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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用23篇)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用23篇)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用23篇)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光進銅退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____%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六、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後果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有以下後果: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解除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二)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

(三)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應根據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如屬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是雙方約定解除,也可以是法定解除。如果是因一方過程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話,那麼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究竟有過錯的一方是按照什麼標準來賠償對方呢?有關房屋租賃合同賠償的相關內容,您可以具體諮詢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租賃甲方現有的位__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房屋。

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該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予以解除,並就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簽字生效後乙方在3天內將房屋退回甲方。

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房屋使用費。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電氣費、物業費、衞生費等一切費用。

三、退租時原有水、電等應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因乙方退租給他人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年__月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4

鑑於出租人黃佩玉(下稱“甲方”)與承租人遼寧容大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就租賃位於房屋於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5年。

現承租人由於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確認其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系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乙雙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13.(a)的規定,協商一致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

3、乙方對租賃房屋的修繕、裝修、裝飾等物品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4、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租賃房屋內的任何物品放棄主張任何權利;

5、甲乙雙方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無債權債務糾紛,也不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6、電卡及有線電視卡已經交還給乙方;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房屋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處理。

(本頁為蓋章簽字頁)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調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與營業執照名稱一致,若是自然人,則同於身份證)

身份證號碼:(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解除合同/協議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自___年___月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納的場地服務費等】費______元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_元保證金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如果有保證金此條款留存,沒有保證金此條款刪除】

4、【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於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元違約金。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添加】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在上海所簽署的關於乙方租賃甲方位於 路 號 號樓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的租賃合同(編號: ),現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約定,於20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根據《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乙方提出終止《租賃合同》的,甲方可沒收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同意本協議書生效後,甲方沒收乙方已交納的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整;若該保證金低於《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第 條約定的違約金,乙方還須補足其中的差額。

2、甲方同意乙方於20 年 月 日提前結束該單元的租賃,雙方的租賃合同到 20 年 月 日終止。

3、乙方應在本協議書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房屋退還之日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物業管理費 元、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房屋租賃費 元。前述水電及其他費用應首先結算至本協議生效之日,同時乙方須另行支付押金 元,根據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房屋退還之日實際產生的水電及其他費用,該押金多退少補(不計息)。

4、乙方承諾,於20 年 月 日前根據《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返還符合正常使用後狀態的該單元,並將該單元內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註銷乙方註冊於該單元內相關信息(如有,乙方須簽署承諾函),與甲方辦理該單元的交房手續(雙方特別約定:如乙方註冊於該單元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等信息,乙方須於前述時間內辦理相關注銷手續,並及時提供相關注銷辦理證明。若未能在前述時間提供出相關注銷證明的,則每遲延一日,視作延期交房一日,超過協議生效30日還未註銷掉相關信息的,應當另外賠償甲方相當於第一年3個月月租金的違約金)。20 年 月 日後,乙方遺留在該單元內的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可搬離、丟棄或處理。如乙方延期返還、清空房屋或延期註銷相關注冊信息,則每延期一日,應按每日30元/平方米收取房屋佔用使用費直至甲方佔有該單元並清空掉該單元的註冊信息為止。

5、雙方約定,乙方返還該單元時,應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在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持該單元正常使用狀態的保證金 元,在乙方返還該單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退還該保證金(不計息);在乙方返還該單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有權沒收該保證金,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自行承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甲方對此概不負責。

7、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於20____年12月8日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編號:______,以下簡稱合同),合同期限自20____年12月8日至20____年12月7日。由於乙方內部轉移業務區域,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於20____年3月6日向甲方提交租賃解除申請書。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並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自20____年12月8日至20____年6月7日共計6個月的租金,由於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到期租金甲方不予退還。

二、水電費:乙方在租賃期間水費共計____元;用電量1350kw.h,電費單價1元/kw.h,電費共計________元;水電費合計______元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金:依據《房屋租賃合同》附件第二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房屋租金金額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

四、退還乙方金額:乙方已支付給甲方6個月租金金額的租賃保證金________元,扣除水電費__________元及違約金________元,甲方應退還乙方人民幣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甲方於20____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交回房屋時,乙方應會同甲方驗收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並簽署驗收記錄,乙方應保證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若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六、依據《房屋租賃合同》附件第六條,承租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承租地固定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本協議簽定之日起,租賃合同解除,乙方應於5日內從承租房屋遷離並交回租賃房屋。乙方逾期未遷離,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日期:

乙方:

經辦人: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8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自年月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年月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以多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並且無任何異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其他內容:

1、關於租房押金:

2、

七、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籤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9

致_____先生:

您好!

我是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的房東____,您於___年 ____月與我簽訂《房屋租房合同》,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 ____年,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合同明確約定在合同履行期間,房屋不得進行轉租,您違反此約定將房屋進行轉租,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解除我們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此,我現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出之日起,您我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除,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2日內(最遲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時前)搬出位於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兩份,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20__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1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茲因甲方基於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籤,標的物坐落於______縣市______市鎮鄉區______裏(村)______鄰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餘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於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係。?

二、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台設施拆除,並將標的物返還於甲方

三、甲方應於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新台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手機兑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棄。

五、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經協商,雙方願意解除位於_________(鋪位)的租賃合同,並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註銷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約賠償金,總合計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雙方再次證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為每月共計人民幣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間涉及金額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據均不作實,以防產生糾紛。

五、甲方於乙方退租當日,一次性結清應付金額,乙方以收據收款。

六、乙方不得損壞鋪位內設施和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燬所籤《租賃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合同終止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籤):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你知道怎麼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嗎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

現在的房價是噌噌的往上漲,普通大眾工資的漲幅卻遠遠趕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許多人只好選擇租房,望樓興歎了。那麼在租房過程中,如果想要解除房屋租賃協議,條件和方式是怎樣的呢

可解除房屋租賃協議的情況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當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租賃協議的條件,也可以經過協商後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議。但是,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一、承租人解除

1、《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説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此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

1、《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2、《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3、《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

解除房屋租賃協議的方式

房屋租賃協議的解除方式有三種:

第一,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那麼自達成共識時起,房屋租賃合同解除;

第二,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的,那麼自條件發生時,合同自動解除。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對合同是否解除發生爭議的,應當起訴由法院定奪;

第三,如果出現了法律規定的解除情形,那麼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達另一方時解除。但通常當事人會對合同解除與否發生爭議,最終也只能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定奪。

總體上來説,解除房屋租賃協議的條件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約定的解除條件,一種是法定的解除條件。相比較而言,在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發生糾紛的可能性比較少。但實踐中大部分房屋租賃合同並不是協商一致解除的,所以當事人最好請律師幫助收集證據和準備材料,為向法院起訴和打贏官司做好準備。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

合同必須嚴守,是民法典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脱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係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民法典》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裏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民法典》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途徑解除房屋租賃合同(4)

網友提問:

怎麼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途徑是什麼

重慶律師解答:

怎麼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根據民法典,合同的變更是可以通過協商的。

2、如果沒法協商達到一致協議,可以發通知給房東通知解除合同,並退還剩餘房租。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就不處罰,建議根據租賃合同與房東協商處理。

高-安律師解答: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途徑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途徑,就是説當事人應當採取哪種方式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其實,這包含了兩個問題:

(一)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解除按照法律規定,原則上合同當事人應當善意履行合同,不能擅自解除合同。但是,法律也規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例外情況。具體來説就是: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協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途徑有哪些按照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方式有兩種:

1、如果當事人協商解除合同的話,那麼在當事人達成解除合同的意向後,原來的房屋租賃合同就被解除。這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當事人簽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2、如果不是協商解除,而是按照法定條件解除的話,那麼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原則上,通知到達對方時,房屋租賃合同就解除了。但是,事實不是這麼順利的。另一方常常對解除合同持有反對意見,最終只能起訴後由法院定奪。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是指房主因房子變賣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把房屋租住給租房者,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發生糾紛時,適用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我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鑑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有關解除租賃合同經典版

出租人: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元。

三、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扣除應付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退還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後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補償款。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

償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一般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途徑有三種,分別是: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後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

第二、對於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Υ約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Υ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並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隻能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解除。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係中的侵權行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為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一、甲方與乙方原於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吧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網絡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於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網絡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網絡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後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並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XX年12月20日起至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萬元人民幣整。

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名 蓋章) 乙 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證件(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任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斯為____ 年____月____ 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 年___月___日提前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本終止協議簽字生效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和補償款後,將扣除應付的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本終止協議生效後,乙方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相關義務與權利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

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終止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終止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方訴訟,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處理本終止協議項下糾紛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終止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九、本終止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不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為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身份證號: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年2日月月篇三: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____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20____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20____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於20____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於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後的剩餘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於20____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20____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年月日於共同簽署: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終止委託乙方代表甲方持有____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稱企業)%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持有企業%的財產份額。而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代持協議》約定甲方將其上述的持有財產份額委託給乙方代為持有,代持財產份額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記載於企業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的財產份額委託乙方代為持有,乙方亦不再為甲方持有企業任何財產份額。

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為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業%的財產份額已經過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為準,下同)。

上述先決條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四、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涉及的税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方承諾與保證

1、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2、甲方承認並遵守企業修改後的合夥協議。

2、甲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六、乙方承諾與保證

1、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保證該等財產份額未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或其他第三者權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由於協議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協議雙方的過失,則根據各方的違約程度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當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署後成立並自本協議第三條所述之條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 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

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項達成

如下條款:

一、 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 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以多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 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並且無任何異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 其他內容:

1、 關於租房押金:

2、

七、 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

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籤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 市 區 街號樓,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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