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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合同十篇

供用水合同十篇

供用水合同 篇1

供用水合同第______號

供用水合同十篇

供方:______自來水廠(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 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_____口徑水錶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_______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具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 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_____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_____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 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_____-_____日,繳費地點:_____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_____)。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_____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收費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_____小時,_____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法正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 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自來水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 篇2

供用水合同

供用水合同

供水方: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

用水方: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水的正常進行,協調關係,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

┌───────┬────────┬───┬────────┬────┐

│可供水量(噸)│計劃用水量(噸)│單位│金額(元/噸)│用水時間│

├───────┼────────┼───┼────────┼────┤

││││││

├───────┴────────┴───┴────────┴────┤

│水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

└──────────────────────────────────┘

2.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

3.水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權利義務:

(2)用水方的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7.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

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執一份。

供水方:用水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 篇3

供用水合同(樣式二)

供用水合同第?號

供方:______自來水廠?(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_____》、_____《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_____口徑水錶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_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具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_____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_____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_____-_____日,繳費地點:_____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_____)。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_____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_____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_____小時,_____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_____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_____》、_____《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自來水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供用水合同 篇4

供用水合同(企業用)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用水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平方米】。

1.2?計費水錶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裝計費水錶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太倉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三條?水費結算

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供水人按照太倉市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准的供水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供水人按照週期抄驗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水費結算採取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佔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12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滿12各月的,已實際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第四條?供水設施?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水錶處。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產權分界點(含計費水錶)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由受委託的單位有償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水人權利義務

5.1?在供電部門正常供電的情況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5.4?如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户手續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

5.5?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條?用水人權利義務

6.1?用水人應當在通水前支付有關工程其他費用。

6.2?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6.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連接。

第七條?水錶?7.1?用水人應保證計費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7.2?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7.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7.4?用水人有保護水錶的義務,對水錶計量有異議的,經質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量驗定機構鑑定,如計量誤差未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範圍的,?鑑定費由用水人支付;如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範圍的,鑑定費由供水日支付。

7.5?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於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_____。

第八條?節約用水

對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過水務行政部門規定標準的用水人,對超計劃用水額除正常交納水費外,還應當交納加價水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包括_____)或緊急避險的原因,或政府行為,或供水設施損壞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公告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

9.2?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於半年之內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後,供水人應當於48小時內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後,另行辦理新裝手續。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或向其它用水人轉供水;或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3】?用水人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連接,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外,應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用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

供水人(蓋章):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供用水合同 篇5

供用水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供水人可供水量、壓力、用水人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以及水費的計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時)

計劃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時)

單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時間:_________

水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_________。

第三條?水費的交付時間和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協商同意的其它條款: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員會申請_____或起訴於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城市供用部門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簽訂地點:_

供用水合同 篇6

供用水合同第______號

供方:______自來水廠(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_____》、_____《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_____口徑水錶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_______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具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_____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_____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_____-_____日,繳費地點:_____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_____)。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_____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_____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_____小時,_____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_____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_____》、_____《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自來水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 篇7

供用水合同第_____號

申請受理編號第_____號

供水方:———

用水方:———

 為明確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用水方)和供水企業(以下簡稱供水方)在自來水供應和

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經供水方與用水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質

1、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

2、用水性質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投資費用及產權分界

1、經用水方要求,根據供水方的供水能力,供用水雙方平等協商,供水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____口徑水錶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噸。

2、依據《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用水方應承擔城市供水工程建設資金,共計______元。

3、新建多層住宅用水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用水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4、供水方與用水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依據《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執行。

5、法定計量表具由供水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井規格由供水方提供,費用由用水方承擔,並由用水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用水方應及時整修。

第三條、供水質量

1、供水方向用水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供水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稍不低於0.14mpa。

3、供水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供水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24小時公告通知用水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要停水期間用水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供水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用水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用水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供水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四條、供水計量

1、用水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用水主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定臨時供用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供水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用水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供水方交納。由於用水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得退還。

4、水錶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

用水方的用水量低於總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供水方按最流量標準收取客定水費。用水方對水錶計量有異議,可向供水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提出人應承擔驗表費用,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供水方承擔驗表費用,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退還或追補水費。

5、用水方逾期支付水費,每逾期一日加收水費額3‰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或特殊

原因連續2次不交納水費和滯納金的,經供水方催繳無效,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視為中止本合同,供水方有權追收欠費,停止供水。

6、用水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供水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

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用水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停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用水方應與供水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供水方支付復接費用。

8、用水方因房產轉移原因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

理過户和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用水方應按《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執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供水方可以銷户停水。

9、用水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供水方同意後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供用水合同 篇8

供用水合同第 號

供方:             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 口徑水錶 只,核定日用水量為 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井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0.14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24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8-14日,繳費地點:鐘樓路126號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 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48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收費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8小時,30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法正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在 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



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

供用水合同 篇9

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水的正常進行,協調關係,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

2.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水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1)供水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水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7.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供、用方各執一份。

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 篇10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 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        口徑水錶      只,核定日用水量為     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井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 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0.14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24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 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8-14日,繳費地點:鐘樓路126號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 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  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48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收費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8小時,30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         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         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      條、第      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法正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在                  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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