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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合同(精選12篇)

安全生產合同(精選12篇)

安全生產合同 篇1

發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生產合同(精選12篇)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負責。

7.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和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並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15.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衞生要求。

1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採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章)承包方(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2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_____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_________(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偉達_____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_____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_____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_____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3

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立協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本工程施工中雙方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項目責任書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全管理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是乙方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3.乙方在簽訂項目部責任書進場後,應儘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辦理工程開工安全受監報告手續。

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組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數量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級兼職安全員。並將機構及人員名單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5.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配置有關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文本,並按照規定遵照執行。

6.現場必須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特殊作業人員審證制度。

7.乙方負責施工的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統一的標識標牌設置,施工機械操作規程及各類安全禁止、警示標誌等,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資料按DGJ08-903-20__規範為標準。

8.乙方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和各類安全生產專項實施方案,並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能實施。報審的方案等資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9.乙方的有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項目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和要求。各種安全教育均應做好有關的文字記錄及保留簽到頁。

1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施工作業人員應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節變換安全教育、節日前節日後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動中的安全教育。並留下各種安全教育的文字記錄;施工中乙方應瞭解和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線及供電部門報告,採取保護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在限期內整改。

13.對於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內整改、並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經濟罰款,對於重大危險源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甲方有權責令該項目暫緩施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並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隱患整改完畢後通知甲方複查,整改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1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乙方應對相應的工種和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必須有交底內容和交底人簽名,接受交底人也必須全數簽名,班組長和班組成員之間不得代為簽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負責。甲方應檢查督促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使用前對其進行檢查驗收或委託專業機構檢測。

16.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均應定機、定人、定崗位。大型機械和特殊作業應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後上崗。中小型施工機械須經企業內

部培訓、考核合格後發證上崗。

17.電焊機使用前必須安裝二次空載降壓保護裝置,一次側和二次側電線完好無損。動火前須辦理動火申請、指定監護人、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並配好滅火機。登高作業時需配置鐵製接火斗防止焊渣濺落。

18.氣割作業前應檢查氧氣、乙炔表具是否完好,減壓閥防回火裝置是否完好,紅、黑橡膠氣管損傷老化程度、氣管與鋼瓶的連接必須使用專用軋箍。氣割作業時兩瓶之間應保持__以上的安全距離。動火作業申請同電焊作業相同。

19.各種中小型施工機械進場後必須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的機械需掛驗收合格牌,做好電動機械的接地保護、搭設防護雨棚或操作棚,並填寫中小型機械進場檢查驗收單。

20.現場臨時用電應以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為標準。使用的各類電箱應為__版。

21.現場腳手架的搭設,使用與拆除應以行業標準《腳手架搭設驗收技術規範》(JGJ130-20__)為標準。

22.現場防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市消防條例》為實施和檢查的依據。

23.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甲方和屬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得隱瞞事故。

24.一般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調查處理,但必須以“四不放過”為原則。

25.傷亡事故的善後及調查處理由甲乙雙方配合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調查。

26.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是該項目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該項目還應承擔事故的所有的經濟責任;如事故影響到甲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暫扣、扣分或產生其它嚴重後果的,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處罰,或撤換工程項目經理的職務。

27.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27.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7.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9.本協議自立協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 篇6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55.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有標誌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杆—擱柵—剪刀撐杆—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範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並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採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築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後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並且及時作好善後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後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範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後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範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户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造成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___(章) 施工單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 篇7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分包形式: 勞務承包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承包人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安全施工、管理、監督以及安全事故事後妥善處理負責人;甲方指派 陳發年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鄂托克前旗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三、責任承擔及處理

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2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組織施工時,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等,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經查證屬實,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8、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當承擔由於其施工期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糾紛或受到政府環境主管部門處罰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10、若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1、乙方未按甲方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乙方支付違約金後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於乙方停工導致第三方被動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報告工程動態、生產、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00 元。

1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賠償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關環境保護有關規定,應向甲方支付工程費用 5 %違約金。

14、 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責任,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他方經濟損失及本合同相關規定處理。

15、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產及環保規定組織生產,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如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16、 乙方施工中需要運輸設備、設施及材料的,其設備、設施及材料運輸中的安全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四、保險

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按甲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中相關的約定方式進行解決,如解決不成,可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 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合同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後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委託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

乙方承包人身份證號碼:

日期:

聯繫電話:

日期:

安全生產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為確保省道307箭桿嶺至三要改建工程按時完工,保證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決定將安保以及小型構件預製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包工包料),具體協議如下:

一、工程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二、工程數量及單價:

省道307箭桿嶺至三要改建工程k0+000~K 17+172路段安保以及小型構件預製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安全設施C25鋼筋砼護欄1150.0元/m3;百米樁20元/根,里程碑80元/塊,示警樁預製70元/根,示警樁安裝10元/根,粉刷示警樁6.0元/根,C25砼蓋板預製及安裝1150.0元/ m3;數量按甲方驗收合格後實際方量計量。

三、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的進場情況和工程進度適當適時的給予乙方撥付工程款,工程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95%(扣除税金),剩餘5%做為質量保證金,兩年以後由甲方付給乙方(扣除税金)。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砼及砂漿配合比,並對施工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2、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及安全實行全面的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

3、甲方一次性將工程包工包料發包給乙方,乙方自採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權制止乙方不合格的原材料進場和不規範的施工方法。

4、甲方只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引導行人、行車安全通過施工路段,施工現場還必須設置安全標誌、標識,擺放在工作面前後各100米處。乙方必須加強自身的安全教育,操作機械人員必須有上崗證,杜絕無證上崗。對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管理,接受上級機構及甲方的監督、檢查,以確保排水溝、路沿石工程質量。

6、乙方必須按甲方及規範要求做砼、砂漿試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期完工,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承包總價的1.0%。乙方若不能按甲方安排的形象進度施工,工程進度明顯滯後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清除出場。

2、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質量要求施工,並不服從甲方與上級的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處於500至20__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清除出場。凡乙方被處於清除出場處罰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忽視安全生產,違規操作的,有權對乙方處於500至20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

4、乙方若不規範、文明施工,污染瀝青路面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於200-500元/m2的罰款。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定,工程結束,兩年質保期滿合同終止。

甲 方: 乙 方: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甲乙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本合同為主合同的附件,具體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內容:

1.3 承包範圍:以甲方委託範圍為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安全責任

2.1 甲方權利

2.1.1 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範圍措施,制定應急處理預案,設立安全標識等。

2.1.2 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對乙方履行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2.1.3 對乙方違章作業有權進行警告、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2.1.4 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2.1.5 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2.1.6 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2.1.7 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並對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2.2 甲方安全義務

2.2.1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的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2.2 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業績、施工資質、人員、設備現狀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HSE/OSH作業指導書進行審核並備案。

2.2.3 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及安全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2.2.4 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集團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2.2.5 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

2.2.6 按規定督促配備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2.2.7 其他根據具體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安全責任

3.1 乙方權利

3.1.1 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1.2 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1.3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1.4 發生嚴重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1.5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

3.2 乙方的安全義務

3.2.1 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編制《HSE/OSH作業計劃書》,按要求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3.2.2 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3.2.3 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甲方報告事故。

3.2.4 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2.5 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2.6 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監測儀等。

3.2.7 保護環境、樹木和草坪、恢復植被,垃圾、糞便、污水集中封閉處理,不得隨意堆放和外排,污水溝防止滲漏。

第三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4.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終止合同等)。

4.2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 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進行。

4.4 甲方強令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5 乙方承包施工中發生的所有人身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非甲方原因),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4.6 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7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各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六條 保險

當事人雙方對各自設備等進行保險,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同期限

工程安全生產合同應與工程服務合同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工程安全生產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八條 合同變更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安全生產合同進行變更。

第九條 合同終止

9.1 主合同解除,本合同隨之解除。

9.2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9.3 依據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專項約定事項(雙方就具體合同項目協商約定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若主合同暫時未簽訂,發生責任事故處理均按照本合同執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印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印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1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經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合同:

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必須達到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標

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施工坍塌、無高處墜落、無滑坡、無火災、無用電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等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即:

1、因工死亡率為零;

2、因工重傷率為零;

3、因工輕傷事故率不高於15%;

4、不發生損失額2萬元以上的機械、設備、交通和火災事故。

二、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乙方入駐施工場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時止。

三、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權利

1、監督檢查乙方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對建築工地現場實施日常檢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

2、在實施檢查、巡查過程中,發現建設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乙方暫時停止施工進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且工期不予順延。

3、查閲與檢查、巡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測、拍照、錄音、攝像等。

4、乙方違反安全生產約定或規定時,甲方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四、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義務

1、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

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3、對乙方施工現場採取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根據乙方的請求,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下承攬工程。

2、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生產的標準、規程的有關規定,組織工程施工,並對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因乙方安全生產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建立、健全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強化對基坑開挖、起重吊裝、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的監控和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嚴防高空墜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6、隨時接受甲方實施的安全檢查、巡查、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7、乙方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8、乙方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氣象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確保雨季等特殊氣候氣象情況下的施工安全。

9、對建設工程施工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自檢,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0、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1、制定實施工程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12、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標準、規程的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它責任與義務。

六、現場停工整改約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現場檢查、巡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認為必須暫停施工的,應以書面形式下達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對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應予以執行,並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進行整改,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2、乙方進行整改後,經甲方檢查已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的,可以進行復工。

3、若在一個月內由於乙方出現安全事故隱患,被甲方下達停工整改通知累計兩次的,則乙方同意甲方暫不支付其當月的工程進度款,該月工程進度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再行支付。

七、安全生產保證金的繳納與補繳約定

1、本合同採用第 ① 種繳納方式。

① 乙方承諾,自本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專用賬户,匯付安全生產保證金,安全生產保證金繳納標準為:合同暫定總價的 1 %。

② 安全生產保證金繳納標準為承包工程費用的 / %,乙方同意,該款項在每月的工程驗工計價中扣除,扣除的款項不計利息分 / 次扣完。

2、甲方承諾,乙方匯付至甲方上述專用賬户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專項存儲,專款專用。

3、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從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違約金後,乙方應在甲方安全生產保證金補繳通知書要求期限內補足安全生產保證金。

4、乙方如不按期限足額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或補繳安全生產保證金,甲方有權從應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繳,直接匯付至安全生產保證金專用賬户。

八、安全生產獎勵約定

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安全生產期間,全面實現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並且未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被甲方發出停工整改通知單與要求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按以下方式給予乙方安全生產獎勵。

獎勵標準為: / 。獎勵金額為: / 。

九、安全生產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實現本合同約定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同意,甲方從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違約金。具體扣除辦法以下述約定為準。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2、甲方在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巡查過程中,若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從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等因素綜合計算確定,但每次違約金金額最高不超過乙方繳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總金額。

3、甲方從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違約金時,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違約金金額為按本合同約定的繳納標準繳納的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① 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

② 發生人員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違約金金額為按本合同約定的繳納標準繳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的15%。

① 發生人員輕傷的生產安全事故累計超過三次或一個月內連續發生兩次;

② 發生2萬元以上的機械、設備、交通和火災生產安全事故。

③ 當非本單位人員負主要責任時。

4、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從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違約金,並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有關國家機關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責任,以及應負的其他法律責任。

十、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約定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甲方後,甲方在結清獎勵,扣除違約金金額後,若乙方繳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有剩餘,則經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確認後將剩餘安全生產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所稱安全生產保證金是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2、本合同與各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與本合同衝突的,均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蓋章後即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所屬班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________市市政工程公司深圳某公路工程第@@標段項目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並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並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並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並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總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羣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覆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

4、有權瞭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場所避險,並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總公司和項目部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於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並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 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總公司、項目部等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開除清退等)。

(五)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擴大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七)甲方就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不服從管理;

2、蓄意違章;

3、酗酒、吸毒;

4、自殺或自殘;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本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工程完工或勞動關係解除;

(二)乙方脱離本項目部管理範圍,自行離去;

(三)乙方另有兼職行為甲方不知情的,甲方不負擔相應義務;

(四)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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