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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通用3篇)

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通用3篇)

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 篇1

為使新護士進院後儘快地熟悉工作環境、各項規章制度及法律法規,掌握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儘快地能獨立完成護理工作,獨立配合一般搶救工作,護理部制定了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如下:

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通用3篇)

一、培訓目標:

1.熟練掌握各項護理工作規章制度及職責。2.鞏固基礎理論及護理專業知識。3.基本掌握基礎護理技術操作流程。

4.掌握一般搶救知識、技術和護理病歷書寫基本要求等。

二、培訓內容:

1.護理部培訓內容:

①素質教育②行為規範及護士禮儀③溝通與交流技巧④規章制度及職責講解

⑤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護士條例》、《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輸血法》、《輸血技術管理規範》

⑥50項基礎護理要點講解⑦觀看技術操作錄像2.臨牀培訓內容:

①熟悉工作環境、流程②各項護士工作制度、職責③基礎理論、基本技能④一般專科疾病護理常規⑤一般搶救知識及技術⑥護理病歷書寫規範⑦其它方面

三、培訓形式:

1.護理部組織講課、基礎理論考試、靜脈輸液技術考核。2.護理部組織觀看技術操作錄像。

3.科室一對一培訓、講課、理論考試、技術考核。

四、培訓時間:

1.護理部對新護士進院後利用15天時間完成培訓。

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 篇2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xx年“國培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xx]2號)精神,省教育廳已下發了《關於做好“國培計劃(20xx)”江西農村教師參訓推薦報名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xx]22號)。經研究,由江西教育學院在暑期承辦20xx年全省民辦幼兒園園長培訓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參訓對象為:全省45週歲以的民辦幼兒園園長。

二、培訓計劃

暑期培訓園長1166人,各設區市具體參訓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培訓安排

農村幼兒園園長參加遠程培訓80學時;集中面授60學時,摺合10天,晚上適當安排學習。主要採取網上學習、集中培訓與在崗研修相結合的形式,着重提高園長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培訓方案按上報審核的方案執行,具體培訓時間及地點如下:

四、有關要求

1、分市培訓計劃由設區市教育局通過“培訓項目和證書管理系統”,逐級分解到縣到園,推薦參訓園長自下而上逐級上傳,由校級管理員通過該系統將《參訓教師信息表》(電子版,見附件),逐級上傳至縣、市管理員。市級管理員報審後,於開班10天前,將參訓教師信息表,上傳至承訓院校,並通知園長按時參訓。

2、承訓院校要按照已上報審核的培訓方案,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國小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教師[20xx]6號),結合園長的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培訓工作。要加強對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培訓考核辦法、學員管理辦法、班級管理制度、學員手冊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訓班的服務保障,確保培訓質量。培訓期間要採取多種形式聽取學員意見,及時改進工作,確保培訓質量,讓參訓園長真正學有所獲。

3、為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請各參訓園長攜帶一份本園發展規劃設計書以便進行班級和小組交流。

五、其它事項

1、參訓學員的食宿、培訓、學習等費用由承訓院校在“國培計劃”專項經費中按標準安排,學員往返交通費按規定回原單位核銷。

2、井岡山報到地點:省教育廳井岡山教師培訓中心,井岡山市茨坪蘭花坪路13號。乘車路線:乘火車到井岡山站,轉乘市公交到茨坪;乘長途班車到茨坪。聯繫電話:0796-6666866、6898888。

3、培訓院校及聯繫人:

江西教育學院聯繫人:任春亮,聯繫電話:0791-88309740,。電子郵箱:。

新護士崗前培訓計劃 篇3

第一講 新《環境保護法》概況

一、我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

二、《環境保護法》修訂的背景

三、《環境保護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1、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2、明確了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和基本原則。

3、強化了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

4、強化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責任

5、強化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保責任

6、完善了環境管理基本制度

7、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8、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電話:

E—mail:

9、明確環境公益訴訟

10、確定公民的環境權利和環保義務

11、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銜接

第二講 關於企業的重點條款解讀

一、推廣清潔生產,打造循環經濟

二、環保“三同時”和環評文件

三、防止污染,降低危害

四、強化內部管理,把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

五、企業開展自行監測

六、繳納排污費

七、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八、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九、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的淘汰制度

十、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十一、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和報告

十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十三、的建設項目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制度

第三講 罰則

一、經濟處罰:

1、違法排放污染物“按日處罰”

2、超標排污與超總量排污

3、未批先建

4、不公開環境信息

二、拘留處罰

1、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2、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

3、違法排放污染物

案例:某化工廠通過暗管違法排放污染物案

4、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

三、刑事處罰

1、嚴重污染環境罪

案例分析1:中石油松花江重大污染環境案

案例分析2:中石油大連某公司原油泄漏嚴重污染環境案

2、其他犯罪行為

四、侵權責任

案例1:魚塘承包人訴延長油田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

案例2:南京市一中學生李某訴金陵石化煉油廠環境污染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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