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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租賃協議(精選12篇)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精選12篇)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精選12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房屋______(間)編碼為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計______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______。

租賃房屋權利人: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______人民幣元(大寫: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口每月______日前;

口每季度第______個月______日前;

口每半年第______個月______日前;

口每年第______個月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口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

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屋用途:____________。

乙方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______個月租

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只滿足條件之一。

口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口內打“√”)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屋租賃產生的税款、房屋租賃管理費、______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______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屋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口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口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口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口內打“√”)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租房合同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口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口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口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口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______天(______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______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口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口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口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口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_天,(______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屋)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屋,並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交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口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口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口內打“√”)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執______份,有關部門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3

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2、個人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三)房屋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代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託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五)出租房屋用途為住宅的,須提供出租人與當地計生部門簽訂的《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出租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承租人為育齡婦女(20至49歲)的,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均提供原件留複印件)。

(六)房屋租賃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權委託書均收取原件,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

二、關於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説明: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房屋租賃合同(住宅)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郵編: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通信地址:

郵編: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郵編: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通信地址:

郵編: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

,房屋(間)編碼為

的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該建築物共

層。產權人或合法使用人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

有效證件為。

出租房屋為(套、間),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每一延遲日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出租房屋月租金總額人民幣元(大寫:

元)。

乙方應於每月日(每季度第個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個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向甲方支付(不超過三個月)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須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條件:

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方式及時間:。

甲方不予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情形: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房屋租賃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支付出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費等因使用房屋所產生的費用。

第六條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應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屬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與他人。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終止期不得超過原乙方的租賃期限,乙方並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得將轉租房屋再行轉租。

乙方擅自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單方依合同約定或依法律規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終止(或因其它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間應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內居住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備案)機構調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一種,並在□裏打“√”)。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信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為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

第十五條附頁內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在簽訂後10日內到原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登記(備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月日

(附頁)

特別提示

1、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應當仔細閲讀合同,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內容及當事人填寫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為本合同約定內容。本合同中的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內容以手寫項的效力優先。

2、在簽訂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能證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資格的證明。房屋委託他人代管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共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3、當事人簽訂、履行合同均應依法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有關程序規定或從事違法行為。

4、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經法定或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5、合同中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均應當使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用毛筆、鋼筆、簽字筆填寫並簽字或蓋章確認。

6、本合同文本部分條款中有空白處(以下劃線標出),可供當事人約定;還有部分條款可供當事人選擇(以口標出)。

7、簽訂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共同到房屋租賃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或備案。

8、租賃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間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9、本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遺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10、雙方當事人可就租賃期滿、解除合同後如何處置出租房屋內留置物品進行協商,在附頁中約定。

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

深圳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辦公室印製

為貫徹執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進一步明確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加強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性用房(包括各類商品市場及其檔位、櫃枱)、辦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為出租屋安全責任人。

二、出租人出租房屋應當有房屋權屬證明或者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委託他人出租的,業主應當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責任。房屋轉租人、其他有實際出租行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應當承擔出租人安全責任。

三、出租人應當保證用於出租的建築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氣、電力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有關行政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相關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才允許出租的,出租人應當取得。

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出租人應當要求其在開業前出示已辦理消防手續的相關證明及工商業營業執照或者開業許可證書。

五、出租人應當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對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況和使用性質進行查看並做好書面記錄,承租人予以配合並簽字;因客觀原因不能親自查看的,應當委託他人查看。

六、出租人查看發現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和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情況,應當向出租屋綜合管理機構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七、承租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使用性質;承租人發現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通知出租人,並同時報告出租屋綜合管理機構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

八、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出租屋使用功能,利用出租屋從事旅館業、餐飲、娛樂、網吧、作坊等經營性活動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禁止利用出租屋從事賭博、吸毒販毒、賣娼、制黃販黃、偽造證件、承印非法出版物、製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窩藏犯罪人員、窩藏和銷售贓物等違法犯罪行為;

禁止利用出租屋從事傳銷或者變相傳銷、無照經營、無證開辦診所、非法行醫和非法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等違法活動;

禁止利用出租屋從事無證職介、婚介、培訓、房地產中介等詐騙活動;

禁止利用住宅出租屋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九、租賃雙方應當協助和配合出租屋綜合管理機構對出租房屋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

十、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安全責任的,導致他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出租人:(簽章)承租人:(簽章)

受委託人、管理人:(簽章)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出租屋綜合管理所:

(蓋章)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甲方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該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乙方承租該房屋僅作為住宅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三、租賃期限、租金:

(一)該房屋租賃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寫:),先付後租,乙方每次向甲方繳納個月租金元(大寫:)。

(三)費用承擔:乙方承租期間,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網絡費、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房屋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應結清相關費用。

四、房屋押金:

(一)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

(二)如乙方違約,押金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房屋內設施損壞、損毀或乙方拖欠前述使用房屋所產生費用,押金衝抵相關費用。

(四)如前述押金不足以支付因乙方違約等情形造成的損失或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費用,甲方仍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張權利。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從其向甲方繳納的押金中抵扣其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六)租房終止,若不存在扣除押金的情形,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五、房屋的轉租與續租

(一)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房屋;

(二)乙方要求續租,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六、房屋返還的約定

(一)本合同終止5日內,乙方應該將房屋及設施恢復原狀返還給甲方;

(二)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協議,乙方以積極或消極的方式據不交還房屋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租賃房屋及設施,因此產生的損失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在合同終止5日內將房屋中屬乙方存放的物品搬出,如乙方未及時搬出由其存放的物品,視為乙方對房屋內物品所有權的放棄,甲方有權對其自行處理,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自行處理行為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

(二)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破壞房屋;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借房屋。

八、其他約定:

(一)通知送達: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留的聯繫地址、電話繫有效的聯繫方式,任一方只要按照前述聯繫方式通知對方(包括但不限於郵寄通知、短信通知等),即視為對方已收到通知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甲乙雙方確認,如因本協議產生訴訟,前述送達地址適用於法院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裁定書等。)的送達。

(二)乙方承諾:無論何種情形乙方均放棄對本合同約定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對本合同約定房屋享有或行使優先購買權。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變更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區域______小區____號樓____門 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權屬證號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居住。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乙方承諾按年租用該房屋。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____元/月。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二)押金:人民幣____元整 (:________)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付款。

(一)付款方式:半年付。支付方式:銀行匯款/現金。

(二)具體支付:______年____月簽訂合同時,乙方將首次支付租金______元(含____個月房租____元和押金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6個月房租)。

第六條 交付房屋時間。

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房屋租賃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如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 水、電費

2、 燃氣費

3、 有線電視費

4、 物業管理費及衞生費

5、 電話費及上網使用費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租賃和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 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 乙方將該房屋擅自調換使用的.;

3、 乙方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或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5、 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1個月;

6、 有損害甲方聲譽的行為。

乙方承諾按年租用該房屋,如租期未滿12個月乙方提出退租,則乙方在已發生的租用租金之外,須向甲方多繳納1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應按現行法規辦理或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單

甲方原有主要設施及物品清單

1、名稱_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稱_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名稱_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租賃期內除房租以外的主要費用支付説明及其它補充説明

(一)交房確認

電錶字數:

水錶字數:

對上述情況,乙方經驗收,認為符合房屋交驗條件,並且雙方已對水、電、燃氣等費用結算完結,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二)退房確認

甲乙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了驗收,並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返還情況如下:________(選擇以下第1或者第2種情形)

(1)無糾紛

或者 (2)附以下説明:_________。

退房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6

出租方(下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下稱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調劑深圳經濟特區房產使用的餘缺,甲方願意將在深圳經濟特區的的房產出租,乙方自願承組,雙方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有關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風險提示: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户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房產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尺,租給乙方作使用,租期為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明確約定承租期限、續租優先權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

二、乙方需繳納每月租金_____幣____元整,甲方應給回收據。每月租金在當月頭五天內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點雙方同意在_____。

風險提示: 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即時向甲方交租房履約金____幣____元整,甲方應發收據。合同終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費用遷出時,甲方應將履約金退回給乙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履約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約交租,而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證處申請證明,則乙方不負遲延責任。

五、出租房產的維修、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用由甲方負責;每月管理費、水電等雜費由乙方支付。

六、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收回自用,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並退回履約金另補償乙方遷讓的損失,補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如乙方確有事因需退房,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間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約金。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對房屋和設施故意或過失造成毀損,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乙方使用房產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貯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特區有關條例規定,遵守社會主義道德。

乙方如需裝修人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物業管理部門允許方能施工。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人牆的格、窗、花、電器等在乙方遷出時可一次過折價給甲方,亦可拆回,但須負責修復原狀。

九、租賃期間,房產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滅,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房屋發生重大損失或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繕,並以修繕費用抵銷租金。

風險提示: 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十、在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租,甲方應及時發掛號催租通知書,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或欠交管理費、水電等費達兩個月為乙方違約,合同因違約而告終止,甲方應持催租通知書及有關函件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合同違約終止手續。

十一、因乙方違約而合同終止,則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房產。甲方在收房時應憑公證處發給的因違約終止合同的證明,通知大廈管理處。

如乙方不交回租賃房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大廈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房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拍賣,並用以抵償欠租和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餘則應交回給乙方。

乙方表示保證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完全自願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處理。同時保證絕不會提出任何異議。

十二、甲方將乙方存放在租房內的物品拍賣所得仍不能抵償租金、管理費和有關費用時,該等款項應由甲方負責交清,而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至清償為止。

十三、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乙方必須依時遷出並將傢俬雜物全部搬走。若遷出後五天內仍留下箱櫃等物不搬清,則作為放棄權利論,由甲方全權處理,報請物業管理部門派員到場作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風險提示: 明確轉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十四、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產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雙方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提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本合同共頁為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市公證處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廈管理處影印件____份。

出租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承租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7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籍貫: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籍貫: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調劑深圳經濟特區房產使用的餘缺,甲方願意將在深圳經濟特區的的房產出租,乙方自願承組,雙方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有關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房產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尺,租給乙方作使用,租期為____年,從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乙方需繳納每月租金____幣___元整,甲方應給回收據。每月租金在當月頭五天內交清,交租方式以___支付,交租地點雙方同意在____。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即時向甲方交租房履約金____幣__元整,甲方應發收據。合同終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費用遷出時,甲方應將履約金退回給乙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履約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約交租,而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證處申請證明,則乙方不負遲延責任。

五、出租房產的維修、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用由甲方負責;每月管理費、水電等雜費由乙方支付。

六、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收回自用,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並退回履約金另補償乙方遷讓的損失,補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如乙方確有事因需退房,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間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約金。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對房屋和設施故意或過失造成毀損,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乙方使用房產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貯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特區有關條例規定,遵守社會主義道德。

乙方如需裝修人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物業管理部門允許方能施工。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人牆的格、窗、花、電器等在乙方遷出時可一次過折價給甲方,亦可拆回,但須負責修復原狀。

九、租賃期間,房產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滅,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房屋發生重大損失或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繕,並以修繕費用抵銷租金。

十、在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租,甲方應及時發掛號催租通知書,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或欠交管理費、水電等費達兩個月為乙方違約,合同因違約而告終止,甲方應持催租通知書及有關函件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合同違約終止手續。

十一、因乙方違約而合同終止,則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房產。甲方在收房時應憑公證處發給的因違約終止合同的證明,通知大廈管理處。

如乙方不交回租賃房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大廈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房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拍賣,並用以抵償欠租和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餘則應交回給乙方。

乙方表示保證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完全自願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處理。同時保證絕不會提出任何異議。

十二、甲方將乙方存放在租房內的物品拍賣所得仍不能抵償租金、管理費和有關費用時,該等款項應由甲方負責交清,而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至清償為止。

十三、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乙方必須依時遷出並將傢俬雜物全部搬走。若遷出後五天內仍留下箱櫃等物不搬清,則作為放棄權利論,由甲方全權處理,報請物業管理部門派員到場作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四、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產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雙方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提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___市公證處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廈管理處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8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煙台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煙台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二0  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税、個人收入調節税、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衞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税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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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簽訂於深圳

經辦單位:    (簽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9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通信地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通信地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 區 ,房屋(間)編碼為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出租面積共計 平方米, 產權人或合法使用人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20xx年,超出部分無效。

第六條 租賃房屋用途: 。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本合同登記(備案)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種,並在所選項□內打“√”)

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方式及時間: 。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屋租賃產生的税款、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

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並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回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1、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2、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3、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4、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四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但第3、4項不能同時選取;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甲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備案)。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1、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2、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3、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但第2、3項不能同時選取;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租賃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要求提前解除(終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乙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並返還租賃房屋,並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或依合同約定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當於雙倍租金的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登記(備案)。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應符合安全使用的標準和條件,

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出租房屋的建築、消防設備、燃氣設施、電力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等應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保、衞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衞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並有義務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須在變更協議成立後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備案)。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信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為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合同登記機關執 份,有關部門執 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位於深圳市__ __的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該套房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止。最短租期為一年,若乙方不再續租需提前一個月告之甲方。

第三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向甲方支付 2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押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合同到期後,甲方應將押金返還乙方。

第五條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燃氣費、衞生費、房屋管理費、數字電視費等因使用房屋所產生的費用。(水: 、電: 、煤氣: )

第六條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轉租,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不得進行干擾、妨礙。

第八條 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

第九條 乙方應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屬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乙方擅自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或因其它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 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間應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內居住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2 份,甲方執 1份、乙方執1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 市 街道 小區 號樓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2、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3、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4、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5、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6、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7、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9、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10、本合同連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賃協議 篇12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房屋租賃許可證》編號: 委託代理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區 房屋(總樓層為 層)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於每月 日(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條 甲方應於月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合同有效期延長,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房產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

第八條 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其使用的第一個月由甲方先行墊支,乙方在使用滿一個月後的十天內交還給甲方。以後的費用應提前預交。預交標準為前一月份已經支付的數額,預交時間為每月 日(每季第 個月 日)前。前次預交款項在下次預交時結算。甲方給乙方結算費用時,應當出具有關憑證。乙方不預交費用滿一個月的,甲方有權進行督促。乙方欠款費用滿一個月的,甲方有權停止其有關設施的使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允許保證金擔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經乙方同意,並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而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經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終止期不得遲於原乙方的租賃期限,乙方並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房屋再行轉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 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出租房屋轉租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還保證金。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保證金、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將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乘以月金的 ‰。

第二十二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幣(港幣) 元(大寫)。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及可預期的收益。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條款如有增刪,可在合同附頁中列明,附頁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任選一種,並在□“√”)。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文本為副本。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合同登記機關執 份,有關部門執 份。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月日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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