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寫作九條“不可為”的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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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關於簡歷寫作“不可為”的俗套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簡歷寫作一些“不可為”的俗套,希望對你有幫助。
關於簡歷製作九條“不可為”的俗套1.我對……非常感興趣。
如果你沒有興趣,當然不會應聘。
2.隨信附上履歷,供您參考。
履歷不是給對方參考的,又是做什麼的呢?因此供您參考可以完全去掉。
3.我認為我覺得……
牽涉個人感受、情感的語句,與公事無關,少説為妙。
4.我精力充沛。
難道有人會説:我天性懶惰嗎?此類問題,最好用實例説明,可以説:“在公司業務繁忙時,我可以連續工作7天,每天工作12小時。”
5.請查收履歷。
如果你沒有把履歷藏起來,不必告訴對方查收履歷。
6.薪金、待遇可以協商。
薪金總是,在簡歷中迴避為宜,這個問題可留待面試之後再説。
7.期待您的答覆。
把主動權控制在你的手中,告訴對方你會與之聯繫,要主動出擊,不要守株待兔。
8.請接受我的履歷。
如果對方在讀你的履歷,難道他還有其他選擇嗎?
9.我的專長可應用於……
用事例説明你的專長在對方的空缺職位上大有用武之地。
拓展:網投簡歷無人問津的原因
1.把年限等同於經驗。除非你的職位讓人搞不清到底做什麼,否則就刪掉職責描述,只留下工作年限和職位名稱,分析工作經歷,準確找出技能或經驗的核心基礎。
2.沒有能讓人立即發現的亮點。“要搞清楚對方要什麼,而你又能給什麼”;
3.不會量化自己。具體數字更能體現你的能力和成就;
4.求職意向不明確。儘量控制在100字以內,一行能説清楚最好。
還有些小毛病要注意:篇幅太長或太短都很難讓HR接受這份簡歷,2到3頁的篇幅比較符合HR耐性。有些心裏話不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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