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彙報材料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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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盟和我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將多倫縣文物普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文物普查田野調查進展情況
按照自治區文物局和盟文體局的安排,多倫縣文物局於XX年8月至XX年8月先後選派工作人員參加了自治區文物局和盟文體局舉辦的文物普查培訓,又對全體普查隊員進行了培訓,培訓主要包括法律、法規的學習,文物普查相關文件、工作方案的學習,重點學習了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標準、分類標準、定名標準、年代標準、計量標準,不可移動文物信息的採集規範,電子數據處理工作規範,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的填寫、著錄説明及相關器材的使用。組建了兩個普查隊,第一個普查隊由吳克林局長帶隊5人組成,第二個普查隊有張玉敏副局長帶隊7人組成。於XX年9月1日,第二個普查隊進入了實地調查階段,重點對全縣國保級、區保級文物單位進行了複查登記,同時選擇了有代表性的新發現文物進行調查登記,主要是在實地調查過程中發現表格填寫和電子錄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向自治區和盟“三普”工作小組成員請示,使我縣的文物普查工作少走彎路。經過近兩個月的實地調查,共調查文物點30處。其中新發現有價值的文物遺蹟有“三線備戰”建築舊址、紅旗營房關帝廟、諾爾商會會址、大孤山洋橋等16處,複查14處。並及時做好了30處文物點的電子錄入和紙製檔案工作。通過了自治區和盟“三普”督察小組檢查驗收。
多倫縣政府於XX年4月2日召集各鄉鎮召開文物普查協調會,標誌着多倫縣文物普查XX年度田野調查工作正式展開,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多倫淖爾鎮、大北溝鎮、大河口鄉的普查工作,普查面積2600平方公里,文物普查覆蓋率達到70%,普查人員行程約3000公里,調查不可移動文物點50處(複查16處,新發現34處),其中古建築14處,古墓葬8處,古遺址7處,古代驛站3處,敖包1處,解放後革命烈士陵園1處,近現代水利設施3處,名木古樹4處,近現代工業建築1處,老店鋪2處,民族紀念雕像1處,近現代橋樑3處,總理視察點1處,軍事設施2處,。
普查中,普查組向羣眾發放文物法律法規宣傳單1000份,使廣大羣眾對普查工作有所瞭解和認識,能夠積極參與和支持文物普查工作。一些農民親自帶領普查人員尋找遺址現場。此外,鎮領導、文化站工作人員以及村領導都給予了熱情支持,在普查工作中鄉村兩級幹部親自做嚮導,配合尋找當地知情人。
二、XX年文物普查工作安排
1、時間安排
根據多倫縣氣候特點,文物普查田野調查階段時間安排在4月-11月份。
4月1日-4月30日 多倫淖爾鎮
5月1日-5月31日 大河口鄉
6月1日-7月31日 蔡木山鄉
8月1日-9月30日 大北溝鎮
10月1日-10月31日 核查階段
11 月 份--年底 檔案整理階段
2、工作方法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文物局的要求,以gps定位每15米為一點,採取拉網式排查;以組為單位召集當地羣眾召開座談會,提供文物遺址線索。
3、宣傳工作
我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報道我縣文物普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利用“中國文化遺產日”、“草原文化遺產保護日”,大力宣傳文物工作在新時期構建和諧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宣傳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文物保護工作的局面。
三、經費落實和使用情況
自文物普查以來,各級政府共投入經費10萬元,其中自治區XX年投入5萬元,多倫縣政府XX年投入2萬元,XX年投入3萬,此項經費全部用於文物普查工作。
四、普查設備使用情況
國家、自治區配發的普查設備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相機、gps定位儀、車輛全部用於文物普查工作。
五、對普查隊員的工作和生活、保險安排情況
給每一位普查隊員投保意外傷害險。購買普查服裝、鞋帽等生活用品。
現在普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七、普查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經費投入不足,
2、部分鄉鎮、羣眾文物保護意識淡薄,發現文物古蹟不能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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