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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超市租賃合同

大型超市租賃合同

大型超市是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大眾化實用品為主,並將超市和折扣店的經營優勢結合為一體的,品種齊全,滿足顧客一次性購齊的零售業態。大型超市租賃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大型超市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大型超市租賃合同
大型超市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

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

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

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大型超市租賃合同範文二

一、大型超市租賃合同要點

開發商: 公司

物業地點: 市 區 路 號

面積:約 平方米

簽約日: 年 月 日簽約

生效日:雙方簽署工程技術合同並蓋章後生效

免租期: 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定金:(RMB): 元(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租金(RMB):從"起始日期"起第一年至第 年(共 個月)每年的年租金為在租賃物業內經營的大型超市在當年總營業額的百分之( %);(或者,每年年租金 元,租金每 支付一次,租金為年租金的 分之一)

停車位: 個;

租賃登記費:租賃登記由雙方依當地的具體規定繳納。

用電及用水: 年 月 日前用電不低於 千瓦,用水每日不得少於 噸。

附件:租賃物業的《房屋產權證》及其他相關手續

二、大型超市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 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定義

在本合同中:

(1)"租賃物業"指位於 號 平方米的房屋

(2)"租賃物業移交日"指甲方將租賃物業交予乙方使用,進行商場裝修之日起始日。即 年 月 日。

(3)"免租期" 指租賃物業移交日起至 年 月 日的 個月。

(4)"起始日期" 指租賃物業移交日 個月後即 年 月 日,從該日起甲方開始向乙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取租金。

(5)"日期"指公曆日期。

(6)"租賃期限" 指自起始日期開始後 年。

(7)"管理費"指甲方為了維護公共之保安、消防、環衞、綠化、設備維修、保養、更新及其他費用支出。

合同正文

第一條:租賃地點、範圍與 使用性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中國和 市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租賃物業在租賃期限內出租給乙方,租賃物業的租賃面積共計 平方米。

2、乙方有權與甲方和其他授權使用者共用租賃物業所在建築物入口、樓梯、過道、平台、停車場、洗手間和走廊及開發商根據使用建築物的需要提供的自動扶梯、電梯、中央空調和供暖設施、消防設施、照明、排污設施及其他設施等。

3、租賃物業的用途:乙方或其他分租者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法規和法令所允許的超級市場經營活動及配套經營活動,如附屬商店、服務行業及餐飲等。甲方保證租賃物業的用途為商業用途,乙方應自行領取乙方在租賃物業內進行商業經營所有執照,甲方協助乙方領取上述執照。

4、甲方交予乙方之租賃物業的具體租賃範圍及附屬設備詳見 ,交付的租賃物業須符合雙方簽定的《工程技術要求合同》之要求,否則乙方有權不接受。

5、甲乙雙方對租賃物業是否符合 上述要求無法達成一致的,以 市建築質量監督站出具的書面報告為準,所需申請費用由主張被否定的一方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始於起始日期,為期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包括 個月的免租)。

2、 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前 個月通知甲方要求續延本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

1、關於租金和物業費的約定(略)。

2、甲方同意"租賃物業移交日"起給予乙方 個月的免租期,在免租期內免收乙方租金。

3、乙方應交租金從"起始日期"開始計算。

4、雙方同意甲方租予乙方之租賃物業每平方米月租金 元。

5、租金繳納方式:租金按 支付,乙方須在 前將租金交付到 。

第四條:定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為 元人民幣,在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關於定金在正常狀態下歸還的相關規定)

2、乙方租賃物業未開業前,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不退還乙方的租金,乙方還應該賠償甲方的 實際經濟損失;若因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還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投資損失。

第五條:租賃物業裝修

1、自甲乙雙放簽定租賃合同之日起,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對租賃物業重新進行裝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2、乙方在不影響租賃物業整體美觀及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加裝 等設備,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辦理有關手續和配合施工。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提供乙方租賃物業的產權證明文件

2、租賃物業如沒有抵押及其他擔保物權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並保證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説繼續維護本合同履行。

3、租賃物業是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 年,因獲得土地使用權而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護乙方對租賃物業獨家和不受損害的使用權,並不得將租賃物業重新出租給任何第三方。

5、甲方應與租賃物業移交之日前 日內向乙方提供載有租賃物業和停車場與租賃物業配套有關的圖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平面圖、管路圖、立面圖、建築結構圖、暗道圖、給排水圖、電氣圖的圈套文件和光盤),乙方將根據此進行平面佈置。如因甲方延誤提供有關圖文資料,以至影響乙方進行平面佈置及裝修工程進度,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6、甲方應盡力保持或合理地責成管理公司維護並保持租賃物業及其周邊地區,包括配備的所有供應管線、排水和管道均維修良好,並應對出現的任何缺陷立即進行維護和補救。

7、租賃物業內部非乙方改動或安裝的所有部分,包括地面、牆壁或其他附於牆面或頂部的裝修材料或粉刷、租賃物業內部的固定裝置和設施以及所以附加設施,甲方應保持前述各項均處於良好狀態。

8、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將本合同向 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租賃登記費由 承擔。

9、甲方應全裏協助乙方辦理租賃物業之營業執照及其他報批手續。

10、甲方應保證商場有獨立的供水、供電系統,並保證在 年 月 日前提供不得少於 KVA的供電容量及 和每日 噸的供水量,如乙方在承租的場地內需要安裝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設備,由甲方協助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 。

11、甲方同意乙方設置廣告招牌和指示牌,具體位置 。

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冷凍機房的位置。

13、甲方應允許乙方 使用地面及地下停車場。

14、甲方應向乙方無償提供排污的場地,並配合乙方排污施工及設備安裝,費用由承擔。

15、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 平方米卸貨區的場地,並承諾該卸貨區專供乙方獨家使用。

16、甲方應保證乙方租賃物業的進出口冀卸貨區暢通無阻,並允許乙方工作者在非營業時間從 進入。

1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賃物業外部廣場及周邊地區,條件是乙方必須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搞好管理的工作,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及市容衞生。

18、甲方應負責公共保安和衞生。

19、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

20、甲方應保證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的租賃物業確為商業用途,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1、屬於乙方投資及進行日常維護管理的空調、消防、電扶梯、貨梯及設備設施費用收取的相關規定。

22、甲方需於收到租金的同時開具合法有效的税務發票。

23、承擔應由甲方繳納的有關税費(含土地使用費)。

24、甲方確認至本合同簽訂前沒有收到過、也不知悉政府、上級行政機構或其他相關部門發出的收回租賃物業、改變租賃物業用途、禁止進入租賃物業或土地徵用、批租等通知。租賃期內,除發生市政規劃、土地批租等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他人為的決定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實際發生的以及可預估的損失。

25、甲方的保證及賠償責任(略)。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交付租賃物業。

2、乙方有義務為其在租賃物業內進行經營取得的一切必要的合法證件。

3、乙方應在租賃物業內依法經營,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第一條第二項的約定進行經營活動。

4、乙方自行辦理開展經營活動所需的 等方面的報批手續,領取税務登記證。甲方在租賃物業規定的設計範圍內,對乙方辦理上述各項手續給予充分的協助。

5、租賃物業內的自來水費、電費、衞生費、電話費、裝修費等因乙方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6、維護租賃物業經營雲做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 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7、乙方對租賃物業有獨立、全部的管理權,沒有向甲方繳納任何有關物業管理費用的義務。

8、乙方在租賃期內依法經營不受甲方干涉。

9、為了配套租賃物業的經營特色,增加集客力,甲方同意乙方將少量的場地轉租、承包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專櫃商品,但必須在甲方的統一管理之下。

10、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物業擁有使用權、收益權和轉租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11、乙方遵守甲方的租賃物業使用管理規定,但甲方在制定這些規定時應事先徵得乙方的同意,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

12、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對其投資安裝的一切社備設施保留所有權,並有權拆除這些設備,拆除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可按附件所示的租賃物業中的位置和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位置安裝招牌。乙方應承擔製作、安裝費用及審批費用。所有乙方使用的外部招牌的供電由乙負責。

14有權在租賃物業的 位置設置乙方及乙方授權分租者使用的商標、標識、標誌或圖形的標貼、招牌和廣告牌。但涉及影響建築物結構的,應證得甲方的認可。

15.權在租賃物業移交日起,在不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和消防規定的前提下,為經營之目的進行投資改造、安裝租賃物業所需的一切設備設施。但乙方所有設計、施工方案的圖紙應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該圖紙後應當在 日內回覆乙方。

16、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繳納的有關税費。

17、A、乙方應保持租賃物業處於維護良好和預期的正常磨損狀態,並應於租賃期限屆滿時將租賃物業以其當時之現狀交返還甲方。

B、租賃物業內之所有經乙方改動的水管、電線、電器、水泵、空調、通訊及消防系統之維修保養在租賃期限內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C、在出租期限屆滿時,租賃物業結構及所有非乙方投資安裝的設備包括中央空調、暖氣、消防系統、通訊等都需保持完好還給甲方,否則乙方需予以賠償。

18、乙方保證及賠償責任(略)

第八條:合同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甲乙雙方需簽訂書面協議。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可以變更或終止。

3、由於政府的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預致使本合同的執行已在任何方面失去實際的商業可行性,導致經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的情況發生時,本合同 。

4、本合同期滿乙方未繼續承租,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保險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就商場內乙方投資的相關設備設施向保險公司投保。

2、甲方在租賃期限內在保險公司按下列條件投保:

(1)保險的標的為已租給乙方的整座建築物。

(2)保險金額按實際情況另定。

(3)投保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

3、甲乙雙方的保單正本由雙方共同指定的律師保管,未經雙方同意,該律師不得解除保管。

4、保險從本合同的起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第十條:轉讓

1、如甲方在產權上有任何轉讓(包括抵押、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時,甲方有責任確保新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承認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權益。

2、在同等條下,甲方如轉讓該房屋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3、在本合同租賃範圍內,如乙方需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需經甲方同意。新的受讓方應書面向甲方承諾無條件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如果新的受讓方拒絕作出此項書面承諾,則甲方有權拒絕此項轉讓。

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乙方需向定義(8)中定義的承讓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需經甲方同意。新的受讓方應書面向甲方承諾無條件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如果新的受讓方拒絕作出此項書面承諾,則甲方有權拒絕此項轉讓。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規定,應按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金額及相關賠償約定(略)。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裏是指不能預見、無法迴避、並、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及政治事件。

2、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損失的,經有關機關確定,雙方互相免除責任。

3、在不可抗裏事件發生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立即將情況 通知對方,並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發生災害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災害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凡是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 解決。

2、本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附則:

第十四條 甲方應保證提供符合房管部門規定之文件並辦理租賃的申報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熱和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如以人手傳達,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航空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 日後第 日視為送達;如以

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收人確認收到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定被修改或頒發新的法律、法規或規定且對本合同有管轄力的,或造成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 ,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以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登記部門保留 份.

第二十條 本商業物業租賃合同由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於日在 簽訂,共同遵守。

年 月

大型超市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及場地情況:

甲方將其所屬的位於 新建商業用房,整體二層、局部三層(辦公),租賃標的為“四周範圍內的場地及其上的商業用房”,租賃房屋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至少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的所佔面積為 平方米,相關場所地面積為 平方米,以及水、電、燃氣、暖氣、照明、消防等配套設施,按乙方需要施工完畢後租給乙方經營超市使用(詳見附件一:《超市開店建築設計要求》)。權屬證明:房產證編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使用租賃房屋所屬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並有權使用建築物兩側自 西向東的通道用於乙方的人流、物流通道,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費用。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進行超市經營、招商,乙方有權開發新的經營項目。

第三條 :交房期限: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全部租賃房屋及場地。

交房條件:

交房時合同第八條所列公用事業全部能夠正常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

1、出租方應給承租方2個月的業前籌備時間(期間不計房租),起租日為甲方交房的第三個月算起。

2、從交房之日至起租日為免租期。

3、承租期限為十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租金標準:

1、從甲方交房2月後計算租金。

2、承租租金收取標準為 萬元( )/年, 年不變。

第六條: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自雙方簽約之日起,10日內乙方預付租金 萬( ),將第一年租金全部付清。

2、第二年租金,乙方於 年 月 日預先支付 萬元( )給甲方,剩餘 萬元於第二個租賃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給甲方。

3、從第三年開始,乙方租金按年度支付,每一個租賃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清本年租金萬元。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場地權利的保證:

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場地擁有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包括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租賃許可證等)、簽署合同時沒有權屬糾紛、沒有設置任何抵押等擔保權,並在租賃期間持續保持此種狀態。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造成乙方無法依據本合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水、電、暖、燃氣、消防等公用事業:

1、甲方不另行收費保證交付租賃房屋時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內的以下公用事業管線:

(1)電:

(2)水:管徑為100 MM的進水管,並保證乙方每天120立方米的用水量及用水指標(甲方須向有關部門辦理用水指標),供水達到衞生標準並定時向乙方報送檢測報告;

(3)排水:

(4)排污:DN300寸排污管,材質是水泥管,並就近接入排污陰井;

(5)機組設備的放置:符合乙方的經營需求。

(6)消防設施:

2、實行水、電獨立計量抄表,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向有關公用事業部門交納,全部照國家標準執行。未涉及的燃氣、暖,在條允許的情況下,應根據乙方經營需要添加,實行獨立計量抄表,費用由乙方自行向有關公用事業部門交納,全部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場地滿足國家及地方政府關於超市設計、建築、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標準。

2、甲方保證房屋、場地具備正常使用條件,保證房屋主體結構牢固無損、不漏水;保證水、電、暖氣、消防、排水、防汛、空調等配套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乙方不負責以上項目的各項國家徵收費用;保證租賃房屋抗震等級為 8 級,符合大型超市經營需要。

3、甲方保證滿足乙方的水、電、暖、燃氣等公用事業的使用需求,並提供相關圖紙,如因甲方的責任出現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解決。

4、甲方積極協助乙方工作,負責將此項目運做成大城縣招商引資項目,並幫助乙方協調好與有關政府部門之間及與周邊的關係,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提供乙方辦理經營手續、裝修改造施工等所需要的甲方依法能夠提供的合法文件及證明。

6、甲方承擔因租賃物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對出租場地上的全部房屋投保合理險種的保險。

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賃房屋及所屬空間安裝乙方超市招牌和標誌,甲方對此不收取任何費用。

8、甲方同意乙方出於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在租賃場地上修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並協助乙方辦理申請、審批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將工程情況上報甲方備案。

9、承租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在租賃產場所添置的、隸屬於乙方所有的直接用

於生產經營設備(電梯、空調、貨架、冰櫃等)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場地,保證守法經營,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擁有乙方承租內容內的門前廣場、停車場的使用權,門前廣場位置為 ,面積為 平方米,停車場位置 ,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免費使用門前廣場十年。

3、乙方應按期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4、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如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無條件修繕時,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經甲方認可的修繕費用衝抵租金。

5、乙方有權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或改造,但須辦理法定手續,上報甲方備案。 6、

7、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

8、考慮到乙方在租賃期內投資很大,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協商停租或續租事宜,如果乙方請求在本協議範圍內繼租,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9、承租期滿,乙方不再續租,應在30日內將所租房屋交還甲方,不得造成不合理的損壞。乙方有權拆走涉及乙方商業機密的設備、設施(以計算機、辦公設備為主);就乙方新增的不動產的處理由雙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另行協商解決。

第三章、合同的變更、終止及責任免除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提議及終止合同提議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方能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

2、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該租賃房屋及場地不在拆遷範圍之內,如甲方違反此項保證,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與支出的全部費用。

如遇佔地、拆遷等,甲方應在獲悉上述情況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雙方按國家有關決定、規定執行,對本合同進行相應修改;或,如本合同因此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提前終止合同,按實際使用期限清算租金。政府給予甲方的拆遷、佔地等補償,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投資情況、受損情況等給予相應補償。

第十三條:責任免除

1、

2、由於政府行為、國家政策、法律的變動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該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或租賃面積減少,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此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負責賠償因其過錯或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如遇乙方或乙方在租賃房屋場地內開辦的超市在連續兩年經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保險的辦理

1、甲方對出租場地上的全部房屋、設施投保合理險種的保險。

2、乙方負責對租賃場地內的財產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如乙方未辦保險,其所租賃場地內存放的自有財產遭受意外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除不可抗力的事件外,甲、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方任何一方單方任意解除合同,或嚴重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出現下列情況,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乙方拖欠租金達3個月;

(2)乙方從事非法活動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

(3)

(4)甲方疏於履行本合同義務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不能正常供給乙方約定的水、電、暖,按不能正常使用的天數免除乙方相應的租金或費用,並由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若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拖欠租金達3 個月後,乙方應開始從拖欠租金的第4個月開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計收標準等同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收標準。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毀損或其他損失時,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實際直接損失。

4、甲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賠乙方1年租金,作為賠償;如在前三年內甲方如中途退租,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購置設備、設施的全部損失。

5、乙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賠甲方1年租金,作為賠償。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並重新簽訂合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對租賃場地有優先續租權。

第八章: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其附件採用中文書寫。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屬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協議簽訂前雙方書面、口頭達成的協議,如與本合同不符,均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的每一條款均具有獨立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條被人民法院裁定無效,均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末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登記備案

自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甲方負責10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與有本合同有關的登記備案手續,進行合法公正。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人: 簽約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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