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彙報體會 >情況彙報 >

關於在全市開展殘疾人專用車整治的情況彙報範例

關於在全市開展殘疾人專用車整治的情況彙報範例

關於在全市開展殘疾人專用車

關於在全市開展殘疾人專用車整治的情況彙報範例

非法營運專項整治的情況彙報

現在我代表市殘疾人專用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位領導作關於在全市開展殘疾人專用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情況的彙報。

一、殘疾人專用車非法營運問題的基本情況

據市民政、殘聯、公安等部門的多次核查,到目前為止,我市市區(不含武進區)共有殘疾人車1264輛,其中本市殘疾人駕駛的有722輛,本市非殘疾人和外地人駕駛的有542輛。在本市殘疾人駕駛的722輛車中,用於載客營運和代步工具的大致各佔一半,722個車主中有工作單位的420人,無業的302人。302個無業車主中,農業户口的為114人,非農户口的為188人。

我市的殘疾車載客營運、無牌無證機動車非法營運問題,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城市管理和社會管理中的特殊矛盾。這一問題,長期以來對城市形象、交通管理和社會穩定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社會各界反響強烈,要求加強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與此同時,殘疾人車主要求允許其營運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去年年初以來,因殘疾人車營運問題引起的來信來訪和集訪事件不斷增多,而且從集訪的發展趨勢來看,規模一次比一次大,時間一次比一次長,組織化程度一次比一次高。特別是今年6月份,部分殘疾人車主非法成立了所謂的“自強之家”殘疾人專用車自管站,私自制作了數百塊“常殘自強”殘疾人車牌照,改造車頂車篷等裝置,有組織地開展各種活動。在市公安、民政等部門明確宣佈自管站為不合法組織、私制牌照為非法行為的前提下,6月30日,公然組織上百名殘疾車車主到市政府上訪,給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承認其組織和自制牌照的合法性。在這一情況下,市公安、殘聯、信訪等部門採取果斷措施,及時處理了這次集訪事件。

為解決殘疾人車非法營運問題,去年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先後多次組織開展調查摸底,赴上海、無錫等地考察學習,制定出台了殘疾人安置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按比例分散安排殘疾人就業,對特困殘疾人家庭發放補助資金,並對外地人和非殘疾人駕駛營運進行清理,使殘疾人專用車非法營運的狀況有了一定改觀。但是由於這一問題情況特殊,涉及面廣,從根本上解決難度很大。從全國、全省來看,殘疾人車營運是一個共性問題。據瞭解,全國389個地級市中,明文規定準運的有32個、不準運的有138個,無明文規定但準運的有202個、不準運的有17個;全省13個地級市中,準運的有鹽城、淮安、鎮江、宿遷等4個,不準運的有9個(其中5個市明文規定不準運)。解決殘疾人車營運問題,從表面上看是解決車的問題,而從實質上看,是要解決殘疾人車主的生活保障問題,而殘疾人車主又是一個需要特別給予關愛的弱勢羣體。

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我市殘疾人車非法營運問題,對於規範交通管理秩序,改善投資環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綜合各種情況來看,我們認為從根本上解決殘疾人專用車非法營運問題的時機已基本成熟。一是交通法規有規定。1992年公安部《關於加強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管理的通知》規定:“殘疾人專用機動車是專供下肢殘疾的人單人乘用的代步工具”。1995年中殘聯、公安部等六部委《關於加強對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運營管理的通知》指出:“殘疾人專用機動車是下肢殘疾人的代步工具,原則上不應用於運營”,“對殘疾人駕駛專用機動車運營問題,在目前安排殘疾人就業確困難的城市,可作為過渡性措施”。同時明確規定:“非殘疾人和未經批准的殘疾人不準駕駛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運營”。《常州市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殘疾人駕駛安裝機械動力裝置的殘疾人專用車,必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的核發的準駕證和車輛行駛證,未經批准不得載客;非下肢殘疾人不得駕駛殘疾人專用車。”從以上這些法規性文件來看,總體上都不允許或不提倡殘疾人車載客營運,而且我市也從未批准過殘疾人專用車營運。二是社會各界對整治殘疾人車非法營運問題的認識總體上比較一致。三是周邊一些城市已經開展整治並取得較為成功的經驗和較好的效果。四是全市正在開展的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為整治殘疾人車非法營運創造了一定的條件。五是今年以來在市區範圍內全面推行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為解決殘疾人車主的安置保障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基於上述條件,按照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花一年半左右時間,徹底解決殘疾車非法營運問題”的總要求,我們認為,解決殘疾人車非法營運問題應該提到議事日程,加快推進實施。

二、專項整治的總體方案

根據今年7月3日範市長召集的專題會議要求,我市成立了由毛偉明副市長任組長、俞志平副市長為副組長的專治領導小組,併成立了由陸榮方副祕書長任主任,吳新法、榮長春、汪明華、薛揚誠、林明發、孫祖培、孫明敏、奚鴻慶等7位同志任副主任的專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下設了輿論宣傳、安置保障、現場查禁、車輛置換、信訪接待等5個專業工作組。7月24日,召開了專項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各專業組的工作職責和進度要求。會後,各專業組分別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8月1日,對五個實施方案逐一進行了論證。在各專業組形成的具體方案的基礎上,專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專治總體方案,現將方案的主要內容彙報如下:

㈠總體要求

堅持依法管理,綜合治理;疏堵結合,先疏後堵;分層明責,各負其責;適時適度,積極穩妥。堅持以人為本,着眼於疏,立足於幫,以安置就業為主,落實社會保障。對不同的對象,採取不同的疏解方法和安置措施及保障政策,充分體現黨和政府的關心愛護,切實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做到既解決問題,又確保穩定。

㈡目標任務

在市區範圍內杜絕無牌無證殘疾車非法營運,置換殘疾人機動三輪車,規範下肢殘疾人的代步工具,落實殘疾人機動車的長效管理。武進區和金壇、溧陽兩市按照市區的目標任務要求同步進行。

㈢基本方法

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採取邊整治、邊置換、邊安置的方法,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一部署,分步推進。充分發揮“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優勢,依靠各級政府、各個系統和羣眾組織,把加強殘疾車管理工作作為形象工程、民心工程、愛心工程、穩定工程來抓,搞好輿論宣傳引導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專治工作取得預期的效果。

⒈分流安置

安置保障的對象是指本市市區非農户口(不含武進區)下肢殘疾人車主。市區農業户口的殘疾人車主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鄉(鎮)、村負責做好思想教育和安置保障工作。

⑴對於無單位的在就業年齡段以內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車車主,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安置保障。①集中安置。由市政府下達指標,各區落實福利企業安置。對超比例安置的福利企業,每安置1名給予5000元獎勵。②分散安置。根據市政府已出台的有關規定,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標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社團由市、區政府分別下達接收安置任務指標。每安置1名殘疾人給予5000元獎勵,並計入當年就業比例予以核定。③自謀職業。對願意自謀職業的殘疾人車主,每人給予一次性補助5000元;資金困難的,再給予一次性開業週轉金借款5000元。④社區非正規就業。由所在區、街道負責協調安排,每安置一名,對接收的社區單位獎勵5000元。⑤政府補貼社會保險費安置。對重度殘疾人車主(僅指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如接收單位暫不能安排其上崗的,可按照我市市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接收期間單位應交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由政府出資給予單位補貼。同時從接收當年起即可計入單位殘疾人就業比例。⑥臨時生活保障。在治理整頓期間一時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殘疾人車主由政府每月給予260元臨時生活補貼。最長不超過3個月。

對超過就業年齡段的有勞動能力的,鼓勵其自謀職業或在社區非正規就業,並享受上述一次性獎勵政策。

⑵對於有單位的殘疾人車主,在職、在崗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其本人嚴格按專項整治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下崗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收回安排上崗,本單位安排確有困難的,由其上一級主管部門負責安置;對殘疾程度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實行提前內部退養或退休、退職。

⒉車輛置換

置換的對象為本市市區户籍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機動三輪車。用符合國家統一標準和規定的、無載客裝置的、新型殘疾人機動車加以置換,實行以新易舊,並提供機動、電動、手搖車等數種車型供車主自由選擇。每輛置換的新車由政府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凡新車價格超過補貼數額的,超額部分由車主自付;新車價格不足補貼數額的,餘額部分補貼給車主。

對本市健全人的車輛原則上由其自行處理,自己沒法處理的,以原車價一定的比例折價處理。

⒊路面查禁

分區域、分對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查禁。在查禁步驟上,按照先外地人和非殘疾人的車輛、後殘疾人的車輛的順序展開。

㈣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從現在起到9月下旬)。成立組織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完成專項治理的各項準備工作。具體時間安排為:8月5日前,各專業工作組拿出具體實施方案;8月8日,專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8月中旬,由市政府將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向市人大作專題通報。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10月上旬到10月中旬)。集中一段時間全面宣傳政府有關公告,宣傳這次專項管理的目的意義、目標要求和具體政策,形成有利於專項管理的社會輿論氛圍,取得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督促車主限期自行妥善處置從事無證非法營運的殘疾車,並着手開展殘疾人車主的就業安置工作。

第三階段,集中治理階段(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對非法營運的殘疾車開展集中查禁和分層次處理,對現有的殘疾人車區分情況分別進行置換和贖買,使殘疾人普遍使用符合殘疾人車標準的代步工具,做好殘疾人車主的安置保障工作。

第四階段,鞏固成果階段(12月份)。進一步夯實各項措施,逐步落實以公安為主體的長效管理,對在上路行駛的殘疾車加強路檢路查,對利用殘疾車進行非法營運的行為實行嚴管重罰,防止回潮和反彈。

㈤保障措施

⒈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這項工作的有效開展,市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宣傳部、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殘聯、勞動局、工商局、城管局、環保局、財政局、法制辦、信訪局、技監局、市交巡警支隊等部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下設輿論宣傳、安置保障、車輛置換、現場查禁、信訪接待五個工作組,並從上述職能部門抽調人員集中辦公。

要求各區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班子,設專項整治辦公室;各街道要成立工作小組,根據整治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⒉落實專項資金。本着“市裏多承擔一些資金,區裏多承擔一些責任,社會各方齊心協力”的原則,合理分擔經費。該經費主要用於車輛置換、殘疾車車主安置補貼、自謀出路的貸款補貼、殘疾車折價處理、特困對象安置補助等。據初步測算,這次專項整治共需資金 萬元,其中安置保障 萬元、車輛置換 萬元。初步商定市財政撥專款 萬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列支

萬元。

⒊加強對殘疾人合法權益的保護。進一步加大就業安置保障力度,將全市城鎮居民中處於勞動年齡段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救助範圍。關心殘疾人的家庭生活,對特殊困難的給予特殊照顧。充分考慮殘疾人的特殊利益,加強無障礙設施等建設,逐步創造條件方便和服務殘疾人。

⒋深入細緻、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具體工作。加強殘疾人車的管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也比較大,稍有疏忽,容易引起誤解和引發事端。全市上下都要統一思想,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要切實搞好宣傳發動,堅持正面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抓住安置保障這條主線,全力以赴,克服困難,切實加大安置保障力度,真正做到“幫助一人,保障一家,穩定一片”;要強化預警工作,預防可能發生的羣體性事件。通過上下共同努力,確保如期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uibao/qingkuang/wwlzn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