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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見、會談

會見、會談

會見,國際上一般稱接見或拜會。凡身份高的人士會見身份低的,或是主人會見客人,稱為接見或召見;凡身份低的人士會見身份高的,或是客人會見主人,稱為拜會或拜見。中國統稱為會見。接見和拜會後的回訪,稱回拜。 會見可分為禮節性的、政治性的和事務性的,或兼而有之。一般説來,禮節性拜會,身份低者拜見身份高者,來訪者拜見東道主。拜會的時間不要太長,半小時左右即可告辭,除非主人特意挽留。 會談內容較為正式,政治性或專業性較強,既可以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問題以及其他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也可洽談公務或就具體業務進行談判。 一、會見、會談的準備工作 (1)提出會見、會談要求,並將要求會見、會談人的姓名、職務、會見什麼人、與什麼人會談,以及會見、會談的目的告知對方。同時要主動了解對方具體安排(人員、時間、地點),並通知出席人員 (2)安排會見、會談的一方,應主動了解對方出席人員、目的等,並通知已方出席人員。將會見、會談時間、地點、主方出席人、具體安排、注意事項通知對方。 (3)準確掌握會見、會談的時間、地點和雙方參加人員名稱。主人應提前到達。 (4)會見、會談場所應安排足夠的座位。會談如用長桌,事先排好座位團,現場放置中外文座位卡。 (5)視情可安排擴音器。 (6)如有合影,事先排好合影圖。 (7)備飲料(茶水、咖啡或冷飲)。 二、會見、會談的程序 (1)主人在大樓正門或會客廳門口迎接客人(如果主人在會客廳門口迎候,則應由工作人員在大樓門口迎接,引入會客廳)。 (2)會面介紹,賓主握手。介紹時,應先將主人向客人介紹,隨後將客人向主人介紹。如客人是貴賓(國家元首),或大家都熟悉的知名人物,就只將主人向客人介紹。介紹主人時要把姓名、職務説清楚。介紹到具體人時,應有禮貌地以手示意。 (3)合影留念。 (4)入座、會見、會談。 (5)記者採訪(在正式談話開始前採訪幾分鐘,然後離開)。 (6)會見、會談結束,主人送客人至車前或門口握手告別,目送客人返去後再退回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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