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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出售經紀服務合同(通用3篇)

房產出售經紀服務合同(通用3篇)

房產出售經紀服務合同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房產出售經紀服務合同(通用3篇)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執業房地產經紀人員: 註冊證號:

執業房地產經紀人員: 註冊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經紀人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房產出售的經紀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出售房產基本情況

1.房產坐落: 區(縣)、 路、 道、 街 。□建築面積/ □計租面積 平方米。户型: 室 廳 衞。朝向: 。所在樓棟建築總層數為: 層。

2.房產使用性質: □住宅 □商業 □寫字樓 □ 。

建築結構:□鋼筋混凝土 □磚混 □ 。

裝修情況: □精裝修 □普通裝修 □毛坯房。

3.產別:□私產 □公產 □企業產 □ 。

房產權屬證書為: ,號碼 。

房產共有權證號為: ,共有人 同意出售房產並放棄優先購買權【其他: 】。

4.房產所佔土地性質:□國有劃撥 □國有出讓。

該房產土地使用年限到 年 月 日止。

5.該房產建造年代: 年。

6.該房產物業管理公司為 ,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佰 拾 元 角 分。

7.是否抵押:□否 □是。

是否出租:□否 □是;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可能影響本房產交易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提前告知事項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應按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書面告知甲方房產出售的相關事項。書面告知材料應當經甲方簽名(蓋章)確認。

第三條 證件查驗及留存

為保證本合同順利履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進行查驗:

1.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

2.房產權屬證書 □

3.房產權利人委託書 □

甲方允許乙方留存以下證件的複印件用於辦理約定的經紀服務事項:

1.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

2.房產權屬證書 □

3.房產權利人委託書 □

第四條 經紀服務具體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包括下列五項:

1.提供與房產出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諮詢。

2.發佈房產出售的相關信息。

3.介紹購房人並促成簽訂房產交易合同。

4.指導甲方簽訂房產交易合同。

5.代辦產權過户手續。

第五條 委託期限與方式

(一)委託期限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只可選一項):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期限屆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產交易合同之日止。

(二)甲方 □承諾/ □不承諾 在委託期限內本合同約定的經紀服務事項為獨家委託。

第六條 委託出售價格

甲方要求房產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左右。最終成交價格以甲方與購房人簽訂的房產交易合同為準。

第七條 經紀服務費支付

甲方應按下列第 項約定向乙方支付經紀服務費。

1.按房產交易合同中房價款的百分之 (小寫 %)支付,支付時間為房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

2.代辦產權過户手續服務費(大寫 ) 元(小寫 元),支付時間為產權過户手續完成之日起 日內。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出售房產的真實情況,並保證提供的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

(二)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經紀服務事項。

(三)甲方 □同意/ □不同意 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與第三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

(四)甲方有權選擇乙方為完成經紀服務事項對外發布的信息及其發佈方式,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當查看房產及有關證書、資料,並編制房產狀況説明書。

(二)乙方對在提供經紀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發布房產出售的相關信息。

(四)乙方應積極、努力依法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如實向甲方説明辦理情況。

(五)乙方收取費用應開具合法規範的發票,不得收取除雙方約定的經紀服務費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的證書、資料原件。

(七)乙方不得隱瞞真實的房產交易信息,賺取房產交易差價。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及委託期屆滿之後 個月內,與乙方介紹過的客户成交的,應當支付約定的經紀服務費;但甲方能證明該項交易與乙方的服務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的除外。

(三)甲方如未能按時將約定經紀服務費支付給乙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直至經紀服務費支付完畢日止。

(四)甲方承諾為獨家委託的,在獨家委託期間,甲方與第三方就該房產簽訂房產交易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經紀服務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完成甲方委託的經紀服務事項。

2.乙方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地產經紀服務內容、要求和標準。

3.未經甲方同意,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與第三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發布房產出售信息。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市相關法規,損害甲方利益。

(二)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的,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附件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執業經紀人員(簽字):

經紀人員註冊號:

年 月 日

房產出售經紀服務合同 篇2

賣方:

編號:

買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説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丙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產出售經紀服務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事項:

本人現有一套房產,位於上海市奉賢區________路____弄____號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編號:滬房地奉字(20________)第0____________號],現全權委託辦理上述房產出售的以下相關事宜:

一、代為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公證手續)、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地產權證;

二、繳納相應税款及相關費用;

三、代為收取上述房產的全部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辦理開具貸款卡、收取買受人的貸款);

四、辦理上述房屋的水、電、煤氣、電話、物業、有線電視、房屋維修基金等附屬設施變更登記等手續;

五、協助買受人辦理貸款手續;

六、代為辦理上書房地產買賣過程中的其他相關事宜。

受託人在其權限範圍內依法所作的一切行為及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自月日至上述事宜辦理完畢止。受託人無轉委託權。

委託人:

受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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