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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合同4篇

辦學合同4篇

本文目錄辦學合同民辦學校聘任教師合同民辦學校用工合同合作合同:合作辦學協議

合作辦園的合夥人,以下簡稱“股東人”

辦學合同4篇

股東人姓名

蹇紹炎、黃麗

上述股東人為合作辦園,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和宗旨

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決定合作開辦培正幼兒園,特制訂本合同。

投資辦園,教育投國,讓更多的幼兒有更好的教育,成為身心健康,胸懷全球的現代幼兒,經營幼兒園。

第一條:幼兒園名稱、地址:東坑角社村(角社國小右側)

1、幼兒園全稱:東坑培正幼兒園(擬改名北大學園培正幼兒園)

2、地址:東坑角社村

第二條:幼兒園合作年限:20年

合作期限:自xx年6月8日起開始合作至停轉辦學或轉制,除非屆滿之前出現合作人一致決定解散為止。

第三條:股東人的出資及股份所佔比例。

1、由 黃麗 出面租角社村培正幼兒園,並負責協調村有關事宜。

2、幼兒園所有收入必須存入同一存摺中,户名由黃麗 開户,印章、密碼由胡山英保管,存摺由黃 麗 保管。所有支出須經園長鬍山英簽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東出資規定如下:

股東人出資情況

黃 麗

蹇紹炎

合 計

第一期出資

現有資產

技術管理股

200萬

繼續追資

49%

51%

大約200萬

所佔幼兒園股份比例

49%

51%

100%

第四條:利潤分配分擔方法

1、幼兒園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照股份比例進行。

2、按學期進行利潤換算和分配,每學期税後利潤的80%雙方分配;20%用於資金積累及幼兒園發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條:會計及賬冊保管

1、幼兒園按照通行的會計方法或法律規定的會計方法進行記錄、換算、存檔。

2、每學期的會計報表和賬冊應置於幼兒園財務部,供股東人查閲,每位股東均有權瞭解幼兒園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及建議。

第二章 幼兒園事務

第六條:股東會是幼兒園最高的權力機構,主要行使以下權利職責:

1、有權瞭解辦園狀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和決策。

2、對股東向其他人轉讓其財產份額,做出決策。

3、對幼兒園合併、分立、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4、審批幼兒園的財務預算、決策、利潤、分配和彌補方案。

5、園長兼任執行董事。

第七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學期開一次,由園長提出工作報告,決議下學期的重大事項。臨時會議由園長召集和主持,在會議前1-5天前通知股東,未到會的按棄權處理,股東會議的決議做成會議記錄由股東簽名。

第八條:幼兒園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

董事長是股東會執行代表為最高領導人,園長為第二領導人,其它非執行董事成員不參加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管理。

第九條:董事會職權

1、制定、執行、修改幼兒園發展規劃。

2、審定幼兒園財務預算及決算。

3、決定幼兒園重大問題,決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制定幼兒園的基本管理制度。

4、決定園長、財務人員的任免。

5、決定園長工資及待遇。

第十條:董事會的權限

1、董事長為全體股東和董事會的最高領導人,股東或董事會成員如持不同意見並相持不下,最後由董事長決定,其他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必須堅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兒園的發展,充分聽取股東或董事意見,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原則。董事長在閉會期間之決定是生效的,不得隨意更改,如要更改,須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2、代表幼兒園處理較大的事務和對外事務。

3、代表幼兒園疏通上級各部門的關係。

4、董事長必須盡職盡責,忠於全體股東,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不得推脱工作並帶頭領導大家發展事業,做好領頭人。

5、幼兒園內外非固定單項開支xx元以上的,必須先請示董事長批准方可實施,財務部所有付出單每個月底應交董事長籤方能報帳。

第十一條:董事會成員、園長的報酬和費用補償

1、園長月薪5000元,財務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給補貼。

3、外出開會學習必須事先上報批准方可有效實報。

第十二條:其他事情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條:除非出現下列情形,股東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東人死亡,由死亡股東人的繼承人繼承該股份的,可以由該繼承人作為新股東人而加入,否則,按退股處理。

2、股東人喪失償責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在幼兒園的全部財產份額,嚴重影響幼兒園運作的前提下,按退股處理。

第十四條:退股人可分配的財產份額是現有財產減去所有債務,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譽或其他形資產。

第十五條:股東申請,並經股東會同意,按不低於其實際財產份額的底價可以轉讓或拍賣財產份額,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股東會議以外的人士購買,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和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污的行為。

2、在幼兒園同一鎮範圍,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同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3、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利用職務未經董事長同意利用學生或家長代銷產品的。

違反上述條款,由董事長對該名人員處以人民幣1仟至2萬元罰金。

第十七條:幼兒園的解散和清算

1、幼兒園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協議約定辦園期屆滿。

②股東人退股或死亡,其餘股東人不願意繼續辦園的。

③因國家政策變化不讓辦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兒園解散後,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幼兒園清算。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合作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作關係,必須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五萬元。

第十九條:單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條,處違約金1萬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果,可以申請主管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無可非議仲裁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經雙方協商,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為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幼兒園章程有規定,按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一份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雙方簽名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以上協議雙方已認真審閲,並經雙方一致認可通過。

甲: 乙:

簽約時間: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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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通常為用人學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課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年薪為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單位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籤)

法定代表人:____(籤)

委託代理人:____(籤)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附:

1.簽訂民辦學校教師聘任合同,涉及到《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前,雙方都要認真學習以上法律,明確有關條款,以利於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體現雙方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2.簽訂民辦學校教師聘任合同,重點要把握好教師的法律地位。教師的法律地位包括教師的權利、義務以及教師管理制度。關於教師的權利,《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規定,《教師法》作了詳細規定。根據《教師法》第7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帶薪休假;(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此外,《民辦教育促進法》第27條、第30條、第31條還針對民辦學校的實際情況作了一些特殊規定:民辦學校的教師與公辦學校的教師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學校應當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併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民辦學校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關於教師的義務,《教師法》第8條作了明確規定,它們是:(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關於教師的管理制度,《教育法》作了基本的規定。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通過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在此基礎上,《教師法》則對不同類型的教師資格制度、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制度、教師的考核、待遇、獎勵以及法律責任等制度作出了系統的規定。《高等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作了進一步的具體規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28條、第29條針對民辦學校辦學的實際情況,對民辦學校教師的管理制度作了特殊規定,即民辦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民辦學校應當對教師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3.關於工作時間,除了課時工作制外,民辦學校給教師安排的工作相當一部分是定時工作制。實行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可以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約定工作時間。比較普遍的約定是: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起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4.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約定教師個人繳費內容,不得在招錄教師時向教師收取費用,把繳費作為錄用的前提條件。也不得在錄用後收取試用期風險金、培訓費、抵鉀金、保證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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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民辦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民辦學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

每週周____為休息日。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加工、學校商店營業等工作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相關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條款: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的校辦企業如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辦學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交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四)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學校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

附:

1.民辦學校勞動合同的簽訂既涉及到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問題,也涉及到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的規範問題,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要熟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關於工作時間。民辦學校安排的工作大多是定時工作制。甲乙雙方可以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約定工作時間。比較普遍的約定是: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要合法。根據勞動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招用童工,也就是説,勞動者必須是達到法定年齡的有勞動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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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

乙方:北京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xx路xxxx號x號樓x單元x層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共同建立"對外經貿大學xxxx教育中心",合作舉辦xxxxx教育項目,職業資格證書培訓,非學歷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大學後繼續教育及其它中,高層次人才培訓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總 則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為原則,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進行強強聯合,實現社會和經濟利益的共贏,進一步提升各自的社會影響力和品牌,共同為開發繼續教育和終生教育市場而努力.

二,合作範圍

雙方同意共同成立"對外經貿大學xxxxxx教育中心",以聯合宣傳,共同招生,合作舉辦xxxx教育項目為龍頭,帶動其它非學歷教育培訓項目,開發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學歷培訓項目,資格認證培訓項目,以及國內及國際緊缺人才培訓項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協議到期前三個月,如雙方一致認為可以繼續合作,可正式續簽協議.

四,辦公地點

"對外經貿大學xxxxxx教育中心"設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內.

五,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前期宣傳推廣,項目籌備,招生諮詢,教材及教學資料,教師課酬,教學及教務設備和設施等資金投入及各項費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負責.

六,學習費用

專科層次:每人每個專業每期(兩年)人民幣$xxxx元;

本科層次:每人每個專業每期(兩年)人民幣$xxxx元.

學習費用(不含教材費,輔導資料費)報到註冊時可分學年繳納.

七,利益分配

1, 甲方按所收學員學費總額的xx%提取;

2, 甲方負責支付向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繳納管理費;

3, 乙方按所收學員學費總額的xx%提取.

項目實施

一,項目實施

1,本合作辦學協議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批准後立即生效,並在15天內成立"對外經貿大學xxxxxx教育中心".

2,xx年8月開始,(合作協議正式簽署後)在國內主要媒體展開宣傳推廣,同時進行項目介紹,項目諮詢等活動,時間約為1-3個月.上述活動將由乙方牽頭,甲乙雙方共同完成.

3,宣傳推廣工作展開後,可開始招生報名工作.具體招生報名的有關工作將由乙方負責.

4,全部教學工作將於xx年1月1日正式開始.

第三章 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項目開辦的相關立項和報批手續,及時傳達國家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有關繼續教育的方針,政策;

2,負責審定項目策劃,推廣,招生諮詢,招生簡章的內容和文;

3,負責提供辦學所需的基本條件(包括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正式收費收據,中心公章等),免費提供x間辦公室;

負責制定教學大綱,教學計劃,選定教材和輔導資料,並對教學計劃的實施進行全程監控;

負責收取學員的學費,並開據正式票據;

負責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應分成的學費部分劃撥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為確保學員的合法權益,劃撥將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應得學員所交學費的xx%在學員完成交費後的20個工作日內劃撥;第二次,乙方應得學員所交學費的xx%在第二學年開學後的50個工作日內劃撥;

負責審定教材及輔導資料收費標準,委託乙方收取,並負責監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輔導資料費的多退少補工作.

8,負責在審查學員學習達到結業標準後,頒發寫實性畢業證明書及其它相關專業資質證書.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辦學資金投入,支付全部辦學費用;

2,負責提供全部資質文件及項目相關資料,以便甲方能順利進行項目考察,立項,報批等有關手續;

3,負責草擬全部宣傳推廣,招生廣告的策劃,設計,文和內容;

4,負責租賃設施完善的教室,機房,辦公室,提供必備的辦公設備和設施;

5,負責全部日常教學管理具體工作(宣傳推廣,招生廣告,招生諮詢,招生報名,教學組織,教學安排,教材郵寄,學生管理,學員答疑等);

6,負責對甲方開出其應分學費部分的正式收據;

7,接受甲方委託,負責按甲方審定的教材及輔導資料收費標準收取學員的上述費用,完成教材及輔導資料費的多退少補工作,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中止,終止及不可抗力

一,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有變更,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協議的中止

1,本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有不規範操作,違背協議約定,在對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後仍未改正的情況下,對方有權提出中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協議,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後中止本協議.但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職責,完成未完成的培訓.

3,如果本協議中止,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處理並完成與培訓相關的一切善後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學學員的合法權益.

三,協議的終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協議有效期滿時,自動終止.

2,任何一方提出續簽本協議,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後可續簽本協議,但有效期不得超出x年.

由於政治原因,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預見因素,和對其發生及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不能按預定條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詳情及有效證明文件.按其對本協議的影響程度,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或部分免除協議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終止時,簽約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責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終止時,簽約雙方應共同對參加本項目學習的學員做出妥善安排並將學員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一,違約責任的認定和賠償

1,簽約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時間,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已方的責任,義務和承諾,均視為違約行為.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造成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或給簽約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或因已方不當行為侵害了學員的合法權益,或社會相關方面合法權益,或違反了國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視為單方面違約,應獨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或因已方不當行為引發與第三方糾紛,致使無責任的簽約方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時,無責任的簽約方有權要求有違約責任或實施不當行為的簽約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爭議的解決

1,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欲告之對方的重要事項,以書面確認函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同意選擇設在北京市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解決.

第六章 其 它

一,如學員提出質疑,投訴或訴訟,甲,乙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各負其責,由簽約負責方負責妥善解決.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具有法人授權書)籤蓋章成立,有效期從簽約當日至本協議約定完成期滿時終止.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規規定,本協議在簽署完成後,報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批准後正式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籤/蓋章) 代表(籤/蓋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標籤: 辦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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