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質量合同(精選3篇)

質量合同(精選3篇)

質量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質量合同(精選3篇)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農村居民住房,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築甲方房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建房過程中堅持安全、優質、高效、低耗原則,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概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對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必須互相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結束後,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量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按工程保修的實際狀況,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對___ __工程保修具體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簡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類型:

質量評定等級:

第二條 保修範圍及期限

在保證業主入住並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保修期內以下項目的維修責任並負責修復。

1、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保修年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5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3、 給排水、電氣線路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 2 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4、 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 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5、 工程,保修期為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 年,但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之日起 年;

第三條 保修責任及具體要求

1、甲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委託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行使對本工程有關保修工作管理權:包括質量保脩金管理和工程保修管理。

2、在本工程集中交付業主後1年內,乙方必須委派不少於1名全權代表、4 名維修人員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保修工作。 1年後,甲方可以不派駐人員現場辦公,但是為保證維修的及時進行,防止損失擴大,乙方應保證從早上6時至晚間10時至少一名維修人員的手機暢通,以確保甲方將維修信息通過電話及時通知乙方,使投訴及時處理。電話通知將由甲方和監理方建立電話通知記錄,乙方應予以認可。因乙方維修人員關機、不及時接聽等導致通訊不暢而導致維修延誤的,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100元的違約金。因乙方維修延誤給導致業主投訴或給業主或甲方造成損失的,其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供保修責任人和維修人員的名單及聯繫方法,保修責任人及維修人員以及其聯繫方式若有變化,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無法聯繫到乙方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保修責任人: 責任部門: 聯繫電話:

3、乙方應該按照甲方下列要求的時間趕赴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工作:對出現的比較緊急的質量問題如滲漏、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等出現質量問題並影響正常使用的,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後2小時趕到現場並於8小時時間內完成維修;對其它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或指定時間內趕赴現場,並於指定時間或與業主約定時間內進行維修,最長不超過7天內完成維修;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上述時間內完成維修的,應有甲方的書面認可後順延維修時間。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3款約定的時間趕赴現場,並且已經影響了工程維修的,則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根據維修事項的急迫程度,要求乙方承擔500—20xx元的違約金;如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不能及時維修確實有不能抗拒的意外事件,並經甲方認可,則甲方可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維修事項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處理完畢,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根據維修事項的急迫程度要求乙方承擔100—500元的違約金。當乙方無法按時趕到現場維修或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維修,則甲方還有權委託第三方維修,其維修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5、對於緊急質量問題,為了防止損失的擴大,乙方授權甲方可以不經過通知乙方,直接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如果甲方不通知乙方也不委託他人維修造成損失擴大,乙方就損失擴大的部分不負責任。

6、對於質量問題,應由乙方提出維修方案,並需甲方及業主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維修結果需經甲方和業主驗收合格。乙方提出的維修方案應保證最大可能的減少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比較重要、複雜的維修方案應經甲方以及業主同意或者按照甲方以及業主的要求整改後實施。如乙方擅自實施維修,且維修方案引起業主不滿,乙方應無條件提出整改方案並經甲方和業主認可後實施維修,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業主損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還有權委託第三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每發生一例乙方擅自維修的情形,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0—1000元的違約金。

7、根據官方氣象預報通知的暴雨、颱風等惡劣天氣來臨之前,乙方應前來對工程進行全面的巡查、檢修、保養,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做好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如果乙方未能主動前來檢修或者經過甲方通知後不前來檢修,每發生一例,乙方應向甲方承擔500-20xx元的違約金,如導致當月質量投訴多於前兩個月平均投訴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xx-5000元的違約金。

8、乙方應對維修工作負責,乙方對同一部位同一質量問題維修後,在二次使用的過程中(如漏雨部位維修後下次下雨再次滲漏等)發現質量問題依然存在,造成業主再次投訴,則無論是否過了質保期,乙方均應負責予以修復至合格,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該不負責任的行為要求乙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如重複維修次數增加,違約金金額將以1000元為單位並隨維修次數予以累計遞增。

9、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到現場進行維修查看,如果查看後認為不屬於乙方質量責任,則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質量問題的原因,對於難以判斷的質量問題,則應報告甲方進行判斷。如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0—1000元的違約金,且該情形將被視為乙方維修延誤,甲方可另按照本條第4款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如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維修或者配合維修,乙方應實行成本價格的適度優惠收費。對於甲方委託的維修工作不配合或者不按時完成,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0-1000元的違約金。

10、對於牆體裂縫、漏水等甲方認為可能出現乙方和其他施工單位混合責任的質量問題,乙方應首先進行維修,並查找質量問題發生的具體原因,如確認質量問題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甲方協調責任方承擔乙方配合維修的相關費用。對於質量問題是否屬於乙方施工範圍的確定有爭議的,由甲方組織相關人員作為判定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的鑑定方,為了判定工程責任所發生的鑑定費等費用由鑑定確定的質量責任方承擔。待責任確定後,由甲方向責任單位發出工作通知單。如果認定責任單位為乙方,或者判定由乙方承擔一定比例的質量責任,乙方在工作通知單確定的時間內無法提供合理證據推翻判定結果,即視為其認可質量問題,須承擔相應的維修及修復責任,或認可甲方委託第三方維修。如果乙方不按照通知前來進行維修,或者不進行相關的維修配合,每發生一例乙方應向甲方承擔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提供保修所需的有關各類材料、零配件及相關技術資料等物品放置在甲方客户服務中心以備臨時維修需要,並按時參加甲方通知的保修單位聯席會議以有效處理各種質量問題。

12、乙方需全面履行維修的義務,保證履行維修義務的效果和質量,並對維修的效果和質量負責。 本合同第二條1、2項的保修責任,在質保期的最後12個月內維修的部位的保修期自修復之日起延長12個月;維修部位在延長期內發生同樣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再行順延12個月。

本合同第二條除1、2項之外的其他項目的保修責任,在質保期的最後6個月內維修的部位的保修期自修復之日起延長6個月;維修部位在延長期內發生同樣的質量問題,保修期再行順延6個月。

13、“修復”以甲方和業主的書面確認為準。如對是否修復有爭議,任何一方可申請質量監督部門檢驗鑑定,如申請,則以質量監督部門的檢驗為準,檢驗費用由對是否修復的結果判斷錯誤的一方承擔,如不申請,則仍執行前款約定。

14、業主投訴的質量問題,對於是屬於業主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還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難以界定時,乙方有義務先進行維修,乙方應當對不屬於乙方施工質量承擔證明責任,能證明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協調有關方承擔乙方維修的費用,不能證明,則推定為乙方質量責任。

15、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內,甲方的客户服務中心每月的最後一天召開保修會議,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保修會議,保修會議形成的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作為質保金的結算依據。乙方必須指定專人現場參加,如果不能到場,將視為乙方認可會議做出的不利於乙方的決議內容,並必須執行,乙方拒不執行,將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乙方不及時參加保修會議的,每發生一例,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0-500元的違約金。

16、甲方將對乙方實施定期考核。甲方售後服務部門根據月度投訴信息處理結果,定期向各維保單位通告投訴發生及處理情況,對維保數量大,處結率低,但下月度維修工作仍無明顯提高的,甲方有權以月度為單位要求乙方承擔1000—5000元的違約金,並依此累計作為半年考核評價的依據。

17、在維保工作中如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以及嚴重不負責任發生的質量問題,乙方除負責重新修復外,每發生一例甲方將有權要求乙方承擔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8、乙方發現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維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此類重大質量問題發生時,乙方除了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外,對於由此導致的第三方索賠損失應該全額賠償。

19、如因乙方未按時保修質量問題引起業主重大投訴索賠,或者引發媒體事件,甲方除可按本合同約定追究相關責任外,每發生一例,甲方還有權乙方承擔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四、維修人員規範要求

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下列入室維修規範要求:

1)接到維修信息後,拿着維修單到達業主家先按門鈴(等待業主應答),接通後面帶微笑,自我介紹:“您好,我是XX單位維修人員,前來為您服務。”

2)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時應執行“十備”服務標準。即:入户勘查維修的自備鞋套,工具(包)箱、工作牌、墊布、蓋布、抹布、自備通訊工具、維修工作單、維修服務監督卡及垃圾袋。維修應保持墊布及蓋布清潔無浮塵。

3)維修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保持工裝整潔、無異味。

4)進入業主房間時,應先穿好鞋套,然後將墊布鋪於地面,工具箱、材料放置在墊布上,用蓋布把維修房間的物品進行覆蓋,並在維修前向業主簡要説明維修方法,對於可能產生的污染提前向業主説明,並承諾維修完畢後打掃乾淨。

5)在維修時要把墊布鋪在選定的位置,將工具、材料和拆下的零部件放在墊布上。維修工作中動作要輕,速度要快,儘可能減少噪音,如無法避免,應事先向業主説明,做到保質保量完成維修工作,達到業主滿意。

6)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向業主“吃、拿、卡、要”。不在業主家抽煙、喝水、吃飯,不接受業主饋贈、不借用業主的工具、材料,不刁難業主。

7)不得打探業主的個人情況和討論有損於甲方公司形象的事情等,不談論與維修工作無關的事情。

8)維修完畢應用備用的整潔抹布將維修部位擦拭乾淨,並收拾好散落的維修工具、材料及各種雜物,並對地面進行清掃,保持乾淨。

9)維修結束請業主驗收,並向業主講解發生(問題)故障原因,介紹保養知識和正確使用的各種方法及注意事項,耐心解答業主提出的問題,對不便回答的問題不要回答及承諾。嚴禁與業主發生語言和行為上的衝突。

10)維修完畢時,應再次向業主表示歉意並致禮退出房間,告辭時請業主有其它問題請立即與甲方聯繫。

11)如按約定時間到業主家,業主不在時,應留下“留言卡”,並將情況報告甲方客服中心。 甲方將建立回訪制度,對乙方維修人員是否遵守上述規範對業主進行回訪並進行記錄,根據乙方實際執行情況,乙方維修人員每違反一項上述行為規範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50---5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如存在下列行為,每發生一例,甲方有權視乙方行為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擔200-10000元的的違約金:

1)因乙方維修服務方面的問題導致客户投訴的;

2)與客户直接發生激烈語言和行為衝突的;

3)做有損於甲方品牌形象和聲譽的陳述的;

4)未經業主允許動用或者使用業主私人物品的;

5)偷拿業主物品的;對於第5)項情節嚴重的,甲方還有權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五條 違約情形的處理

1、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甲方委託第三方維修,其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該維修費用指該第三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工料費、人工費、通訊費、交通費等。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維修或維修延誤導致給業主要求賠償損失或主張其他賠償責任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承擔的違約金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應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拒絕支付的,甲方可在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繼續追償的權利。但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拒絕維修或維修延誤導而應向業主承擔的損失賠償及其他索賠等賠償金,不得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或提取,若乙方拒絕以現金形式支付,則甲方有權從質量保脩金中雙倍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賠償金。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時,由甲方將向乙方開具《維修違約證明單》(附件一),該證明單一式兩份,由乙方在甲方聯上簽收。除非有證據證明乙方不存在該證明單中列明的違約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簽收該證明單,乙方拒絕簽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該證明單中違約金額兩倍的違約金。該證明單僅僅是對由於乙方的行為給甲方的品牌、聲譽,以及維保工作管理造成的損害進行的違約賠償,不包括甲方委託第三方維修的費用、業主由於質量問題和乙方維修工作問題提出的索賠損失,以及因質量責任和維修工作產生的其他費用支出。

第六條 質量保脩金結算撥付

1、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提交的工程質量保脩金並對乙方的保修工作進行檢驗,按本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完成以後向乙方返還工程質量保脩金。

2、 工程質量保脩金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 %,總金額 元人民幣(暫定價,實際總金額以工程結算價為準),根據實際報修、維修及服務情況,扣除乙方承擔費用、違約金、以及其他原因應扣款後,保脩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結算比例如下:

1) 工程驗收滿一年後(30天內),返還質量保脩金(扣款後應付)的 %;

2) 二年後(30天內),返還至質量保脩金(扣款後應付)的 %;

3) 五年後(30天內),返還至質量保脩金(扣款後應付)的 %。

4)如果存在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的情形,第三次支付的保脩金的50%將在保修期順延期滿後支付。

第七條 通知條款

本合同所列的通知方式均為有效聯繫方式,甲、乙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方式發給對方的各項通知,電話、傳真、e-mail自發出之日視為送達,郵寄將以平郵或掛號郵件按本合同所列地址寄出,並自寄出7天后視為送達有關通知書。甲、乙任何一方更改聯繫方式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因乙方及其委託代理人變更聯繫方式而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不能送達通知,則自甲方寄交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視為送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時限含法定節假日。如到期當日為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空格中所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2、本合同作為甲方與乙方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或簽訂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履行完畢全部合同義務為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量合同 篇3

(以下簡稱“甲方”)與施工單位*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嚴格遵守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交通部的有關規定。

二、嚴格執行工程,工程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祕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佈舉報電話,監督並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五、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六、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並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二、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乙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遊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

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

五、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不得要求乙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第三條 乙方義務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四、 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建議交通建設主管部門給以乙方一至三年不得進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

第五條 雙方約定

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約請乙或乙方上級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對本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同規定範圍的裁定意見。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止。

第七條 本合同作為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送交雙方監督單位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myx8k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