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工種作業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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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工種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施工單位)
乙方:(施工人員)
簽約地點:
一 通用部分:
為規範建設項目HSE管理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並在施工時派人監督實施;
3.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 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上崗資質證書、施工簡歷、近2個月內的安全施工記錄資料等)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並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週期內已檢驗合格,並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並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 (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閲);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員審核同意才可開工,並取得本專業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廠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安全守則(即第二部分:起重作業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
10.發生事故時,有義務協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並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彙報。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 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 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場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方面的規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於不服從甲方HSE等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場並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國電公司發佈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置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
(六) 本協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 協議有效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有壹份,監理執有壹份,乙方執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 年 月 日起。
二 測量作業HSE要求
1、總則
1.1 從事測量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並應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識。
1.2 從事測量人員應經身體檢查,地下鐵路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症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 進入測量場點,測量人員必須有穿着勞動保護鞋、安全帽及適應時環境的個人防護用品,水上測量作業必須遵守水上有關安全規定,配足救生設備,個人必須穿着救生衣,不準一人單獨上艇、筏工作,必要時作業期間升掛掛慢車旗號。
1.4 水上測量作業乘坐交通艇必須有遵守交通艇限員定額,嚴禁超載,艇筏未停定,不可爭先恐後跳躍上落。
1.5 因施測需要人員下水時,必須兩人以上監護照應,不瞭解河牀情況不準跳水。
1.6 水上搭設的測量平台或觀測點,應牢固可靠,便橋通道踏板應平鋪,並有防滑條.平台及便橋臨邊,必須牢固架設護欄杆.
1.7 攀登、高處施測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1.8 四級風以上應停止水上及高空測量,確保測量精度。
2、測量設備的檢定、校準及其使用要求
2.1 I類設備必須嚴格按國家檢定、校準規程規定的檢定、校準週期進行檢定、校準。
2.2 II類設備按作業要求定期自行校準。
2.3 測量人員使用測量設備時應嚴格設備説明書和操作規程要求正確操作。
2.4 測量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使用人員應做出明顯標記,同時對給出的檢測結果進行數據追蹤,對其有效性重新確認。
2.5 測量設備在搬運過程中,應輕抬輕放,避免受擠、壓、震、潮及倒置。
2.6 2.6安裝、調試測量設備由專門技術爪員負責,以防調整不當校準失效。
2.7 測量設備使用完畢,應立即擦抹乾淨後妥善保管,精密測量設備立放回盒內存放,避免碰壓、損壞和鏽蝕。
2.8 測量設備應存放在乾燥通風的地方,應經常進行保養維護良好的工作狀態和準確度。
三 測量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人落水時溺水
1.水上施測時必須有穿着救生衣。
2.因施測需要游泳時,兩人以上監護照應。
3.水上觀測平台、便橋臨邊設置牢固防護欄。
2、高空、樊高高施測作業墜落
1. 在高空施測平台臨邊設置防護欄。
2. 登高建築物時,儘量行走專用樓梯,需攀登施測時,要配掛安全帶,注意係扣安全帶的物體是否牢固。
3. 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測作業時,禁止兩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滾滾落傷人,注意攀扶、腳踏的物體是否牢固可靠。
3 烈日高温中暑
1. 夏天長時間在烈日高温下施測工作,容易中暑,有條件時儘量使用遮陽傘,無其他作業環境影響時可使用遮陽草帽。
2. 攜帶適量的清涼飲用水。
4 作業傷害
1. 在水面使用繩索測量橫斷面時,要注意人員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動時被搖擺的繩索將人拌跌下水。
2. 測點打木樁時要檢查錘子是否良好,並注意旁人,避免傷及他人。
3. 攜斧刀操作要先檢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準帶手套,防止斧刀傷人。
5 山區測量遇輸電線路及高壓輸電線時
1. 立尺人員必須注意上方高壓線路,防止塔尺接觸高壓線。
2. 立尺人員不得將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輸電線觸及杆尺傷及人身。
3. 在輸電線區域內測量應配穿絕緣靴,在視距範圍內,測量同組人員應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 山區測量受野獸、蛇蟲傷害
1. 在未開發的野外或山區測量時,要事先了解當地野獸、蛇等蟲害,在作業時,注意設下的捕獸設施。
2. 穿着防護鞋及個人防護用品。
3. 攜帶適宜的防治蟲害應急藥品。
4. 不熟悉當地情況,應僱請當地的嚮導協助工作。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指模)
見證單位:
監理代表:
監理蓋章:
測量工種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人員)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建設項目HSE管理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通用部分
(一)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並在施工時派人監督實施;
3.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上崗資質證書、施工簡歷、近2個月內的安全施工記錄資料等)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並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週期內已檢驗合格,並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並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閲);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員審核同意才可開工,並取得本專業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廠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安全守則(即第二部分:起重作業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
10.發生事故時,有義務協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並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彙報;
11.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場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方面的規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於不服從甲方HSE等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場並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國電*司發佈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置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
(六)本協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協議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有壹份,監理執有壹份,乙方執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二、測量作業HSE要求
1.總則
1.1從事測量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並應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識。
1.2從事測量人員應經身體檢查,地下鐵路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症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進入測量場點,測量人員必須有穿着勞動保護鞋、安全帽及適應時環境的個人防護用品,水上測量作業必須遵守水上有關安全規定,配足救生設備,個人必須穿着救生衣,不準一人單獨上艇、筏工作,必要時作業期間升掛掛慢車旗號。
1.4水上測量作業乘坐交通艇必須有遵守交通艇限員定額,嚴禁超載,艇筏未停定,不可爭先恐後跳躍上落。
1.5因施測需要人員下水時,必須兩人以上監護照應,不瞭解河牀情況不準跳水。
1.6水上搭設的測量平台或觀測點,應牢固可靠,便橋通道踏板應平鋪,並有防滑條,平台及便橋臨邊,必須牢固架設護欄杆。
1.7攀登、高處施測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1.8四級風以上應停止水上及高空測量,確保測量精度。
2.測量設備的檢定、校準及其使用要求
2.1I類設備必須嚴格按國家檢定、校準規程規定的檢定、校準週期進行檢定、校準。
2.2II類設備按作業要求定期自行校準。
2.3測量人員使用測量設備時應嚴格設備説明書和操作規程要求正確操作。
2.4測量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使用人員應做出明顯標記,同時對給出的檢測結果進行數據追蹤,對其有效性重新確認。
2.5測量設備在搬運過程中,應輕抬輕放,避免受擠、壓、震、潮及倒置。
2.6安裝、調試測量設備由專門技術爪員負責,以防調整不當校準失效。
2.7測量設備使用完畢,應立即擦抹乾淨後妥善保管,精密測量設備立放回盒內存放,避免碰壓、損壞和鏽蝕。
2.8測量設備應存放在乾燥通風的地方,應經常進行保養維護良好的工作狀態和準確度。
三、測量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人落水時溺水
1.1水上施測時必須有穿着救生衣。
1.2因施測需要游泳時,兩人以上監護照應。
1.3水上觀測平台、便橋臨邊設置牢固防護欄。
2.高空、樊高高施測作業墜落
2.1在高空施測平台臨邊設置防護欄。
2.2登高建築物時,儘量行走專用樓梯,需攀登施測時,要配掛安全帶,注意係扣安全帶的物體是否牢固。
2.3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測作業時,禁止兩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滾滾落傷人,注意攀扶、腳踏的物體是否牢固可靠。
3.烈日高温中暑
3.1夏天長時間在烈日高温下施測工作,容易中暑,有條件時儘量使用遮陽傘,無其他作業環境影響時可使用遮陽草帽。
3.2攜帶適量的清涼飲用水。
4.作業傷害
4.1在水面使用繩索測量橫斷面時,要注意人員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動時被搖擺的繩索將人拌跌下水。
4.2測點打木樁時要檢查錘子是否良好,並注意旁人,避免傷及他人。
4.3攜斧刀操作要先檢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準帶手套,防止斧刀傷人。
5.山區測量遇輸電線路及高壓輸電線時
5.1立尺人員必須注意上方高壓線路,防止塔尺接觸高壓線。
5.2立尺人員不得將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輸電線觸及杆尺傷及人身。
5.3在輸電線區域內測量應配穿絕緣靴,在視距範圍內,測量同組人員應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山區測量受野獸、蛇蟲傷害
6.1在未開發的野外或山區測量時,要事先了解當地野獸、蛇等蟲害,在作業時,注意設下的捕獸設施。
6.2穿着防護鞋及個人防護用品。
6.3攜帶適宜的防治蟲害應急藥品。
6.4不熟悉當地情況,應僱請當地的嚮導協助工作。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____ 監理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測量工種作業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經培訓、學習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培訓安全合同書,並遵照合同書條款,嚴肅認真地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一、培訓、學習雙方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及本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規程、規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互相監督雙方人員的行為,發生違章行為及時制止。
二、 培訓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學習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前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保證生產現場公用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使用。
3、監督學習方配備符合要求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4、有權對學習方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各類違章行為,對違章者依據本公司的獎懲規定進行處罰。
三、學習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遵守生產現場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並主動接受培訓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2、組織學習人員進行身體檢查,保證學習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身體健康,勝任所承擔的學習崗位。
3、發生人身和生產事故,及時報告培訓方安監部門,主動接受和配合事故調查。
4、進入學習現場前向培訓方交納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由學習方向培訓方單位安監部門交納5000.00元,作為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對學習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按情節輕重情況扣除部分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
四、事故考核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習方負全部責任:
(1)不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所造成的事故;
(2)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事故;
(3)使用存在隱患的工器具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後所造成的事故;
(4)在生活區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類事故
2、學習期間,由於違反規定發生的安全事故,除按相關法律處罰外,扣除一定數量的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證金的50%,發生輕傷、違章、違紀現象,按有關規定考核。
五、其它
1、本安全合同書在學員進入生產現場前簽訂。
2、培訓方安監部門為履行合同的培訓方代表。
六、 安全合同應補充的條款
培訓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學習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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