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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精選5篇)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精選5篇)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 篇1

甲方: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精選5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關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汽修需要,從事汽修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與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汽修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元人民幣,於次月20日前發放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與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與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體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設備、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否則由修理廠罰款20__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_品。

(六)乙方不能貪_、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和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第六條、甲方責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資,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必須儘量幫助解決。

雙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望雙方共同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 篇3

託修方(甲):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甲):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代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甲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甲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甲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甲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甲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甲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甲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甲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甲應當向甲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相應損失。

3.甲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4.甲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甲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5.甲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不承擔甲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甲,若給甲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簽章):____________ 甲(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 篇4

甲方(賣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xx省xx市經濟開發區東路9號

開户行:中國xx銀行車站南路支行

賬户: 4300

乙方(買方):xx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區青年北大街42號 開户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二、價款及支付方式:

總價款為人民幣:523.06萬元 大寫:伍佰貳拾叁萬零陸佰元整

支付方式:由xx市xx銀行(貸款)支付514萬元,剩餘90600元由xx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支付。

三、車輛交付: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xx省xx市xx區青年北大街42號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50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四、車輛質量、驗收和維修: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

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協議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協議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價款,或擅自解除協議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無償修理、支付違約金、繼續履行本協議、解除本協議等權利。

1、乙方逾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不退還已付定金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協議車輛,每逾期一日,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協議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可要求甲方退還定金並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日

汽車維修目標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

乙方(以下簡稱):

為了共同開拓汽車市場,做好銷售合作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本協議簽訂十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確認有效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壹份,作為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

二、 協議簽訂三日內,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 萬元整保證金,免息存於甲方帳上。並視乙方為甲方經營的xx品牌汽車在 的二級銷售商。甲方授權乙方經銷北京汽車,乙方如需向除該地區市以外的各縣市銷售汽車應即時報備。本協議終止或協議期滿,甲方應把保證金歸返乙方(不計息),甲方收回在乙方處未銷售的所有車輛。

三、 乙方只能從甲方提車,並按甲方規定的銷售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和統一價格銷售商品車,不得違反區域規定和價格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合作資格另選合作伙伴並按x市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四、 乙方依法獨立經營,經營結果自負。甲方給予乙方車價以銷售政策通知為準。如乙方銷售甲方提供的汽車,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出具發票、合格證和相關手續。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車絕對不允許讓客户試乘試駕。商品車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對商品車負有保管責任。

六、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證金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少於貳輛的樣車。商品車由乙方自提,提車地點:x市x區高路x4s店,乙方提車時應攜帶介紹信。

七、 本協議經甲、乙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後,甲方視乙方銷售及合作情況,另商合作協議。

八、 協議根據汽車有限公司規定運行,汽車在設立直銷店時該協議終止。

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車,須符合國家整車技術質量標準。 動及時傳達新的促銷政策。

十、甲乙方責任和義務

1、

2、 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從事經銷活動,嚴禁跨區域銷售和另行設點銷售。

3、

承擔。

4、 乙方有義務負責本區域違規銷售檢舉工作。 乙方在提車和銷售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

十一、協議根據市場動態趨勢運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違約處理:

1、 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經銷商提車,若有發現,每輛處(rmb)10000元的罰款,並於當月兑現。

十三、甲方有權向來特約店的直接客户銷售車輛。

十四、協議示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解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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