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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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充分發揮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態環境作用,提高水資源利用能效,促進旅遊發展。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洪海水庫水源調節利用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乙雙方:
在確保農業生產、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遊水位的前提下,將洪海水庫的富餘水源全部調節給乙方用於水力發電。
二、協議時間: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後,雙方經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三、供水價格:
甲方嚴格按協議約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陸萬元的標準支付給甲方供水費。
四、水費結算:
總價___元。分兩次付清,每次支付叁萬元正(即分別於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費)。
五、用水管理:
為完善供水管理機制,甲方負責洪海水庫防洪抗旱、水源調度以及水庫安全管理。乙方負責修建閘門管理房,並參與水源調度供水監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協議約定,
六、違約責任:
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壹萬元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供水合同 篇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項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點: 項目 。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2.1承包方式:採用固定總價大包乾的形式,由乙方以包報裝、包設計、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機械費、包項目措施費、包測量費、包行政規費(含辦理因管道安裝的路面開挖手續及其修復費用)、包驗收合格、包領取水錶(指一户一表用水錶)、包裝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協助向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報批手續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減,自負盈虧。
2.2 承包範圍: 項目供水管材的供貨及安裝,管道試壓、消毒、沖洗、驗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裝市政水錶通水使用。詳見本合同附件《工程預算書》。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乙方的質量保證
3.1 質量標準: 按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達到自來水公司驗收合格標準。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和用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質量問題,皆由乙方無償維修。
3.4 通水竣工後,乙方應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範標識,以減少碰撞或損壞;如甲方其他專業工程造成損壞,乙方不作無償維修。
第四條、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為 天,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裝,通過市自來水公司試壓驗收、沖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裝DN50-150市政水錶通水並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設工程的施工。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結算
5.1本工程採用固定總價大包乾的形式,該總價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工程項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一切施工措施費等所有費用。預算中未列明而在實施本工程過程中需發生的項目均視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項目報價內。
5.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 元)。
此總價為含税價,詳見附件《工程預算書》。
第六條、簽證與結算
6.1現場簽證
6.1.1 因設計變更或甲方原因導致的合同清單內項目增減或發生合同清單外的簽證項目時,乙方須在簽證項目完成後 五 天內組織甲方和監理公司驗收並提交簽證申請(涉及到隱蔽項目的必須在隱蔽前通知甲方驗收)。
6.1.2乙方應提交簽證申請的資料包括:工程聯繫單(如由乙方發起的工程聯繫單,必須有甲方及監理的意見及簽字蓋章)、《施工現場簽證單》(必須有工程量、有單價、有總價。工程量應附計算過程,清單計價的應有單價分析表,定額計價的應有套價書)、現場驗收計量的原始單據(甲方工程部人員、乙方、監理方簽字)及照片、工程設計圖紙及圖紙會審資料、簽證的書面理由陳述、對應本簽證的單項工程驗收單;合同外現場簽證項目還應包括《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
6.1.3 以上資料由甲方簽章確認有效。已簽證確認的費用為含税造價,不再另外計算其它任何費用,在工程竣工後一併予以結算。
6.2 結算
6.2.1 全部工程經甲方及自來水公司驗收合格後,乙方將竣工資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藍圖、合同複印件、《永久水錶安裝完畢報告表》等)及結算報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資料後60天內提出審核意見,結算時造價不再調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報送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則甲方有權拒收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結算工作延誤概由乙方負責。
6.2.2 在工程結算時經甲方核實乙方沒有按照市自來水公司圖紙、施工規範和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或出現偷工減料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項不予結算,視乙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畢,並在試壓和驗收合格後,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
7.2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並裝表通水後,乙方向甲方提供結算資料,甲方審定結算總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100%。
7.3 乙方必須在每次領取款項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報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按上述條款的約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對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請報告存有異議,應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當於甲方付款金額的符合國家財税規定的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的約定辦妥請款手續或提供發票的,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為乙方提供設計、報建、驗收所需的相關資料,向乙方提供水準點和座標點,指定施工水源、電源、材料堆放地點。
8.2甲方任命 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與管理,並檢查隱蔽工程。對於工程進度或質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時下發《進度通知單》或《質量整改通知單》的權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進度和整改工程的權利;
8.4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款項。
8.5甲方負責對乙方編制並提交的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工程預決算的審定工作。
8.6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8.7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建施工單位的配合問題。
8.8甲方須在裝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內生活給水系統調試,提供室內生活水池給乙方清洗和提供有關室內給水管材、配件合格證複印件及該項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給乙方辦理有關裝表手續。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後,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提交相關報裝水錶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給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裝表日期則順延,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擔提供資料的義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8.10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辦理本分項工程施工報建、供水管道試壓驗收及接駁等手續,辦理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書。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門同意安裝管道開挖路面的證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計劃(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
9.3乙方保證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資質,並保證其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將詳細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核確認。施工期間,乙方應作好施工原始記錄。
9.5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進行施工,保證施工質量。按合同約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做好現場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將施工物件堆放整齊、使道路暢通。乙方對乙方工作人員及乙方聘用的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的責任,並應督促他們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凡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且乙方須及時報告給甲方及有關部門。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衞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工程竣工後的場地要進行清理(包括建築周圍的餘泥及其他堆積泥,臨時的生產和生活設施拆除等),並將門窗、玻璃、地面、牆身清掃乾淨。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受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罰款和一切損失。
9.7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和設計方同意改變或破壞工程樓房的承重結構。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如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9.9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並由甲方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後,由甲乙方辦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續。乙方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3天內撤離施工場地。
9.10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與總承包單位協調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但無須向總承包單位支付施工配合費或總承包服務費。
9.11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須按甲方規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結算報告,經過甲方審定後作為確定結算款的依據。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和提供。乙方購買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預算書》及設計、規範要求和工程質量要求,相關規定如下:
10.1.1乙方所採購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預算書》的約定及設計、規範要求和工程質量要求,並應符合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及施工圖紙的要求。
10.1.2對乙方所採購的與《工程預算書》及設計、規範要求和工程質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權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重新採購符合設計、規範和質量要求的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知會甲方驗貨,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開工。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0.2乙方負責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費用,並在用料計劃中列明所選囤放地點。
第十一條、工程驗收
11.1隱蔽工程驗收:工程達到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階段時,乙方應在隱蔽工程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及監理公司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工程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通知驗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若乙方自行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剝離或開孔,乙方應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乙方應承擔有關費用,且工期不得順延。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供水合同 篇3
甲方:
簽定地點:
乙方:
簽定時間:
合同內容: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安裝電腦自動化恆壓供水設備 台,設計安裝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參數要求。供水量 m3/h,揚程 m。
二、系統配置包括:
1、變頻控制櫃 台,主機品牌 ,功率 KW。
2、潛水電泵 台,主體品牌 ,功率 KW。
3、配套管路 , m。
4、其它: 。
三、以上內容設備定價為(不含税) (¥: )。
四、在設備安裝前,甲方負責將設備動力電源安裝到位,電源電壓應符合正常運行範圍。
五、乙方確保產品質量,並按約定時間完成調試。自設備安裝之日起,全套設備保修一年(人為損壞,自然災害除外,如雷擊等)。一年後如出現故障,只收取維修成本費。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甲方付設備款 元,待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正常運轉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該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供水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充分發揮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態環境作用,提高水資源利用能效,促進旅遊發展。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洪海水庫水源調節利用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乙雙方:
在確保農業生產、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遊水位的前提下,將洪海水庫的富餘水源全部調節給乙方用於水力發電。
二、協議時間: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後,雙方經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三、供水價格:
甲方嚴格按協議約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陸萬元的標準支付給甲方供水費。
四、水費結算:
總價元。分兩次付清,每次支付叁萬元正(即分別於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費)。
五、用水管理:
為完善供水管理機制,甲方負責洪海水庫防洪抗旱、水源調度以及水庫安全管理。乙方負責修建閘門管理房,並參與水源調度供水監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協議約定,
六、違約責任:
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壹萬元違約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20xx年1月8日
供水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對泵房內的全部水泵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服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一,服務項目
1、水泵設備維護保養
2、技術服務要求
1、乙方保證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水泵設備維保專業技工,有豐富的水泵設備維修保養實踐經驗,責任心強,對用户負責,具備國家有關規定的水泵維護保養資質,能夠切實按國家相關水泵維修保養規範進行。
2、對上述設備提供一次全面的例行保養工作,其中包括設備機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潔,調整,檢查及潤滑加油,設置,調整操作等以使設備正常運行,達到原製造廠家的產品企業標準或現行有效的相關通用標準。
3、所有檢修維護的水泵設備各固定連接部位不應有鬆動;各運動部件運轉應正常,不得有異常聲響和摩擦現象;附屬系統的運轉應正常;管道連接處應牢固無滲漏;軸承的温度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各潤滑油的潤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卻水的温度均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泵的安全保護和電控裝置及各部分均應靈敏,正確,可靠;機械密封的泄漏量應符合原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油升應正常。
二,水泵類型,數量
各種型號水泵 22台 其中,型號為
全年保養費(大寫):壹萬陸仟元整(¥16000元) 税費20xx元 20xx年9月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費用(開具發票)
三、其它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協議,併入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應做好水泵的日常管理工作。
甲方: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年月日
供水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供水設備採購、安裝、調試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產品概況:
1)、上述總價中包括:設備款、運輸費、安裝費、安裝調試費、後期售後服務費、税費等所有費用。
2)、安裝及施工範圍:供水設備主體安裝
3)、安裝範圍:供水設備主體安裝、水泵至控制櫃電纜線配5米含在報價內,配電房連接控制櫃電纜不在此工程範圍內。
4)、設備參數是乙方根據甲方招標技術要求來進行選型配置的,完全滿足甲方招標技術要求。
5)、乙方保證貨物為全新產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單》約定文件所載內容相符,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單》應與本合同同時簽訂。
三、交貨期和安裝期
1.設備交貨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天全部到達甲方現場,現場具備安裝條件後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具備安裝條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畢,設備土建基礎施工完畢。
2.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2天內乙方提供設備基礎圖給甲方,甲方需在7天內按乙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完畢。
3.設備的運輸:乙方負責送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設備的調試期
1.設備調試期: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調試時間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調試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若甲方現場條件不具備,甲乙雙方需重新商定具體調試時間,且做書面調試時間確認函,甲乙雙方需在確認函上簽字認可,乙方按照此約定時間如期調試。
2.本套設備由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安裝和調試,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甲方對設備是否合格存有爭議的,雙方同意共同委託相關鑑定部門對爭議進行鑑定,鑑定費用先由乙方墊付,鑑定結論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依據鑑定結論情況承擔鑑定費用。
3.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並免費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
五、交貨和安裝地點:
交貨、安裝地點:
六、計價及付款方式
1.計價方式:本工程按
(大寫:人民幣壹拾玖萬貳仟伍佰元整)總價包乾,該包乾總價是指乙方實施該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設備款、運輸裝卸費、安裝費、安裝調試費、後期售後服務費、税費等所有費用。結算時以包乾總價為準,除甲方允許的工程變更和簽證外,不作任何調整。
2.付款
2.1 付款方式:轉賬或其他方式
2.2 付款時間
1)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 (大寫: 整)作為設備定金。
2)全部產品運輸至甲方現場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即¥ (大寫: )做為設備的貨到款。
4)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後15日內,乙方提供全額發票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7%即¥ (大寫: )。
5)留合同總價款的3%,即¥ (大寫: )為質保金,質保期2年,質保期滿後15日內,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
七、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本合同約定技術標準
2.質保期:整機質保2年,終身免費維護,即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滿2年(乙方按約定將貨物送至甲方現場,但因甲方不具備安裝條件滿2個月未啟動安裝的,質保期從該2個月的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質保期內若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趕至甲方現場進行維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託第三人維修,維修費在質保金內扣除。
八、驗收
1.乙方應在送貨前1天電話通知甲方,在貨物到達甲方工地現場後,由甲、乙雙方按合同對產品外觀、數量、品名等進行清點。若貨物與合同約定不符,乙方須在10日之內按照合同約定補正。
2.乙方應在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2日內通知甲方並邀請水公司驗收,甲方接通知後應在5日內組織驗收(法定節假日除外),驗收合格出具書面的驗收結論。若甲方逾期不組織驗收的,則視為甲方認可設備的質量及安裝調試合格。
3.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執行。
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保量的交付產品、進行安裝調試。
2.乙方交付的產品、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規範標準。
3.乙方產品和安裝材料、工具到達甲方項目現場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保管場所,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物品的保管。
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安裝調試時,應做好防火、衞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員在工作中損壞甲方財物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做好安全培訓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若在全同履行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保證乙方在安裝調試期間水、電的正常使用。
十、違約責任
逾期責任: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按時交貨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甲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進度款,則每逾期1日應向乙方支付該次應付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則乙方可解除合同。
十一、附則
1.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水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充分發揮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態環境作用,提高水資源利用能效,促進旅遊發展。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洪海水庫水源調節利用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乙雙方在確保農業生產、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遊水位的前提下,將洪海水庫的富餘水源全部調節給乙方用於水力發電。
二、協議時間: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後,雙方經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三、供水價格:甲方嚴格按協議約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陸萬元的標準支付給甲方供水費。
四、水費結算:總價元。分兩次付清,每次支付叁萬元正(即分別於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費)。
五、用水管理:為完善供水管理機制,甲方負責洪海水庫防洪抗旱、水源調度以及水庫安全管理。乙方負責修建閘門管理房,並參與水源調度供水監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協議約定,
六、違約責任: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壹萬元違約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20xx年1月8日
供水合同 篇8
供水人: 聯繫電話:
用水人: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營業執照號(□法人登記證書號 / □組織機構代碼證):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廣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設施管理辦法》、《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用水雙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性質和用水地址
(一)用水性質: □非居民生活用水 / □特種用水 。
(二)用水地址: 區 路 街 巷 號 房 。
(三)客户編號: 。 市政給水總表客户編號: 。
(四)註冊水錶口徑為DN 。
(五)註冊水錶安裝位置: □户內 / □户外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除不可抗力、管網建設和維護需要或者政府行為等原因造成供水間斷外,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但不得影響供水人對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證供水水質、水壓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標準。
第三條 水費結算
(一)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供水人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供水價格及類別計量水價。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及水價分類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應當自供水人送達繳費通知之日起15天內(遇法定節日順延)繳納水費。水費結算採取 □銀行代劃 / □自行繳交 方式。
用水人超過規定繳費日期60日不繳納水費的,供水人有權暫停供水。暫停供水的,供水人應當提前7日通知用水人。因暫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損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擔。用水人繳齊所欠水費和逾期繳費違約金後,供水人應在24小時內予以恢復供水。
(三)因水錶丟失、發生故障、損壞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應當更換安裝新水錶;從上期抄表日至更換安裝新水錶日為止的水費,供水人可參照新裝水錶後一個抄表週期的平均日用水量按日計收;用水人有特殊原因的,與供水人協商處理。
(四)因用水人鎖門、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的,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估算本期水量並暫收水費。供水人在下次抄表後按照實際用水量將暫收水費以多退少補的辦法處理。
(五)用水人對註冊水錶計量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鑑定,供水人應予以協助。經質監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鑑定,如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範圍的,鑑定費和水錶及附屬設施拆裝、運送等費用由供水人支付;如未超過國家規定允許範圍的則由用水人承擔。因水錶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範圍而造成當期水費收取錯誤的,應以多退少補的辦法處理。
(六)用水人多類別用水應事先申請分別裝表計量。因建築結構、供用水設施等限制不能分別裝表計量的,用水人應主動申報,並由供水人與用水人協商確定各類別用水比例,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用水人多類別用水未事先申請分別裝表計量或未主動與供水人協商各類別用水比例的,供水人可在多類別用水確定之日起至分別裝表(或簽訂補充協議)之日止按高水價類別收取水費。
(七)總分表計量差額水量由供水人向市政給水總表後的全體用水人分攤收取。
(八)公共用水水費由用水人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擔。
第四條 供水設施和用户用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供水設施和用户用水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由其產權人或者其委託人依法承擔。
第五條 供水人、用水人權利義務
(一)供水人應按照國家標準、規範做好抄驗和更換水錶等工作,用水人應予以配合。
(二)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 受理用水人關於涉水問題的諮詢、建議、表揚和投訴。
(三)除突發爆漏搶修、政府行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24小時通過公共媒體、區域公告或供水人門户網站等平台發佈相關信息。
(四)用水人申請施工用水裝表前,應取得《施工排水許可證》;申請永久用水裝表前,在公共污水管網覆蓋地區的應取得《排水許可證》,在公共污水管網未覆蓋地區的應取得《排污許可證》。
(五)用水人因增加供水量、變更用水類別導致其排水量與污染物的項目或濃度等排水許可內容變更,應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變更手續。
(六)用水人不具備排水條件或排水不符合規定標準的,供水人可採取限水或停水措施,待排水整改完成後再恢復正常供水。
(七)用水人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申請複核。
(八)用水人有保護水錶的義務,不得擅自遷移、改動和操作供水人的註冊水錶或者干擾註冊水錶正常計量取水。水錶安裝在用水人住所範圍內的,水錶發生損毀、停行、逆行、滯行時,用水人應當及時告知供水人。用水人損壞或者丟失水錶的,應當予以賠償。
(九)用水人申請變更產權人、承租人、結算户名、用水類別、銀行代劃賬户,以及暫停、終止或者恢復用水的,須到供水人經營服務場所按供水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辦理有關手續,供水人應及時辦理。
(十)因欠費、違章用水被暫停供水的,如用水人要求恢復用水,應繳清所有欠費和繳納供水設施復裝材料費、管道沖洗耗水費及服務費。超過一年的,用水人需按新裝表業務要求辦理申請用水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供水人責任造成停水以及水質、水壓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而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 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用水人遭受損失的,除賠償用水人水費損失外,還應當支付違約期間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計算)水費10%的違約金。
3. 除突發爆漏搶修、政府行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提前24小時發佈相關信息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計算)水費10%的違約金。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逾期繳納水費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供水人支付所欠水費0.5‰的違約金。
2.用水人有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或私自接駁低水價類別用水行為的,除向供水人補繳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因用水人未及時辦理變更產權人、承租人、結算户名、用水類別、銀行代劃賬户,以及暫停、終止或恢復用水的有關手續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用水人承擔。致使供水人遭受損失的,用水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用水人擅自遷移、改動註冊水錶或有其他干擾註冊水錶正常計量取水行為的,應按管道口徑的小時流量值推算此期間的水量向供水人繳納水費;致使供水人遭受損失的,用水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 通知送達
由供水人根據本合同向用水人所發送的繳費通知、催繳通知等一切材料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信函、直接投遞或張貼等方式送達,一經發送短信至用水人手機、發送電子郵件至用水郵箱、投遞或張貼至用水地址均視為送達。
供水人遇到緊急情況或需要告知區域內、全市所有用水人有關信息時,可以採取公共媒體、區域公告或供水人門户網站等平台通知。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自動續期,續期方式:每次合同期滿自動順延一年有效期。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供水人(蓋章): 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水合同 篇9
供水方:______
用水方: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水的正常進行,協調關係,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可供水量(噸)
2.計劃用水量(噸)單位金額(元/噸)用水時間水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
3.水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權利義務:
(2)用水方的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7.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執一份。
供水方:
用水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供水合同 篇10
一、總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供水設備採購、安裝、調試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產品概況:
1)、上述總價中包括:設備款、運輸費、安裝費、安裝調試費、後期售後服務費、税費等所有費用。
2)、安裝及施工範圍:供水設備主體安裝
3)、安裝範圍:供水設備主體安裝、水泵至控制櫃電纜線配5米含在報價內,配電房連接控制櫃電纜不在此工程範圍內。
4)、設備參數是乙方根據甲方招標技術要求來進行選型配置的,完全滿足甲方招標技術要求。
5)、乙方保證貨物為全新產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單》約定文件所載內容相符,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單》應與本合同同時簽訂。
三、交貨期和安裝期
1. 設備交貨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天全部到達甲方現場,現場具備安裝條件後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具備安裝條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畢,設備土建基礎施工完畢。
2. 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2天內乙方提供設備基礎圖給甲方,甲方需在7天內按乙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完畢。
3. 設備的運輸:乙方負責送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設備的調試期
1. 設備調試期: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調試時間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調試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若甲方現場條件不具備,甲乙雙方需重新商定具體調試時間,且做書面調試時間確認函,甲乙雙方需在確認函上簽字認可,乙方按照此約定時間如期調試。
2. 本套設備由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安裝和調試,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甲方對設備是否合格存有爭議的,雙方同意共同委託相關鑑定部門對爭議進行鑑定,鑑定費用先由乙方墊付,鑑定結論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依據鑑定結論情況承擔鑑定費用。
3. 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並免費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
五、交貨和安裝地點:
交貨、安裝地點:
六、計價及付款方式
1. 計價方式:本工程按 (大寫:人民幣壹拾玖萬貳仟伍佰元整)總價包乾,該包乾總價是指乙方實施該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設備款、運輸裝卸費、安裝費、安裝調試費、後期售後服務費、税費等所有費用。結算時以包乾總價為準,除甲方允許的工程變更和簽證外,不作任何調整。
2.付款
2.1 付款方式:轉賬或其他方式
2.2 付款時間
1)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 (大寫: 整)作為設備定金。
2)全部產品運輸至甲方現場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即¥ (大寫: )做為設備的貨到款。
4)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後15日內,乙方提供全額發票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7%即¥ (大寫: )。
5)留合同總價款的3%,即¥ (大寫: )為質保金,質保期2年,質保期滿後15日內,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
七、質量標準
1.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本合同約定技術標準
2. 質保期:整機質保2年,終身免費維護,即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滿2年(乙方按約定將貨物送至甲方現場,但因甲方不具備安裝條件滿2個月未啟動安裝的,質保期從該2個月的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質保期內若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趕至甲方現場進行維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託第三人維修,維修費在質保金內扣除。
八、驗收
1. 乙方應在送貨前1天電話通知甲方,在貨物到達甲方工地現場後,由甲、乙雙方按合同對產品外觀、數量、品名等進行清點。若貨物與合同約定不符,乙方須在10日之內按照合同約定補正。
2. 乙方應在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2日內通知甲方並邀請水公司驗收,甲方接通知後應在5日內組織驗收(法定節假日除外),驗收合格出具書面的驗收結論。若甲方逾期不組織驗收的,則視為甲方認可設備的質量及安裝調試合格。
3.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執行。
九、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保量的交付產品、進行安裝調試。
2. 乙方交付的產品、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規範標準。
3. 乙方產品和安裝材料、工具到達甲方項目現場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保管場所,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物品的保管。
4. 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安裝調試時,應做好防火、衞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員在工作中損壞甲方財物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 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做好安全培訓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若在全同履行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應保證乙方在安裝調試期間水、電的正常使用。
十、違約責任
1. 逾期責任: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按時交貨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甲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進度款,則每逾期1日應向乙方支付該次應付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則乙方可解除合同。
十一、附則
1.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 户 行:
賬 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 户 行:
賬號: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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