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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塔吊租賃合同範本

建築塔吊租賃合同範本

吊是建築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那麼建築塔吊租賃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建築塔吊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建築塔吊租賃合同範本
建築塔吊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出租方):哈爾濱 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

法定代表人: 職務:經理

乙方(承租方):黑龍江 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施工地址:哈爾濱市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後,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承租標的物(塔吊)現狀:良好

(一) 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 型號:(三) 塔吊的設備編號: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量:壹 台

第三條:塔吊的租賃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 租賃期限:共計承租 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 年 月 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 特別約定:

1、 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後,經甲方同意,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在承租台數、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 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於當年的11月 日,如早於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 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於當年的3月 日,如晚於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於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 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 塔吊在乙方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後,經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後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並負責維護、維修、保養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 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第四條: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 每台塔吊租金為(大寫)2、 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後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 餘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後的租金。

4、 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税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抵押金

1、 合同簽訂後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甲方驗收後,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 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如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 甲方有權監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3、 如果甲方發現乙方的塔吊操作者違反《塔吊操作規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得《塔吊操作規程》的操作者,否則,甲方塔吊的損壞修理費、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按價賠償。

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吊操作者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

5、 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達到生產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試認定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乙方租賃後發現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機械、電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應及時安排修理技師到現場進行修理,若未及時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誤工所連帶的一起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 甲方保證塔吊生產年限為20xx年生產並在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換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電路穩定、駕駛操作系統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並保證甲方24小時到現場機修服務。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裝卸費用,裝卸費用含汽車吊、人工費費用。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並達到生產使用要求。

2、 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現故障,經生產廠家或技術監督部門鑑定,確定責任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零部件的費用。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保證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少於27個工作日之外天數的租金。

4、 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節的租金。

5、 乙方有義務做好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6、 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手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更換不按《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的操作者。

8、 塔吊在甲方場地交付乙方後,所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雙方協商確定為壹萬元,合同到期後再次的拆卸費、返還塔吊的運輸費雙方協商確定為壹萬元,生產期間所發生的電費等費用,全部有乙方承擔。

9、 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地保管、維護保養塔吊,否則丟失了塔吊按甲方購價格上線賠償,如發生塔吊毀損,乙方按市場零售價向甲方賠償。

10、 本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條。

第七條: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因素)造成塔吊毀損、滅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雙方違約條款

(一) 甲方的違約條款

1、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 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 乙方的違約條款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塔吊,發生的拆運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支付賠償金。

3、 如果乙方違約,剩餘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還。

4、 如果乙方將塔吊轉租,賣掉、抵賬,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新塔吊價格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未約定到的條款,雙方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後,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滿,費用結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建築塔吊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每月大寫 貳佰 元)不含税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後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後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着必須按規定規範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後,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築機械的協議手續後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塔吊租賃合同範文三

承租人(甲方): 福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按月計算。設備租賃費每月按(型號)元/台計算,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則租賃費包括司機及指揮工工資包含在內,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條 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 00000000 。

項目名稱: 000小區A、B、C樓 。

工作內容: 滿足現場施工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7 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 保證金

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證金 /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五條 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時,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起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24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三 日起免收租金直到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聲音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設備驗收後,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設備管理人員,督促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的工作。

7、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設備常用配件及司機休息用。

8、甲方應當按機械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設備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設備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説明書(含電路圖)、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營業執照(複印件)等。

4、負責提供設備司機名/台,指揮工/台。進場前,須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用人甲方項目部的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拒絕甲方提出違章指揮的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設備司機1800元/人,按月支付)。

5、按合同約定負責設備在租賃期間的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每月定期進行一次設備安全檢查,不定期進行設備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設備在各種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相關費用。

7、負責設備的故障維(搶)修工作並提供維修材料。在接到設備故障通知後,應及時安排維(搶)修人員,並承諾人員在 12 小時內到位。

8、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專用開關箱至設備間的電纜線,並滿足最終高度要求。設備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整機和標準節;設備附着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和標準節。

9、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説明。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台設備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設備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設備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5、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貨物不超載,且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6、乙方負責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乙方對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7、在對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8、本着“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9、當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凡逾期滿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延遲達天以上,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約定時間至實際進場時間的租賃費。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 15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該機械日租金 20 %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 10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付損失。

4、其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⑴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⑴向 寧德市蕉城區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⑵向 / 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其中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進出場費,預留10000元待塔吊拆除完畢7日內付清 。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寶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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