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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的建議書

交通安全的建議書

隨着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車輛的猛增,我們的交通條件也日趨完善。大家在享受這種便利的同時,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為也時有發生。我們面臨的交通安全形勢是相當嚴峻和複雜的,不安全的因素時時在威脅着人們的安全。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的建議書,歡迎閲讀參考。

交通安全的建議書
交通安全的建議書篇1

市民朋友們:

交通文明是展示城市形象的名片,交通安全是居民幸福生活的音符。近年來,隨着我縣經濟發展和各種交通工具的日漸增多,交通擁堵現象時有發生,交通安全問題日益嚴峻。為提升廣大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質,營造我縣安全、暢通、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共青團光山縣委、光山縣青年志願者協會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爭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踐行交通文明,一是堅決抵制在城區主幹道、公共場所亂停亂放車輛;二是堅決抵制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車輛逆行和堵塞右行車道等行為;三是帶頭不乘坐未經許可的非法營運車輛。

二、爭做文明交通的推動者。自覺摒棄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開車打手機、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堅決抵制酒後駕駛、疲勞駕 駛、超速行駛、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文明使用車燈、行人和非機動車各行其道等文明交通行為。

三、爭做文明交通的宣傳者。自覺學習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樹立文明交通意識,主動向身邊人員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努力營造文明 出行的良好氛圍。

摒棄陋習,倡導新風,行重於言。希望每個市民都能成為文明交通的支持者、參與者、實踐者。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開文明車,順順利利出門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交通安全的建議書篇2

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隨着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車輛的猛增,我們的交通條件也日趨完善。大家在享受這種便利的同時,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為也時有發生。我們面臨的交通安全形勢是相當嚴峻和複雜的,不安全的因素時時在威脅着同學們的安全。

同學們,我們都擁有一個快樂幸福的家庭,我們都擁有深愛我們的父母,對於父母來説,孩子的安全是他們心頭時刻的牽掛,我們每天如果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就是父母最大的幸福和快樂。同時,作為子女,父母和每一位我們深愛的親朋好友的交通安全都與我們息息相關。大家只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們的每一個家庭才會快樂、幸福。

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位同學的責任。我們要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掌握交通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珍愛彼此的生命吧!在此,學校政教處向全體同學發出以下建議: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樹立安全行路的意識,增強交通法制觀念。

2 、行人應在人行道上行走,如無人行道,靠路邊右側行走,橫過道路走斑馬線;步行或騎自行車過馬路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3 、不闖紅燈、不亂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鬧玩耍,不越護欄、不追車、不拋物擊車。

4 、出行時,不乘坐非法營運的交通工具,不搭載輕便摩托車或改裝電動車;坐車時不向窗外亂扔東西。

5 、騎車靠右,不逆行、不雙手離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並行;不突然猛拐;騎車時不載人、不戴耳塞聽音樂。

6、上學時,必須在校門前下車,服從學校的指揮。

7、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到校上課。

8 、主動宣傳交通安全法規,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社會公益活動。

9、愛護交通標誌、標線,不在綠地護欄、交通標誌等,不隨意移動、遮擋甚至破壞交通標誌、標線。

10、積極協助學校做好交通監督管理工作,發現不文明交通行為,應主動勸阻,對不聽勸告者應儘快向學校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動報警。

親愛的同學們,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是每一位學生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安定,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珍視安全,珍愛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共同營造一個道路暢通、交通和諧、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園。

交通安全的建議書篇3

尊敬的家長、孩子們:

生命對於我們每一個人只有一次,請珍視和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社會高速發展交通面貌日新月異、交通路網四通八達、交通車輛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説尤為重要。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尤其需要廣大家長、孩子的密切配合,積極協作。為此,我們希望廣大家長、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一、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無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不將機動車交與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未戴頭盔不駕駛或乘坐摩托車,不坐超載機動車,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告別交通陋習,爭做遵章守法好公民。

二、文明交通、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不搶車道,不闖紅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管理。

三、行人自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或人行天橋,不貪圖方便翻越、鑽跨交通隔離護欄;不再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羣並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車、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做到不闖紅燈,不走快車道,不扶身並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牽引、攀扶車輛,不雙手離把;騎自行車過機動車道時,應下車推行;不騎車帶人,不違章載物;不打傘騎車;步行或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要確保自行車閘、鈴、鎖、牌齊全有效,要在劃有停車區域停放車輛,不亂停、亂放。

五、駕駛機動車接送子女上下學要服從交警指揮和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不逆向行車、停車,不阻塞校門、馬路。

六、駕駛摩托車不搭載未滿12週歲兒童,不在摩托車前排搭載兒童。

七、家長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子女樹立榜樣,教育和引導學生子女遵守交通法規。

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為了家庭的幸福、社會的安定,積極行動起來,珍惜彼此寶貴的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一個講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規的良好氛圍,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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