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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大綱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大綱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那麼簽訂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大綱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衞,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三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以證明是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以證明是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五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房屋的返還

(一)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九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二)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出租方(甲方)簽章: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簽章: 電話: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三 室 二 廳 1 衞,平房 / 間,建築面積 110 平方米,裝修狀況 精裝 。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居住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效身份證。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證,並在合同簽訂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元/季度。,房屋租期每滿一年,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需在入住前支付,乙方必須在前(□月/□季)末,將下(□月/□季)租金打入甲方指定賬户。帳號為:

第七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0xx 元(大寫: 貳仟元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其它應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轉租以及與他人合租。

第十二條 禁止乙方對房屋進行拆改變動。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乙方承諾租賃期在一年以上,未達到一年的,乙方需支付違約金 元。若乙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六)其他: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承租方:

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下,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合肥市區(縣)該房屋為: 室 廳 衞,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情況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户口簿 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 户口簿 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第四條 房屋改善

(一)乙方須經甲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者添置新物,裝飾 裝修 添置新物品的範圍: 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五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未簽訂合同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不定期,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季/□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 甲方交房時乙方現場支付全部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外,剩餘部分如數歸還乙方。 第八條:其他費用租賃期間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 □其他應當由租方承擔的費用)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 第九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與月日,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 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限滿或者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 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乙方需向甲方結清應承擔的房屋設施,設備損失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使用不合理,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者故障,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委託甲方維修或者購置新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轉租

(一)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限內將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 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

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交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 裝飾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二) 租賃期間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違約金

(三) 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申請向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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