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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辯論的基本技巧

政策性辯論的基本技巧

由於辯論如戰爭,場上情況千變萬化,有的技巧或許有用,有的技巧卻不一定有用。有道是,最高的技巧是無技巧,那當然是高境界了。面對於新辯手,瞭解一些一般技巧。應該不會是多餘的事情。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政策性辯論的基本技巧,歡迎大家閲讀。

政策性辯論的基本技巧
政策性辯論的基本技巧

(一)、 申論 (申論亦即闡述論點和論證)申論就性質上可分兩類:

立論:建立己方論點。

駁論:破壞敵方論點或反擊對方攻擊。

1、掌握正確的方向

由於申論時只有辯士一人發言,不如質詢般精彩,比較不容易受到裁判和觀眾的注意,所以申論頗需要一些生動的表達,一些演講的技巧,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2、避免念稿

因為辯論是一種具有“高度智慧”的活動,辯士應該用本身的思考能力和演説技巧與人辯論,而不能像機器人一樣,對稿一直念。

更何況,辯論的過程中雙方都具有高度的互動關係,任何事前的準備稿子,到時不一定用的的上。所以辯士應養成不帶稿子(但可用大綱)的習慣,用重點來提示自己,如此才有真正的價值。

3、申論要和質詢有連貫性

在一般的奧瑞剛賽制中,每次質詢完後都有一個申論的時間。此時,申論的內容,就可以配合前面的問題,形成一整體的攻勢。利用質詢為前導,然後在申論時配合猛烈的駁論,相信是最有力的攻擊方式,但是這個攻擊方式強的時效性,若拖太久時,將會使攻擊的效果減弱,除此之外,透過質詢後,有助於判斷哪一隊方案最可行。

總而言之,千萬不要將申論和質詢分開來,反而應從整體角度妥善的加以規劃。此時,辯士間的整體默契是很重要的了。

(二)、質詢

1、質詢的目的和功能

質詢有助於瞭解對方立場和論點架構

可強化己方立場

可使對方的論點缺失暴露

可以反擊對方駁論

(1)摧毀對方方案的主要部份,經由

l 暴露論證的謬誤。

l 暴露證據的不足。

(2)削減對方方案得主要部份,經由

l 暴露內部的矛盾。

l 以新的或預藏的證據來評估對方論證的效力。

l 暴露無關的部份。

l 評估對方論證的影響。

(3)限定辯論的範圍以便作更密集的交鋒,經由

l 澄清論證

l 獲取新信息

l 找出雙方共識

(4)提出己方案

l 暴露對方建設論證的缺限。

l 獲得承認。

2、質詢的基本技巧和運用

①、質詢的問題應力求簡明易懂

質詢時,使用簡單明瞭的字句來表達問題,以免浪費時間,如果質詢是非常清楚時,對手仍要求質詢者重複一點問題,評審自然可以察覺是故意在拖延時間,進而扣分。所以,保持簡單明瞭是重要的。

②、應避免開放性問題

有些經驗不夠的人,會把問題定的太開放了,卻希望被質詢者能照心裏的意思來回答,這是不太可能的。因為答辯者通常會浪費質詢時間,面對開放性問題,一定會從較不密切的部份開始回答。所以常發現,質詢者會不時地打斷對方的答辯,但又一再的重複開放性問題,使得整個質詢過程不能得到具體答案。所以辯士在質詢時,要注意將題目限制在精確的範圍內,當然,這不意味着辯士只能質詢“是或不是”的問題。但是,過度開放的問題,必須避免。

③、質詢者應有效控制時間

質詢時間是寶貴的,辯士決對要妥善控制時間並巧妙的制止對方宂長的回答。

④、質詢的問題若能讓對手兩難是最棒

質詢時要設計出令對手進退兩難的問題,不僅質詢的效果顯著,更可以使質詢者在氣勢上勝過對方。

千萬不可用己方立場來設想,許多自認只有兩種選擇的題目,旁人卻輕易找出了第三條路,因此,辯士事前應針對他人預先質詢,從頭推演一遍,才能發現問題是否完備。

儘量避免質詢時陳述論點:

問題結束時,通常也需要一些簡短的評論,才能使裁判體會到辯士的目的。

保持良好風度:

許多辯士質詢時的氣勢太盛,甚至態度惡劣。絕對會讓在場的所有人產生不滿。

兼顧對手和裁判反應:

由於質詢時對方的一舉一動都關係到接下來的質詢問題,因此,質詢者通常只會注視答辯者,而忽略裁判及觀眾,這多少都會影響到了辯士得分數,何況,辯士若沒有注意裁判,將無法修正質詢方向來贏得裁判的認同。

避免無關緊要的攻擊行動:

質詢時間不宜浪費在旁枝末節上,所以辯士不但要控制時間,更要避免一些無關緊要的攻擊。

(三)、答辯

1、慎選合宜的答辯詞句

質詢者在質詢階段裏會有絕對的控制權,因此辯士的答辯內容只要稍有差錯,就會得到無情的攻擊,況答辯非對方要求發言時,搶答對方也可以阻止你,辯士一但講錯話,就會有難以挽回的後果,至於答辯的先後,有時也要特別注意。

2、避免不必要的抗拒性防禦

許多辯士本身缺乏自信心,在面對質詢時,往往無論問題如何,都會極力亢拒,這隻會引起大家得反感,如果常用這方式來應付對方,很可能會掉入對方的陷阱。

3、謹慎搶答,切忌過度濫用

基本上,答辯者未應對方要求不得回答,但比賽有時仍要搶答,事實上,善用搶答技巧,也是贏比賽的關鍵。

搶答時應注意下原則

l 選則最重要的地方

l 挑選對手換氣或停頓的時後

l 避免和質詢者聲音重迭

l 先以簡短的關鍵詞語強答,迫使對手以此詢問,那時就可以名正言順回答

l 若質詢者制止,應尊重對方的質詢權

l 搶答時更須注意風度和儀態

(四)、結辯

1、歸納論證法

(1)意義:

根據觀察到的實例求出普遍可適用的結論。此方法就是由特定的事實推知普遍的原理。

(2)種類:

a、完全歸納法:結論沒有超出實例之外,而且結論都是經過直接實驗所得。(如列舉每一例)

b、不完全歸納法:結論包括的範圍,超過觀察的實體,也就是根據部份已知的事實來推斷整體的概括。(如美國、荷蘭等國無死刑便得世界先進國家都無死刑的結論)

(3)歸納論證法的必要條件

a、完全歸納:舉例都必為真,結論不得超過實例。

b、不完全規納法:除了每個實例必須為真外,尚須滿足下列條件

l 實例必充實

l 實例客觀,非特定挑選

l 做成結論必須目前找不出例外

l 結論要合情合理。

l 所舉例證必須屬於該類事物共同主要的性質

(4)歸納論證可能發生的錯誤

a.完全歸納法:所舉的實例有誤,或結論過誇張。

b.不完全歸納:

l 實例不夠正確

l 實例不夠充足,數量上不達統計意義

l 實例有特別挑選不客觀

l 可輕易舉出其它駁斥該論者

l 結論有悖常理

2、演繹論證法

(1)意義:

由一個普通適用的原則去推論其中某部份事例的特性,也就是由普遍推知特定概念。

(2)説明:

演繹是根據大前提得敍述,再配合小前提,然而做成結論,也就是一般説的三段論證法。

如以死刑為例:大前提為所有重大刑案快速增加的國家均不廢除死刑。小前提為:我國重大刑案不斷增加,結論就得我國不應廢除死刑。

(3)演繹法可能有的錯誤:

a.實質上錯誤:

大前題和小前提的敍述錯誤產生的錯誤,稱實質錯誤。所以檢視事實是否正確就是相當重要。

b.邏輯錯誤

3、因果論證法

(1)意義:

因果論證通常分成兩種,分述於下:

a.由因推果的論證,跟據觀察到的前因來推斷未來會發生的後果。

b.由果推因的論證,根據觀察到的後果來推斷已發生的前因。

(2)説明:

因果論證法主要是基於前因後果間存有的確鑿關係,也就是兩事物間必有其依存的關係來滿足因果論。如:

a.由因推果:因為沒看書,所以就會考不好。

b.由果推因:因為他心情不好,所以一定發生了啥不好的事。

(3)因果論證的條件:

a.由因推果

l 觀察之前因,必須要有其所產生推論後果的足夠力量。

l 根據過去的經驗,由此前因推論後果,沒有一次錯誤。

l 前因在作用時,未受到任何阻礙前因產生後果的其它因素。

b.由果推因

l 推論的前因,必須要有產生所觀察到的後果足夠力量

l 觀察到的後果,只有在推論的前因下,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

l 推論前因作用時,沒有其它因素滲入或阻礙。

現在我們來看看辯論上的例子:

a.由因推果:

如“盜竊罪應加重刑罰”,反方提我國獄教失敗(因),使受刑人出去後再度犯案(果)。

b.由果推因:

“我國大學採高學費制”,正方説明我國私立大學的教學質量較低(果),是因為經費嚴重不足(因)。

(4)因果論證可能的錯誤

a.前後顛倒,不知道那個是因是果。

b.一個果,可能是很多個因所造成。

4、模擬論證法

(1)意義:

找出兩件事物的相關處,就此相似處比而同之,即由此事物去推斷另一事物的論證法。

(2)説明:

模擬的主要基礎是根據兩件事物之間的特定方面的類似性。

一般可以將模擬論證分成兩種:

l 就性質而言

l 就關係而言

(3)基本條件:

l 模擬所根據的事實必須正確。

l 兩事物模擬推論的地方,必須是在相似處。

l 兩事物的類似點,不可存有矛盾之處。

如:死刑應否廢除中,正方提出死刑是殘忍而要廢止時,反方可將其導入説明刑罰慘忍,是否連其它法規也一併刪除。

(4)可能產生的錯誤:

a.模擬的事實若不對,就會產生錯誤。

b.兩事物雖有相似處,但模擬是其它部份時,也會產生錯誤。

(5)模擬論證的好處:

基本上,模擬論證不要當成主要論證,因為兩件事物再如何接近,都是有差異之處,不合乎科學,不過,他至少提供我們三項好處:

l 可以使複雜的道理,透過淺顯的例子,輕易表達。

l 可以提高主要論證可信度,並增加效果。

l 模擬論證富趣味性,容易引人注意。

模擬的例子應簡單明白、清晰明瞭、最好是一般人都能接受的。

(五)、反駁和駁論

1、攻擊對方最主要、最有力的論點

攻擊主要論點就是最直接、效果最大的攻擊方式。

不過,當對方主要論點大部完整時,若堅持打主攻點,可能會徒勞無功,此時,就要做一下調整,先挪出一部份時間攻次要論點,使對方慌亂時,再攻主要論點,使對方慌亂無法應付全面,達到我們駁論目標。

2、攻擊對方次要論點

攻擊對方次要論點可能無法有效的一舉擊倒,但可收到削弱其氣勢之目的,當敵主論點堅強時,才建議使用這方式,先攻次要論點,迫使對方進行維護,此時對方主論點可能有機會產生了漏洞,等對手慌了即打他的主論點。

攻擊對方的次要論點,在實際上比較容易,至少可達到以下目的:

l 打擊對方士氣,增加我方士氣

l 造成我方攻擊力極旺的形象,使對手產生心理壓力維護本身論點而無暇採用攻擊手段,就便是“攻擊就是最好的防禦”的意思了呦。

l 發揮干擾作用,使對方暴露主論點之缺點。

雖然攻擊對方次要論點具有很多用途,但還是無法瓦解敵人,尤其是當對手嚴守立場,攻擊對於次要只能點到為只了,主力仍要一劍穿心,給對方致命一擊才是。

3、針對對方駁論展開反攻擊

以上兩種攻擊程序,均以對方論點為攻擊目標,然而你也可能用“反反制作戰”利用對方攻擊我們所做的駁論來進行反應,這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這種攻擊,不,應該説防守,我們可以採用兩種方式:

l 增加論證來鞏固我方論點。

l 針對對方的駁論進行攻擊,就是對他提出得駁論反駁回去啦。

這種駁論主要是在駁斥對方的攻擊,達到防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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