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築合同 >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通用12篇)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通用12篇)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通用12篇)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XX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設備

名稱設備型號臂長(米)高度(米)附着次數數月租賃費量配置數量工資

包乾費高塔63-450X3500.005

3.00操作人員操作司機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安裝拆卸合同》(見附件

一)執行。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於大曌國際二期

7、

8、

9、

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並開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於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於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發票。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收費標準為月租賃費30天租賃天數)。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並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並製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並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釺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操作證複印件交乙方存檔備查)並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____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證件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並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籤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籤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在____區應在2小時、____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含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等)。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見附件

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台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於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XX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 租賃設備概況(略)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台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2條 租賃期限

第3條 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鈎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衞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1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 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台)

吊鈎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台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鈎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衞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設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設備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機基本參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

生產廠家:____

出廠編號:____

出廠時間:____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長度:____m

獨立安裝高度:____ m 最大安裝高度:____ m

附牆後自由高度:____m 設置 道附牆

二、塔式起重機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大學城中醫學院普濟路南貴陽中醫學院新學生公寓項目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貴安新區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報裝告之手續和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並報乙方和工程監理審核同意後,並辦理貴安新區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安裝告知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5.甲方負責該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牆預埋件和附牆杆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6、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託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並簽訂裝、拆、頂升、附牆的合同。

7、甲方負責吊鈎以上(含吊鈎)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8、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9、甲方為該塔機配備司機(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______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負責其工資,勞資關係與乙方無涉。甲方必須為司機辦理"平安卡"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0、甲方在塔機進場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製作塔機基礎或鋪設塔機行走基礎。

11、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原件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複印件,便於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收回。

13、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如連續三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 倍扣除租賃費。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過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或由於勞資方面糾紛的原因,造成塔機停用則 倍扣除租賃費。

15、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並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機混凝土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塔機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X和指揮(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並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卸、頂升加節、安裝或拆除附着裝置等工作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作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輸、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退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並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補充條款:

六、相關費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

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台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或者雙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裝拆費 ____元;拆卸費 ____元。

2)頂升加節或降塔費用。每節為 ____元/節。

3)安裝或拆卸附着裝置 ____元/件。

4)小計:

塔機檢測費。起重機械安裝調試完成,由甲方申請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甲方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機租賃保證金___ 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5、設備的進場費 ____元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6、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電費由乙方負擔。

7、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 委託代理人:

地 址:____ 地 址:

電 話:____ 電 話:

____日期:____ ____日期: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5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____________元)

塔吊____________3台,每台每月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萬元/每台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______日—______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税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______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牆每天______元,加節加附牆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紮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鬆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願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並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後發生業務不另籤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並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6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租賃乙方塔吊_________台投入到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塔吊規格型號

1.塔吊型號:_________固定式

數量:_________台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________m,工作半徑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 m以內)。按説明書需_________道附着。

3.附牆杆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牆杆件的錨固件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紙製作及安裝,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處。

二、租期計算

1、塔吊租期至少為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個月按____個月租金收取;超過________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租期最後一個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計算租賃費)。

2、塔吊安裝後,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1)、塔吊通過專業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2)、塔吊通過施工現場當地認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為準,乙方接到甲方啟用函後方可啟動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調試完畢取證後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調試取證後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後,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後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後,由於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閒置在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閒置7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閒置超過7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三、租金計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整),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整)。預埋馬凳的製作和現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RMB________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25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審核無誤後並由乙方開具税務發票後於次月5日辦理付款,並確保於次月的10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户,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後10日內(雙方確定進廠時間),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税務發票後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RMB 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RMB_________萬元。

五、違約金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3‰×延遲付款天數。

六 結算方式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七、塔吊進場時間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製作好塔吊基礎,並確保基礎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八、塔吊驗收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並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並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調試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並承擔檢測費用。

九、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場及撤離現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並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含牀及水電)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380V,正負不超過361V-399V);自行解決吊鈎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着、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並負責塔吊附着件的現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鈎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1.7甲方承擔因基礎製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並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並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節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場期間的安全保衞工作,如發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但乙方應儘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機須服從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務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機械設備負責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2.6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製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起重工、塔司等)要經專業培訓,並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性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十、爭議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須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安裝調試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7

1、對項目的調研過程中,以節約、環保的原則,認真履行本調研項目小組的職責,並按“項目申請書”中預定的時間節點,做好調研工作;

2、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和調研需求,申請調研款項;

3、保存項目檔案材料。按《調研項目申請書》中的技術路線和預期目標要求,取得預期成果,並提交成果(技術、產品等);

4、在項目研究中期向甲方書面報告項目進展情況;

5、完成項目後,寫出書面總結,提交項目成果(技術、產品等)及結題報告;

6、項目經費只能用於購買與項目相關的圖書資料、調研、印刷相關材料、試驗材料、論文、專利、材料證明、實驗、檢測設備等費用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

科技項目合同模板_合同協議_表格/模板_實用文檔。...設備費:是指項目研究過程中購置或試製專用儀器設備,...取得專利

綜上所述這就是有關於設備專利立項合同的與有關詳細內容,在我國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對設備專利立項合同有着十分明確的規定,和有關相應的模版,那麼要遵守我國的國家法律規定既要保證自己專利合同不違反他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努力創新,做到科學發展創新。

您也可以直接聯繫客服為您解決問題(添加微信/打電話)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8

出租單位: 杭州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 南昌二期____區工程 ,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台,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台,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徵得甲方同意後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台 玖仟伍佰 元月(包括附牆、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台 壹萬壹仟 元月(包括附牆、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台 伍仟 元。

4、塔機檢測合格並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税。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台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税),由甲方包乾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後,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後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後,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 伍萬 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 貳萬 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 壹萬 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後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 伍萬 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後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並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佈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後,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後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並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於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儘可能利用空閒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於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紮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牆預埋件的預埋,並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佈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紮牢固,由於綁紮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鈎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範執行,並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着點預埋鐵件等(附牆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後,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

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並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後無效。

甲方(蓋章):杭州XX公司 乙方(蓋章):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市眾森國際花園二期____區工程項目部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後,簽訂很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塔吊產權確定:

本台塔吊起重機的產權甲方所有,雙方均已確定。未經甲方認可,嚴禁將塔吊位移或轉租。

二.標高部分:

甲方出租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台,標準高度__________米,_____節。收押金__________元/台(簽訂合同時收取,以開收據為準),塔機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計算。塔機租金的計算從安裝完畢之日起至報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機時如無損壞,如數退還,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注:合同簽訂後根據甲方適時安裝塔吊,安裝完畢進算租金)。必須保證從塔吊標節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維修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塔機經甲,乙雙方驗收交付使用後,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材料費單件一次性在人民幣<大寫>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塔機租用期滿,結清一切費用及辦理完相關的手續後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凡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則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違約方並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10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鈎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臂長(m):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費用組成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進出場費(元/台):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礎預埋費(元/台):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費(元/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台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後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於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於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於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後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於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 塔吊書面報停後,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後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後於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後,隨當月租賃費支付餘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4.1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並承擔相應責任。

4.2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鈎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衞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係,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範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於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並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後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 甲方對於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5.1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於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範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 設備發生故障後,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於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於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後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 ? ? ? ? ? ?_____年_____月_____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11

出租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租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機基本參數:__________

1、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

出廠編號:__________

出廠時間:__________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______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長度:__________ m

獨立安裝高度:__________ m 最大安裝高度:__________ m

附牆後自由高度:__________ m 設置 道附牆

二、塔式起重機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貴安新區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報裝告之手續和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並報乙方和工程監理審核同意後,並辦理貴安新區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安裝告知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5.甲方負責該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牆預埋件和附牆杆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6、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託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並簽訂裝、拆、頂升、附牆的合同。

7、甲方負責吊鈎以上(含吊鈎)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8、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9、甲方為該塔機配備司機(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______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負責其工資,勞資關係與乙方無涉。甲方必須為司機辦理"平安卡"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0、甲方在塔機進場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製作塔機基礎或鋪設塔機行走基礎。

11、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原件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複印件,便於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收回。

13、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如連續三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 倍扣除租賃費。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過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或由於勞資方面糾紛的原因,造成塔機停用則 倍扣除租賃費。

15、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並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機混凝土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塔機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X和指揮(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並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卸、頂升加節、安裝或拆除附着裝置等工作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作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輸、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退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並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補充條款:

六、相關費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

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台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或者雙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裝拆費 ________元;拆卸費 ________元。

2)頂升加節或降塔費用。每節為 ________元/節。

3)安裝或拆卸附着裝置 ________元/件。

4)小計:

塔機檢測費。起重機械安裝調試完成,由甲方申請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甲方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機租賃保證金___ 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5、設備的進場費 ________元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6、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電費由乙方負擔。

7、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建築塔吊租賃標準合同 篇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現場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設備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2.租賃機械名稱規格數量設備狀況.

3.出租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設備資料

3.1.出租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

3.2租賃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市場準入要求,並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

4.租賃期限

4.1.租賃期暫按個月,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後開始使用起計算租費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或停止使用,應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本合同價款包括進出場費租金,出租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包含在進出場費及租金中。

序號

機械設備名稱

規格

數量

租金

司機人工費

進出場費

地腳螺栓、報驗費等

塔吊、升降機、人貨電梯

承租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租時,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公式為月租金/天*實際使用天數。

6.本合同定金額為人民幣,以實際租用天數計算總價款。

7.租賃價款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供方同意在訂立本協議後按建設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時間段作為需方支付供方貨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體付款方式:進出場費支付:承租方在進場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支付進場費元,設備退場完畢後在時間內分批支付結清。租金支付:開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設備退場完畢後支付元,餘款在在時間內內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應按月支付設備停滯費,操作人員的工資應當月支付。春節報停:根據項目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報停天數,報停時間不超過天。

驗收事項:設備進場後,出租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並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後,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進行交接,並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8.出租方義務:

8.1.配備2名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認為出租方派駐操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出租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出租方應在承租方通知後2日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8.3.根據承租的要求:出租方應提供性能完好設備和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指揮員保證持證上崗,出租方負責機械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做好機械上一切資料且提供給承租方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8.4.因出租方設備維護不及時、操作未按規範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出租方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工作,對其過程中的安全全部負責。出租方擅自停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9.承租方義務

9.1.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

9.1.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設備出場時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設備無法出場,承租方應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滯費。

9.2.提供租賃機械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的食宿條件,按合同約定返還租賃機械設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價款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執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訂日期:

塔吊安裝、拆卸協議

委託單位開發區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出租單位

安拆單位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丙三的權利和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安裝、拆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三方應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確保施工道路暢通,道路場地能滿足運輸車輛的承載力,有充足的作業條件。

2、甲方應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制止和處罰,甲方對有礙機械安裝或拆卸的設施或物料應及時拆除或搬除。

3、甲方確保機械用電就機械基礎旁,必須符合施工用電規範。

4、甲方應確保機械基礎保養期達到有關標準,經驗收合格才可通知安裝。

5、甲方及時提供於丙方該工程的地質報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供丙方其機械的有關資料

2、乙方在機械出租前應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確保機械完好。

3、根據租賃合同3.1約定:甲方承租乙方設備“乙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所以乙方有書面委託書。

4、安裝時乙方應派專人現場安全監督,以防機械損壞帶來直接經濟損失,發現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且向甲方彙報。

三、丙方責任:

1、丙方負責機械基礎的承載力計算,確定基礎大小;編制安、拆作業方案經甲方審核、審批通過後及時到有關部門備案,在未備案通過時不得安裝。

2、丙方負責機械基礎底腳螺栓的定位,對基礎鋼筋設置、砼強度進行監督。

3、丙方嚴格按照方案和有關規定進行作業,安、拆人員齊全,且必須持證上崗。

4、丙方在運輸、安裝、拆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和機械事故均有丙負責。

5、丙方安裝完畢後應進行調試,確保機械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6、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進行備案、報檢測等手續,直到檢測合格。且與乙方共同向甲方辦移交手續。

四、安裝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付款方式:

六、違約責任:如發生意外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七、合同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完帳清自動失效。

甲方簽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

日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zhu/yvjn7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