入探討,只是工作將近一個月下來的感受。個人意見,沒有多大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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