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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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篇1
甲方(開發企業):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發並擬預售的商品房項目建築物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擬預售________樓________棟________號,擬預售面積________萬平米。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購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户。專用賬户名稱(開發企業名稱+建築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嚴格監管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預售項目重點監管額度,並監督甲方預售資金入賬情況。
乙方發現甲方預售資金未按時、足額存入專用賬户的,將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送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三、甲方按照項目用款計劃中確定的用款節點申請使用被監管的預售資金。
專用賬户內資金超出剩餘工程建設節點用款額度後,甲方可向乙方申請支取超出部分的資金優先用於工程建設或償還開發貸款。如甲方以該預售項目向乙方申請並使用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則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資金在轉出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並轉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封閉管理賬户。
該項目完成初始登記前,專用賬户內的資金不得低於重點監管額度的5%。
四、甲方申請使用被監管的預售資金時,應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下結構完成節點,提交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設)等單位簽字(章)的《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二)建設層數達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節點,提交由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設)等單位簽字(章)的相應層數的《主體結構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三)主體結構完成節點,提交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設)等單位簽字(章)的《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四)竣工驗收備案節點,提交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章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五、專用賬户內資金未達到剩餘工程建設節點用款額度時,甲方與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的,甲方可持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網籤合同註銷證明文件向乙方申請退回已入賬的相應購房款,乙方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撥付。入賬資金超出重點監管額度後,甲方與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的,由甲方自行結算退款。
六、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預售資金專用賬户對賬單。
七、乙方應按相關要求,配合完成預售資金監管系統調試。
八、本協議擬預售樓棟、面積與實際預售許可樓棟、面積不符的,以預售許可確定的樓棟、面積為準。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篇2
範本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下面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本,歡迎大家閲讀參考!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別: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 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_市用地面積____2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 使用年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築面積____2,土地面積2(其中:基底分攤____2、公用分攤____2、其他____2)。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售價為:____單價元2,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須經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篇3
出售方: (甲方)
地 址: 電 話:
購買方: (乙方)
姓 名: 性 別: 出生: 年 月 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 用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 使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 ,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 幢 號(第 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 平方米、公用分攤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 單價 元/平方米,總金額幣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整(小寫 萬X)。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户名稱: 帳號: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 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 日內付全部價款的 %;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小寫: 萬X)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 日內付全部價款的 %;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小寫: 萬X)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 %;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小寫: 萬X)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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