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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維修合同(版)(精選15篇)

汽車維修合同(版)(精選15篇)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

汽車維修合同範本

汽車維修合同(版)(精選15篇)

GF-92-0304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

│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

├────┼─────┼─────┼───────┤動├──┼────┤

│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

└────┴─────┴─────┴───────┴─┴──┴────┘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

│ 送 修 │ 接 車 │

├──┬───┬───┬────┼─────┬────┬──┬────┤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

├──┼───┴───┴────┼─────┼────┴──┴────┤

│地點│ │地 點 │ │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 │

│ │

│ │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

│代表人 │代表人 │

│電 話 電 掛 │電 話 電掛 │

│開户銀行 帳 號 │開户銀行 帳號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 │

└────────────────┴─────────────────┘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 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2

GF-92-0304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

│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

├────┼─────┼─────┼───────┤動├──┼────┤

│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

└────┴─────┴─────┴───────┴─┴──┴────┘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

│  送                    修    │    接                車            │

├──┬───┬───┬────┼─────┬────┬──┬────┤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

├──┼───┴───┴────┼─────┼────┴──┴────┤

│地點│                        │地    點  │                        │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                                                                    │

│                                                                    │

│                                                                    │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

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3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託修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_____________

牌照號:_____________

發動機型號:_____________

車型:_____________

底盤號: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________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_轉帳銀行匯款: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託修方: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________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________________印製: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5

託修方: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承修方: 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接 車

日期

方 式

日期

方式

地點

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 (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天或行駛 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 轉帳 銀行匯款 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 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6

合同編號:

託修方 簽訂時間

承修方 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 牌照號 發動機型號

車型 底盤號 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車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點 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 (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天或行駛 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現金 轉賬 銀行匯款

期限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7

甲方:(定點單位)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維修單位)_______________市

第二醫院

為規範車輛維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甲方保證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維修行業標準。

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使用維修配件,確保更換配件是本地區同品牌同型號的最低價格,工時費收費標準按市場最低價格。

四、甲方保證24小時提供維修服務,市內緊急救援15分鐘到達現場,市外根據路途情況爭取最短時間到達。優先搶修,及時交車。

五、非緊急維修時,甲方需根據乙方負責人簽字的車輛維修通知單進行維修。緊急維修時,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現場確認後,方可維修。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因甲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內容包括:維修項目、具體部位、耗材、部件、工時費、質量保證期及經辦司機簽名,此單多聯複寫,以備結算時使用。

八、結算方式:每三個月時,甲方執維修結算單及維修發票與乙方結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1.3 “維修” 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1.4 “配件材料” 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1.6 “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説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 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 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 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税費

政府税務部門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 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 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 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 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9

汽車維修合同

託修方:簽訂時間:合同編號:

承修方:簽訂地點:

一、車輛型號:

車種3牌照號車型3底盤號發動

機型號編號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點地點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託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户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掛:

開户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託修雙方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0

託修方: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轉賬________銀行匯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承修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1

託修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__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_________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_________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 (其中工時費 )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_________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天或行駛 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現金 轉帳 銀行匯款 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 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説明:_________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_________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2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託修車輛基本信息:

2.維修項目: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3.維修材料:

4.竣工交車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及提車:甲方應當在乙方交車後當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當在《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上簽字確認,並按照《維修結算清單》結清維修費用後,方可提車。

6.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變更:託修車輛竣工交付前,雙方可以( 書面□ 電話□ )通知的方式,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和材料、竣工交車日期等內容進行變更。

8.違約責任:(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日;(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託修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託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應當無償修理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並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符合規定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行使留置權。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

(三)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轄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3

遼寧省交通廳

制定

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發佈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示範文本由省交通廳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依法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使用,簽訂前請仔細閲讀。

二、本合同適用於汽車維修業務。整車修理、總成修理、二級維護應當簽訂合同;倡導其它維修作業簽訂合同,託修方提出簽訂合同的,應當簽訂。

三、簽訂合同時,託修方應當查看承修方的營業執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及其經營範圍。

四、汽車維修系汽車修理和汽車維護的泛稱。汽車修理分為整車修理(俗稱“大修”)、總成修理、小修和專項修理;汽車維護(俗稱“汽車保養”)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

原廠配件是指汽車生產廠及其指定配套廠以其商標生產銷售的配件;副廠配件是指符合相關質量標準要求,但非汽車生產廠及指定配套廠生產,而以本企業商標或名義生產銷售的配件;修復配件是指非原車修復的配件。

五、託修方要求改變汽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並向承修方出示相關手續的證明原件及其複印件。

六、對本合同示範文本中帶“□”的選項,凡承、託修雙方約定同意的,在“□”內打“√”。

七、本合同示範文本自20__年10月1日起使用。合同文本條款由遼寧省交通廳和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維修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其它具體信息見《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

第二條 維修前檢驗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提出的車輛故障和維修要求,結合必要的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一、二、三),由甲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維修項目

第四條 維修配件材料

第五條 維修預算費用

承修方可預收_____%的維修預算費用,具體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費用數額以結算清單為準。

第六條 車輛交接

甲方將待修車輛交給乙方時,應當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乙方應當將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並負責竣工交車前的保管。

第七條 車輛維修

乙方應當安排具有相應維修能力的從業人員,按照有關標準和規範及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資料的要求進行維修作業,嚴格執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確保維修質量。

第八條 竣工驗收

(一)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乙方應當安排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遼寧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九條 費用結算

(一)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按照公示並向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並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遼寧省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

(二)付款方式:現金□ 轉賬 □ 其他________□。

(三)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質量保證

(一)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日”執行。

(二)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十一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查看乙方的營業執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及其經營範圍,不得將車輛所需維修業務交給不具備相應維修資格的修理企業進行維修,否則後果自負。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修理車輛。送修車輛為事故車時,應當向乙方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事故調解協議等有效證明。甲方要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和車架的,須向乙方出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的相關手續的原件及複印件。

3.甲方自備配件的,因自備配件造成的維修質量問題及後果,自行承擔責任。

4.對乙方未簽發《遼寧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或未出具正規結算票據和《遼寧省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或接車。

5.對經檢驗合格的車輛,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並接車。逾期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故延期接車的,按違約責任處理。

6.甲方遲延接車期間,因不可抗力造成車輛損毀的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7.發生維修質量糾紛時,甲方應當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將營業執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和《機動車維修標誌牌》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便於甲方查看。

2.乙方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類別和項目承攬維修業務,超出經營類別和項目作業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乙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不得承修已報廢的車輛,不得利用配件拼裝車輛。對甲方要求改變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查看甲方提供的相關合法手續。

4.乙方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車輛,所提供給用户選擇使用的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應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因其造成維修質量問題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範進行維修。尚無標準和規範的,可參照汽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説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6.乙方對車輛進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由質量檢驗員簽發《遼寧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簽發的車輛,不得交付使用。

7.乙方向甲方交付修竣車輛時,應當將換下的配件、總成交給甲方自行處理。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8.乙方在修理過程中,除為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動用在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的,照價賠償油料等直接損失,造成車輛損壞的,負責修理並賠償損失。發生維修質量糾紛時,乙方應當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

9.乙方應當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公示承諾的保證期不得低於《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車輛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聯繫其他維修企業,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10.乙方進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二級維護的,應當建立維修檔案,並保存兩年。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三)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當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下同),但若甲方自備配件遲延提供的除外。

(四)甲方不按時接車的,應當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向乙方支付保管費用。

(五)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留置權,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六)維修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甲方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前期發生的費用。

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因此增加的維修費用;確需延長維修期限時,應當及時向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使用“三無”零配件和燃潤料維修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後及時交回甲方車輛和已支付的款項,因此造成車輛損壞的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維修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當事人可到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處理;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難於履行合同時,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應責任。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執行,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小型車)

2.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大中型客車)

3.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大中型貨車)

附件1:

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小型車)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附件2:

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大中型客車)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附件3:

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大中型貨車)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4

委託方(甲方):

維保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塔式起重機維修保養的責、權關係,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甲方的起重設備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為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於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本合同乙方為先收維護、檢查費後作業的原則。

3、塔吊結構

1、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接是否鬆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附着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司機室、載人吊籃、平台欄杆是否可靠連接

電器系統:

1、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為380v10%

2、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護元件、操作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限制器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額

2、重量限位擋的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

3、迴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鈎系統:

1、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鈎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吊鈎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連軸裝置、制動槓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税金,税金另計)

1、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後作業原則

2、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設備拆卸前20天結束。

4、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為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並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聲明: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託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設備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設備生產製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設備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版)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珠海市政府採購實施辦法(試行)》,甲方確定乙方為珠海市公務用車的協議維修單位。

本協議所稱汽車維修是指汽車維護和修理的泛稱,包括汽車的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不包括汽車輪胎和蓄電池)。本協議所稱的一類汽車維修企業是指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生產。本協議所稱的二類汽車維修企業是指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的企業。

為保證公務車輛協議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依據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就公務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收費標準

參加政府公務車維修服務的企業,必須對政府公務車維修實行價格上的優惠並保證對公務車維修在同等條件下實行最優惠的價格。具體優惠辦法如下:

維修收費計價公式:維修費總金額=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進貨價×(1+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費×(1+外加工管理費率)

實行明碼標價。乙方應當在其營業結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張貼公佈計價公式、工時單價、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管理費率,並提供《珠海市汽車維修工時定額》(珠交字[20__]2號)供車主查詢。

乙方應按本協議的承諾,在珠海市汽車維修協會規定收費上限標準的基礎上給予價格優惠,其中工時單價為______元/小時、材料管理費率為____%、外加工管理費率為_____%。為保障市場的充分競爭,乙方可以在其所報優惠率範圍內給予公務車維修更優惠的價格和優惠率,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報甲方備案。對經甲方備案的價格和優惠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同時乙方應保持對所有公務車維修優惠價格和優惠率的統一性,不得對送修車輛區別對待。

嚴格執行本協議所承諾的收費標準。汽修配件價格,不得高於甲方配件價格數據庫內的價格,更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平均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真實的材料進貨價信息。汽車配件價格發生變化時,需將配件價格變化情況上傳到市政府採購中心配件價格數據庫內。

二、甲方的義務

(一)負責監督納入政府採購單位的公務用車到中標的協議維修廠(包括乙方)進行協議維修(不含汽車輪胎和蓄電池)。

(二)負責納入政府採購單位的公務用車維修經費的查詢以及專用卡結算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協調乙方與納入政府採購單位車輛維修方面的關係,並與有關部門一起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三、乙方的義務

(一)汽車維修的優質服務要求

1、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規定的經營範圍認真搞好車輛維修服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權益。

2、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3、設置公務車輛維修專門接待櫃枱,有專人提供從接車到驗車出廠的全過程服務。為公務車提供優先服務,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維修服務,保障車輛單位用車需要。並利用計算機為送修的公務車輛分車建立維修檔案,向甲方提供有關車輛維修的檔案信息。

4、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急修快修、救援、24小時服務、免費拖車等服務。乙方應以最快速度響應並提供服務,並保證對所有公務車提供相同優質的服務。在珠海市行政區域內車輛發生故障需急修的,應及時派員搶修。給予公務車在珠海市行政範圍內免費提供2小時內響應、24小時拖車服務以及免費接送維修服務。

5、根據“送修單”上填寫的擬維修項目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擬定維修方案和計價,未徵得送修方同意和認可,不得擅自更改維修項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送修單位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送修單位確定。

6、所採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經送修人同意,可以用舊件,但汽車修理企業必須在材料清單中註明為舊件。

7、妥善保管好更換的舊件,出廠時交送修方處理,未經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丟棄。對可以維修的部件,不得以換代修;不得與任何人串通,虛假修車或虛報維修項目,損害甲方或車屬單位的利益。

8、嚴格執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全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以上維護或1000元以上維修項目“合同化”和車輛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維修質量標準不得低於行業標準,任何情況下,不免除乙方維修質量的責任。

9、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理賠的項目,不得再行結算。

(二)汽車維修的結算要求

1、所有參加報價的汽車修理廠都必須聯網進行汽車維修、檔案材料的管理。

2、維修項目、配件等材料更換必須事先徵得送修人同意方可進行維修換件。在維修過程中新增加或變更維修項目、配件材料的,也應事先徵得送修人同意,雙方就加項延長時間及維修費用等問題進行商定。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要退還送修人,並在委託維修單上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計價情況。

3、汽車維修廠在結算收費時,必須使用電腦打印結算清單,必須標明維修項目名稱、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進貨價(必須標明正廠還是副廠)、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費、外加工管理費率,應將修理項目的工時費、材料費、外加工費分列清楚。

4、對公務車輛的維修結算,一律使用公務車輛專用卡,並嚴格對卡對車輛維修、結算。除維修結算外,乙方不得允許專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現金或順帶購物。對竣工的送修車輛,嚴格核對送修單、結算單、車號、維修專用卡卡號,核對無誤後,方可結算。不可提前結算或弄虛作假,原始修理清單及相關檔案要妥善保管,以備查驗。

5、對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送修單位有權要求維修企業無償維修至合格;如與“送修單”上項目不符,又未徵求送修單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單位或甲方有權拒付維修費或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當次修理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6、為實現對協議維修廠刷卡交易、聯網監控的目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乙方須向中國建設銀行珠海分行交納1.5%(包含網絡維護費)的銀行卡刷卡交易費。

(三)汽車維修的質量要求

1、經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車輛竣工出廠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竣工車輛出廠後正常保養、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大修”的車輛保證正常行駛10000公里或90天內無故障;二級維護保證正常行駛3000公里或30天內無故障;一級維護行駛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證正常行駛1500公里或15天。

2、質量保證期內發生因維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承修的汽車修理廠必須優先免費修理。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控驗制度,車輛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內。並建立汽車維修檔案,認真記錄車輛維修情況。

(四)汽車維修的聯網監控要求

1、維修企業必須對車輛維修實行計算機管理。乙方必須通過計算機對車輛基本情況、技術檔案、維修檔案、汽車配件材料、計費結算等進行管理。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車輛基本情況記錄(車輛庫,通過政府採購網下載)、車輛技術狀況等級鑑定(年審)記錄、車輛檢測記錄、其他應當建檔的記錄。車輛維修檔案包括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總成修理、汽車小修、二十四小時拖車、代辦車輛年審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維修服務費用記錄、其它應當建檔的記錄。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時限將車輛維修有關數據上傳至珠海市政府採購站點。

3、乙方必須能與政府採購中心服務器聯網。政府採購中心建立汽車維修中央數據服務器,並建立維修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庫、公務車輛庫、汽車配件價格庫、維修結算清單庫及政府採購卡維修支付費用庫五個專門數據庫。採購中心將對數據進行分析、彙總並通過政府採購網向送修單位、維修廠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提供數據查詢和數據分析報告。

4、乙方需準備必要的軟、硬件,確保最遲於20__年1月1日能與政府採購中心聯網上傳數據。

(五)乙方無條件接受由珠海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其履約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自覺遵守《公務車協議維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違反該規定時,同意無條件接受監督部門及甲方根據該辦法對其的處理。

四、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會同珠海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協議維修廠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查處(監督管理辦法由珠海市政府採購中心起草後各相關部門會籤)。公務車協議維修投訴受理由珠海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

(二)對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上項目不符,有權與車屬單位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進行索賠。

五、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車屬單位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車屬單位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提出的不正當要求、做出的違規行為,乙方有權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三)對維修經費未落實、維修經費不足的送修車輛或無理取鬧的送修人員,有權拒絕接待(對收費是否落實,可事先通過銀行卡查詢或向採購中心查詢);對已竣工車輛,未辦理好維修經費結算手續的,有權拒絕提車。

六、監督管理

(一)甲方負責結算系統的正常運作和納入政府採購單位的公務用汽車維修經費的查詢以及專用卡結算的監督管理。對維修經費未到位或維修經費不足的車輛,乙方可拒絕承修,否則,甲方對維修費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由珠海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3分,珠海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珠海市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一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三分之一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協議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珠海市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

(三)在協議執行期間,如乙方被珠海市交通局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協議維修企業資格。

(四)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協議“三、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送修單”上約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無特殊情況,逾期未能完成的,每遲延一日,將按每日維修金額千分之五的數額承擔違約責任。

(二)如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物品遺失或車輛損毀,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如因維修質量問題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協議的修改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接受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技術監督部門的協調或珠海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十、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務車協議維修合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之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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