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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賃合同(3篇)

解除租賃合同(3篇)

本文目錄2017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的三種情形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一、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解除租賃合同(3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二、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未徵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3、故意損壞房屋的;

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5、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三、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目的的;

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的。

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的三種情形2017解除租賃合同(2) | 返回目錄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3)出租的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房屋租賃合同中又未作約定,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修復;逾期未修復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單方解除租賃合同2017解除租賃合同(3) | 返回目錄

一、空置期租金、管理費損失

一般情況下,承租方單方解除合同後,出租方不可能馬上找到新的承租方,往往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這期間,房屋無法出租出去,出租方遭受一定的租金和管理費損失。

二、房屋中介費用

基於信息不對稱的原因,出租人尋找另一承租人通常是通過委託房產中介機構進行的。一般而言,如果居間成功,房產中介會收取一定數額的報酬,該報酬應計入其尋找另一承租人的成本之內。當然若出租人不採用委託房產中介的方式,則房產中介費用可不予考慮。

三、新租賃合同的免租期

在很多情況下,商鋪的出租人都會對新的承租人給予一定的免租期,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收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通常基於合同約定和商業慣例不收取承租人免租期的租金。一般而言,如果新的租賃合同中有免租期的規定,因免租而遭受的租金損失也是會被認定為實際損失的。

四、新舊租賃合同租金的差價

因前一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賃合同解除,出租人不得不尋找下一承租人,前後兩個租賃合同的租金可能並不相同。如果後一租賃合同租金高於前一租賃合同的租金,則不存在損失一説。如果後一租賃合同的租金低於前一租賃合同的租金,則兩次租賃合同的租金差價可能會被視為出租人依據前一租賃合同可獲期待利益的損失,出租人可能會主張由前一承租人承擔。由於法律對此無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也存在一定爭議,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詞,最終的結果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承租人在哪些情況下可解除租賃合同解除租賃合同(4) | 返回目錄

我與下家簽了兩年的租賃合同,但是現在他説不租了,願意賠償違約金,但是他説他裝修過的費用需要我來支付,請問這樣合理嗎?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賃合同被解除後,對於承租方在租賃房屋中因裝潢物不可拆除,或拆除後價值明顯減少造成的損失,應按照租賃合同雙方的過錯責任由雙方分別承擔。根據你所述情況,屬下家違約,應由其承擔裝修損失。若所留裝潢物對你確有利用價值的,可由你酌情給予補償。若有證據證明你曾明確不同意裝潢或雙方在租賃合同中對此問題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目的的;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的。

最近我準備把手中的那套產權房出租。聽説,出租房屋要辦很多手續,否則會受到處罰。為此,請問房屋出租如何辦理手續?

出租房屋應由雙方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的15天內,持租賃合同和下列有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涉外房屋租賃應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證明有:(一)出租人應交驗的有關證件:1、房屋所有權證件,即房產證。如果承租人是其他省市的外來流動人員,則還應提交公安部門核准發給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2、出租人的身份證明。如果是共有房屋,則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委託書。若房屋委託他人代為出租,則代理人還須提交房屋所有人委託出租的書面證明。(二)承租人應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户籍證明。經審驗,凡符合規定的,房管部門發給《房屋租賃證》。

我作為承租人可不可以將房屋轉租給其他人?如何轉租?

在房屋租賃期間,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或者按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承租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租承租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未取得《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的房屋向境內的外來流動人員轉租,轉租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區、縣公安派出機構申請並取得《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房屋轉租時,轉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轉租合同,並應在15日內持下列材料向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者農場局受理處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的登記備案,由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者農場局受理處出具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一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意見或者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證明;三轉租合同;四轉租的承租人個人身份證明或者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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