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合同(四)(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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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
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_____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_________(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偉達_____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_____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_____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_____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立協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本工程施工中雙方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項目責任書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全管理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是乙方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3.乙方在簽訂項目部責任書進場後,應儘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辦理工程開工安全受監報告手續。
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組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數量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級兼職安全員。並將機構及人員名單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5.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配置有關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文本,並按照規定遵照執行。
6.現場必須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特殊作業人員審證制度。
7.乙方負責施工的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統一的標識標牌設置,施工機械操作規程及各類安全禁止、警示標誌等,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資料按DGJ08-903-20__規範為標準。
8.乙方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和各類安全生產專項實施方案,並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能實施。報審的方案等資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9.乙方的有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本項目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和要求。各種安全教育均應做好有關的文字記錄及保留簽到頁。
1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施工作業人員應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節變換安全教育、節日前節日後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動中的安全教育。並留下各種安全教育的文字記錄;施工中乙方應瞭解和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線及供電部門報告,採取保護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在限期內整改。
13.對於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內整改、並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經濟罰款,對於重大危險源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甲方有權責令該項目暫緩施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並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隱患整改完畢後通知甲方複查,整改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1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乙方應對相應的工種和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必須有交底內容和交底人簽名,接受交底人也必須全數簽名,班組長和班組成員之間不得代為簽名;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負責。甲方應檢查督促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使用前對其進行檢查驗收或委託專業機構檢測。
16.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均應定機、定人、定崗位。大型機械和特殊作業應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後上崗。中小型施工機械須經企業內
部培訓、考核合格後發證上崗。
17.電焊機使用前必須安裝二次空載降壓保護裝置,一次側和二次側電線完好無損。動火前須辦理動火申請、指定監護人、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並配好滅火機。登高作業時需配置鐵製接火斗防止焊渣濺落。
18.氣割作業前應檢查氧氣、乙炔表具是否完好,減壓閥防回火裝置是否完好,紅、黑橡膠氣管損傷老化程度、氣管與鋼瓶的連接必須使用專用軋箍。氣割作業時兩瓶之間應保持__以上的安全距離。動火作業申請同電焊作業相同。
19.各種中小型施工機械進場後必須檢查驗收,驗收合格的機械需掛驗收合格牌,做好電動機械的接地保護、搭設防護雨棚或操作棚,並填寫中小型機械進場檢查驗收單。
20.現場臨時用電應以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為標準。使用的各類電箱應為__版。
21.現場腳手架的搭設,使用與拆除應以行業標準《腳手架搭設驗收技術規範》(JGJ130-20__)為標準。
22.現場防火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市消防條例》為實施和檢查的依據。
23.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甲方和屬地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得隱瞞事故。
24.一般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調查處理,但必須以“四不放過”為原則。
25.傷亡事故的善後及調查處理由甲乙雙方配合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調查。
26.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是該項目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該項目還應承擔事故的所有的經濟責任;如事故影響到甲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暫扣、扣分或產生其它嚴重後果的,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處罰,或撤換工程項目經理的職務。
27.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27.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7.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8.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9.本協議自立協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5
發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負責。
7.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和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並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15.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衞生要求。
1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採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章)承包方(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項目內容: 建項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後之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控制危險點源的措施,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有權要求乙方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時,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
4、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進行審查並備案。
5、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對不聽制止和糾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
7、發生事故後,甲方有權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參與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和上報。
8、甲方按照乙方承攬項目的工程量、作業量情況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10萬元以下交5000元;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交1-3萬元;
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交5萬元;
100萬元以上交10萬元。
對於起重車輛,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車輛的最大作業噸位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20噸(含)以下1萬元/車/年;
20噸以上50噸(含)以下2萬元/車/年;
50噸以上3萬元/車/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處罰或及時繳納罰款,施工完成後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
9.甲方的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其他人員均有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作業情況的權利,未經甲方批准有轉包、分包等違法施工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監督部門負連帶責任。
10.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區域前,甲方要對乙方主要管理人員及施工所有人員進行為期8學時以上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含部分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現場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護知識,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者辦理入場廠證。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2、甲方提供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及工作條件必須符合國家、集團公司有關標準和規定。
3、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審批、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並按有關規定實施監護,確認安全條件。
4、甲方應對發生的事故立即組織處理,防止事故擴大。甲方對責任事故必須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作業過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間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向上級反映。
6、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工藝封堵等環境條件。
8、對乙方進入甲方廠區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
10、對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存在的安全問題,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2、在生產作業中,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生產條件和行為,乙方有權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
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員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並立即報告。
5、發生事故後,乙方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未按規定施工,違章作業造成乙方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處理善後及事故呈報。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作業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按規定做好本單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檢查,發現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上報;參加搶險時,應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確保人身安全。
3、在生產過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向上級反映。
4、乙方自覺維護雙方的安全衞生設施、設備和器材,進廠人員的勞保着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
6、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應編制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組織機構的組成及安全工作計劃;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台賬;
(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台賬;
(5)現場安全衞生管理與急救預案;
(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管理規定;
(8)用火作業與消防管理規定;
(9)起吊作業管理規定;
(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管理規定;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2)現場照明管理規定;
(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管理規定;
(14)受限空間內作業管理規定;
(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管理規定;
(16)廢料廢氣和廢水的處理與排放管理規定;
(17) 編制安全施工措施 ;
(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規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業的過程中,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乙方違反此規定,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並經甲方同意認可,出具同意報告;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應為所有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員工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與甲方無關。
10、乙方人員的勞動保護由乙方負責,由此發生的費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違約責任和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據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
(四)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五)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施工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
(六)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的損失,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
(七)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的資格。
(八)由於雙方都為所有員工辦理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後員工的工傷費用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支付。
(九)在作業過程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主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管領導:(蓋章) 主管領導:(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和雙方利益,根據《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工作內容: 土方開挖與外運
3、承包形式: 大包
4、進場日期:
二、安全目標
1、杜絕死亡、重傷事故。
2、施工過程中必須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各項安全檢查。
3、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杜絕重大隱患。
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及對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
5、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三、甲方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建設部、工程所在省市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
2、對乙方的《工商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照、當地勞動部門外出務工的證明、乙方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入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核對,對於審查不合格單位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3、對乙方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於乙方存在的嚴重隱患和多次重複出現的隱患,進行罰款或責令停工整頓;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補充內容: 無
四、乙方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建設部、工程所在省市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
2、進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照、乙方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施工人員名單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等安全管理資料。
3、對所屬從業人員登記造冊,並以法為他們繳納工傷保險費。
4、從業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特殊情況須報甲方批准。
5、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指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專(兼)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報甲方認可,登記備案。
6、根據作業環境和施工特點,分工種、分崗位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考試結果須報送甲方,並負責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7、按時參加甲方的安全例會,對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制定對策進行整改,並隨時向甲方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8、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的領導。
9、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的投入。
10、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及施工器材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必須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1、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無權擅自拆除、更改,若因工作需要,必須上報甲方同意,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接到違章罰款通知單後,要在二天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並從工程結算款中扣交。
13、補充內容:
(1)乙方應保證所使用工程機械及運輸車輛狀況完好、手續齊全,操作與駕駛人員各種證照齊全有效。
(2)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土方開挖不得超越甲方指定界限和坡度、深度。
(3)乙方應保證渣土外運期間的交通安全,運輸、棄土等相關安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事故處理
由於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而造成的職工傷、殘、亡事故和設備損壞,一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由於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六、處罰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給予100-5000元的罰款,或者令其停工整頓;情節特別惡劣的,甲方有權把乙方清退出施工現場。
1、事故隱患嚴重,直接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認真整改的。
2、隱患和違紀比較多,造成事故或影響甲方安全生產評比、達標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隱患通知單及安全生產通知後,沒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
4、自帶施工設備、工具、供電設備、防護用品未報甲方驗收批准就使用的,或驗收不合格而又不整改就使用的。
5、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的。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於此類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加重處罰。
七、其他
1、 本協議與國家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書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項目內容: 建項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後之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控制危險點源的措施,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有權要求乙方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時,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
4、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進行審查並備案。
5、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對不聽制止和糾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業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
7、發生事故後,甲方有權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參與對事故責任者處理和上報。
8、甲方按照乙方承攬項目的工程量、作業量情況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萬元以下交 元;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交 萬元;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交 萬元;
萬元以上交 萬元。
對於起重車輛,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車輛的最大作業噸位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收取額度如下:
噸(含)以下 萬元/車/年;
噸以上 噸(含)以下 萬元/車/年;
噸以上 萬元/車/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處罰或及時繳納罰款,施工完成後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
9.甲方的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其他人員均有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作業情況的權利,未經甲方批准有轉包、分包等違法施工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監督部門負連帶責任。
10.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區域前,甲方要對乙方主要管理人員及施工所有人員進行為期8學時以上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含部分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現場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護知識,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者辦理入場廠證。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2、甲方提供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及工作條件必須符合國家、集團公司有關標準和規定。
3、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審批、辦理各種(動火、動土、進有限空間、用電等)作業票證,並按有關規定實施監護,確認安全條件。
4、甲方應對發生的事故立即組織處理,防止事故擴大。甲方對責任事故必須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作業過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間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向上級反映。
6、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工藝封堵等環境條件。
8、對乙方進入甲方廠區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
10、對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存在的安全問題,甲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2、在生產作業中,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生產條件和行為,乙方有權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
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員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並立即報告。
5、發生事故後,乙方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未按規定施工,違章作業造成乙方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處理善後及事故呈報。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作業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按規定做好本單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檢查,發現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上報;參加搶險時,應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確保人身安全。
3、在生產過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監督的責任,發現“三違”行為,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向上級反映。
4、乙方自覺維護雙方的安全衞生設施、設備和器材,進廠人員的勞保着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
6、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應編制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組織機構的組成及安全工作計劃;
(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台賬;
(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台賬;
(5)現場安全衞生管理與急救預案;
(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管理規定;
(8)用火作業與消防管理規定;
(9)起吊作業管理規定;
(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管理規定;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2)現場照明管理規定;
(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管理規定;
(14)受限空間內作業管理規定;
(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管理規定;
(16)廢料廢氣和廢水的處理與排放管理規定;
(17) 編制安全施工措施 ;
(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管理規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業的過程中,在編制、審定施工計劃和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乙方違反此規定,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並經甲方同意認可,出具同意報告;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應為所有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員工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與甲方無關。
10、乙方人員的勞動保護由乙方負責,由此發生的費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違約責任和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據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
(四)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五)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施工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
(六)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的損失,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
(七)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的資格。
(八)由於雙方都為所有員工辦理了工傷保險,發生事故後員工的工傷費用由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內容支付。
(九)在作業過程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主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行業、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管領導:(蓋章) 主管領導:(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 安全部門代表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生產中的安全事故,保障雙方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等,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乙方隊伍進入甲方區域前,應確定責任心強、懂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為安全責任人。乙方安全責任人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乙方安全責任人應對乙方員工進行入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進行作業。乙方進入甲方區域後要將作業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責任人姓名、聯繫電話在甲方生產部現場負責人員處登記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在甲方區域進行作業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等。
四、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必須按甲方安全相關規定穿戴好符合國家最新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進行垂直運輸作業、安裝拆卸、起重、登高架設作業、施工用電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政府安監部門頒發的從事該工種的有效證件,認真執行其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原件)集中管理,並將特種人員操作證複印件交由甲方存底。
六、乙方臨時用電、腳手架、行車、吊索具及其它施工機械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範要求,並做好相關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專項檢查工作。
七、每日工作前必須由乙方的安全責任人組織乙方人員召開“班前會”,做好安全生產交代。
八、在作業過程中,乙方的安全責任人應隨時對乙方作業區域進行安全巡迴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
九、乙方應在甲方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並認真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乙方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有害危險物存放處等危險作業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必要情況下乙方還應派專人守候。
十一、乙方對因建設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必須採取專項防護措施。乙方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作業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二、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影響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班長、車間領導或生產部現場負責人。
十三、甲方負責每週對乙方工作現場進行一次專項檢查,並做好記錄。平時檢查或專項檢查中,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的一切違章行為,甲方人員均有權利要求其立即停止作業並進行整改。
十四、乙方在甲方區域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未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五、乙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受到傷害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給予甲方賠償。甲方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員受到傷害的,由甲方完全負責,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方給予乙方賠償。
十六、為保障安全生產,甲、乙方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在安全方面進行相互溝通。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0
協議單位: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煙草印刷廠工程相關單體項目油漆粉刷工程順利完成,經協商由乙方承包施工,為了約束乙方安全生產行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在雙方施工協議同時,特訂本協議。
一、 工程項目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量範圍:施工合同規定油漆粉刷工作量
四、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五、 安全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至本分項工程驗收合格止。
六、 安全協議內容:
1、 協議雙方認真執行國家、市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承包人必須對現場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操作教育、操作規程輔助學習工作,並有承包人對安全負全責,發包人派員監督,凡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生產紀律予以處罰。
3、 發包方提出安全生產整改要求,承包人應認真組織落實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負責。
4、 凡是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方可進行。
5、 搭設臨時砌築腳手架或粉刷移動腳手架必須牢固可靠和做好防護設施。
6、 使用易燃易暴材料必須如實申報,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後,方可使用。使用完將剩餘材料交回工地倉庫。
7、 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程造成各種事故均有作業方自行負責處理和解決,另外項目部將對承包人處於500~1000元的罰款。
8、 由於作業工人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對承包人處於500元以下罰款,並將鬧事人員送公安部門處理;不準家屬、小孩進入工地,違者引發事故均於工地無關,由承包人負責。
9、 安全措施費包含在承包單價內,由乙方自行調劑使用,由於甲方原因安全措施未到位應及時向甲方項目部提出整改意見,甲方予以配合。否則按第七條規定進行處理。
10、 自覺將施工人員名冊、身份證交公安部門進行治安登記,否則發生治安後果由承包人負責。
11、 附本項目部安全生產暫行規定。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制定目的:為了防止各種車輛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貨物損毀事故、化學品泄漏事故以及人身傷亡事故,保障甲乙雙方的財產及人員安全,保障甲方的正常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協議。
一、適用範圍
甲方公司內裝卸物料的各種三輪以上機動車輛及公司外部採用機動車進入甲方公司裝運貨物的人員及車輛。
二、協議細則
甲乙方人員、運輸工具及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
1.需進入甲方生產區內的各種機動車,應在停車線外停車,經門衞負責初檢合格(是否配備阻火帽),登記後方可進入甲方生產區。
2.甲方公司為市級重點防火防爆單位,所有進入生產區裝、卸貨物的機動車輛和其它作業車輛,必須採取符合安全規定的防火、防爆措施。
3.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的各機動車輛的車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帶病作業的車輛禁止在甲方公司生產區內使用。
4.進入甲方生產區作業,車輛應限速在10公里/小時以內(消防、警備、救護車除外)。車輛駕駛人員應取得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駕駛證,並將交通駕駛證複印件甲方公司安全部備查,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在公司生產區內駕駛各種車輛。
5.在甲方公司生產區內行駛嚴禁鳴喇叭、大聲放音樂、酒後開車。
6.為防止各安全事故的發生,各運輸、裝卸成品及原料的機動車輛,不得駛進車間內部進行作業(防爆區域)。
7.乙方機動車輛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參加相關單位進行駕駛危險品知識、應急措施等安全知識的培訓;以上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及作業過程的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等基本安全知識,並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乙方負責提供車輛(運輸罐)的檢驗報告、押運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運輸非危化品的除外),待甲方複印後存檔備查。
8.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儲運部管理人員(或車間指定的裝卸監護人)的現場監護下進行。
9.外來車輛向車間裝、卸危險化學品前,必須通知所屬車間的值班長,由值班長擔任或指定一名熟悉該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應急處理方法的人員做為物料裝卸監護人並講明監護時的注意事項,物料裝卸監護人有責任協助外來裝卸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切實落實好安全措施並做好現場監護工作。
10.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滲漏和滾動。對於裝卸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裝卸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作業過程中不得擅離崗位以免發生意外泄露事故。甲乙雙方的在場人員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甲、乙方分別為各自的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
11.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12.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甲方生產區肇事後,雙方要保護現場,並立即報當班調度,由生產部、安全部根據甲方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13.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它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4.所有車輛不得在生產區內進行修理。不得在南北主馬路停留,需在次主馬路裝卸時,車輛要靠邊停靠。運輸危化品的車輛嚴禁在甲方生產區內停留。
15.各機動車輛駕駛員、隨車人員進入生產區應認真遵守、執行我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出現吸煙、穿揹帶背心、穿拖鞋、大褲頭、光背、隨地大小便等影響我公司形象的行為。
16.駕駛人員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駕駛證,廠區內禁止機動車輛在非機動車路面上行駛,損壞路面及各種措施的應照價賠償並接受相關處罰。
17.各機動車輛後鬥部位禁止搭乘人員,所拉物品不得超過車體寬度。公司員工不得搭乘各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
18.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標誌,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並安裝靜電接地裝置、阻火設備並備有消防滅火器材。
19.甲方相關業務部門有義務告知外來拉(送)化學品車輛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
三、考核:
1.違反上述細則的每項給予____元/次的處罰,嚴重違反安全規定,在通知改正後拒絕執行的加倍處罰並記入供應商檔案,嚴重者取消進入甲方生產區資格。
2.因違反上述細則造成事故損失的,除按事故損失全額賠償外,加罰____元,對其管理相關部門連帶處罰____元。
3.本協議內容與其它安全規定相牴觸的,以本協議規定內容為準。
四、本協議自年月日起執行。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船舶租用期間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和其它潛在安全隱患,使其更好的為海上作業服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租用船舶安全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雙方均應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4.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實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及船舶登記證書外,還應符合海事主管機關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適任船員。
3.乙方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臨水作業或在甲板上行走時,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7.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並上報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地執行。
9.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10.嚴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的航路航行,嚴格在海事部門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規定。
11.所有船舶嚴禁在禁錨區錨泊,嚴禁在禁航區航行。
12.嚴格遵守海事部門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讓管理規定,進行主動避讓。
13.制定並落實防風、防颱、防霧等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採取相關措施,以策安全。
14.認真收聽每天氣象預報,做好船舶避風工作。當風力達到抗風等級以上,要安排船舶撤離施工現場,到指定的避風水域避風,並落實人員值班,落實防禦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業中,要落實好船舶防凍、防滑、防火和用電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員和作業的安全。
1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規定措施,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業必須保證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違反安全之處,乙方有權拒絕航行作業。
18.保險
(1)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須參加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並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2)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屬船員必須有人身保險並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三、甲方安全責任
1.每天工作前把當天工作的任務內容、範圍及要求告知船上代班人。
2.工作前把甲方項目負責人等主要人員聯繫方式知訴船上代班人。
3.工作前召集船上人員開安全會議。
4.有權利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及備案。
8.對乙方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後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後失效
本安全協議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經簽訂船舶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3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55.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有標誌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杆—擱柵—剪刀撐杆—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範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並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採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築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後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並且及時作好善後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後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範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後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並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範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户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造成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鑑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___(章) 施工單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4
為了順利地完成海義、閘運倉儲用房工程施工任務,確保安全生產,雙方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上海市建委、市勞動局(95)保創字第4號文件精神,在分包本工程施工中,雙方明確在安全施工中所負職責,並嚴格履行其職責,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從而保證施工安全。經雙方協商制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浙江萬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為工程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上海春隆節能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為工程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安全生產協議書”作為工程發包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發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委派 吳和平 同志為現場安全管理員,應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安全教育,根據發包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書面交底(特殊情況經口頭安全交底後雙方應將會議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備案)並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安全制度、規定和安全要求。
三、乙方根據本工程特點,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 葛春來 ,施工現場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是 劉廣忠 。乙方將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檢查制度等上牆公佈,並報送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四、乙方應根據本工程施工項目、內容和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大綱,同時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採取相應的安全設施,以上內容必須抄送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並在施工中嚴格實施。
五、乙方在分包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政策和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製度、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和檢查,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而進行督促、檢查的義務。如有違反應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理。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根據本工程承包項目、內容和特點,及時採取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在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學習,並作好書面記錄;必須經常對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施工現場和道路不準亂堆材料、設備和雜物;認真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施工現場和道路整潔,確保車輛安全通行。
七、乙方施工人員中的電工、電焊工、機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地方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發給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書,並按甲方提供的表格登記,不得無證操作。如發現無證操作除立即停止操作外,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理。
八、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定,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不準使用,如有違反,一經查實除立即停止使用外,並按章處罰。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其安全裝置必須完整可靠,並應做好交接驗收手續和有文字憑證,如有違反,一經查實,按章處罰。
九、乙方現場施工用電,必須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按甲方規定位置裝接電源,經甲方電器管理人員檢查,符合安全要求,才準供電。
十、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地方公用管線和高壓電纜及架空線的保護,認真落實管線保護措施,發現疑問要慎重處理,乙方應通知甲方及管線單位派人監護,施工中應認真採取防止碰、誤傷損壞各種管線的有效安全保護措施,如有乙方原因損壞,則應追究乙方的責任與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法規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好與施工地區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以維護好施工階段現場與外界的交通秩序。
十二、乙方應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報批手續,同時具備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三、乙方在分包工程施工中,發生工傷、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事故頻率有乙方統計上報,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報告甲方外,應立即按各方規定上報,對傷亡事故統計、報告、調查處理及一切經濟費用均乙方自負,甲方有配合搶救的義務,如事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有乙方賠償。
十四、其他:
十五、以上協議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處理,或在施工期可臨時協商補充附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項目部負責人: 項目部負責人:
公司安全部門: 公司安全部門: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生產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包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總結會議,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及考核相關安全生產的知識。
4.組織對鋼結構加工廠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5.對在安全檢查過程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包方有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所造成的後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建立健全並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的三項制度,從承包方負責人到生產主管到員工,做到責任到人。
3.在生產過程中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如若出現由承包方負責。
4.操作人員上崗前,承包方必須按規定為其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按規定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對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6.服從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發包方監督檢查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各項安全措施交底,必須認真整改、實施、落實到位。
7.承包方應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等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教育講話,並跟蹤落實,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嚴格遵守有關國家勞務用工制度,作業人員工作前,必須先將承包負責人、作業人數、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複印件報予發包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開始正常生產。
三、承包方作業人員的職責:
1.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未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壞生產車間內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防護的防護設施。
3.文明生產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場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嚴禁超高。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四、事故處理:
由於承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發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五、獎懲制度:
嚴格執行發包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六、違約責任:
如違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蓋章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6
為在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施工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上級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會議及指示精神。
5.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 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乙方必須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繳納保險費。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和警示標語牌。
10.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電、機械設備、腳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資料、安全日誌等。
1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同時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辦理、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攀工驗收合格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7
單位名稱:
單位(個人)名稱: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負責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負責隨時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對查出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負責提供安全防護用品;
負責將本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管理;
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工作。
三、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
遵守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自覺接受培訓和教育,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技能;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區域,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自己負責。
發生安全、設備、火災、車輛、治安等各類事故,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給甲方。
四、 違約責任
雙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職責與義務,如果出現違約,本着誰違約,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處理。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輕傷、重傷事故由雙方根據事故原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仍不能達成解決協議的可上訴法院判決。發生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和處理。
五、 其他
由於乙方或其他方責任引起的傷亡、火災、車輛、物損、治安等各類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發生的各類事故,盡力協助做好搶救工作,但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施工期間有違反勞動紀律,崗位操作規程、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乙方下班後,離開施工現場,發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需補充條款:保險金已包含在日工資中。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8
腳手工____在________公司工作中,為了確保個人人生安全,特訂如下協議。
一、____等腳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須遵守國家的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摩托車,確保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二、腳手工在搭、拆腳手時,不得喝灑、戲笑、開小差,工作時應該集中全部精力。腳手工在腳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時,要小心謹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發事故,後果自負,公司不負責任。
三、腳手工在拆腳手時一定要看清地面情況,不得亂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責任由腳手工自負。
四、腳手工在搭腳手時,一定要認真負責,紮緊、扎牢,負責到底。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公司:____________ 腳手工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19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文明,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分包工程項目:
分包工程名稱: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點: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鋼材、碎石、砂)、包機械設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全部深基坑支護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職責:
1.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的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後方可簽訂分包合同、進場施工。
2.負責向乙方負責人貫徹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項法規、條例、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3.向乙方負責人詳細介紹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4.審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
5.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行為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申報乙方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
2.乙方應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組織,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機械、焊接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應在樁機醒目處懸掛。
3.乙方在開工前應根據本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點,依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提出具體的措施,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施工。
5.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檢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定期不整改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執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6.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要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教育記錄,每天必須報甲方。
7.施工期間乙方____________負責本工程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8.施工期間,乙方應定期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會議,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9.甲乙雙方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防護用品規定並有合格證,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必須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樁機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能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必須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的安全管埋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更動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合格後在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作業,嚴禁不懂電器和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和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的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
15.乙方從甲方配電房接線至施工現場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實行三相五線制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備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違反本規定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的後果均有乙方負責。
16.乙方在簽訂協議後,應自覺的向所在區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户籍手續,並向所在區建設局安全監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等有關手續。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乙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並由甲方報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責任、經濟賠償和善後處理,由乙方承擔。
18.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乙方保證基坑支護驗收合格,土方回填前無失穩、滑坡現象發生。
(3)分包人應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_______________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總包企業CI形象的要求。
二、安全生產要求:_______________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非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_______________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_______________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_______________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_______________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_______________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_______________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衞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多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管理:_______________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痛恨死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給工人提供應有的福利和衞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理:_______________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_______________(公章)分包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1
施工工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營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項目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工程主要危險源: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範。但以上資料尚未形成或無法查詢的除外。
2.甲方不得調減和挪用中標價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
3.甲方應督促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__〕478號)。
4.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5.甲方應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在本水利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7.甲方應當在拆除或者爆破工程施工____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以危及毗鄰建築物的説明、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8.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9.甲方應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0.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1.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處理的相關程序上報有關部門,不得延誤。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規範要求,特別是強制性規範對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義務。
2.乙方應承諾本單位依法取得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資質證書。
3.為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乙方應當設立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____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____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個標段不足____萬元的至少配備____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工程建設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__〕478號)。
5.乙方應認可其投標報價已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實物工作量所需的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安全培訓、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全部費用。
6.乙方參與本項目的承建單位所有人員(含農民工)上崗前均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了與其從事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接受了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
7.乙方所有進場設備、機具、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特種設備具有特種設備安全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合格證書或審批手續。
8.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關於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購買、運輸、儲存、管理使用的相關規定,自覺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管。
9.乙方應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承擔起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10.乙方應當按照____市水務局、市安監局《____市重點水利工程危險性較大單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編制安全生產專項方案,並嚴格履行審核、審查批准程序後方可實施。
11.乙方應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承擔度汛要求的工程,還應當編制滿足度汛要求的施工度汛方案,並按程序審批、備案。
12.乙方應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得延誤。
13.乙方應承擔施工期間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責任和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七、安全保證金的繳納和退還
(一)乙方同意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按照工程中標價的____%,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甲方設立專門賬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全保證金的使用範圍為:
1.施工單位違約金的扣除。
2.施工單位承擔責任的安全事故處置和事故善後工作。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2
立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安裝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製作安裝
二、工程項目期限:工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竣工。
三、協議內容:
1.甲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時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生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地區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使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5.乙方如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______區(縣)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户口籍手續,並向______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它方人員、傷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0.其他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區(縣)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科(級)、及有關部門各一份備案。
23.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失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3
建設單位: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 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 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 (見附圖)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並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33、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
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34.2.1、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 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電梯安裝要求
37.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3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3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 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第四條 其它
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 (章) 施工單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託代理人: (章) 委託代理人: (章)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4
為在黑龍江省寧安市卧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黑龍江省寧安市國土儲備整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黑龍江省鴻慶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卧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誌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寧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及廣大職工的家庭幸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協議。
一、甲方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並應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
1.嚴格遵守國家、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預備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4.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三級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現象時,一旦出現問題乙方必須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5.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本工程中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6.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班組長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7.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上報甲方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檢查,保證其經營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又乙方自行負責。
8.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9.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甲方或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需承擔相關責任並自願承擔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四、其他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署(蓋章)立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6
為在 (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項目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安全措施與施工方案同時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與施工方案同步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與分項工程同步評定,總結經驗教訓。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地方及上級另大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項目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體系,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用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施工現場危險源的監控、各種安全控制措施的監控和實施、以及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駕駛、爆破、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進行的安全教育,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5)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6)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7)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電氣系統、油庫等設施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 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 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 (蓋單位章) 承包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7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所屬班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________市市政工程公司深圳某公路工程第@@標段項目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並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並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並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並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總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羣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覆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
4、有權瞭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場所避險,並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總公司和項目部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於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並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 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總公司、項目部等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開除清退等)。
(五)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擴大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七)甲方就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八)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不服從管理;
2、蓄意違章;
3、酗酒、吸毒;
4、自殺或自殘;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本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工程完工或勞動關係解除;
(二)乙方脱離本項目部管理範圍,自行離去;
(三)乙方另有兼職行為甲方不知情的,甲方不負擔相應義務;
(四)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四) 篇28
甲方:
乙方:
為做好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規定《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安全生產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甲方駐工地項目經理:
安全負責人:
乙方駐工地總負責人:
一、 甲方工作:
1.認真落實監督乙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上級有關規定。
2.甲方完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活動、制定安全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設施。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甲方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罰款乃至清除施工現場,對乙方安全生產優秀的給予適當獎勵。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須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明,施工人員進場前24小時須具體有關規定詳見附件1《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進行安全教育,並認真落實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2.乙方人員須認真自覺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協助甲方作好安全工作。嚴禁野蠻施工,違章操作。
3.乙方在施工必要安全設施不具備的情況下,可拒絕施工敦促甲方儘快完總善安全設施。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野蠻施工,違章操作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負,所造成的公司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 安全生產合同自施工合同簽字之起正式生效,至施工合同解除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附件與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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