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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物流倉庫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計 個月。

二、本倉庫年租金為人民幣___,按___結算。已付定金 ,其餘的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倉庫租賃期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50%的違約金;

五、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倉庫;不得改變倉庫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倉庫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宣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七、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 區 住宅 幢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M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税、個人收入調節税、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衞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税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年 月

經辦單位:

經辦人:

年 月

(簽名蓋章) 日簽訂於深圳 (簽名蓋章)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或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 區 ,房屋(間)編碼為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出租面積共計 平方米, 產權人或合法使用人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元)計 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_________ 日前;

□每季度第 _________個月 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 個月 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 _________個月_________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xx年,超出部分無效。

第六條 租賃房屋用途: 。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甲方應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將租賃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本合同登記(備案)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屋租賃產生的税款、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

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並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回覆,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屋;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 、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2、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3、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4、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四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但第3、4項不能同時選取;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甲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備案)。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2、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3、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但第2、3項不能同時選取;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屋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租賃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要求提前解除(終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乙方有權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並返還租賃房屋,並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或依合同約定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當於雙倍租金的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登記(備案)。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應符合安全使用的標準和條件,

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出租房屋的建築、消防設備、燃氣設施、電力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等應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保、衞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衞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並有義務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須在變更協議成立後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備案)。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信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為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合同登記機關執 份,有關部門執 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碼: 地 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碼: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賃的房產及用途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福田 區 的房屋及設備(見附件)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計 70 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為 住宅 ,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

三、 租期

1. 租期:該房屋的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 乙方應如期歸。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 租賃期內乙方若將房屋轉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四、 租金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2. 租金應於每月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及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五、押金

1.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的租賃押金,及人民幣元整 (小寫 元)。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2. 合同正常履行期滿後,在甲、乙雙方結清應付租金、管理費等乙方應付費用後,餘款甲方應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六、 房屋使用費用

房屋租賃期間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支付。

七、雙方責任

1、在租期內,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及維修費用除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均有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在租賃期內,甲方如將房屋出賣,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存儲違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從事非法活動。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該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乙方應該愛護房屋及屋內設施,如有損壞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

5、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拖欠租金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須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物業並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及負責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6. 租賃期滿,乙方應該如期歸還房屋。乙方逾期歸還的,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逾期期間的租金。

八.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對該物業無合法的所有權或處置權,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乙方未能承租該物業的,或者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租賃押金。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承租該物業,或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租賃押金,並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租。

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導致房屋發生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並要求甲方減少租金;若房屋毀損導致乙方居住之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有權解決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租賃合同發生糾紛的,由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一、 其它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年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

二、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五、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六、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七、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十一、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十二、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三、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十四、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五、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六、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 市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租賃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

第四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為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反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後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五條:交租方式為每月交一次,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為當月 日期前交納房租。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十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條: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電視管理費及衞生費均為乙方負責。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如有需結租須提前三十天與甲方協商。

3、合約中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於乙方的傢俬以清手續,不得藉故不交門匙,故意阻滯時間,若合同期終止滿三天,乙方傢俬仍未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並通知對方。

第七條:乙方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有關係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茸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第八條:如發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徵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乙方租房期滿遷出時,必須將所有大門及房門鑰匙如數交回給甲方。

第十條:此房屋僅限乙方使用,不得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若乙方違反合同所約束的條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權。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深圳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外來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外來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碼: 地 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碼: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賃的房產及用途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福田 區 的房屋及設備(見附件)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計 70 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為 住宅 ,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

三、 租期

1. 租期:該房屋的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 乙方應如期歸。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 租賃期內乙方若將房屋轉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四、 租金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2. 租金應於每月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及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五、押金

1.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的租賃押金,及人民幣元整 (小寫 元)。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2. 合同正常履行期滿後,在甲、乙雙方結清應付租金、管理費等乙方應付費用後,餘款甲方應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六、 房屋使用費用

房屋租賃期間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支付。

七、雙方責任

1、在租期內,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及維修費用除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均有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在租賃期內,甲方如將房屋出賣,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存儲違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從事非法活動。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該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乙方應該愛護房屋及屋內設施,如有損壞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

5、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拖欠租金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須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物業並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及負責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6. 租賃期滿,乙方應該如期歸還房屋。乙方逾期歸還的,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逾期期間的租金。

八.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對該物業無合法的所有權或處置權,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乙方未能承租該物業的,或者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租賃押金。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承租該物業,或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租賃押金,並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租。

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導致房屋發生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並要求甲方減少租金;若房屋毀損導致乙方居住之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有權解決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租賃合同發生糾紛的,由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一、 其它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年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號的房子,房屋類型為______室_____廳。

二、租賃時間

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租賃期限_____年。

三、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1.甲方按年租金__________元對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後,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賃其他費用

1.合同簽訂後,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賃保證金__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2.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用電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關規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保證金:

⑴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達1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後,對於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發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提出收回或變更要求,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5.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賃金額的_____%收取。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八、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可延續簽定。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租賃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

第四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為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反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後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五條:交租方式為每月交一次,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為當月 日期前交納房租。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條: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電視管理費及衞生費均為乙方負責。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如有需結租須提前三十天與甲方協商。

3、合約中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於乙方的傢俬以清手續,不得藉故不交門匙,故意阻滯時間,若合同期終止滿三天,乙方傢俬仍未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甲方違約,甲方雙倍賠償租房押金給乙方;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條: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乙方代理維修,如甲方不作維修,又不委託乙方代理維修,所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則不需要承擔負責。

第八條:乙方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有關係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茸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如發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徵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乙方租房期滿遷出時,必須將所有大門及房門鑰匙如數交回給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 深圳 市 南山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為每月 人民 幣 仟 佰元整,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人民 幣 萬 仟 佰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約或致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後餘額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四條:交租方式為每月一次,即 人民 幣 仟 佰元整。每次交納房租為當月 日前。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1%/天)加收滯納金。

第五條: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電視管理費及衞生費等均為乙方負責。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5 天的。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續租週期默認為一年,月租金依市場行情另行商議,其他合約內容不變。續租以下一租賃週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確認為生效。

3、租賃期滿或終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於乙方的家俬以辦理結清手續。若終止滿三天,乙方家俬仍未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遷出時,必須將所有鑰匙、卡證等如數交還給甲方。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

第六條:乙方租賃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

第七條:乙方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有關係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室內及周邊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茸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第七條:如發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徵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項費用,均不含税,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關費用發票。如有相關税費發生,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若乙方違反合同所約束的條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附室內主要附屬設施、表底及其他:

1、電器:空調*2、冰箱、彩電、洗衣機、廚衞全套、有線及網絡等設備;

2、傢俱:衣櫃*2、牀*2、沙發、餐桌+4椅、茶几、電視櫃、鞋櫃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氣/月、有線電視 /月,電話網絡、衞生費等以實際發生計算;交付鑰匙 把、門禁卡 張。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

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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