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賃合同 >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十二篇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十二篇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石林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十二篇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20__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1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先生(女士):

我與你於xx年xx月xx日就位於xx市xx區xx大街號xx區號樓(具體門牌號)的

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現依據《合同法》和《租賃合同》第十條第7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的約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賃合同。

望收函後10日內,遷出該房屋。

否則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上述租賃合同的約定,追究你的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閣下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出租人: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____%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4

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儘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

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時間內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無法履行,致一方損失並繼續擴大損失。

三、因發現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這種情況是指法律上規定的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於這種情形的產生,導致一方或雙方的損失,如不及時解除合同,損失將會繼續擴大。

五、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六、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徵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

1、轉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轉讓。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調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與營業執照名稱一致,若是自然人,則同於身份證)

身份證號碼:(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解除合同/協議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自___年___月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納的場地服務費等】費______元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_元保證金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如果有保證金此條款留存,沒有保證金此條款刪除】

4、【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於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元違約金。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添加】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6

鑑於出租人黃佩玉(下稱“甲方”)與承租人遼寧容大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就租賃位於房屋於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5年。

現承租人由於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確認其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系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乙雙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13.(a)的規定,協商一致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

3、乙方對租賃房屋的修繕、裝修、裝飾等物品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4、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租賃房屋內的任何物品放棄主張任何權利;

5、甲乙雙方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無債權債務糾紛,也不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6、電卡及有線電視卡已經交還給乙方;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處理。

(本頁為蓋章簽字頁)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案例】:

某日,A客户攜帶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找到筆者。A客户租賃B商務大廈約300平方米辦公面積,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務大廈發來書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A客户向B商務大廈賠償剩餘租賃年限對應的房屋租金作為賠償。A客户前來諮詢的時候,已經從B商務大廈搬出,並且A此前租賃的場地已由B商務大廈租賃給他人。

按照合同的約定,A客户和B商務大廈對於合同提前解除的損失賠償計算方式,確實是“合同解除後的剩餘租賃年限所對應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後、剩餘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賃期間的租金。這是一種典型的以“預期可得利益”計算解除合同損失賠償的約定。如果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客户需要支付鉅額賠償。但是,這條約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雖然A客户違約在先,但目前B商務大廈在A客户違約行為發生後,已經收回了A客户承租的場地,並繼續收取租金;如果讓A客户按照合同約定,把還沒有使用的、剩餘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B商務大廈,這就意味着B商務大廈因為A客户的違約行為,獲得了在剩餘租期內收取雙倍租金的權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問題,是合同法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據《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像本案這樣的約定是否能夠獲得法律的支持?A客户是否必須按照上述約定支付損害賠償?筆者對此持否定態度,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合同法》對於合同解除權的設計上看,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不應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滅合同雙方的法律關係,使合同雙方當事人達到訂約前的狀態。這種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對於未來的權利不得提前實現。因為,在合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時,作為非違約方的救濟途徑並不僅限於“解除合同”一種,非違約方亦可選擇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兩種不同的選擇所導致的法律後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違約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那麼非違約方有權依照合同約定,繼續享受合同權利,獲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違約方選擇了“解除合同”,則意味着非違約方自行終止了合同法律關係,在此前提下,無論是合同的`違約方、還是非違約方,對於合同終止後剩餘履行期間所對應的權利,都已無權享有,因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經終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獲取未來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後”的。

其次,從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出發,在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後,也不應再支持非違約方對於預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初衷,多是為了重新與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關係、獲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機會,這是利益博弈的結果,也是作為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自己做出的選擇。如果允許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在獲得新的訂立合同機會的同時,還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額外獲取合同利益,這就意味着在同一合同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可以獲取雙份利益,這顯然違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從這一點而言,合同解除與預期利益損害賠償是不應並存的。

二、合同雙方的書面約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並不限制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對於各自的合同權利義務做出靈活約定。在本案所涉合同雙方對於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已作出書面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對抗上述書面約定?

合同可以“設權”,但這種權利的設置,應當以法律為準,不應突破法律的原則。誠然,《合同法》中對於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是否包含“預期可得利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從《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來看,同時支持合同解除與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對於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而言,顯然是額外獲得了利益,對於違約方而言是不公平的。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作為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其合同地位是相對弱勢的;在發生欠付租金的情況後,出租方已收回租賃場地,且轉租給他人。雖然出租人與承租人對於解除合同後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有書面約定,但筆者認為,合同約定應當有法律基礎作支撐。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約方因違約方行為獲得了額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權利給予干預,平衡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這是不違反法律與意思自治的關係的。

本案後經雙方協商不成,B商務大廈向上海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人民幣100萬餘元。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主持下達成和解,最終以A客户支付人民幣15萬元賠償調解結案。

為什麼白紙黑字寫下的合同條款不執行?難道合同白訂了嗎?在此要提醒大家,訂立民事合同,確實鼓勵合同雙方進行相對自由的約定,但合同約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則,“簽字畫押”只是完成合同訂立行為的方式,合同條款的法律後果,最終還是要由法律來評價。因此,並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約定在簽字蓋章後都一定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在簽訂大額商務合同時,預先對於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其實是非常必要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於20x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説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x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 繳納20x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證件(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任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斯為____ 年____月____ 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 年___月___日提前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本終止協議簽字生效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和補償款後,將扣除應付的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本終止協議生效後,乙方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相關義務與權利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

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終止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終止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方訴訟,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處理本終止協議項下糾紛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終止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九、本終止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不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一般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途徑有三種,分別是: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後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

第二、對於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Υ約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Υ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並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隻能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解除。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係中的侵權行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為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於20____年12月8日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編號:______,以下簡稱合同),合同期限自20____年12月8日至20____年12月7日。由於乙方內部轉移業務區域,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於20____年3月6日向甲方提交租賃解除申請書。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並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自20____年12月8日至20____年6月7日共計6個月的租金,由於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到期租金甲方不予退還。

二、水電費:乙方在租賃期間水費共計____元;用電量1350kw.h,電費單價1元/kw.h,電費共計________元;水電費合計______元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金:依據《房屋租賃合同》附件第二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房屋租金金額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

四、退還乙方金額:乙方已支付給甲方6個月租金金額的租賃保證金________元,扣除水電費__________元及違約金________元,甲方應退還乙方人民幣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甲方於20____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交回房屋時,乙方應會同甲方驗收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並簽署驗收記錄,乙方應保證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若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六、依據《房屋租賃合同》附件第六條,承租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承租地固定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本協議簽定之日起,租賃合同解除,乙方應於5日內從承租房屋遷離並交回租賃房屋。乙方逾期未遷離,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日期:

乙方:

經辦人: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原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終止原告、被告之間《房屋租賃合同》,被告搬離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號門面房。

2、判令被告支付支付違約金2900元:

3、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將上海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號門面房租給被告使用,當時簽訂書面合同,約定每月租金人民幣2900元。支付方式:租金按三個月為一期支付。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人,亦不得將其對該房屋享有的承租權轉讓給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依據本合同第9條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月20日,原告發現被告將係爭房屋租給第三人,原告立即通知被告不得轉租,但被告不予理睬。第三人從事廣告印刷製作,油墨味很濃,且經常銷燬廢舊油墨,紙張,嚴重影響了原告的經營安全。

原告多次通過電話、口頭等形式通知被告,並要求被告將所有物品搬走,但被告無視原告的解除協議決定,仍然不願意交出店面鑰匙,拒絕搬走。原告無奈,只得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zulin/jzozey.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