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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精選9篇)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精選9篇)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精選9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為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對象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築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冷卻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技術規範,對合同範圍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範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價值100元以上的維修費用以及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併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對甲方提供的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共同商定並執行《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並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大寫人民幣: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預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後,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週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個月的第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現金□轉帳支票□銀行託收□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聯繫方式及帳號

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附件: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

維保公司與甲方簽定了維保合同之後,應按照本守則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保養週期為:市級安全重點單位為每季度,二級安全重點單位為每半年三級安全重點單位為每年,本守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具體要求如下: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檢查消防制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樓層復示屏、控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

2、檢查至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間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確認處於正常狀態。

3、按安裝總量的30%採用專用檢測設備對控制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

4、按安裝總量的50%進行手動報警按鈕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

5、對警鈴及聲光報警進行模擬火災狀態下的響應試驗。

6、測試手動或自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7、進行報警及控制線路維修檢查。

二、氣體滅火系統

1、檢查訊響器、啟停按鈕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探測器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3、查看氣體滅火器是否能聯動控制。

4、查看報警聯動反饋信號是否準確。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説明

1、根據公安部《關於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築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消防法》的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中任意一方的名稱、匯款人、收款人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二十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需加蓋變更方公章並經該方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乙方的賬户名稱、開户銀行、銀行賬號若有變更,依本合同第四款第2條規定。

二、合同標的

1、乙方為甲方提供全年維修服務的範圍(詳見設備一覽表):⑴消防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探測器。控制模塊。聲光報警器。手動報警按扭等觸發裝置。)

⑵消防栓系統;(室內外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栓按扭。消防水泵等)

⑶水噴淋系統;(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安全信號閥。壓力開關。噴淋泵。噴淋頭等。)

⑷消防用各類門系統;

⑸移動滅火器材。

2、服務內容:乙方對以上2.1條所定系統的維修保養服務,詳見"第五章技術支持"。

三、消防維修保養價格及期限

1、乙方在進行維保前,將各消防報警系統進行全面的修復,更換的設備、器材、材料全部由甲方承擔;

2、消防維修、保養價格: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人民幣大寫____ _ ____¥元(以3元/M2計算,不含税價)。

3、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支付和結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支付及結算;

2、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後,由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提供合同範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

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併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每天24小時技術支持服務,內容包括:

⑴電話支持服務:乙方技術支持人員每天24小時、每週7天隨時可通過電話提供技術支持與幫助,解答疑難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⑵現場支持服務:遇到問題,如電話支持解決不了的,乙方將在規定的時間內派技術人員趕赴現場處理;

⑶免費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2、甲、乙雙方以電話或傳真方式聯繫,乙方同時做好甲方告之人姓名、受理時間、故障處理方法的記錄;

3、乙方應確保甲方消防設施出現故障時能及時修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應為: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以內到達現場進行故障處理,儘快完成維修使系統恢復正常(市政水壓不夠除外);

4、乙方必須做到派專人每月不少於壹次的'正常巡檢,瞭解設備的運行狀況,並填寫回訪卡存檔,建立用户檔案,幫助甲方建立有關維修保養制度,確保甲方消防設備在消防部門檢查時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5、按標準制定每月以及年度維保計劃,並提交甲方備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年度消防設備更新改造計劃,供甲方參考備案;

6、每年對各系統未端設備和主機、線路等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全面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都以表單形式記錄,並提交甲方存檔;

7、乙方應確保自動報警系統必須能報警,且乙方應確保由於設備自身原因等而造成的每隻探頭誤報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

8、需更換的設備、器材、材料首先申報甲方,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更換;;

9、下列因素不屬於維保範圍:

⑴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詳見"第六章不可抗力";

⑵乙方授權外的第三方或甲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

10、在保修期內乙方必須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行,並通過每年度消防主管部門的消防檢測,消防檢測費用由甲方負責;

11、在維修保養工作中,若需設備廠家協助,由乙方與廠家直接聯繫;

12、乙方每月應對系統主機進行外觀清潔,保持整個系統的清潔度;

13、根據甲方需要,及時對消防操作人員進行消防操作培訓。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必須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並不可預見的事件,僅限於:自然災害、戰爭或準戰爭狀態、恐怖活動、戒嚴、騷動、罷工、行業糾紛等;

2、合同生效後,由於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甲方設備故障,乙方應給予及時有效的維修,但由此形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於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無法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達甲方故障現場、或致使甲方所購備件不能按時到貨,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必須設法及時通知甲方;

4、在不可抗力結束後十天內,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以掛號或傳真的方式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送達至對方,否則對方不承認其遭受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達成協議;

5、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連續120天以上時,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問題,並儘快達成協議。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對於各類故障,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按時趕赴現場,則從發現故障當天算起,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違約責任: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維保費用全部付清,則每延誤付款一個月,甲方應按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甲方仍不付款,則乙方隨時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3、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説明違約賠償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一日內通知對方,雙方應在收到對方通知或答覆後儘快協商,明確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在雙方就違約金或賠償金金額達成後十天內將違約金或賠償金支付給對方;

4、在上述違約金的計算中,應扣除第六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誤。

八、爭議和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則應將爭議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在仲裁期間,除必須在仲裁過程中解決的問題,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為此特別需要對消防系統工程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現制定以下消防維修、保養措施:

第一條消防系統工程維護保養的範圍

第二條維護保養的具體內容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

2、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4、防排煙系統

第三條維護保養的要求

1、對大廈消防工程的各系統,乙方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並填制專用表格(表格附後),將有雙方簽章認可。

2、根據檢測,對系統中存在即發生、發現的問題進行維護、保養,使其恢復正常運行;如設備出現老化、損壞等需要更換的情況,將有甲方負責購臵並承擔費用,乙方負責安裝、維修、保養並承擔耗材的費用。

3、乙方每月對消防水泵、送風機及排煙機進行一次試運行,確保其能正常啟動。

4、如大廈內部裝修、改造或人為因素造成的線路損壞或故障,其費用另行結算。

5、對甲方專職消防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免費培訓,培訓時間由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地點及培訓人員由甲方設定組織。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維護、值班工作,並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2、甲方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錄,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簽字後交雙方分別存檔。

3、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並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同時派專人監督乙方維修質量並應及時提出意見,以保證乙方下一步工作的及時順利進行。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的全部消防圖紙資料及有關設備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聯繫電話必須24小時不間斷有人接聽,在接到甲方電話12小時內,必須派員到現場進行處理。

2、乙方根據合同簽訂的維保項目定期檢查,同時對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存檔。

3、乙方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應遵守政府有關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電的規定以及甲方的有關要求,違反上述規定,則應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維修工作完畢後應保證所有消防設施均為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甲方消防安全。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為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合同對象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築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冷卻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技術規範,對合同範圍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範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價值100元以上的維修費用以及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併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對甲方提供的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共同商定並執行《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並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大寫人民幣: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預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後,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週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個月的第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現金□轉帳支票□銀行託收□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雁江區職業技術學校新建的宿舍樓與實訓樓的消防管道安裝工程承包與乙方施工(該工程只包工,不包括一切材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共同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施工範圍:

乙方負責消防的所有管道,包括消火栓及箱體安裝,屋面環網,屋面試驗消火栓及接屋面水箱,與學校主水管碰接及室外消防車接水頭,管洞套管安裝等,乙方負責底層開挖與回填及箱體預留洞。

2、質量要求:

以有關部門驗收為準。

3、計算單價:

本工程一次總計工程款貳萬元正。

4、付款方式:

宿舍樓完工付該幢樓工程金額的三分之二,實訓樓及所有工程完工付總金額的80%,餘款收合格後付清。

5、食宿由乙方自理,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另乙方在校施工過程中不違章操作,遵守該工程的一切規章制度

以上五條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由違反方支付對方違約金3000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6

甲方:

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有關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及消防監督檢查的有關規定,為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及消防檢測合同,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名稱:

二、維修保養範圍:

綜合服務樓消防維保範圍包括地下三層至地上四層,建築面積約為萬平方米。

乙方負責下列建築消防設施中的相關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消防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

3、防、排煙消防聯動系統;

4、防火捲簾門消防聯動系統和電梯迫降系統;

5、消防通信和消防廣播設施;室外消火栓系統。

三、檢修標準:依照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進行。

四、維修保養期限:

自20xx年4月22日起至20xx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雙方可協調延長合同。

五、維修保養方案:

詳見附件一《消防維修保養方案》。

六、維修保養及消防檢測費用:

詳見附件二《消防維護保養合同費用表》

七、甲方責任:

掌握建築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要求,具有專業的技術和消防常識。

1.甲方為乙方的維修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專人陪同並配合乙方測試及檢測的全過程。

3.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方式,以便於溝通和處理相關問題。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有監督和指導權。

5.甲方指派專職消防值班人員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現問題應及時應急處理,並負責通知乙方進行維修處置。

6.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且在甲方書面通知後叁日內不予改正,甲方有權自行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承擔。

八、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上述建築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保證消防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2.乙方每季度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查看,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和處理,並保障維保系統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對火災報警系統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四次)每次測試25%。,水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兩次)每次測試50%。

4.每次測試前,乙方向甲方報送測試維修計劃,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測試後,提供《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報告書》;此報告書一式兩份,經雙方有關負責人簽字後各保留一份。

5.每次設備維修保養結束後,由乙方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甲方予以簽字確認後存檔。

6.如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甲方;如發生火情,立即處理火情的同時30分鐘內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統出現故障的情況下,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故障進行排除,如不能修復,則向甲方單位説明情況,並提供相應的改善意見,如遇緊急情況時,維護方應在四小時內到達現場。

8.對故障零部件易損易壞的,確需更換的,向甲方建議,並出示更換部件予以證明。

9.配合檢測公司按照消防規範要求對消防系統進行消防檢測。

10.提供消防法規方面的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單位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制定消防應急預案;配合甲方進行消防演習以及消防聯動試驗。

九、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

2.合同後簽訂後按季度進行付款,在第一個維修保養季度開始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元整),在第二、三、四個維修保養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5%。

3.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合同。

4.以上合同價款不含探測器清洗及設備更換費用,如發生按附件三中價格執行,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違約責任:

1.當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當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壹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維修保養方案、附件二:消防維護保養合同費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統維保的補充報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為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合同對象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築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冷卻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技術規範,對合同範圍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範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價值100元以上的維修費用以及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併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對甲方提供的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範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共同商定並執行《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並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大寫人民幣: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預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後,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週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個月的第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現金□轉帳支票□銀行託收□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十條:聯繫方式及帳號

單位: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單位: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建築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築消防設施概況:

(一)建築名稱:

(二)安裝施工範圍:

A、集中報警系統

B、區域報警系統

C、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D、滷代烷滅火系統

E、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F、泡沫滅火系統

G、氮氣滅火系統

H、蒸汽滅火系統

I、乾粉滅火系統

J、消防控制系統

(三)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撥款和結算

(一)合同價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方便和存放設備的場地;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係;及時組織驗收並付款;

(二)乙方:應及時採購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按時提供有關資料並參加驗收。

第四條保修

(一)保修合同:見安裝施工範圍;

(二)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滿後,按《山東省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場地、圖紙資料、用水用電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3、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甲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無償修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B)的方式解決:

A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如需擔保,另立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彙編 篇9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安裝施工合同):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建築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築消防設施概況

(一)建築名稱:____________

(二)安裝施工範圍:____________

A集中報警系統

B區域報警系統

C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D滷代烷滅火系統

E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F泡沫滅火系統

G氮氣滅火系統

H蒸汽滅火系統

I乾粉滅火系統

J消防控制系統

(三)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撥款和結算

(一)合同價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方便和存放設備的場地;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係;及時組織驗收並付款;

(二)乙方:應及時採購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按時提供有關資料並參加驗收。

第四條保修

(一)保修合同:見安裝施工範圍;

(二)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滿後,按《山東省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場地、圖紙資料、用水用電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3、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甲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無償修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B)的方式解決

A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如需擔保,另立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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