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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轉讓合同範本

林木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是指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給其他農户的流轉方式。對於林木轉讓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林木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林木轉讓合同範本
林木轉讓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轉讓方):

住址:

乙方(受讓方):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場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方將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於乙方,雙方本着依法、自願、有償、規範的原則,訂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小地名: ,林班 ,面積 畝的油茶山林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兩個月內將餘款全部付清給甲方。

二、乙方擁有該片山場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主伐權,林地使用權,以及擁有該片山場林木依法收益權。

三.甲方負責辦理該片山場林木轉讓的林權登記變更手續,應在 年 月 日之前辦清,乙方積極配合,辦理木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今後乙方在開展該片山場林木經營生產等過程,若因早期轉讓手續不完備原因及其它因素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調解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轉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林木轉讓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林地四至、範圍、面積

甲方轉讓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於 ,面積為 畝,具體位臵及四至範圍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圖。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地上林木狀況及數量

地上樹種為 樹, 畝; 樹, 畝。

第四條 林木及林地產權及轉移

1、 甲方應確認甲方對該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並未對 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分;

2、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複印件,經乙方確認無疑後作為附件。 3、 甲方確保該宗林地及林木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已正常履行,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應將該地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並辦妥《林權證》。

5、 該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規劃。

第五條 採伐指標及採伐運輸手續的辦理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林木採伐運輸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證照和指標。

第六條 轉讓金的計算方法和款項支付方式合同結算數量依據: 。

作價: 付款:

第七條 道路、林業設施的使用及周邊爭議的解決

第八條 1、 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與解決,並承擔相關費用。

2、 林地內原有之林業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責任協助解決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甲方所轉讓林地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

2、 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

3、 甲方林權證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於乙方名下的,甲方須雙倍返還預付款給乙方。

4、 由於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權拒絕支付受阻面積的轉讓金,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5、 若因道路通行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後果由甲方承擔;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疵,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8、 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違約方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臵扣賠相應的金額。

附則

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解決。

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發包方意見: 本村(或村民小組)同意由 將上述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

使用權)轉讓給 公司用於造林。

林木轉讓合同範文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於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本次轉讓共 宗林地,具體的方位及四至界限和麪積以林調隊最終的表述為準。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為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並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並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即已全部移交乙方。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採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權屬合法,已取得林權證的,界址清楚,並未對該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臵,未將該林地和林木流轉給第三人,在轉讓前該林地未納入任何林業項目以及將該林地和林木向第三人進行任何質押;與第三方不存在任何糾紛。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採伐,否則視為盜伐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採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後,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羣眾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闢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丙方應嚴格執行 有關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教育村民文明祭祀,規範林地用火行為,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在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後,丙方應及時組織羣眾撲救,將火災損失減少到最小限度。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的村民(代表)大會決議,並對該決議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如因該決議無效引起本合同無效或不能執行,由此給甲方和乙方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丙方承擔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於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淨收入作為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採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並承擔 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採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於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於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為支付。其方法為: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户,由丙方再次支付,並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 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範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 因第三方徵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餘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徵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採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簽約方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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