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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轉讓合同範本

林權轉讓合同範本

穩定林權對發展林業和調動人民植樹造林的積極性有重要作用。那麼林權轉讓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林權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林權轉讓合同範本
林權轉讓合同範文一

轉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併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範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 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集體組織)_ ,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_ 畝,林種_ 林_,樹種__ 樹_,苗木約_ 株。 原林權證登記號為: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 年,自__ 年__ 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人民幣元 整

(¥ .00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於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山場的苗木進行為期一年(即年度)的護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如有)。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採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並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補償、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國家補償規定協商解決)。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採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項目造林,其相關補助按項目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 %_(即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

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項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願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範文二

轉讓人: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 受讓人:____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依法取得的自留山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和利用,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留山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取得自留山在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範圍內的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山地使用權。

第二條 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_ ,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 _畝。

第三條 山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山地使用的期限為 ,自_20xx_年_4 月_8_日開始。 第四條 轉讓金

山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人民幣 (¥ __)。 第五條 轉讓金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1951年 月 日常山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1份和20xx年4月 日曹宅村出具的該土地使用權確認證明1張(原件)。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到現場説明合同山地四至位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山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山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和使用權,(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

2、山地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山地使用權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乙方在山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4.如因國家或其他單位需要徵佔用山地時,所得到的徵用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山場範圍內有關農户的協調調和附着物補償全部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 _計算(即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進行賠償。同時賠償該場地上所有資產的評估價5倍計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願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見證機構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在場人(簽字):

見證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林權轉讓合同範文三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樑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樑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樑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樑子到李連九墳順樑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第5114號***.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林權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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