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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租賃合同(通用16篇)

吊籃租賃合同(通用16篇)

吊籃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通用16篇)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租賃吊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籃長度___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___米,限載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納: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結算一次,如不按期結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違約金,租賃合同期滿時押金與租金合計,雙方退補差額。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額時,如果甲方不及時補交租金,乙方有權立刻停止吊籃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乙方將吊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甲方共計劃__天,吊籃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計算,超過__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租期自乙方安裝完工之日起到甲方歸還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籃超過計劃租期,應另增補協議。

四、吊籃的進出場費用: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安裝的費用。甲方負責吊籃的拆卸及返回的費用,(在歸還時,必須把吊籃完全拆卸,不得有組合連接,如有連接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費用)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甲方負責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並無償提供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移籃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出租方的責任:對出租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責,對因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如正常故障維修連續達三小時,按半天收取此籃當日租金,如承租方違章操作,不按協議內容及在不適宜的條件下使用吊籃,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責任:必須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員,並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全理解後讓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範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籃只能從事本協議簽訂的施工內容,不能當運輸工具和轉租他人,不得隨便動用電纜線,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吊籃的損壞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的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本協議另附吊籃標準件價格清單一份)

七、續租方式:甲方應於合同期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行訂立續租合同。如不續訂租賃合同,又不返回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賠償乙方損失,不能返還租賃物的按清單原價格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按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付予對方。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吊籃租賃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對乙方所有證件認可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以後若出現任何有關證件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2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承租方)西安頤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台,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台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台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説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市       區     路           棟          層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 6 米, 施工高度 120 米, 前樑伸出量不大於 1.5 米,限載 800 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台(不含税價),三十天起租。

2、 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 120 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 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説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 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説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吊籃租賃合同 篇4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吊籃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吊籃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籃合同簽字後,每台支付押金元。押金一次性付清,使用完畢結算時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甲方責任:

1、及時辦理吊籃進退場清單簽字手續;施工現場就近

2、承擔吊籃自進入施工現場後所發生的丟失及損壞的經濟賠償(附賠償價格表)。保證吊籃在使用過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為垂直運輸工具作業;更不能轉租或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租金加倍;施工作業人員要愛護吊籃設施,不要把玻璃膠、塗料及其他腐蝕物塗抹在鋼絲繩或電氣設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證吊籃安全正常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三、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派專業人員到現場協助指導甲方安裝並調試。甲方租賃10台以上,乙方可派專業人員

2、指導乙方作業人員掌握和熟悉吊籃操作規程及吊籃各部設施性能,有權監督甲方操作人員是否持證安全操作;否則有權停止作業,甲方要承擔其違章責任及損失。

四、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都應該嚴格執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協議”和附件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條款。

2、甲方應對其施工違章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條款所發生的種種事故後果負全部責任。

五、吊籃租金費用標準(不含税):

1、吊籃租金:元/月/台,夜間使用/小時;

2、吊籃安裝費:元/台次;

3、吊籃拆卸費:元/台次;

4、吊籃移位費:元/台次;

5、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元。

6、吊籃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吊籃費用計核原則:

1、吊籃租金以吊籃進入施工現場之日算起,至離開甲方施工現場之日為止,連續累計收取租金(依據雙方代表簽字的吊籃“進場清單”和“退場清單”為準)。

2、吊籃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起,因甲方及現場各種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影響安裝及停工、其損失及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

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書面報停,可不計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於吊籃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擔(時間不超過一天,否則扣除當天租金)。

七、租金結算及違約處罰:

甲方必須在每月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有權停止吊籃使用,停職期間,甲方照常付費,還需按應付總額數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違約罰金,累計計算。

八、未盡事宜:

1、因在使用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服務人員應在小時內趕往現場,在小時達到正常使用。

2、吊籃安裝時,另搭設基礎架,材料由甲方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吊籃機件應照價賠償,不得推諉扯皮,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停籃期間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間使用吊籃,乙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

5、乙方服從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裝,儘量不破壞防水層,如若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訂後,如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租期總租金額的5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在合同期內,甲方享有吊籃的使用權,吊籃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賃吊籃期間,乙方不承擔因雨、雪等天氣因素或停電等所造成的停籃費用。

8、吊籃租賃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超過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九、附:“安全協議”、“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各一份,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乙方向甲方租用高處作業電動吊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承租數量,地點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 台,總長度 米。 工地名稱: 地 點:

二、 承租期限,費用

1、吊籃最低起租時間為30天,不滿30天以30天計算。租賃暫定 天,日期為 年 月 日,退還日期 年 月 日。實際退還日期 年 月 日,租金每天 元/台(該價格為不含税單價),合計 元(大寫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租金。期滿如繼續租用,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並立即預付下月租金。乙方不得用任何理由來推託和拖延吊籃租金,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吊籃,所產生費用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租用,應在期滿後當即續簽合同,否則甲方將收回吊籃。如果乙方超期使用吊籃,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三、吊籃押金合同簽訂後乙方需支付每台押金 元(大寫 )後,甲方開始準備發貨。租賃結束後,押金在甲方驗收吊籃完好無損進倉後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一次性退付。

四、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安裝拆裝提供兩個方案可供選擇,選

A、由甲方進行吊籃的裝卸調式工作,乙方提供垂直升降設備及帶漏電開關三相四線電源。吊籃進入工地後,無論是否安裝,租金從第一天開始計算。每台吊籃安裝費用收取 元,拆卸費用收取 元。如還需甲方提供幫助移位則收取每台每次 元。

B、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甲方只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並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且甲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乙方需要甲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乙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缺少件必須按件賠償。

七、吊籃的安全,維護與保養

1、乙方上吊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吊籃使用説明書》規範作業,並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扣在安全繩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吊籃在租賃期間內的一切保護責任(包括吊籃及其配件、輔料等人為損壞、遺失、丟竊等)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指定人員對吊籃實施維護管理,吊籃發生故障,損傷後,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停止作業,甲方人員得到通知後立即進行檢修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帶傷作業,所造成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乙方操作人員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由於甲方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應保護好現場,經甲方人員確認後,所屬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如乙方需要甲方派技術人員跟班,技術人員每天工資200元及食宿由乙方負擔。

八、吊籃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租賃期內,吊籃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擁有使用權。

九、 吊籃服務範圍

1、甲方於本合同中所有提供的服務權限於吊籃的租賃,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2、乙方與本合同中所有提供合同預先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作業,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作業地點、作業壞境的,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吊藍,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吊籃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三方轉租甲方吊籃,如發生轉租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乙方轉租發生的各種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在吊籃移位中,發生各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二、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身份證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吊籃租賃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負 責 人: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人聯繫電話:

吊籃租賃聯繫電話:

吊籃租賃合同 篇6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房:(以下簡稱乙方)

吊籃設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租賃吊籃設備的規格和數量:

甲方根據預交的方案向乙方租賃ZLP630備規格和數量以實際驗收使用台數為準。

二、租賃期限、使用地點及租金費用

(1)預計吊籃使用期限60天,不足2個月按2個月計算,超出2個月按每天每台40元計算,實際吊籃租期自吊籃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以雙方簽字的《吊籃使用單》為準)至吊籃設備使用完畢甲方報停之日止(以雙方簽字的吊籃報停單位準),連續計算,含起止日期。

(2)所租吊籃的使用地點為:車配龍汽車百貨國際廣場8#地塊H樓。

(3)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 ①押金:人民幣叁萬元,小酒:30000.00元;

②進出場費(含安拆費、維護費用):/台,小酒

③日租金:人民幣40元/台/天(不含税價格),平移籃費 190.00 元/台。 ④入駐現場維修人員工資每月3000.00由甲方支付。

(4)租金計算按約定租期連續計租,中途不報停。若工程存在跨年施工,春節扣除15天,其它時間連續計租,但不排除雙方的其它責任。

三、吊籃設備的管理:

(1)吊籃在租借期間管理由乙方負責,使用天數需甲方現場簽章確認,並嚴格遵照吊籃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交底書正確使用,並負責協調吊籃從進場至退場整個過程的工作。

(2)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吊籃的維修和保養,現場派專人維護,進駐現場,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乙方時完好無損,數量無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籃損壞丟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因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4)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移機,單台移機時間不超過6小時,多台同時移機時間順延。

(5)吊籃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4小時(電路故障2小時,電機故障8小時)每超過一天,應減免乙方該故障吊籃相應天數的租金。

四、施工現場的準備:

甲方應在吊籃進場前清理現場,完成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吊籃的順利安裝,如因施工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而導致吊籃交付延誤的,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吊籃的運輸和現場搬運:

(1)吊籃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現場垂直運輸。

(2)甲方負責及時提供吊籃進場時的堆放場所、垂直運輸設施,甲方負責及時在每個聯體樓提供一個足夠容量的二級配電箱,現場電費由甲方負責。

六、吊籃的安裝、拆卸和驗收:

(1)乙方負責吊籃進出場時的安裝和拆卸。

(2)吊籃安裝並經檢測合格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請求後一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驗收,若甲方沒有組織人員驗收,則乙方將在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租金。

七、吊籃的操作:

(1)乙方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負責對甲方所有操作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吊籃操作使用培訓,甲方必須監督所有操作人員參加,培訓完成後,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培訓交底錄上簽字確認。如未經過培訓而擅自操作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

(2)吊籃使用期間,如發現有違章操作使用情況下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設備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後方可再次使用,其間正常計租。

八、賠償:

(1)如因甲方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為造成吊籃設備殘損或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和賠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設備原因造成殘損或發生事故,其責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設備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嚴禁事故:

(1)吊籃設備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吊籃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作為財產抵押,也不得擅自遷移至其他工程地點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籃上增加或者變更任何部件,否則由此遭受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十、風險責任:

(1)如因乙方設備自身原因引發事故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設備、人員或者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乙方編制吊籃安全施工方案、負責報建備案、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支票( )、銀行轉賬( )、現金(√)支付吊籃設備租金及相關費用。

(2)預付押金叁萬元,合同簽訂一週內向乙方支付,押金在最後一月租金內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上月80%吊籃租金,吊籃設備工程結束3日內付清全部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設備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採取包括設備停用、設備不退場等措施,付清款項後方可繼續使用,設備退場,其間正常計租,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超期付款須按日加收本工程應付款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2)未經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都應向對方賠付本合同總租金額15%違約金。

十三、補充條款:

1、甲方與四川龍升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僅供乙方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使用。

十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在船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現場施工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7月14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了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和_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出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1、 因吊籃本身設計、安裝原因出現的安全問題由出租方負責。

2、 出租方負責吊籃使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對合格的人員進行操作證發放。

3、 出租方在吊籃使用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安全檢查和驗收,必須保證吊籃各種機構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4、 出租方派駐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每日對吊籃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吊籃正常運行,如吊籃因機械故障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出租方負責。

5、 承租方現場工人如不聽出租方現場人員指揮而違章使用吊籃帶病運行,則出租方現場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

6、 出租方派駐現場人員必須時刻對現場吊籃運行情況進行巡察,對違反操作人員進行糾正,如有不聽,應及時向承租方管理人員反映。

7、 出租方派駐現場人員必須保障吊籃升降不違反機械安全規程。

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1、 所有上吊籃施工人員必須經出租方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施工。

2、 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户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嚴禁酒後操作,超載運行。

3、 吊籃使用人員如在出租方駐現場人員提出吊籃故障後仍帶病使用的,對出現後果責任自負。

4、 吊籃使用人員不得擅自對吊籃故障進行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 在暴雨、大雪及風速大於5級時不準升空作業。

6、 吊籃使用時如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三、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 雙方共同遵守各級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共同遵照執行高處作業吊籃使用説明。

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要互相監督、互相幫助、公平處理,確保高處作業吊籃施工工程順利進行。

四、補充條款:

1、出租單位在安裝外用吊籃時應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和吊籃安裝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如在吊籃安裝工程中,因違章作業或機械自身故障問題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一律由吊籃出租單位承擔。(包括外吊籃的拆除)

2、出租方的現場值班維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若承租方在吊籃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找不到維修工,由此出現的損失和責任一律由出租方負責。

本協議作為租賃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程名稱: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出租方 承租方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__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_台,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説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説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____米,施工高度_____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____米,限載_____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_______元/天*台(不含税價),_____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______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____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_____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_____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説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出租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工程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並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後,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 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後,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

吊籃運至現場後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後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台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並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後,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後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並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設備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説明書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並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後,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設備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並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並儘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

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後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並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於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11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租賃吊籃台為明確雙方責任,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時間:預計自年月日起,工期約為天

二、工程名稱及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三、租賃費起止時間:以雙方籤認的安裝驗收單之日起租停租時間:以整套吊籃裝置拆至地面並經雙方籤認書面報停單日期為準。

四、租賃單價元/日/台。單台設備最低30天起租,超過30天以實際發生結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現場負責人為,安全員為.

六、設備進出場費:吊籃進出場費元/台。

七、吊籃押金:元/台。結算時可衝減租金。

八、租金結算:甲方每月號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九、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培訓工作,考試合格併發崗位證書。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賃費。

4、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此設備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允許甲方在工程上將此設備用於該設計功能所規定範圍內的項目。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駐場人員的臨時住所和庫房,伙食費自理。

7、甲方負責組織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無乙方核發的操作證人員嚴禁操作吊籃。乙方如有發現,有權停止該吊籃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間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安裝、安全使用及退場,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佩戴,並負責乙方的進場單、驗收單、退場單、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9、吊籃運到施工現場後,甲方負責卸車、垂直運輸和保管,並儘快組織工人配合安裝,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組織不利等,則該批設備自進場後次日開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11、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12、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3、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約定價格賠償。丟失設備租金計算至賠償之日。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妥善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吊籃安全協議

使用高處作業吊籃時,除遵守工地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一、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4×20×20釐米。配重鐵:900公斤以上不得短缺。

三、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標準籃最大工作載質量為630.

四、工作前承租方必須檢查以下項目:

1、前列二、三項。

2、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提升機穿繩正確,在穿繩和退繩時,務必用手拉緊鋼絲繩端及出繩端,使其處於始終緊張狀態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端墜鐵齊全、離地。

4、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固定於常開位置。

5、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六、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煙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並禁止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九、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十一、承租方應按建築施工安全規模劃出安全區,架設安全網。

十二、承租方所提供的電源,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十三、承租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吊籃的運輸組裝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承德普樂商貿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承德宏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寬城項目部23#、24#、25#、26#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訂吊籃租賃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工程名稱:北河苑23#、24#、25#、26#樓 工程地點:寬城縣育才路北河沿施工現場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的型號、數量、日租金:

電動吊籃 ,租金每台每天 元。 暫定 台(以使用台數發生量為準)。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設備進場安裝調試運轉良好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設備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計費方式:

1、吊籃自進場安裝完畢、驗收成功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 2、收費日期以雙方負責人簽署的進、退廠清單為準。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實際使用天數,工程完工年底結清。 五、租賃吊籃的交接方式

1、運輸吊籃進出場運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委託甲方代辦,往返運費 元 。在支付設備押金時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籃進場和拆除退場時,由雙方指定人員共同驗收,並簽署交接文件作為結算依據,乙方指定 、 、 、 為共同驗收人員。吊籃進場及歸還原則是一次進行,特殊情況可分次進行。

六、甲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 2、正常磨損範圍內,負責設備的維修及更換損件。

3、在吊籃交付使用前,甲方對乙方進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日常保養工作的技術培訓,上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不準穿拖鞋上班。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並認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必須派工人在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的搬運、安裝和拆卸。

2、乙方必須按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不繫安全帶或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吊籃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設備清潔,甲方負責保養和檢修。

4、乙方經對吊籃驗收入場後使用期間而造成的吊籃損壞、人員傷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負。如設備發生質量故障由甲方負責。

5、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轉租、轉借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改裝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過程中任意加長 或改作業面寬度,否則設備、人員出現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吊籃需在同一地點移動位置,但移動完,安裝好後,應雙方技術人員共同驗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義務:

1、指定專人進行雙方工作銜接,並提供必要的現場協助:提供就近的電源,(電源應有漏電保護裝置)。協助解決進現場電梯運輸:根據需要協助解決存放物料的工作間;協助解決甲方工作人員及設備的進出場手續。

2、吊籃進場後的保衞工作。如發生機件丟失或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以<配件單價表>的價格賠償,甲方設備及零件數量由乙方籤認甲方提供的進場單。

3、吊籃在安裝、調試、使用及拆卸過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業,否則甲方現場領班及安全員有權提出糾正,必要時有權勒令乙方停止。

4、須愛護吊籃設備,要求工作人員不要將玻璃膠、塗料、電焊渣、水泥砂漿等廢料遺棄在吊籃上。特別注意鋼絲繩上不得粘有上述塗料、廢料。及其它有損鋼絲繩的物質,以保證吊籃作業安全,若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檢修,檢修費用及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5、提供現場安裝吊籃勞動力。如:裝卸車、垂直運輸、吊籃安裝拆卸等所需勞動力。 6、負責提供電源、主電箱以及甲方人員住宿。

八、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協議》《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按操作規程規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及《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的相應條款)所引發事故後果自負。

3、在租賃期間內因乙方責任致使租賃物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訴訟人民法院解決。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一至九條的任一條規定即視作違規,違約方按實際應付租金總額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協議》同時生效。

備註: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間必須配備維修人員和設備調試,保證正常使用,如設備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過5小時不計租費。甲方人員在乙方工地生產作業,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定,嚴禁酒後上崗,違規操作。否則乙方有權對違規當事人按着乙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在甲方租賃費中扣除。

甲方: 乙方: (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台日租賃費為元,大寫金額: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

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

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

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

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乙方向甲方租用高處作業電動吊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承租數量,地點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 台,總長度 米。 工地名稱: 地 點:

二、 承租期限,費用

1、吊籃最低起租時間為30天,不滿30天以30天計算。租賃暫定 天,日期為 年 月 日,退還日期 年 月 日。實際退還日期 年 月 日,租金每天 元/台(該價格為不含税單價),合計 元(大寫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租金。期滿如繼續租用,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並立即預付下月租金。乙方不得用任何理由來推託和拖延吊籃租金,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吊籃,所產生費用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租用,應在期滿後當即續簽合同,否則甲方將收回吊籃。如果乙方超期使用吊籃,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三、吊籃押金合同簽訂後乙方需支付每台押金 元(大寫 )後,甲方開始準備發貨。租賃結束後,押金在甲方驗收吊籃完好無損進倉後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一次性退付。

四、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安裝拆裝提供兩個方案可供選擇,選

A、由甲方進行吊籃的裝卸調式工作,乙方提供垂直升降設備及帶漏電開關三相四線電源。吊籃進入工地後,無論是否安裝,租金從第一天開始計算。每台吊籃安裝費用收取 元,拆卸費用收取 元。如還需甲方提供幫助移位則收取每台每次 元。

B、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甲方只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並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且甲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乙方需要甲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乙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缺少件必須按件賠償。

七、吊籃的安全,維護與保養

1、乙方上吊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吊籃使用説明書》規範作業,並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扣在安全繩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吊籃在租賃期間內的一切保護責任(包括吊籃及其配件、輔料等人為損壞、遺失、丟竊等)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指定人員對吊籃實施維護管理,吊籃發生故障,損傷後,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停止作業,甲方人員得到通知後立即進行檢修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帶傷作業,所造成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乙方操作人員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由於甲方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事故,乙方應保護好現場,經甲方人員確認後,所屬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如乙方需要甲方派技術人員跟班,技術人員每天工資200元及食宿由乙方負擔。

八、吊籃的所有權與使用權

租賃期內,吊籃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擁有使用權。

九、 吊籃服務範圍

1、甲方於本合同中所有提供的服務權限於吊籃的租賃,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2、乙方與本合同中所有提供合同預先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作業,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作業地點、作業壞境的,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吊藍,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吊籃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三方轉租甲方吊籃,如發生轉租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乙方轉租發生的各種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在吊籃移位中,發生各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15

承租單位: (甲方)

出租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吊籃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賃吊籃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籃合同簽字後,每台支付押金 元。押金一次性 付清,使用完畢結算時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 甲方責任:

1、及時辦理吊籃進退場清單簽字手續;施工現場就近提供配電箱(應 有漏電保護裝置);提供吊籃現場上下樓層的電梯運輸;根據租用吊籃數量,提供相應的勞動力;在乙方技術指導下完成拆卸、運輸、安裝及拆除等工作;提供乙方存放物件的工作間;為乙方辦理物料進出場手續。

2、承擔吊籃自進入施工現場後所發生的丟失及損壞的經濟賠償(附賠償價格表)。保證吊籃在使用過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為垂直運輸工具作業;更不能轉租或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租金加倍;施工作業人員要愛護吊籃設施,不要把玻璃膠、塗料及其他腐蝕物塗抹在鋼絲繩或電氣設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證吊籃安全正常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三、 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派專業人員到現場協助指導甲方安裝並調試。甲 方租賃10台以上,乙方可派專業人員免費提供現場維修服務(不含其它性質的服務及義務)。

2、指導乙方作業人員掌握和熟悉吊籃操作規程及吊籃各部設施性能,有權監督甲方操作人員是否持證安全操作;否則有權停止作業,甲方要承擔其違章責任及損失。

四、 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都應該嚴格執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協議”和附件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條款。

2、甲方應對其施工違章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條款所發生的種種事故後果負全部責任。

五、 吊籃租金費用標準(不含税):

1、吊籃租金:元/月/台,夜間使用/小時;

2、吊籃安裝費:元/台次;

3、吊籃拆卸費:元/台次;

4、吊籃移位費:元/台次;

5、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元。

6、吊籃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 吊籃費用計核原則:

1、吊籃租金以吊籃進入施工現場之日算起,至離開甲方施工現場之 日為止,連續累計收取租金(依據雙方代表簽字的吊籃“進場清單”和“退場清單”為準)。

2、吊籃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起,因甲方及現場各種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影響安裝及停工、其損失及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

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書面報停,可不計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於吊籃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擔(時間不超過一天,否則扣除當天租金)。

七、 租金結算及違約處罰:

甲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 有權停止吊籃使用,停職期間,甲方照常付費,還需按應付總額數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違約罰金,累計計算。

八、 未盡事宜:

1、因在使用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服務人員應在小時內趕 往現場,在 小時達到正常使用。

2、吊籃安裝時,另搭設基礎架,材料由甲方提供,人工費由甲方支付。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吊籃機件應照價賠償,不得推諉扯皮,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停籃期間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間使用吊籃,乙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

5、乙方服從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裝,儘量不破壞防水層,如若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訂後,如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租期總租金額的5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在合同期內,甲方享有吊籃的使用權,吊籃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賃吊籃期間,乙方不承擔因雨、雪等天氣因素或停電等所造成的停籃費用。

8、吊籃租賃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超過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九、 附:“安全協議”、“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各一份,與本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 篇16

承租方:

出租方:

依據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台日租賃費為元,大寫金額: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元。

2.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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