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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工作情況彙報

環保局工作情況彙報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

環保局工作情況彙報

根據會議安排,現在,我代表縣環保局向會議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一、在應對複雜的環境形勢中,環保工作成績來之不易

今年3月,我縣發生浩塘元山部分兒童血鉛超標事件。這次事件使我縣的環境形勢突然變得異常複雜,使我們的環保工作及環保幹部隊伍突然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和壓力。面對困難和壓力,我們沒有退縮,全局上下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緊緊圍繞轉方式、調結構這個中心,花大力氣、下真功夫,全力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不斷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繼續推進污染減排和執法監管,各項工作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成績。

(一)冶煉行業集中清理整治成效顯著。3-6月份,我們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存在突出環境安全隱患的重金屬污染企業實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市冶煉行業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深入開展了冶煉行業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在集中整治行動中,取締關閉冶煉企業30家(粗鉛冶煉廠23家、煉砷廠7家),富錳渣生鐵冶煉企業採取了斷電限電等強制措施,實行停產整治。在對現有富錳渣冶煉企業實行整治的基礎上,經積極協調,省環保廳同意我縣在方元鎮、餘田鄉、流峯鎮各佈局1家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準入條件的富錳渣冶煉企業,目前,這3個富錳渣冶煉項目的環評報告已通過專家評審,即將提交省環保廳審批。為了防止取締關閉企業遺留廢渣和原料污染環境,5月21日,將浩塘元山廢鉛回收廠遺留的1700多噸原料和廢渣轉移到郴州三和公司進行安全貯存,6月19—22日,由縣財政投入15萬元對橋市鄉野鹿村、歐陽海水庫周邊、方元鎮秀裏、荷葉鎮韭菜衝等地煉砷點遺留的砷渣進行了安全處置。

(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持續推進。我縣“xx”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已於提前完成,今年,我們進一步鞏固了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成果,二氧化硫排放未出現反彈。為了確保“xx”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順利完成,我們一方面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抓緊實施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一方面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每星期至少現場檢查一次,每月對進、出水水質至少監測一次,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形成穩定的減排能力。龍潭再生紙廠、荷葉鎮國家田煤礦等結構減排項目,已經在冶煉行業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中一併被淘汰關閉。寶山礦業有限公司、長沙麥尼桂陽分公司等4個工程減排項目污染治理工作穩步推進。通過落實各項減排措施,預計我縣今年可減排化學需氧量823噸。

(三)環境管理不斷加強。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把項目環境准入關。今年縣本級已審批項目33個,呈報上級審批項目18個,同時勸退“兩高一資”項目8個。制定了《排污許可證發放和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了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今年已年審和新發排污許可證58個。做好了超標排污企業停產整治工作,燕山建材有限公司停產整治項目已於8月份通過驗收,青蘭鄉利和礦、勝旺公司、884礦、富民礦、長塘礦等停產整治項目已經按要求整合成3個採選礦項目,正在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加強了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源監督管理,向省環保廳申報了興達環保和鋭馳礦業2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定期對在城醫療機構的廢水廢物處理工作進行現場檢查,督促他們建立完善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處理台帳,對26家醫療機構審核發放了輻射安全許可證,武建水泥廠關閉後,其廢棄的放射裝置及時送到了湖南省城市廢物庫貯存。

(四)環境執法監管有所突破。截止目前,共調查處理各類環境信訪投訴案件161件,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較好地維護了人民羣眾環境權益。認真辦理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承辦建議、提案共5件,其中主辦建議2件,主辦提案2件,協辦提案1件,辦理結果讓人大代表和協政委員滿意。在大學聯考和高中學生水平考試期間開展“無聲護考”行動,加強了城區噪聲源監管,為廣大考生營造了安靜舒適的生活、學習和考試環境。對60多家重金屬排放企業和96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進行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建立了環境風險台帳。強化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對各類企業下達環境執法文書216份,對31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認真做好排污申報與核實工作,依法徵收排污費,到目前為止,徵收排污費45萬元(統徵的除外)。

(五)環境宣教形式有所創新。今年,除繼續搞好環保世紀行、“環保宣傳一條街”和綠色學校創建等宣教活動外,我們在六·五世界環境日期間,利用《桂陽新聞》欄目,對黃沙坪礦業分公司環境治理、縣城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等情況進行為期6天的專題報道,並組織了“保護環境,從我做起”萬人環保簽名活動,縣四家領導、縣直有關單位和城南完小、 蓉峯完小等中國小校共計13000多人蔘加此項活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同時,積極參與相關縣直單位組織的“法制宣傳週”、“安全生產宣傳月”、“科普宣傳月”等活動,發放宣傳資料2萬多份,廣泛進行環保宣傳。

(六)環境監測保持領先態勢。今年以來,環境監測各項工作繼續在全市各縣(市區)中保持領先態勢。目前,環境質量監測取得有效數據3000餘個,污染源監測取得有效數據1200餘個,基本掌握了轄區內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物排放狀況,同時參與浩塘元山血鉛超標事件等20起污染事故調查和污染糾紛調處,為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提供了堅實的技術支撐。監測表明,轄區內環境質量穩定達標,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在國家二級標準以內,肖家山水庫、方元水庫水質達到地表水ⅱ類標準,舂陵江、西水河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

(七)農村環保工作穩步推進。繼續抓好農村生態創建工作,將正和鄉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區列為全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立項爭資項目,並已向省環保廳申報,和平鎮小塘村、青蘭鄉新村已正式申報省級生態村,荷葉鎮高山村、黃沙坪鎮周台村農村環境整治項目正式實施,工程進展比較順利。開展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監測試點,對流峯西安水庫等10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進行採樣監測,按要求上報了相關監測資料,為全面開展農村飲用水源監測提供了寶貴經驗。大力支持新農村建設,在財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仍然拿出20餘萬元用於10多個新農村示範點的環境整治。

(八)立項爭資工作成果豐碩。今年,我們進一步加大了向上爭資工作力度,目前,已爭取到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4885萬元(在途3000萬元),其中: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2個,分別是寶山鉛鋅銀礦尾礦庫治理工程1600萬元,雷坪礦區下水口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3000萬元;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治理項目4個,分別是鋭馳公司治理項目150萬元,陽山村環境整理項目30萬元,新湘農養殖場治理項目30萬元,歡樂養殖場治理項目30萬元;環保能力建設項目1個,即環境監察能力建設項目45萬元。

(九)黨建主題活動紮實開展。在“千名幹部下基層,服務羣眾促發展”作風建設主題活動中,我局組建1個“三農”工作組和1個企業服務工作組,通過個別走訪、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深入瞭解駐點村和服務企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採取有效措施為駐點村和服務企業排憂解難,其中為駐點村籌資120萬元修建了2公里環村公路。在“企業服務年”活動中,我們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積極主動為企業搞好服務,如5月18-20日,我局與工商、税務等部門在縣工業園聯合辦公,為聯達電子廠、華宇電子廠等4個園區招商項目“一站式”辦理了環保、工商、税務等手續。在“創先爭優”活動中,我們按照縣委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活動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了動員部署,組織開展了為困難職工獻愛心等主題活動,不斷把“創先爭優”活動引向深入。

(十)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深化。年初,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對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進行了調整和充實,加大了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力度和監督考核力度。進一步落實了首問責任制、辦事公開制、責任追究制和限時辦結制,制訂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6項制度,增強了政務公開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制訂了《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行政審批辦公室併成建制進駐縣政務中心,刻制和啟用了行政審批專用章,簽署了《行政審批授權書》,授予行政審批首席代表相關職權,圓滿完成了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任務。9-10月份,按照“職權法定”原則,對本單位行政權力進行了全面清理,將權力來源和行使依據編製成職權目錄,制定了辦理程序,繪製了權力運行流程圖,同時制訂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試行)》,以此確保行政權力規範運行和公開透明。

二、當前環保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污染減排任務十分艱鉅。我縣“xx”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已經超額完成,但化學需氧量(cod)減排還差距很大。按照縣政府與市政府簽訂的“xx”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我縣cod排放量要控制在6000噸。,我縣cod排放量為9970噸,要完成“xx”目標任務,則須在今年削減cod3970噸。今年,市政府下達我縣的年度減排任務是削減cod1480噸,從7月份環保部核查的情況來看,由於污水處理廠管網不配套,進水濃度低,沒有形成有效減排量,年度任務也無法完成。

二是非法污染企業反彈快,監管難度大。由於受利益驅動,部分非法污染企業總是難以走出“整治一反彈一再整治一再反彈”的怪圈,久整不死,久治不下,且大部分非法污染企業規模小,很容易反彈生產,給監管工作帶來很大壓力。特別是青蘭、橋市等邊界區域及歐陽海水庫周邊區域的非法污染企業,大部分都是邊界鄰縣市人員投資開辦,社情十分複雜,整治和監管難度更大。

三是長期積累的重金屬污染等歷史遺留環境問題治理難度大。長期以來對礦產資源過度開發和無序開發所帶來的重金屬污染積重難返。被重金屬污染的土壤修復難度大,遺留的尾砂、廢渣處置難度大,而且從現階段來講,我國的重金屬污染治理技術還相對比較落後,資金也十分有限。近兩年我們雖然上報了一些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而且寶山鉛鋅銀礦尾礦庫治理工程和雷坪礦區下水口重金屬治理工程已通過審批,但這僅僅是一個良好的開端,我們還有子龍工業區、黃沙坪礦區、陶家河流域及青蘭、橋市、方元、荷葉煉砷點等重金屬污染重災區需要治理,如果沒有國家和省里長期的支持,那麼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將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

四是環境執法能力亟待提升。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剛性不足,是導致目前環境執法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主要因素。但環境行政執法的設施設備不齊、經費保障不力、業務能力不強也使得執法效果大打折扣。近年來我縣環保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但專業技術人才比較缺乏,整體業務能力比較薄弱。環境監測站的儀器設備老化,經常出現故障,環境監察大隊雖然配備了一些現場執法的儀器設備,但還達不到國家環保部規定的裝備標準。多方面的因素共同疊加,導致環境執法工作成了整個環保工作的一塊短板,嚴重不適應當前環境形勢的需要。

五是有關鄉鎮和部門對環境問題認識不深,重視不夠。環境問題不是一個單純的問題,需要各鄉鎮各部門聯動,實行綜合治理。鄉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污染企業的監管責無旁貸,但事實上,大部分鄉鎮在環境監管上是嚴重缺位的,尤其是對新建非法污染企業沒有及時制止,我們發現以後往往已成騎虎之勢。而有關部門對非法污染企業沒有從嚴控制供電、供地,對亂採濫挖行為沒有從嚴打擊,有些部門甚至為非法污染企業辦理相關證照。鄉鎮和部門監管缺位,在客觀上為非法污染企業提供了生存空間。

三、對今後一段時期環保工作的設想

一是加強本土環境形勢宣傳教育。過去,我們環境宣教的內容主要側重於環保知識和縣外、國外的環境事件,沒有引起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和企業主對本土環境形勢深刻認識、足夠重視,一些鄉鎮、村組繼續引進高污染項目,一些業主以身犯險,繼續從事高污染行業,最終在今年冶煉行業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中應驗了“企業不消滅污染、污染就消滅企業”的環保口號。今後,我們有必要組織相關領導、幹部和企業主就桂陽本土的環境形勢進行宣傳教育,特別要在一定範圍內公佈重點區域的土壤、水體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污狀況,引起大家對本土環境形勢深刻認識、高度重視,堅持走科學發展的道路。

二是創新機制,實行“誰污染誰付費”原則。“誰污染誰治理”是環境保護的一項基本原則,它是指凡是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單位,都負有治理污染的責任,並應承擔治理污染的費用。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往往是要求污染者自己投資建設並使用污染防治設施。而事實上,許多企業主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要麼不建設污染防治設施,要麼建了以後閒置不用,“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沒有真正得到貫徹執行。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考慮實行“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將污染治理工作推向市場,組建專業的治污公司,通過一定的約束機制促使企業將相關的費用支付給治污公司,從而由治污公司來治理污染。城市污水處理廠就是運用了這一原則來實現對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處理。今後,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也完全可以按“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來進行污染治理。

三是在重點區域或鄉鎮設立環保分支機構,健全環保監管網絡。由於我縣非法污染企業點多面廣,環境監察執法工作空間距離很大,任務十分艱鉅,難免造成顧此失彼、疲於應付的工作局面。改變這種狀況的有效途徑就是在一些重點區域或鄉鎮設立環保分支機構,配置相應的環境監察執法力量,這樣一方面可以加強對當地污染企業的日常監管,一方面又可以促進當地鄉鎮政府自覺履行環保職責。

四是嚴格考核問責。鑑於目前部分鄉鎮和部門沒有很好地落實環保職責,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大環保工作考核力度。我們可以依據環境監測部門對各鄉鎮轄區內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污的監測情況、各鄉鎮轄區內建設項目執行環評審批和“三同時”制度的情況、相關鄉鎮和部門對非法污染企業監管的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向組織部門通報,與幹部選拔任用掛鈎,“不摘污染帽,就摘烏紗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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