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旅遊的合同(精選6篇)

旅遊的合同(精選6篇)

旅遊的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旅遊的合同(精選6篇)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X省中國國際旅行社)

本合同所指出國(境)旅遊,是指到我國開放的目的地國家和港、澳地區旅遊。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遊團自費出國(境)旅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旅遊服務質量.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乙方有責任向甲方全面介紹本合同所載服務項目和質量(含旅遊行程及服務項目説明書,以下簡稱行程説明書),提請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第一條 旅遊團隊名稱、旅遊行程、服務項目與費用

遊程與項目

人 數 (詳見行程説明書)

旅遊總費用 萬 仟 佰 拾 元 (其中境內段 元境外段 元)

成行時間約定

第二條 乙方應根據國家旅遊局的規定為甲方投保旅遊意外保險。

第三條 甲方在出境前應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單位擔保的,另行約定)。若甲方於境外途中擅自離團,造成無法與團隊同時入境,乙方有權將押金用於補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和上繳有關部門作為調查取證與遣返的費用。

第四條 本合同中交通、景點等價格,在雙方約定期限內,如遇價格調整,按新價格執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執行,遇價格上漲的,按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的,按照新價格執行。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執行,遇價格上漲的.按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的,按照原價格執行。

乙方有責任將價格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據。

第五條 乙方應派有領隊證的人員擔任領隊。領隊應帶領甲方出國(境)旅遊,併為甲方提供辦理出入境手續、交通、住宿、遊覽及其它完成旅遊所需要的全程隨團服務。

第六條 在境外旅遊過程中,乙方不得強迫甲方購物,安排購物的次數平均每天不得超過壹店次(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且甲方又無法承擔小團體領隊費用,需將甲方轉交其他組團社出團的,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轉交拼團的,乙方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旅遊簽證前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憑出國旅遊費用發票向乙方辦理退款手續,但應支付人民幣每人100元的手續費。

2 在乙方辦妥旅遊簽證後,因甲方原因造成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應支付簽證費用外,還須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出發七日前解除合同的,賠償旅遊費用總額的10%;

(2)出發前七日內(含第七日)賠償旅遊費用總額的50%;

(3)闖出發前三日內(含第三日),賠償旅遊費用總額的80%。

3、因乙方原因,致甲方不能成行的,除可與甲方協商在三個月內另行安排出遊或全部退回團費外,乙方應按以下方式負違約責任:

(1)乙方在約定出發時間七日前通知甲方不能成行的,應賠償甲方旅遊費用總額的10%。

(2)乙方在約定出發時間前七日內(含第七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應賠償甲方旅遊費用總額的50%;

(3)乙方在約定出發時間前三日內(含第三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應賠償甲方旅遊費用總額的80%;

4、乙方委託國內旅行社安排旅遊活動,因被委託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個符合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5、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入境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因甲方原因導致甲方自身不能入境的,有關旅遊費用乙方不予返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後,未能及時參加排定的旅遊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時,視為自願放棄,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7、乙方違約後,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乙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素或因國家新頒佈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機關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或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給束時,不負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乙方如遇上述情況,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履行,乙方應將已發生的規定費用或為履行本合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後,餘款退還甲方。

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在徵求旅遊者半數以上書面同意後,變更旅程、遊覽項目或更換食宿、行程,如因此超過原定費用時,應由甲方承擔。如因變更而節省支出經費,應將節省部分退還甲方,乙方徵得甲方同意為旅遊團的安全和利益所採取必要的措施,為此而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按本標準合同簽約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均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的保護。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及提出賠償請求;對質監所的處理決定不服時,甲乙雙方均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或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福建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郵編:350001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號天馬廣場16層

第十一條 乙方在業務宣傳資料、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特殊事項的約定。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授權(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時間: 時間:

旅遊的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顧客):

聯繫電話:

乙方(旅行社):

經營許可證號:

公司經營地址:

甲方與乙方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旅遊局《旅行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大陸居民赴中國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辦理赴中國台灣地區個人旅遊活動中的有關事務,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委託授權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本次赴中國台灣地區個人旅遊活動的有關事務,由乙方為其代辦入台相關事宜;例如代訂交通票、遊覽、住宿、個人入台證、飲食、購物、娛樂、導遊事務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隨行工作人員等相關服務。

第二條、旅遊內容

1、旅遊線路名稱:.

旅遊活動出發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出發地點:

返回地點:

途經地:

按慣例,出發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計算,共計____天____夜。

2、行程安排《旅遊行程表》(如有),《旅遊行程表》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是甲方委託乙方的具體委託內容,甲方應仔細閲讀,不詳事宜請諮詢乙方接待人員。甲方簽字後,視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遊行程表上的內容,乙方已盡合理説明義務。

第三條、委託代辦旅遊項目及費用

旅遊項目

□渡假套餐、□機票、□高鐵票、□酒店、□景點門票、□代辦個人入台證、□租車、□演唱會門票、□導遊、□其它事項:

詳細標準見《旅遊行程表》

按人數計算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元/人;

其他費用:

費用總額:___元(大寫)___元

費用支付時間:

費用支付方式(打√選擇):□現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按第三條約定支付的費用,不包含以下內容:

航空公司臨時通知上調的燃油附加費。

旅遊中發生的個人餐飲、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行李超重費、尋回個人遺失物的費用、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甲方個人保險費:旅遊人身意外傷害險、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等。

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其他非第三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服務標準約定

乙方要勤勉地為甲方處理委託事務。

乙方為甲方直接提供的事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可以參考國家、行業標準與行業慣例。

第六條、轉委託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據旅遊活動的實際情況,轉委託至其他具有合格資質的第三方服務;

經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轉委託人可以根據旅遊活動的具體情形,多次再轉委託,直至能夠完成甲方的委託事務。

乙方及轉委託的各受託方僅就自己選任受託人的選任和指示承擔責任。

第七條、責任約定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委託服務前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和標準,並簽定本合同。

甲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方同意乙方代訂以上內容、標準的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代辦具體旅遊委託服務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要求辦理。甲方必須及時如約的使用已代辦服務項目。

乙方代辦的服務事項均為甲方直接指定,甲方如對已代辦服務項目有任何要求,直接與代辦的服務項目提供方聯繫處理。甲方在接受委託事項服務方服務期間遭受人身、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與提供服務方自行解決,乙方予以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接受委託事項服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甲方在委託事項執行過程中如有不滿意之時,不得以滯留境外、拒絕登機(車、船)、拒絕入住等方式對委託事項故意拖延、不得擅自取消行程,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如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問題及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時辦理入台相關出入境手續而影響行程的,以及被有關部門拒發中國台灣通行證及簽註/個人入台證不準出入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退還相應服務費。

第八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活動,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責任;

甲方須提供擔保人和大陸緊急聯絡人的電話、住址,所提供的聯繫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及時聯繫到的;

甲方應遵守中國台灣地區的相關規定及公共秩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在景觀,建築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注意言談,舉止文明;

甲方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係的活動;

申請辦理入台旅遊手續時,甲方必須同時提交《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從事個人旅遊行程表》,按照行程返程的時間內返回大陸。甲方在中國台灣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並應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不得在台非法滯留。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應及時通過台方旅遊熱線電話報告中國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並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自行返回。如無正當理由在中國台灣非法逾期停留且情節嚴重的,將被遣返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還將由兩岸相關機構依法處理;

甲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通關手續,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由於旅遊活動有一定風險性,甲方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特別是家長應謹慎履行對隨行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嚴格遵守遊覽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從管理。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應在儘可能採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時通過台方旅遊熱線電話尋求營救保護,服務從中國台灣有關方面的處置指揮,並經由中國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應妥善保管個人的旅行證件,一旦發生遺失或被盜搶等意外,應立即通過台方旅遊熱線電話報告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第九條、乙方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服務;

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種證件;

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遊費用發票;

乙方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為甲方不宜泄漏或公開的信息保密。

乙方在代辦入台相關出入境手續時應按照台方提供的模本,認真審核甲方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及時與中國台灣的代辦社確認有關手續的辦理情況並通報甲方。

向甲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赴台旅遊服務信息,介紹中國台灣地區的基本情況、相關規定和風俗習慣,提示甲方在人身和財產安全防範及文明旅遊等方面的注意事項。

提示甲方不得在台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和有損兩岸關係的活動,並監督中國台灣代辦社也不得安排和誘導甲方參與上述內容的活動。

提示甲方不得在台非法滯留,在獲知甲方滯留後,及時報告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的處理工作。

乙方應提示甲方自行購買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可提供代購服務。甲方應在繳納保費時瞭解相關保險條例。

甲方在旅遊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乙方應協助處理。

第十條、合同變更

乙方與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放棄或改變委託事項服務的,責任自負,甲方已支付的委託事項所有費用不予以退還。如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出發前(含出發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數)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甲方旅遊費用(不得扣除已發生的代辦入台相關出入境手續費用);甲方在出發前(含出發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數)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扣除所有已實際發生的費用並退還甲方剩餘旅遊費用。

如乙方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出發前30日至15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遊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出發前14日至7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出發前6日至4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出發前3日至1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出發當日,乙方須支付甲方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上述合同解除若由甲方提出的,所有已實際發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對方損失。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違約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旅遊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平等協商解決,不能影響旅遊行程繼續進行;協商不成,待旅遊行程結束後或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挾另一方滿足其條件,否則應就因此而擴大的損失自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特別協助義務

甲方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所需的屬於乙方管理的各種資料、信息,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損失,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代理甲方向第三人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經乙方通知後,甲方應將款項於5日內匯入乙方帳户。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約定的,以《合同法》中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的規定為準。

乙方以甲方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或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受託事項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該合同直接約束甲方與第三人。

第十五條、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

如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以甲方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與乙方簽訂合同的,甲方只要登上乙方受委託安排的交通工具或已接受委託事項服務的,視為甲方對其委託代理人的承認。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雙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廣有限責任公司

經辦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旅遊的合同 篇3

甲方:浙江XX集團公司

乙方:農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將文化農場馬路邊的東南西北四至或附圖75.56畝及半島的荒坡地44.72畝,共計約120畝,承包給浙江華統集X公司用於開發“農家-樂”等旅遊項目及產品開發,雙方約定承包期為50年,租金價格每畝每年400元(含青苗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合計120畝每年4.8萬元,50年共計為240萬元,具體約定條款如下:

1、前提:農場負責將該土地性質在20xx年12月底前將原集體用地轉變為商住綜合用地或旅遊開發綜合用地;

2、承包期限自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3、付款方式:

第一次240萬×10%=24萬,於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第二次240萬×50%=120萬,於XX年12月底前付清;

第三次240萬×40%=96萬,於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4、雙方約定責任為:乙方保證在20xx年底前該地塊性質轉為商住用地或旅遊用地,並保證由甲方以補交出讓金的形式取得開發權。如轉為商住用地,甲方保證每畝加2萬元付給乙方,如轉為旅遊用地每畝加1萬元付給乙方。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要求加價或補償。

5、關於小島後山的山地畝分(面積)計算情況,超出坡度25。不能計算面積,但必須無償長期提供給甲方作為附屬地使用。

6、關於河流治理及水系工程,由乙方出面協調有關村莊工作及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手續工作。如水位上升後,即河面上升後使用權歸屬的解決,必須得到水利及河道主管部門的權屬認可。

7、該地塊內的職工住房必須在20xx年12月底前拆遷完畢,並且由乙方自行安排場地,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補償金,乙方負責將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全部過户到甲方的名下。

8、乙方保證在合約期內甲方的正常運營操作,乙方保證當地所屬民眾不會干擾甲方正常工作和經營項目的開發;如該甲方在承包期內因乙方及乙方所屬民眾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承包款和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9、甲方在取得上級政府部門同意開發項目批文的情況下,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完善相關批文和手續。在土地性質沒有變更前乙方同樣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證照或手續(如國土、建設、規劃、環保、水利、林業、農業、商務、公安等),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出加價等條件。

10、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儘量照顧乙方安排有關空餘勞動力就業工作。

11、該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將上述兩地塊以任何名義與他人或單位簽訂(出租、承包、出讓等)合同,如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240萬元。

12、本合同系附條件的合同,如本合同第一款條件無法成就,本合同不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沒有約束力。如本合同第一款條件成就,甲乙雙方必須按本合同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240萬元違約金。

1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議對合同條款的順序進行調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見證單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旅遊的合同 篇4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遊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閲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並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並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旅遊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遊人數為___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遊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遊,並願意承擔健康責任。□是□否

第三條旅遊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在行前説明會告知)。

(二)旅遊行程共計_________日_____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遊線路:_______________(包括旅遊者抵達的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註明旅遊者在景點實際遊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遊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託乙方購買

第四條旅遊費用

(一)本旅遊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元/人。旅遊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___人+小孩_________元/人×____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_拾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遊前_____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付訖。

(三)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手續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旅遊訂車(房、餐)等手續費。

2.交通客票標準:

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卧/□軟卧;

輪船:普通客船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衞生間,或_________等艙;星級遊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是/□否卧鋪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衞生間;□是/□否有空調。

(2)_________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內;□城市郊區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___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__元/人[_________菜_________湯],共_________早餐_________正餐。

5.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的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其中導遊服務:□全程導遊服務□地接導遊服務□全程導遊及地接導遊服務。

(四)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五)關於旅遊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

_____。

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不成團安排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遊線路,如甲方同意則重新簽訂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的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遊旅遊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諮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遊旅遊產品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遊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遊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產品並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繫。

8、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遊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閲讀《遊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3)境外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出發、返回地點: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遊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

(9)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

(10)導遊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遊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遊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製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旅遊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3)由於甲方給乙方的聯繫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遊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d、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的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佛山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遊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jz3w4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