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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函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函

合同解除權就是合同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它的行使直接導致合同權利義務消滅的法律後果。 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函,歡迎參考閲讀。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函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一

李五毛:

自20xx年4月20日你與安慶A公司(現已註銷,原權利義務由安慶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概括承受)簽訂房屋租賃協議以來,雙方合作十分融洽。但在雙方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限為三年。所以,你與安慶市遠A公司簽訂的固定期房屋租賃協議早已到期,現已轉為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關係。

現我司為了整合資源、規劃發展,對安慶市A公司房屋(包括原你承租的43號門面及鍋爐車間在內)對外招標出租。但在我司發佈招標信息後,你並未參與投標和報價。因此,視為你自動放棄承租權。

鑑此,我公司特函告如下:

1、解除與你的房屋租賃合同關係;

2、請你在收到通知函10日內搬出華中西路43號門面及鍋爐車間內所有屬於你的物品、設備,並將房屋完好無損的移交給我司。

安慶市A公司

20xx年01月22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二

xx先生(女士):

我與你於xx年 xx月 xx日就位於xx市xx區xx大街xx號xx區xx號樓(具體門牌號)的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現依據《合同法》和《租賃合同》第十條第7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的約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賃合同。

望收函後10 日內,遷出該房屋。否則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上述租賃合同的約定,追究你的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閣下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出租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項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瞭解自己的義務。具體來説,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説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衞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衞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説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

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三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

甲乙雙方原於20xx年十二月一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xxxxxxxxxxxxx第二層,總面積約為xxxxxxxx平方米。現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一、現甲方要求乙方應於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20xx年 10月 31日前將房屋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房屋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xx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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