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子女無財產無債務離婚協商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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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子女無財產無債務離婚協商協議書 篇1
男方,姓名: 民族: ,聯繫電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女方,姓名: 民族: ,聯繫電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一個子女。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自願簽訂離婚協議。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 、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後沒有生育子女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費和探望權。
2 、女方確認現階段沒有懷孕。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1 、存款:男、女雙方共同所有的銀行存款由雙方協商分配。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歸各自所有。
2 、房屋: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房產。
3 、汽車:男、女雙方確認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汽車。
4 、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飾品歸各自所有。
四、夫妻債權債務約定:
1 、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外借債務。
2 、男、女雙方任何一方如對外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離婚後,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及商業祕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萬元(大寫 元)。
六、男女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形式,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給對方。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構頒發 《 離婚證 》 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子女無財產無債務離婚協商協議書 篇2
遺 囑(原則性遺囑——遺贈版本)
立遺囑人:,男(女),公民身份號碼:,户籍地址: ;現住址: 。(若户籍地與現住地不一致時,兩者均需填寫)
我,,趁現在頭腦清楚、思維清晰,能夠正常理解並清楚表達我本人的意願,自願訂立遺囑內容如下:
一、待我去世後,屬於我所有的財產(不論不產、不動產)均歸所有。(如果是分給兩人以上的,可以表述為:“待我去世後,屬於我所有的財產(不論動產、不動產)均歸和所有;如須確認繼承份額表述為:在我去世後,屬於我所有的財產(不論動產、不動產)百分之幾歸所有,百分之幾歸所有。)
二、如果前述遺囑受益人先於我去世,或者遺囑受益人放棄受遺贈的,則本應歸所有的這部分財產我指定歸所有。(選擇性條款,根據個人要求選擇適用)
三、遺囑受益人因本遺囑所取得的財產歸X個人所有,不作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財產。(選擇性條款,根據個人要求選擇適用)
以上內容內容均為我的真實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本人簽名):
立遺囑人本人指印(右手X指):
日 期(本人手寫):
無子女無財產無債務離婚協商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贈與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不動產行為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贈與財產
贈與人將其所有的_________(寫明標的物)贈送給受贈人,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寫明證明贈與人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第二條 贈與財產的狀況
名稱: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
價值: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
第三條 贈與目的:_________
第四條 贈與財產的交付
贈與人會同受贈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寫明具體的不動產產權登記機關名稱)進行贈與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五條 手續辦理
受贈人應在_________(寫明具體的期間)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
第六條 權利保證
贈與人確認本件贈與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在贈與前並無積欠税金,倘有贈與人應負責繳清。
第七條 費用負擔
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税應由受贈人負擔。
第八條 贈與的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
第九條 贈與物的交付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十條 贈與物的損毀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贈與物的瑕疵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贈與的撤銷
1、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4)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5)_________.
2、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蓋章):_________ 受贈人(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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