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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藝人經紀合同(通用3篇)

主播藝人經紀合同(通用3篇)

主播藝人經紀合同 篇1

本合約由以下雙方簽訂:

主播藝人經紀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藝名/暱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具有專業、權威、豐富的經紀資源。

2。 乙方擁有良好的演藝才能或藝術天賦,有志於逐步提升演藝水平和知名度。

3。 現甲乙雙方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約。

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共同進行甲方之經紀推廣的各項合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一、定義解釋:

1。1直播平台:指互聯網公司擁有或運營線上演藝平台,如:快手、抖音、火山、全民小視頻、騰訊now直播、陌陌、花椒、映客、鬥魚TV、多玩YY、熊貓TV、虎牙TV、Live直播等網站及子網站、客户端、app應用以及將來新註冊、開發的與視頻秀場業務有關的一些網站、移動端應用等的總稱。

1。2直播ID:指乙方於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和甲方開展合作後,於快手等直播平台進行直播的ID號碼,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1。2。1 快手I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內容

合作期間,甲方獨家擔任乙方互聯網線上及線下演藝事業的獨家經紀公司,就乙方的線上及線下演藝事業提供經紀代理服務,經紀代理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演藝、線下商演、廣告代言、線上遊戲代言、線上及線下商品銷售等相關活動。

2。1網絡演藝:

甲方代理乙方在線網絡演藝,包括但不限於互聯網線上演藝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眾籌、線上演唱會、線上歌友會等現在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互聯網產品及線上演藝形式,經紀合作期間,甲方在遵循維護良好合作及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甲方有權在合作範圍內自主管理乙方在線上演藝平台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積極進行企劃宣傳。

2。2線上商務經紀:

甲方代理乙方線上商務經紀,如廣告、遊戲代言、產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線上商務活動。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務經紀時,需與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約,乙方承諾不可將商務經紀權益授予給合約以外的第三方。

2。3 線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進行線下商務經紀,如商業演出、廣告、遊戲代言、產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線下商務活動。

2。4 商品銷售: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過個人直播間進行銷售或進行線下商品銷售,雙方進行分成的商務行為。

三、 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約定

3。1 合作期限內,因乙方演藝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表演、圖片、視頻、音頻、錄音錄像製品等),其著作權、其他全部知識產權、衍生開發權、所有權、收益權及與該等成果相關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財產性權利,在全世界範圍內自始獨家歸屬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權自行以任何方式處置上述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對外授權許可、將該等成果於現有及未來可能發明的各類媒體上進行傳播或發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對該等成果進行修改、改編、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與乙方無涉。無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中止、終止、解除等,均不影響甲方對本款前述權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權、肖像權的行使、維護和許可,由甲方獨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銷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權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聲音、影像、個人介紹等資料。

3。3 除非另有約定,在合作期間甲方根據本協議為乙方安排的演藝事務所涉甲方與第三方所簽署的任何合約及作出的任何授權,其效力亦不會因本協議的中止、終止、解除等而發生變化,乙方仍有義務根據該等合約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遵守及同意相關授權。

四、合作期限:

4。1本合約合作期限為[三]年,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4。2本合約到期後,除非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終止前六個月內發出終止合約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合約自動續約三年。

五、直播約定: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視頻秀場平台進行網絡直播演藝。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數:28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時長4小時為一個有效直播天數)。

5。3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時長: 112 小時/月。

5。4若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直播約定內的最低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進行扣減甚至解除合約。

5。5如需對直播約定做出調整和修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經紀合約補充協議》即可,且以補充協議的約定條例為準則。

六、收益分配:

6。1虛擬禮物收益:

6。1。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6。1。2 甲乙雙方按 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 %的比例分配網絡平台結算的虛擬禮物收益結算。

6。2 商品銷售收益:

6。2。1 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銷售的商品,甲方按銷售淨利潤的 ___________ %向乙方結算收益(扣減退換貨金額)。

6。3 廣告費及線下商演收益(含線上和線下):

6。2。1 在合作期間,乙方進行廣告、遊戲代言、產品代言、商業演出等商務活動所得廣告費及線下商演收益,甲方按收益的 ____________ %向乙方結算收益。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獨家在全國範圍內為乙方接洽、安排、策劃雙方達成一致的線上演藝事務活動和工作

7。2 甲方應盡最大努力,提供相關服務,對於乙方的演藝事務,乙方可提出建議和要求,但甲方擁有相關事務的最終決策權,可自主獨立作出有關安排、規劃並實施。

7。3 甲方統一安排乙方演藝事務收入的收取,並有權根據本協議收取服務費。

7。4 若非因乙方原因產生與乙方演藝事務相關的爭議或糾紛,甲方有權選擇協助乙方安排其所需法律服務,乙方應予以配合,相關費用支出由甲方先行墊支,並計入演藝事務服務成本費用。因此類爭議及維權產生收入的,計入乙方演藝事務收入,並由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分享。如乙方因其個人原因陷入任何爭議或糾紛,甲方自願協助其解決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基於為乙方演藝事務服務發生的成本支出由甲方先行墊付,並在雙方進行收入分配時由甲方優先回收。

7。5 甲方有權瞭解與本協議實施有關的乙方心理、生理變化、目前現狀、社會關係等情況,並提出建議和安排。

7。6 甲方有權安排乙方接受演藝培訓,並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乙方應予以服從、配合。

7。7 甲方承諾將在乙方年收入少於伍拾萬的情況下,承擔乙方每月生活開支,每個月人民幣叁萬元整,於每月初匯入乙方指定賬户。乙方年收入達人民幣叁拾萬元以上後,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每月生活開支。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對其演藝事務收入進行分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其他任何時候,乙方應自行負擔屬於個人的一切開支,不得借甲方名義作任何借貸及經營,或令甲方名譽上或財務上遭受損失。

8。2 乙方保證其享有簽訂及履行本協議的全部資質及能力,且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其未曾與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本協議相沖突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且未處於任何可能與本協議存在衝突或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法律關係中,合作期間內亦不得發生此類情形。

8。3 乙方須服從甲方的指示,配合甲方對乙方的包裝和宣傳,接受甲方為其安排的所有演藝事務及就其演藝事務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協議;任何情況下,乙方均將優先並保證質量的完成甲方的演藝事務安排。

8。4 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所有演藝事務乙方均應獨立、親身完成。乙方所為的演藝事務不得存在任何違法違規或侵犯他方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的內容。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解除,乙方均不得將合作期間因演藝事務而產生的任何創作成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於相同或類似的構思、創意、情節、橋段、對白、人物等)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授權他方使用;

8。5 乙方保證會盡力保持最佳的健康狀態,不會參與任何有危險性的活動,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狀態完成甲方為其安排的演藝事務及其相關業務。為了有效維護和管理乙方的藝人形象,最大化本合同利益,乙方不得隨意改變髮型及頭髮顏色、長短,不得對五官及身體進行矯形;乙方應在甲方的允許下方可參加公眾活動,或客觀上以公眾人物的身份出席的活動。

8。6 乙方應時刻保持良好的公眾形象、言行舉止和道德操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法律法規、道德規範,不得出現吸毒、賭博、鬥毆、酗酒、嫖娼等不良行為,不得發表任何敏感性的(如政治、宗教、民族相關的)或其他有損其形象或演藝事務事業發展的言論與或為相關行為。乙方並將充分維護甲方社會聲譽,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發佈可能對甲方名譽造成負面影響或可能導致甲方牽涉入任何糾紛或訴訟的言論或從事此類行為。如有違背,乙方將就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不低於人民幣叁佰萬元整。

8。7 乙方保證將隨時向甲方提供其行蹤去向並與甲方保持聯絡暢通,如超過【24】小時甲方無法聯絡上乙方,甲方有權自行做出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決定(包括但不限於變更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等),因此導致的雙方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8。8 乙方應向甲方充分披露與本協議簽署、實施有關的個人情況,並應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個人資料、簡歷、照片、視頻、音頻等資料),乙方保證前述所有披露情況及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客觀性與真實性。

8。9 合作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姓名(含本名及藝名),如甲方要求乙方對藝名進行更改,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相應安排。

8。10 鑑於傳媒領域工作的特殊性,乙方理解並同意其工作時間(可能在公眾假期、晚上等)及工作地點(可能於廣東省任何其他地區)均不固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之時間、日期和地點,參與甲方安排的演藝事務。

8。11乙方保證於本合約簽訂時,並未與任何第三方存在經紀合約或有與本合約有衝突的約定;與甲方簽訂本合約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同類經紀或演藝合同。

8。12合約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權線上(互聯網)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與演藝事業相關的事項,不得作出任何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有第三方聯繫或邀請乙方參與線上演藝活動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藝活動並簽訂合約,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洽談或達成任何線上合約。

8。13乙方同意將甲方作為獨家互聯網演藝分享平台,乙方承諾在合作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等進行表演或通過視頻方式進行商品銷售。

8。14 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採取適當之行動及出具、簽署有關文件(如授權文件等),以協助甲方確權、行權、維權,保障甲方基於本協議的權益及工作執行。

九、保密

9。1 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漏本合約和其他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合約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9。2 為履行本合約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為保密信息。

9。3 本合約下保密義務在本合約終止後兩年內仍有效。

十、 違約責任

10。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佰萬元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至少60個月全部綜合收益(含虛擬禮物收益、商品銷售分成、廣告費、線下商演收益及其他相關收益,按乙方違約行為發生前的12個月平均值計算)的違約金。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網絡平台表演的,包括乙方擅自利用小號進行表演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第三方的邀請、組織從事表演等商業活動;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互聯網)第三方的商務經紀等活動;

4)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互聯網)第三方的明星周邊等代理;

5)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其他線上演藝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6)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同類經紀或演藝合同的;

7)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甲方其他主播或員工談戀愛的;

8) 簽署本協議前,尚未與其他經紀公司或平台終結經紀合同或主播協議的。

9) 其他經甲方認定為構成違約的行為。

十一、 爭議解決

11。1因本合約引起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11。2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有權就進行訴訟行為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償,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十二、其他

12。1本合約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約。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播藝人經紀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定義

甲方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線上合作的火山小視頻網絡直播平台是國內知名的演藝直播分享平台,致力於平台活躍度進一步提升,與用户、頻道共同打造最好的互網娛樂平台。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藝方面的特長,有志於長期在網絡直播平台上發展,逐步提升演藝水平、收入和知名度的藝人

甲方工作範圍:指與乙方通過簽約等方式在甲方指定的線上線下活動進行各種內容的cos表演、唱歌、跳舞、遊戲等內容的合法直播活動。

乙方工作範圍:指與甲方任一合作方通過協商的方式指定甲方參加的線上線下的合法活動。

直播間: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獲得的個人直播平台。

賬號:指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進行線上活動時使用的個人賬號。

直播天數:指乙方在個人直播間進行直播活動的實際天數。

直播時長:指乙方在個人直播間進行直播活動的時間總計。

有效禮物: 特指在符合甲方指定平台公開規則的前提下,可用於通過兑換等方式獲得人民幣等現實貨幣的平台設定虛擬禮物。

二、合作內容

基於本合同,乙方簽約成為甲方旗下主播藝人,通過甲方指定的平台進行各種內容的視頻、音頻直播活動。直播分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cos表演、唱歌、跳舞、遊戲等內容。

甲方利用自身資源對乙方進行培訓、推廣宣傳等方式以提高乙方知名度。

乙方認可甲方對其進行的推廣行為系重要的物質條件支持,並同意甲方或甲方的任一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名稱(包括但不限於真實姓名、網名、播出姓名、暱稱、平台賬號名稱等)及肖像(包括真實肖像及卡通形象、虛擬形象等)進行宣傳推廣。

合作形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獨家合作(詳見本合同第五條)。

三、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為12個自然月: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屆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延續3年。若雙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期滿後終結本合同,應於合同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對本合同所產生的直播內容(包括但不限於cos表演、唱歌、跳舞、遊戲等內容)享有完整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

甲方利用自有資源,負責對乙方進行包裝、推廣宣傳

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合理分配經營收益。

合同簽訂時,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身份情況,以確認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簽訂本合同。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為乙方安排在甲方指定平台的直播事宜,並保留對直播內容的所有知識產權。

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乙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如因個人原因產生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進行直播活動的,有權獲取甲方指定平台用户贈送的虛擬道具,並按照甲方指定平台的兑換規則,獲得收益。具體兑換規則及分成比例由甲方為準。

乙方應當積極宣傳甲方公司及指定合作方。乙方參與各類比賽、直播、發佈會等,均應以“甲方指定前綴+乙方姓名或暱稱”介紹自己,並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其線上賬號名稱。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即成為甲方簽約主播。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平台進行類似直播活動或與簽訂任何類似合同等。如乙方擅自進行以上活動的,將視作違約,依照本合同違約條款進行處理。

乙方有權拒絕色情、暴力、違規、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和要求工作,並有權要求賠償。

乙方應對自身言論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在新聞媒體、作品、直播內容中的言論、立場、觀點等。由於乙方不當言論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乙方應保持良好自身形象,並積極維護甲方公司及甲方合作方的形象,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有損甲方或甲方合作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進行直播活動的,應當嚴格遵守甲方指定合作方的相關規則。

乙方作為簽約主播,應當出席甲方指定的宣傳推廣活動。

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人員、渠道、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佈及交給他人。

乙方的直播內容中不得出現任何除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直播平台的直播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畫面、聲音、影像、網頁、鏈接地址等。

六、權利的歸屬

1. 知識產權

(1) 乙方保證擁有上傳至甲方指定合作方作品或內容的相關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和其他合法權利)或者已經通過其他方式取得合法的授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權益的前提下享有轉授權的權利。

(2) 乙方同意並保證在合作期內將其在甲方指定合作方上進行的視頻、音頻等直播分享的作品或內容的所有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及相關的衍生權利)獨家授權予甲方(甲方有權自身使用或轉授權第三方使用),並授予甲方以其自身的名義向第三方進行維權的權利。

(3) 甲方有權就上述作品或內容以甲方名義或是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品牌,於全世界任何地區、任何時間作有償或無償發表,包括但不限於互聯網、移動媒體、無線、電子媒體、卡拉OK、視頻配樂等任何過去、現在及未來所有傳播方式。如產生利潤的,應當與乙方分成,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4) 甲方有權就上述作品或內容以甲方名義或是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品牌,製成各種有聲或視頻出版品,包括但不限於CD、DVD、MP3、MP4等任何過去、現在及未來所有的有聲或視頻載體。如產生利潤的,應當與乙方分成,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 乙方如需授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包括乙方本人)發表上述產品、著作物等,使用上述所列權利的,應當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3. 肖像權

(1)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肖像權歸乙方本人享有。

(2) 甲方有權在甲方及合作伙伴使用乙方的肖像進行宣傳推廣及其他商業用途。

七、合作費用

1. 直播收益(以下均為人民幣):

(1) 本合同合作期內,乙方滿足本條款第(5)項,則視為乙方該月的直播為有效直播,即可按照本條款第(2)項獲得收益。

(2)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每月獲得可兑換的有效禮物總價的40%,獎金另算。

(3).1甲方給乙方在每月佣金沒有達到_______元(大寫:)以上的情況下,每月給予保底________元 (大寫: )。

(3).2如在合同期內,乙方不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線上平台直播演藝或每月總直播時長未達_______小時,甲方有權終止給乙方發放保底工資。(注:保底佣金需乙方完成如下指標,乙方每月直播天數不得少於25天)

(4)本合同有效期內,當甲方指定平台公開修改兑換比例時,需甲方與乙方重新商討合同。

(5)乙方應當在甲方指定平台註冊並開通直播賬户,按照註冊賬户時簽署的線上合同進行直播活動。

(5) 費用支付條件:

1.乙方每月直播天數不得少於25天,每月直播總時長不得少於50小時;

2.單次直播1小時為一個有效天,且單次直播不得少於半小時,否則視為未開播;

3.主播須確保直播的真實性、有效性,注重與用户互動交流。若直播鏡頭空置或沒有響應超過10分鐘, 則當次直播不計入直播時長;

4.如乙方時長/天數考核任意一項未達標,當月佣金提成比例為30%;

5. 税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税收憑證由甲方保管;

6.結算方式:次月30號結算當月佣金;

八、承諾與保證

乙方承諾並保證如下事宜:

1. 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未滿十八週歲的,則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代理人與甲方簽署本合同。

2. 乙方此前未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以及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3.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名稱。

4.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關聯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 乙方在甲方合作方直播活動所出現的畫面、聲音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不觸犯一切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2. 在合作期內,乙方因個人原因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2個自然月以內),經雙方商議,可臨時中止合同,待以上中止因素消除後,合同自動順延;因個人原因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達2個自然月以上的,視乙方實際情況,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 除甲方原因外,乙方在合作期內無法進行直播活動超過1個自然月,或因乙方個人違法犯罪等個人行為導致無法直播的,視乙方實際情況,甲方有權決定是否解單方面除本合同。乙方由於上述原因給甲方及甲方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當承擔的義務時,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應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受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如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上述通知後15日內仍未糾正違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合作期間,如乙方消極直播、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因乙方主觀原因決定不再從事網絡直播行業,雙方需友好協商簽訂解約協議;

乙方違反本合同,在任何第三方平台進行類似直播活動或與之簽訂任何類似合同的,應當在甲方指定期限內停止違約行為,否則,應承擔年收入3倍的違約金。

乙方在甲方平台進行直播活動而違反法律法規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權益,導致甲方遭受處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金金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合理支出。

如甲方未出具書面證明,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則視為乙方違約,應承擔年收入3倍的違約金。

十一、不可抗力

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其他條款

本合同系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合同、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同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同或承諾。

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釋、簽署、修改及終止均適用中國法律,以中文版本為準,一旦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所有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應由雙方協商並以書面打印方式確認;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作為附件,一經合法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自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1.跟隨本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主播藝人經紀合同 篇3

經紀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藝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勞務合同區別於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而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簽訂經濟合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期_____年,自簽約後生效。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儘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並擁有乙方攝錄製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於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製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並作為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徵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籌備、訓練、錄音、錄象、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可以安排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繫方式,以便取得聯繫。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體育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創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體育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並瞭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願。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範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製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商業或非商業演出。

4、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製作MTV等活動中(含吃飯、住宿、交通費)等資金應由主辦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繫方式,以便取得聯繫。

6、乙方有權與甲方相互約定所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體育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儘可能的維護和提高。

8、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經紀人。

9、乙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並與甲方協商解決。

10、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佈。

五、酬金: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於貨幣、實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體育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儘可能地協商解決,若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____萬元整。

風險告知:合同必須要有違約條款,應明確一般違約的後果以及嚴重違約的不同後果。二是若約定違約金,原則上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其損失的30%,違約金如果約定過高,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約定一方違約後向另一方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八:糾紛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公司申請調解。

3、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處。

風險告知:勞務合同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根據《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進行仲裁的。勞務合同不適應勞動法,勞務合同是由民法典和民法典所調整的,應當按照民法程序處理,只能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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