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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光盤製作合同(精選3篇)

演唱會光盤製作合同(精選3篇)

演唱會光盤製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演唱會光盤製作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有關音像製品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委託製作光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一、節目源:

節目源類型 複製品類型  節目名稱  提供日期  備註

二、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

三、質量標準:

複製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及雙方所約定的標準。

四、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五、交貨地點:

六、交貨方式: 受託方送貨到北京市內指定地點    委託方自提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後委託方預付貨款的    %即      元;

2、餘款在交貨時全部結清。

八、雙方責任:

(一) 委託方責任:

1、委託方須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蓋章的複製委託書的原件(複印件無效);

b、版權協議及版權委託書;

c、外國產品的版權認證文件;

d、法律規定的其它文件。

2、委託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向受託方付保證質量的、可用於複製的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相關資料,如:節目源,菲林及打樣,包裝材料等等。

3、委託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方式付款。

(二) 受託方責任:

1、受託方對委託加工的光盤按約定的時間與數量交付委託方(數量誤差在萬分之二內為合理誤差)。

2、如因受託方責任導致少交或錯交貨物,由受託方負責調換。如由此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際損失額給予賠償。

3、受託方不得私自加錄、銷售光盤,不得將委託單位提供的母帶、模版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複製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九、複製產品的版權: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複製的產品的版權由委託方負責,歸委託方所有,受託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如委託方未取得版權使用許可,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委託方承擔,如果受託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轉讓按盜版相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1、如委託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的相關資料,或提供的節目源類型不符合質量要求,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受託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託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遲一天,應向受託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3、受託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的5‰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約定向雙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

委託方代理人(簽字):            受託方代理人(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電話:                    電話:

演唱會光盤製作合同 篇2

演唱會演出合同

甲方:___,藝名___

身份證號:___

地址:___

乙方: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___

鑑於:

乙方準備舉辦本合同約定演唱會並準備邀請甲方出演,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區達成如下約定:

1.演唱會概況:

1.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演唱會“,屬於商業/公益演唱會,是以___為主題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預計觀眾人數達___名。

1.2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於___年___月_____日___時至___時,在___市___體育館,乙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甲方協商。

1.3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

1.3.1本次演唱會的投資方為乙方及___公司等共同投資,演唱會開始前乙方應向甲方披露全部投資方情況。

1.3.2本次演唱會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乙方委託___公司舉辦和具體負責。

2.演出事項:

2.1演唱歌曲:乙方邀請甲方出席本次演唱會並在本次演唱會演唱___首歌曲(以下簡稱”演唱歌曲“),分別為:

(1)歌曲:《___》(作詞:___、作曲:_____)。

(2)歌曲:《___》(作詞:___、作曲:___)。

2.2演出順序:甲方演出歌曲的順序由乙方根據整體情況考慮確定,甲方出演的化粧風格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

2.3歌曲授權:雙方同意,甲方的演唱歌曲由___方向歌曲的詞曲作者、唱片版權方取得對本次演唱會演唱的授權,並且所霈授權費用由___方另行承擔。

2.4演出報酬:

2.4.1報酬總額:雙方同意,甲方出席本次演唱會及演唱歌曲的酬金為:人民幣___元(税前/税後)。前述報酬涉及甲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另行繳納和辦理,並於本次演唱會結束後的第二個月15日前將繳税憑證提交甲方。

2.4.2支付進度: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___個日曆天內支付報酬總額的___%作為定金。

(2)乙方應於本次演唱會舉行日的___個日曆天以前支付報酬總額的___%.

(3)乙方應於本次演唱會舉行日支付剩餘報酬。

3.演出安排:

3.1演唱會相關報審:乙方負責安排和落實本次演唱會及甲方與其隨行人員演出的報審手續。

3.2演唱會安保:乙方應確保甲方到達演出現場和出席演出直至離開演出現場的全程安保與秩序維護等事項。

3.3演唱會宣傳:甲方同意,為了發佈本次演唱會及其宣傳目的,可在本次演唱會舉辦前發佈和使用的宣傳海報及相關宣傳中使用甲方的姓名、肖像及相應照片、視頻,但不應用於其他目的或用途。

3.4交通與食宿:

3:4.1甲方及其___名隨行人員自其實際出發地至本次演唱會地點的往返交通費用及出席演唱會期間的食宿費用,均由乙方另行承擔。

3.4.2交通出行標準為:(1)飛機:甲方頭等艙、隨行人員經濟艙;

(2)如無航線時為火車高鐵商務座;(3)市內交通為專車接送。

3.4.3食宿標準為:甲方___星級及以上級別酒店___房間食宿,隨行人員為___星級酒店標準間食宿。

3.5化粧與服裝:甲方為出席本次演唱會的化粧與服裝費用均由乙方另行承擔。

4.演唱錄製:

4.1甲方同意並授權由乙方對甲方在本次演唱會的現場表演進行同步、全程音像錄製、拍照。但乙方承諾,本次演唱會將通過___電視台實況播出。

4.2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擁有本次演唱會中甲方參加演出環節的拍攝畫面、素材及音視頻、照片等的使用決定權。

4.3甲乙雙方確認:除上述約定外,本次演唱會及其主辦方、承辦方如將甲方現場演唱和表演,自己或授權他人進行現場拍攝,或將甲方演唱的畫面、素材及音視頻、照片等進行任何方式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需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5.其他事項:

5.1具體安排:

5.1.1乙方確保本次演唱會主辦方、承辦方等合作方能夠尊重和履行本合同,並將安排其合作方落實相關具體事宜。

5.1.2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據此安排其相應檔期,以確保按時出席。

但如甲方確因突患嚴重疾病而導致無法演出時,甲方應提供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醫院的診斷證明,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2違約責任:

5.2.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導致本合同約定無法履行、實現,均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一方全部損失。本合同以上各條款對違約責任另有特別約定的,優先適用特別約定。

5.2.2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或無故不出席演出,否則,除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報酬外,還須按照報酬總額___%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乙方如取消本次演唱會或者因乙方變更演唱會時間、地點導致甲方不能出席演唱會的,乙方仍應按約定支付全部報酬;如因乙方變更演唱會時間、地點導致甲方需要協調其檔期方可出席演唱會的,乙方仍應按約定支付全部報酬___%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額外成本、費用(含向他人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5.2.3乙方如遲延支付報酬,則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金額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日時,每日違約金標準為逾期金額的___%;如至演唱會舉辦日前仍存在拖欠報酬及未結清的違約金時,甲方可拒絕出席演唱會且由乙方承擔全部後果。

5.3爭議解決:

5.3.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5.3.2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5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5.5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繫人:___,電話___,傳真___,手機___,電子信箱___,通信地址___,郵編______

(2)乙方指定聯繫人:___,電話___,傳真___,手機___,電子信箱___,通信地址___,郵編______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

簽字:___

乙方: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

電影演員演出合同書

文藝巡迴演出合同

演唱會光盤製作合同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於:

1. 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演唱會投資方、舉辦方,甲乙雙方願意就該演唱會開展贊助合作。

2. 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雙務、有償贊助合同關係。

一. 演唱會概況:

1.1 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演唱會”。屬於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_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

1.2 演出場次____場。

1.3 演出規模:約______名觀眾。

1.4 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時,在____市______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1.5 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並共同委託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二.合作方式:

2.1 贊助內容

2.1.1 贊助性質為有償,即:甲方在取得乙方贊助款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權益或回報。

2.1.2 贊助方式為:

(1)提供下列贊助僅用於本次演唱會並接甲方通知時間、地點送交:品名: ______、品牌: ______、數量: ______。

(2)提供現金贊助____元,按照下到進度支付:

A.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贊助額的____%。

B.本次演唱會舉辦日的____個日曆天以前,支付贊助額的____% 。

c.本次演唱會舉辦日後的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剩餘贊助款項。

2.1.3 雙方確認:乙方為本次演唱會____行業或____類商品的唯一讚助商和合作夥伴,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再與前述行業、商品的企業建立與本合同內容相同或類似的合同關係。

2.2 贊助方權益

2.2.1 甲方就乙方提供上述方式贊助的對價,向乙方提供的回報和權益包括:

(1)演唱會冠名:本次演唱會應以乙方指定名稱冠名,即“______演唱會”。本次演唱會的對外宣傳、對外交往和實際舉辦時,只能使用該冠名名稱並在相應文件、宣傳資料、相關物品中使用,不得使用其他非冠名名稱。

(2)指定合作伙伴:乙方作為本次演唱會的____合作伙伴,並在本次演唱會的對外宣傳、對外交往和實際舉辦時予以註明和披露。

(3) 背景展示:本次演唱會的表演舞台背景中註明乙方LOGO、企業名稱。

(4)用品展示:本次演唱會所使用的____用品只能用乙方提供且帶有乙方LOGO 和企業名稱的商品。

(5)特別鳴謝:在本次演唱會的宣傳資料中予以註明,並在本次演唱會開幕時和閉幕時由主持人口頭播報。

(6)新聞發佈會:甲方在舉辦本次演唱會的各類新聞發佈會時,乙方的LOGO 在此類新聞發佈會背景出現。

(7)邀請乙方代表出席:新聞發佈會____人,本次演唱會____人,其他活動 人(如有)。

三. 其他事項

3.1 違約責任

3.1.1 雙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各合約方各自項下約定之義務時,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本方項下約定之義務及責任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1.2 任何一方延遲履行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延遲履行義務涉及款項金額或物品價值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累計延遲超過____日以上時,每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前述標準兩倍的違約金,其他方還可解除本合同。

3.1.3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排除與乙方同行業或競爭企業合作的約定,則甲方不但應返還乙方提供的全部贊助款物,還應向乙方支付贊助款物價值總額____%的違約金。

3.1.4 本次演唱會如未舉辦或者雖舉辦但未如約實現贊助方權益,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提供的全部贊助款物。

3.2 爭議解決:

3.2.1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3.2.2 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3.4 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電話:____,傳真:____,手機:____,電子箱箱____,通信地址:____,郵編:____。

(2)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電話:____,傳真:____,手機:____,電子箱箱____,通信地址:____,郵編:____。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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