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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精選8篇)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精選8篇)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1

在上週的基礎上,本週我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寫法律文書。當然,也有一些突破,我開始走出辦公室,跟宋姐一起踏入那些跟工作有關的場所,比如去工商局調取對方公司的資料,去公安局調取户籍資料,去民政單位調取相關資料等。這些工作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困難與繁瑣,當然,持有律師證或者實習律師證就更方便了。這是對於户籍在奉獻南橋的當事人而言,如果不是當地人,我們還要去很遠的地方調取相關證據,曾經有一次我們幾經周折才調取到户籍資料,只因兩鎮合併後有一些麻煩之處。還有一次,我們為了證明對方公司在奉賢有實際營業地而方便在奉賢法院對其進行起訴便找到公司地址對其進行拍照取證。過程很辛苦,但結果很開心。

在這周裏,主任不在時,宋姐就想讓我自己接待一下來的當事人。她剛有這個想法,就有當事人上門進行諮詢。因為自己在學校裏成績比較好,雖然心裏很忐忑,但自信可以抵擋一段時間 。然而事情發展遠不如我預料當中的好,噹噹事人問出關於工傷的問題時,我竟然發現腦子裏沒有任何的信息可以供我調配。最後只能由宋姐接待,這對我而言是很大的打擊。也直到此時,才深刻的理解了理論和現實的差距。故決定從那天開始按照實踐的要求擴充自己在相應領域內的知識,當晚便在書店買了工傷、合同、交通事故方面的書籍進行學習,希望藉此機會能夠使自己跟得上實踐的腳步,可以符合律所對於一個實習律師的要求。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2

這周我終於能夠走出辦公室,更多的與法院、法官等接觸。我主動開始要求陪同辦案律師一起去開庭,當然,我是旁聽人員。在剛開始的一兩次旁聽中,因為我的要求比較突然,他們並未來得及跟我講案件概況,所以在法院旁聽時感覺雲裏霧裏地摸不到頭緒。但在之後的旁聽中,我基本上都是事前瞭解了案件概況,庭審中又做了較為詳細的記錄,回來後又上網查相關問題,故對案件便有了較深的瞭解並收益頗多。記得較為清楚的一次,是一起工傷案件,因為對方代理律師與方老師曾有過合作,再加上法官從中斡旋,大家便選擇了調解。在調解時,我跟另外一個實習生積極獻策,再加上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的努力,最終取得了較為滿意的結果。親身參與審理中的案件,對於我來説是一件值得興奮的事情。這不同於校內的模擬法庭。在校時,我們始終想着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並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決結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靈活性。同時,因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師,他們都熟悉庭審流程,故在審理中,往往簡化了一定的程序。即使如此,旁聽並參與案件還是給了我很長時間的積極性。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3

一週馬上就要結束,但現在仍得第一天去XX事務所報到的時候的那份緊張的心情。為了這一天,我提前一個禮拜我就開始做各種準備,包括服裝、心理等。對於事務所,我有一種莫名的情愫。現實生活中從沒踏入過律所,所以視頻中律所的形象在我腦海中留下了唯一的印象。為了避免遲到,第一天我便早早到了辦公室門口等待。當有人來時,還以為是主任方老師,結果是宋姐,才知認錯了人,但隨着閒聊,我們漸漸熟識,就這樣我開始了我的實習生活。

方律師是律所的主任,她為人和藹,親切,並且還很年輕,但卻給人一種很成穩的感覺。雖然她一直讓我把她當作大姐姐看待,但是我卻不自覺的會把她當作是可以教我很多東西的前輩,給予了足夠的敬重。然而缺點就是這樣子我跟方老師不能輕鬆的談論話題,每次在她面前都會縮手縮腳。

宋姐是律所的實習律師,初入門時就由宋姐教我一些簡單的實務,例如寫法律文書、記錄當事人的陳述等。雖然所裏有固定的模板,但是由於是根據判決書等寫法律文書,故在實際寫作過程中,我仍出現了不少的問題,這些都需要宋姐的指正和幫助。

在實習的第一週時間裏,我的主要工作就是適應。適應律所的節奏,適應我接下來要做的事情。為了適應,我每天就都會跟在宋姐後面看她如何進行實際操作。可以説,第一週的日子比較閒適。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4

本週的主要工作仍然是整理卷宗,但整個過程中仍需要做之前幾周的工作,因為本週卷宗的整理是完整的、體系的,而之前我都是單獨的、孤立地做着律所老師交代的任務,如法律文書寫作、調取證據等。但整理卷宗以後我的這些工作就連貫了起來。比如一個案子,在起訴之前,我寫了起訴狀,調取了該案所需要的當事人的信息材料,對案件證據材料進行了歸類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還需要列出詳細的損失清單、對其住院治療的各種費用還需要歸類整理。記得有一次助理讓我把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進行粘貼,我以為都是住院期間的各種費用單據、病歷卡等,沒有什麼性質差別,但後來才知道自己犯了錯誤,一些證據不得不裁剪開重新粘貼。因為這些證據本應是按照營養費、住院費、護理費等性質不同的費用進行歸類整理的,而不應混雜在一起,這樣計算損失清單時才會更明瞭,更有説服力。等到案子結束後,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來我便是按照順序對其進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記卷宗流程以後,不僅可以幫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時在案件訴訟期間還可以幫助自己查漏補缺,把需要的文件材料都準備好,或提醒其他實習生把文件準備好。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受到啟迪。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5

在上週工作的基礎上,這周終於開始接觸較為完整的卷宗。剛開始較為簡單,只要按照之前觀察後學到的順序進行整理即可。印象較為深刻的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當事人在奉賢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均遞交了相關材料,檔案比較厚重且繁瑣,而且時間跨度較大。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整理一份檔案上交給他,還須整理一份檔案由律所自己備案。由於檔案袋裏文件重複、缺漏較為嚴重,故要識別有用材料,並須與市法律援助中心聯繫補缺漏文件,於是學會了收發郵件,學會了怎樣藉助其他機構或單位滿足律所的需要。工作完成後,又按照律所要求進行了歸檔,該案整理極考驗做事者得耐心,不過慶幸的是自己做到了。

本週的另外一項工作便是登記案號。登記案號指的就是隻要對方當事人是保險公司的案件,我都必須記錄在案,根據判決書體現出來的信息,記錄錢款事項等,並在特定時間即將來臨時提醒律所的主辦人員查證是否收到對方當事人的款型。整體來説,較為簡單。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6

實習第二週,所裏面讓我試着開始草擬一些法律文本,例如合同書,起訴書,答辯狀等。這就涉及到一個基礎性的問題,對事實的認定。也就是案件中的事實,哪些是社會事實,哪些是法律事實,這裏有一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過程。誰能能夠將法律事實從社會事實中最大程度的抽離出來,並在自己的法律文書中將這部分事實與法律規範做最相近的解釋,誰就能寫好法律文書。這是我這一週來在事務所實習的最深感受。所以,要剝離出我們所需要的事實來,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法律意識的提高。那麼我們有該如何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呢?

就這個問題,我請教了所裏面的律師。總結了幾個律師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得到了以下的結論。

首先,法律意識的獲得並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我們循序漸進的努力。法律其實並不深奧,它的許多原則其實都是常識性的道理,因為法律是一種規則,它源於生活,源於人們的生活習慣和人們普遍接受的道德倫理。因此,法律的悟性(意識)是通過對知識的理解培養形成的,講法律變為實踐,學以致用,才能提高對知識的運用。其基本要求就是能夠做到邏輯性較強,能夠及一反三,能夠觸類旁通。

其次,每當我們在讀一條法律規定的時候,作為律師不僅僅要讀懂文字字面的意思,更要讀懂這條法律規定背後的原則,立法者的原意。要我們的在社會事實中所抽取出來的東西與法律的文本完全相符是十分困難,甚至説是不可能的。但是對於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我們確是可以掌握的。

再次,做律師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由於中國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加上中文在運用的過程中容易產生理解上的偏差,一條法律規定往往會出現不一樣的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律師應該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法律規定做出一個最接近立法者本意的解釋。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7

這一週來,總算是真正的和到所裏來辦事情的客户們面對面了。當然我的工作十分的簡單,就是坐在一邊拿一支筆在那裏聽和寫,也就是聽所裏律師和客户的談話並將其記錄。

在學校學習的時候,我們十分注重的是自身的讀和説的能力,而在聽和寫的方面是不受重視的,特別是在聽的方面,我們基本上就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多數情況下都是由當事人到所裏向律師用口頭語言的方式來傳達信息的。因此,在聽的方面就對一個律師的執業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説了,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要説各種各樣的話。但是這些話是否真正傳達了我們所要表達的信息,以及我們用言語所表達的信息是否為對方所瞭解和接受,這個問題似乎就很少人去思考了。

首先,就拿聽來説。聽,我們需要聽什麼內容?有的時候當事人因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情緒十分的激動,每當談起那段經歷時總是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動輒是聲淚俱下或是血壓上升、面紅耳赤。此時我們不能隨着當事人的“情緒化”而將自己的思維繞進去,我們應該從當事人的語言中去剝離出我們所需要的法律事實即可,切不可自己也情緒高昂的失去理智。對法律事實外的內容,我們只需要認真聽當事人傾述即可。

其次,就是寫。寫的內容那真是太廣泛了。泛泛而談也沒有意義,我就拿自己的一點感受來説吧!除非是做談話記錄,我們需要面面俱到,對於寫,我有以下幾點感受。

(一)足夠多的信息量 作為一個初學者,比較容易掌握的方法就是先保證我們對一件事情的虛實篇幅足夠長,內容傳遞的信息量足夠多,然後才是逐步的精選。

(二)注意保持前後説法的一致性 這是法律文書的嚴謹性決定的。凡是比較複雜的、多次出現的詞語,應當在他第一次出現的時候就給他下一個定義,然後一直保持不變。對於同一主體,應當堅持相同的稱謂,否則容易讓讀者產生疑惑。

(三)對同一事物從多角度描述 開始的時候就要點明觀點,段末重複;或者從正面和反面寫;或者從不同的側面寫。如此不斷反覆,反覆陳述同一中心意思,可以有效避免誤解。

律師事務所實習週記 篇8

這是到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第一週。這一週來讓我感觸最為深刻的 就是,我所學的專業知識與我將來想要從事的律師行業所需具備的“素質”,差距還是很大的。因此,也就讓我真正的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做律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素質到底是什麼呢?

首先,我們所從事的法律行業的基本素質。也就是我們從事這個行業所要達到的最基本要求。例如,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獲取律師資格證書等等。這可以説是我們“立業”之基礎。

其次,就是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在學校的時候,我是十分難以理解這一點的,作為一個法律系的學生,能把自己的專業學好已經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我們哪裏還有什麼心思去關心其他專業的知識呢?然而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中,不僅要求你有深厚的專業功底,更要求你對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關專業知識有一個深入的認識。 我聽所裏的律師就介紹過一起這樣的案件,案件涉及的是一起因為離婚所導致的糾紛,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訴至法庭。按理説,雙方已經是進行了充分的考慮後才會做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的決定。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不是這樣的。所裏的律師是男方的訴訟代理人,女方並未請律師為其做代理,在第一次證據交換結束後,女方則開始到律所中找到男方的代理律師,不斷的向其哭訴男方在過往生活中的種種“惡行”,這讓所中的律師甚是尷尬。從代理的角度來講,律師代理的是當事人在法律方面的業務,而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行為已經是將自己的“家事”牽扯了進來,從某種程度上説,這已經“超越”代理的範圍了。所裏的律師也是十分無奈,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其進行心理的疏導,慢慢的平息對方當事人的“憤恨”。面對這樣的當事人,還是對方的當事人,純粹的運用法律專業知識似乎並不能完滿的解決吶!

這些是我們生活中所常常能看到的案例,對於它們的處理,不僅要求我們具備專業的法律素養,有時還要懂一點生活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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