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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合同(通用21篇)

養護合同(通用21篇)

養護合同 篇1

甲方:

養護合同(通用21篇)

乙方:

甲方將太極城森林公園綠化第一期援建工程第九分區採用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給乙方,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內容

1、經甲方批准的設計圖紙中的全部綠化種植任務(包括從場地平整開始到工程約定養護期結束時的全部工程任務)。

2、施工範圍界限:太極城森林公園綠化第一期援建第九分區,具體依設計圖紙為準。

二、工程造價及結算

(一)合同總價為 萬元,大寫: 整。包括苗木和草坪總造價、病蟲害防治費用、養護除草費用、澆水施肥費用等一切至工程約定養護期結束時所發生的費用。

(二)工程款的結算數額:依據工程完工後甲方最終的驗收結果和預算書中的規格、單價及計算方法從實進行確定。

(三)合同所附帶的經雙方簽字認可的預算書中的規格、單價及計算方法為工程量增減費用計算、工程決算的唯一計價標準。

(四)工程需要變更設計標準和增減工程量的(不論是甲方或乙方提出變更),乙方必須按規定履行手續,凡未按規定履行變更手續或無有效變更文件的,導致驗收結果與合同簽定時依據的設計圖紙不一致的,甲方只承擔與合同簽定時依據的設計圖紙完全一致部分的工程費用。

(五)需增加合同簽定時依據的設計圖紙以外的土建工程和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由雙方簽定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三、工程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依據為合同簽定時依據的設計圖紙中的質量要求、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x),在工程交付時,凡不符合上述質量標準的,為不合格工程,甲方不結算該部分工程款。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工程監理和甲方的監督及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此影響工期的,乙方還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在投標書中提交的《工程施工組織方案》精心組織工程施工,並認真落實防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有不安全事故發生,由乙方全部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

4、乙方要注重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確保不污染環境。

5、乙方保證綠化樹木和草坪的成活率為100%。栽植成活緩宜期不超過5個月,達到植物生長髮育正常,儘快滿足景觀成形要求。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範標準選用優質苗木,並保證按規範帶土球(一般樹木為胸徑6—8倍,珍稀樹種類為8—10倍,任何苗木不得裸根入場),分枝、樹冠、幹徑(胸徑或米徑)、苗高等標準,均嚴格遵照設計要求及相關規範執行。

7、栽植養護期為12個月,養護期時間自工程全面完成栽植任務之日起計算。養護期內乙方負責死亡苗木更換栽植,並負責樹木花草澆水、病蟲害防治,定形、修剪,清除工程區內雜草、雜物等。

8、乙方在種植施工中應採取一系列必要的保活措施,對出現死亡的苗木做到及時更換,保證景觀效果快速成型。

9、對施工現場原有植物,乙方應與甲方通過現場簽證確定數量,並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原有植物;需要移植的,由雙方現場確定後,由乙方負責保活移栽,甲方參照相關定額確定給付乙方移植人工費。

四、施工工期: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x年11月30日。乙方可根據苗木特性,在規定工期內靈活安排具體苗木栽植時間。

五、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工程開工後7日內預付乙方招標總價款的40%; ②完成工程量60%,甲方再付工程總價款的30%;

③完成全部綠化工程栽植工作並經初驗合格後,按決算核算的工程總造價付至90%(含前二期付款)。

④一年養護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和工程監理共同驗收合格並決算後,付清全部工程餘款。

六、乙方在施工中,由甲方負責提供工地中的水、電源,乙方因使用水、電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但因自然災害或遇到甲方無法解決的困難時,由乙方自行解決用水、用電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外圍相關問題,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超過規定工期不能完成工程任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繳納工程款1‰違約金,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按竣工日期向後順延。

2、苗木達不到合同約定成活率的要進行同規格苗木無償更換栽植;在工程養護期滿時,分類植物成活率為95%以上不足100%的,不結算不達標部分的工程款;分類植物成活率不足95%,不結算剩餘工程款,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工程竣工後不按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管護,甲方正式通知7日後仍不履行保活及管護義務的,甲方有權請人代為管護,費用從乙方剩餘工程款中支付。

4、甲方不按期兑付工程款,向乙方承擔工程款1%的違約金。但每次結算工程款,乙方負責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一切手續,否則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5、本項目禁止分包和轉包,否則甲方將拒付工程款。

八、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工程交付日為約定的養護期滿日。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兩個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圖紙、投標書為合同當然組成部分,相互補充,供閲讀和解釋;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中標通知書、圖紙、投標書的順序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2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養護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標準:

1、地址:_澄碧湖北區

2、養護總面積:220_平方米。

第二條:綠化養護期限和養護標準:

1、本綠化養護項目自20_年5月20日開始到20_年5月19日止共兩年。

2、養護標準: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項養護指標達到《江西省城市綠地養護定額》規定的一級養護標準。

第三條:綠化養護費用:

1、兩年綠化管護費為工程苗木費(苗木費以審計部門審核苗木種植工程造價中的苗木價款為準)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對乙方的養護工作進行檢查評定,經評定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甲方應在評定合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

2、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4、甲方在養護區內給乙方提供適當面積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綠化養護設備和材料。

第五條:雙方責任:

1、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在適合種植樹木的季節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

2、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因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3、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4、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5、按設計要求在花壇中擺放的應季時花在過季凋謝後,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數量等)重新更換花壇時花,更換花卉的費用由甲方另行結算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人員工間休息。

第七條: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養護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 養護地點: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三、養護職責

1、養護期限內,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求,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5)抗旱、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要做好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6)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

4、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5、乙方如遇突擊性工作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及配合。

四、綠化費用及付款方式

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一年養護經費為 元,大寫 元整,綠化養護費在每年3月12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務質量的權力,乙方同時有評價甲方服務質量的權力。

六、附側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

1、項目地址:

2、養護總面積x平方米。

第二條:綠化養護費用:

全年費用:x元人民幣/年(x)。¥x元/月。(單價:x元/m2/年)

第三條:綠化養護期限:

本綠化養護項目自x年X月x日開始x 年X月x日止。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 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x。

2、 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3、 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x。

4、 乙方協助甲方做好綠化養護範圍內的植物品種、數量的核實。(該工作在一週內完成)。

第五條: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根據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定和標準進行養護並接受甲方監督。(《北京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北京市城區綠地養護質量標準》)。

2、 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因甲方綠化苗木死亡率過高,乙方可新補種苗木,並且擔保其成活,費用另行結算)。

3、 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書面通知書後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保證綠化內無雜草、無蟲害、無病死,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5、 對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須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壇花卉鮮豔,樹木保持綠色(特殊樹木除外)。

6、 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

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但在冬季必須先行採取用支架對樹木進行必要的防護,材料可以用木頭或鋼管,具體材料費用由甲方認同後另行支付)。

7、 一年生植物,如各種草本類花卉的正常凋謝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8、 關於國定節假日(小區重要活動),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方位、數量等)佈置花壇花卉,以增強節假日的氣氛(花卉費用另行結算)。

9、 各類因苗木種植和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出小區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所發出的所有關於綠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為認可。

第六條:全年四季綠化養護工程規程:

甲乙雙方及時關注新的養護技術,互相學習,保持綠化養護工作科學有序的按照計劃開展。

一、 第一個季度(1月~3月)

1、 早春氣候乾燥少雨,本季度內應進行二~三次草坪春灌養護工作,並對土層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氣性及平整度。

2、 對各種落葉及常綠樹種進行冬季修剪、抹芽。配製營養土,並普遍對各種樹木進行冬季施肥。

3、 及時清除草坪冬季雜草,保證草坪的乾淨、整潔。

4、 3月份天氣漸暖,許多病蟲害即將發生,要經常檢查,預防為主,及時防治。

二、 第二個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氣温逐漸回暖,草坪開始萌發,需對其進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還要對生長衰老或空頹較多的草坪進行一次“添播草籽”。

2、 各種樹木進入速生時期,除了抓緊大量補施複合肥外,還要結合樹姿修剪。

3、 對春季開花的樹種,花謝後,及時澆一次透水,並對其進行輕度修剪。

4、 春季是病蟲害的高發季節,要抓住時機,早預防,早發現,對不同的病蟲害針對性下藥治療。

5、 5-6月,每月對草坪進行一次修剪,並結合修剪及時清除草坪雜草。

三、 第三個季度(7月~9月)

1、7月份進入高温季節,草坪植物生長較快,割草次數不少於每月二次.9月最後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連續高温炎熱天氣、必須在夜間或清晨組織灌溉抗旱。如遇陣雨暴雨較多,還要注意排水、防澇,特別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強值班巡視,發現吹斜吹倒的樹木要及時採取扶正措施。

3、 夏季是草坪病蟲害高發期,特別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蟲、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鏽病、枯萎病、病的發生,要及時噴灑地蟲殺星、多菌靈等藥劑及時防治。

四、 第四季度(10月~12月)

1、 下半季度氣温開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長逐漸緩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後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間。

2、 10月份是許多害蟲成蟲產卵時期,要撲滅多種成蟲和蟲卵,防治越冬害蟲,並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 本季度中要開始冬季樹木修剪工作,為了促使草木生長,樹木強健,姿態良好,減少病害滋生,應剪去病枝、枯枝、有蟲枝、下部側枝和樹冠競爭枝、過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漿塗抹樹幹的防寒工作。並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貴樹和景觀樹的保護工作。

對於病蟲害的防治,首先採取園藝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況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學的方法進行防治,對於化學方法必須採用環保農藥(禁用:敵敵畏(DDT),樂果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種類。

第七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統一着裝、佩帶胸卡,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認為不合格的人員。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安排工作人員的人數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將工作時間調整在早晨與晚上進行。

4、甲方提供休息場地,供乙方人員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養護達不到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發出整改書面通知書或口頭通知。乙方5天內未於整改的,甲方可扣除當月的養護費用。20天內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必須把預先多收的養護費用全額退回。

第九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應在次月付清上月度養護經費。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養護合同 篇5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昌景小區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昌吉州寧邊東路

3、預定開工日期: 20x 年 4 月 30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園林綠化、種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60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根據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計劃)。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前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95%。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5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5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 10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 以 人民幣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 3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李海賓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甲 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7天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結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期限:養護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後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甲方負責養護範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並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並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範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籤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護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考察及價格比選,甲方將 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相互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總造價: 元

四、工期:工期定為 日曆天,由甲方通知開工之日起計時。

五、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

六、施工中,如甲方根據實際需要調整苗木,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栽植,增加或調整部份按實際栽植數量結算。

七、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的90%。餘款10%在12個月質保期到後支付。

八、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按照施工圖及苗木清單(見附表)的植物品種,規格、數量嚴格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如因質量問題反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九、養護管理及要求:

1、栽植後及時澆透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2、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12個月,期間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分包單位名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雄縣污水水處理廠土建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勞務施工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①工程名稱:

雄縣污水處理廠廠區綠化工程

②工程地點:X縣亞古城村東

③工程內容:廠區綠化工程

2.承包範圍:

3.工程工期46天

①開工日期:20x年5月15日

②竣工日期: 20x年7月1日

4.工程質量

①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圖紙、施工説明書及相應的施工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施工,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質量標準,並接收甲方代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

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編制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設置的質量控制點進行施工控制。

③質量等級:

5、安全:甲乙雙方必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且嚴格執行。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項目經理的姓名: 職務:

① 開工前提供施工用水、電源接口;

②開工前提供施工圖及有關技術資料;

③開工前做好總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並向乙方交底;

④負責審批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

⑤開工前或分階段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

⑥負責監督乙方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

⑦負責辦理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手續和費用事宜。

⑧辦理與業主的工程預(結)算。

⑨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⑩其它責任: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住宿場地。

乙方責任:

派駐本工程的負責人的姓名: 徐永進 職務: 項目經理 ①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指揮和調度,接受甲方業務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②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目標的實現;

③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衞、消防工作,具體執行雙方簽訂的《施工安全協議》;乙方安排保衞人員對施工現場內的機具及施工材料進行保衞,如有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④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現場的化學危險品、揚塵、固體廢棄物、廢水、噪聲等進行有效控制,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⑤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費用損失;

⑥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審查批准;

⑦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維護甲方名譽,不得有任何損壞甲方的語言和行為;

⑧施工中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質量管理等方面的各種規定,接受甲方監督;

⑨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統一着裝,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自身防護用品、勞保用品由乙方承擔。

⑩按照甲方要求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本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作好安全防護,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督。

⑾其它責任:負責本方施工人員的食堂和吃飯。

⑿接受甲方每月有關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考核評分,並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每扣罰1分,罰款100元;工程竣工後,整體評價滿意的,甲方將全部或部分罰款作為獎勵給分包人。

8、材料和施工機械供應

9、工程竣工

①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報請驗收。

②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後 3 天內進行初步驗收,並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③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總包工程竣工驗收時將此工程一併交建設單位驗收。若因乙方分包工程施工使總包工程不能通過竣工驗收的,乙方應積極返修,並承擔修改的費用。

10、工程結算

①工程造價:壹拾肆萬伍仟伍百貳拾捌元整

② 結算方式:第一次工程款撥付5萬元,第二次撥付4萬元,第三次撥付5.5528萬元。

③ 支付方式:甲方或建設方直接撥入乙方賬户。

④施工用水電掛錶計量,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在結算價款中扣除。

⑤以上價格中均包括税金。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發票,税金由乙方據實負擔。

11、工程質量保修

①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乙方施工範圍內的全部內容

②質量保脩金額:工程造價的5%

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依據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合同中保修期限實施。

12、違約責任

①施工中,乙方施工進度、質量等不能滿足甲方或業主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②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約定的工期或甲方要求的關鍵節點完工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違約金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補足。

③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且工期不予順延,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④因乙方原因未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衞、消防、環保等工作而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質量失控或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和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有權甲方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可從當月工程進度款或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⑤因甲方原因造成質量、安全問題和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擔責任和經濟損失。

13、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雄縣人民法院起訴 。

14、其他

①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二 份,乙方二 份,建設方一份

②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是本合同的執行條件之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參照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③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中的通用條款是本合同執行條件之一,本合同未規定的,執行通用條款;

④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保修期滿工程款結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綠化共m²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 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 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每月應付綠化養護費用。

E、提供為乙方綠化機械存放場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 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 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 m²·年計算,綠化面積共, 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月(每1個月)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第一月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月個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於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市規劃與建設局和__________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__________㎡。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__________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__________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核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護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搞好廠區綠化管理,使之整潔有序,甲方決定對公司內種植的草坪、苗木加強養護管理,並委託乙方進行,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意見:

一、 養護時間:從20xx年4月5 日至20xx年4月4日

二、 養護區域:廠區內草坪、所移植的苗木周圍及公司東北大門外兩側的草坪。

三、乙方責任

1、 對廠區內草坪、所移植的苗木周圍及公司東北大門外兩側的 草坪的進行全面養護,具體內容包括除草、澆水、病蟲害防治、修剪、施肥等;

2、 除草要求:全面清除雜草2--3次;小範圍拔草(小拔)每15 天進行1次;做到草坪上無明顯雜草。路牙邊雜草定期清理,清理工作結束後應保持路面整潔。除過的草運至垃圾池、離主幹道較遠處的樹木根部堆肥。主幹道兩側路邊的苗木周圍和草坪上應保持無雜物。

3、 澆水要求:當苗木缺水時,應根據需要澆水,尤其夏天連續高温和秋天連續乾燥時應做到每星期澆水不少於2次;雨水多時除外。澆水時應做到節約用水

4、 病蟲害防治具體要求:注意病蟲害預防,發現病蟲害及時根據各類植物的病情及時購藥並採取合適方式噴灑;2~7月蟲害治理2~3次。如蟲害嚴重時可適時增加治理次數。

5、 修剪要求:對苗木球類生長不齊影響美觀的要適時進行修剪; 對喬木、大型灌木的不定芽及時清除。

6、 對草坪定期進行機械修剪,5-10月期間不少於2~3次,總的 要求是使草坪基本齊整。

7、 施肥要求:根據甲方要求選擇適時適量施肥,肥料以複合肥 和農家肥為主;一年內施肥2次。(肥料由甲方提供)

8、 遇到大風應及時對吹倒的樹木進行扶正,並做好加固工作。

9、 圍牆邊死角不得堆放雜草、樹枝和其它雜物。

四、 甲方責任

1、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協助,並加強對護理的指導。

2、按照規定支付護理費用。

五、乙方應定期將管理計劃和有關措施向甲方彙報,在甲方應急通知的情況下,應不遲於第二天到達工作現場。如果乙方不能在實際情況需要處理,卻不能及時到達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臨時僱請人員進行養護,所產生的費用從乙方合同金額中扣除。

六、對履行本合同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勞力、材料、設備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雙方沒約定的除外。

七、乙方應加強安全責任。

八、養護管理費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分兩次支付,乙方須開具發票交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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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合同 篇13

發包方: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現行《合同法》、《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該工程承包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科技園園林園藝及別墅工程

工程地點:生物科技園(東山三路)

二、工程量

生物科技園園林園藝約79920㎡,別墅約6000㎡,以圖審辦藍圖實際施工量計算。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遇雨期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工期順延。

五、工程價款:

工程總造價約:壹億叁仟萬人民幣(¥130000000.00元)(其中園林園藝7000萬元,別墅6000萬元)。

六、驗收、標準及規範

現行《施工規範》合格標準驗收。

七、決算方式

以設計圖紙實際施工工程量按照x20x年建築工程及相關文件、取費標準按08定額下浮8%辦理決算,人工費按現行定額調差,材料單價按x信息網價進行即時調差。

八、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有安全標準管理機構。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

2、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場地清。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園林園藝、別墅總工程量完成70%,甲方應支付70%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總額的90%,10%餘款一年後付清。

2、工程竣工後,乙方提供書面驗收報告,甲方應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90%,剩餘的10%為質保金(不計息),質保期為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

3、若甲方在自乙方上報竣工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未辦理完決算,則視為甲方默認乙方報價金額。

十、工程進度保證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三日一次向甲方交工程質保金1300萬元,保證金在完成工程總量70%後一次性退還給乙方。如果因甲方手續不齊全等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則

甲方應承擔乙方一切費用及工程進度保證金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息)。

十一、工程變更

乙方在施工中,如甲方要求或者必須變更設計,以甲、乙雙方簽證的變更通知單及現場簽證單為結算依據。

十二、其他事宜

為了確保乙方墊資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有保障,承建的園林園藝及別墅作為抵押,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將乙方承建的園林園藝及別墅抵押給乙方,並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養護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養護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標準:

1、地址:澄碧湖北區

2、養護總面積:220xx平方米。

第二條:綠化養護期限和養護標準:

1、本綠化養護項目自20xx年5月20日開始到20xx年5月19日止共兩年。

2、養護標準: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項養護指標達到《江西省城市綠地養護定額》規定的一級養護標準。

第三條:綠化養護費用:

1、兩年綠化管護費為工程苗木費(苗木費以審計部門審核苗木種植工程造價中的苗木價款為準)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對乙方的養護工作進行檢查評定,經評定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甲方應在評定合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

2、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4、甲方在養護區內給乙方提供適當面積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綠化養護設備和材料。

第五條:雙方責任:

1、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 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在適合種植樹木的季節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

2、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因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3、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4、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5、按設計要求在花壇中擺放的應季時花在過季凋謝後,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數量等)重新更換花壇時花,更換花卉的費用由甲方另行結算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人員工間休息。

第七條: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養護合同 篇15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 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 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6 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 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 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 天:指日曆天。

1.13 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 不可抗力:指颱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佈新政策、法律和採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 合同文件。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 中標通知書

2.3 招標文件

2.4 專用合同條款。

2.5 通用合同條款。

2.6 技術條款。

2.7 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 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准後執行。

第4條 聯絡。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 在簽訂合同後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並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 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並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 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並承擔一切費用。

6.5 負責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 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 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 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並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 承包人代表。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 實施計劃。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准。

第10條 延誤開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 暫停工作。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 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 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2天內,就延誤的原因、項目內容、延期要求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經發包人審查確認答覆。發包人收到報告後7天內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報告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

第13條 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准。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 提前的時間。

13.2 承包人採取的趕工措施。

13.3 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 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 質量管理。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 檢查和返工。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於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 質量要求。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後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並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 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籤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 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予以複核,批准後通知承包人。

第18條 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後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 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後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 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後應在28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 變更

21.1 變更的範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准的施工順序。

21.2 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後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 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後,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 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 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後,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後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 爭議的解決。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仲裁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採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 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 簽訂仲裁協議或確定仲裁範圍和仲裁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仲裁或訴訟判決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 違約。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採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索賠。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 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 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 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並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后未予答覆,應視為批准。

9.其他

第27條 安全施工。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發包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規定,檢查、監督上述工作的實施,對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的,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 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並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於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後承包人才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採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後方可實施。

第29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人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0.3 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後,並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閲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 詞語涵義。

1.1 發包人: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

1.3 發包人代表: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 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__天。

第2條 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後,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後的應排在前面,並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2 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3 _________。

5.4 _________。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 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13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 質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條 質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 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

第19條 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條 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

6.變更  第22條 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

7.驗收  第23條 驗收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 爭議的解決_________。

第25條 違約_________。

第26條 索賠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 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 説明

1.1 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 水文氣象:氣象特徵、降水量及分佈、氣温

1.3 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

第2條 合同項目工作範圍及內容(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

第3條 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 發包人在每週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 承包人應在每週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週(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週(月)採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 質量管理

4.1 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資料。

4.2 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後,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 治安保衞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5.2 承包人應對勞動保護、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並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範圍內設置必要的標誌和信號。

第6條 環境保護

6.1 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 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衞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 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除已徵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後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 技術標準和規範

7.1 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佈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範(不限於):

(1)《堤防工程施工規範》(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範》(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徵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範》(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鑑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  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採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第8條 堤防工程

8.1 堤頂維修養護

(1)堤頂高程、寬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

(2)未硬化堤頂應保持花鼓頂,達到飽滿平整,無車槽及明顯凸凹、起伏;降雨期間及時排水,雨後無積水,平均每5.0米長堤段縱向高差不應大於0.1米,橫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頂應保持無積水、無雜物,堤頂整潔,路面無損壞、裂縫、翻漿、脱皮、泛油、龜裂、啃邊等現象。

(4)泥結碎石堤頂應適時補充磨耗層和灑水養護,保持頂面平順,無明顯凸凹、起伏。

(5)堤肩應達到無明顯坑窪,堤肩線平順規整,應植草防護。

(6)邊埂應達到埝面平整,埝線順直,無雜草。

(7)堤防土牛應達到頂平坡順,邊角整齊,規整劃一。

(8)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車輛通行,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管護基地房台應達到邊坡平順、枱面平整清潔、規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蠶食堤頂,硬化路口路面堅固無損。

(11)未硬化堤頂的維修養護應做到:①根據堤頂乾燥程度,及時進行灑水養護。②對堤頂坑凹及時進行補土填平、夯實,雨後進行刮平碾壓。③堤頂泥濘期間及時關閉護路閘(杆)、排除積水。

8.2 堤坡(淤區邊坡)維修養護

(1)堤坡(淤區邊坡)應保持竣工驗收時的坡度,坡面平順,無殘缺、水溝浪窩、陡坎、洞穴、陷坑、雜草雜物,無違章墾植及取土現象,堤腳線明確。

(2)淤背區、淤臨區、前戧、後戧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頂面平整,溝、埂整齊,內外緣高差符合設計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險工、控導工程養護標準執行。

(4)對雨後出現的局部殘缺和水溝浪窩、陷坑等,應及時按標準進行恢復,嚴格掌握工程質量。

(5)上堤輔道應保持完整、平順,無溝坎、凹陷、殘缺,無蠶食侵蝕堤身現象。

8.3 護堤地維修養護:護堤地要達到地面平整,邊界明確,界溝、界埂規整平順,無違章取土現象,無雜物。

第9條 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

9.1 壩、垛、護岸頂面

(1)寬度、高程符合竣工驗收時或設計標準,頂面平整,無凸凹、裂縫、陷坑、浪窩,無亂石、雜物及高稈雜草等。

(2)沿子石規整、無缺損、無勾縫脱落;眉子土(邊埂)平整、無缺損。

(3)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交通,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壩號、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2 護坡

(1)土壩坡:坡面平順,草皮覆蓋完好,無高稈雜草、水溝浪窩、裂縫、洞穴、陷坑。

(2)散拋塊石護坡:坡面平順,無浮石、無遊石、無缺石,無明顯外凸裏凹現象,保持坡面清潔。

(3)幹砌石護坡:坡面平順、砌塊完好、砌縫緊密,無鬆動、塌陷、架空,灰縫無脱落,坡面清潔。

(4)漿砌石護坡:坡面平順、清潔,灰縫無脱落,無鬆動、變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枱面平整,無浮石、雜物。

(2)根石坡平順,無明顯外凸裏凹現象,無浮石、遊石。

(3)聯壩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0條 水閘工程

10.1 管理範圍內應保持整潔美觀,搞好綠化美化。

10.2 土工建築物無水溝浪窩、塌陷、裂縫、滲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統、導滲及減壓設施無損壞、堵塞、失效;土石結合部無異常滲漏。

10.3 石工建築物塊石護坡無塌陷、鬆動、隆起、底部淘空、墊層散失;墩牆無傾斜、滑動,無勾縫脱落;排水設施無堵塞、損壞、失效。

10.4 混凝土建築物(含鋼絲網水泥板)無裂縫、腐蝕、非正常磨損、剝蝕、露筋(網)及鋼筋鏽蝕等情況。

10.5 水下工程無沖刷破壞;消力池、門槽內無砂石雜物;伸縮縫止水無損壞;門槽、門坎的預埋件無損壞。

10.6 閘門無變形、鏽蝕、焊縫開裂或螺栓、鉚釘鏽蝕、鬆動;支承行走機構運轉靈活;止水裝置完好;門體表面塗層無大面積剝落。

10.7 啟閉設備運轉靈活、制動性能良好,無腐蝕,運用時無異常聲響;鋼絲繩無斷絲、鏽蝕,端頭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無缺損、裂紋、非正常磨損,螺桿無彎曲變形;油路通暢,油量、油質合乎規定要求。

10.8 機電設備及防雷設施的設備、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動作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指示準確、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合乎規定,防雷設施安全可靠,備用電源完好可靠。

第11條 圍堤、格堤、防汛道路

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2條 生物防護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適生林、護堤地林及險工、控導、護灘(岸)、水閘的樹木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無濫砍濫伐和人、畜破壞。行道林和險工、控導、水閘的樹木修剪整齊、美觀,魚鱗坑、澆水溝規整,存活率達到98%以上。防浪林、適生林、護堤地林株行距適宜,存活率應達95%以上;林區無高稈雜草。

12.2 堤防、險工、控導、水閘等適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潔美觀,覆蓋率達到95%以上,無高稈雜草。

12.3 有景觀功能的工程綠化,可參照園林景區進行養護。

第13條 管理設施

13.1 位移、滲流、應力應變、震動反應等安全監測設施完好。

13.2 遠程監控系統的現場設施、設備(儀器、傳感器等)完好無損壞,運行正常。

13.3 排水溝完好,暢通無損壞,無孔洞暗溝、溝身無蟄陷、斷裂,接頭無漏水、阻塞,出口無衝坑懸空,溝內無淤泥、雜物。

13.4 公里樁、百米樁、邊界樁、斷面樁、壩號樁、高標樁、交界牌、指示牌、標誌牌、責任牌、簡介牌、紀念碑等埋設堅固,佈局合理、尺度規範,標識清晰、醒目美觀、無塗層脱落、無損壞和丟失。

13.5 水尺無損壞,標尺清晰,基座塗層無脱落;測流測沙橋完整、穩固,鐵件無鏽蝕、無塗層脱落。

13.6 照明、通訊、安全防護等設施完好。

13.7 護路閘(杆)開合靈活,標識齊全、醒目美觀,埋設堅固無損壞,塗層無脱落。

13.8 管護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險房、啟閉機房、測流測沙房等,堅固完整、門窗齊全無損壞,牆體無裂縫、牆皮無脱落,房(屋)頂不漏水。

13.9 景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乾淨整潔無損壞、塗層醒目無脱落。

第14條 工程資料

工程檢查記錄要清晰、準確、完整、規範,各類工程的維修養護資料要清晰整潔,內容真實、齊全、準確、規範,並要求及時上報、存檔。

維修養護資料包括:內部工作制度和辦法,汛前汛後工程普查資料,險工、控導工程根石探測資料,堤防隱患探測資料,維修養護方案及實施計劃,工程鑑定資料,原材料質量鑑定資料,檢查檢測試驗資料,單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總結,維修養護大事記,維修養護日誌,維修養護工作總結報告等。

養護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項目內容,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花壇、苗木栽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12日

三、工程造價:

本工程造價11730.8(壹萬壹仟柒佰叁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價款的支付

該項目全部完工後,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付95%,留5%做為工程質量保證金,養護期滿後付清餘款。

五、苗木養護期:六個月。

六、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質量標準:達到《城市綠化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施工圖標準

七、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價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護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 綠化共 m²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 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 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E、提供為乙方綠化機械存放場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 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 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 元/ m²·年計算,綠化面積共 m²,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養護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 進行園林景觀設計。為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並結合本項目園林景觀設計的實際情況,經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 園林景觀工程

2、項目地址:

二、設計工作內容

甲方提供的 用地紅線範圍內的環境景觀設計(內容為整體規劃及景觀設計,不包括展覽館建築設計及配套智能化設計);

三、設計階段、設計深度、設計週期

1、整體規劃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

a.用地紅線範圍及1:200測量圖紙;

b.展覽館建築平面及效果圖;

c.組織乙方現場踏勘;

d.向乙方提供正式工作任務書(包括具體工作任務和甲方要求)。

(2)乙方完成內容及標準

a.提供景觀總體規劃圖;

b.局部效果圖及意向圖 ;

c.方案設計彙報PPT;包括:

①選址;

②規劃理念;

③總體規劃平面圖;

④功能分區圖;

⑤展示內容介紹(室外景觀部分和展覽館平面佈置,其中展覽館相關圖紙由甲方提供)

⑥智能化意向(包括太陽能、污水處理系統、新風系統、地暖系統、聲控系統、感應系統、智能監控系統及其他生態環保、人性化系統各一張)

d.設計師負責向甲方解説一次。

(3)設計週期:10個工作日(從收到甲方支付預付款起算)

2、施工圖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

a.確認方案階段設計之內容,並給乙方正式工作任務書;

b.建議植物選配及物料採用;

c.提供建築相關圖紙及室外管線佈置圖。

(2)乙方完成內容及標準

a.總平面分佈圖(1:100)

b.放線定位圖(1:100)

c.各細部標高圖(1:100)

d.各區域灌溉及給排水圖(1:100)

e.園林燈具照明及電路系統圖(1:100)

f.各區域物料圖及樣板材質和色彩

g.喬木佈置平面圖及定位圖(按喬木規格定位)

h.灌木佈置平面圖及定位圖

i.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圖

j.總體植物目錄表(具備喬灌木的品種、胸徑、冠幅、高度及數量) k.各區域鋪地、台階、建小品的建築、結構施工詳圖(1:20) l.道牙、花槽(台)、休閒座椅的建築、結施施工詳圖(1:20)

m.水景給排水施工詳圖(1:20)

n.花架、亭子的建築、結構施工圖(1:20)

o.照明燈具的規格、尺寸、燈具顏色和燈光色彩詳圖以及樣燈和有關資料

p.施工圖預算

以上所列圖紙(2號圖)向甲方提供捌套施工藍圖和光盤壹套,同時各專業設計師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3)設計週期: 個工作日(從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起算)

四、設計費用計算及支付

1、設計費用計算:本工程總用地面積為 ㎡,其中綠化用地 ㎡,按實際綠化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計算設計費,本合同共計設計費人民 ¥ 萬元(大寫: 元正)

2、設計費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預付款¥ 萬元(大寫: 元正)。

(2)第二次付款:乙方提供整體規劃階段PPT並彙報一次,並經過甲方確認後五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 萬元(大寫: 元正)。

(3)第三次付款:乙方施工圖設計階段任務完成,並經過甲方確認後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 萬元(大寫: 元正)。

(4)施工圖經甲方確認後,如甲方要求乙方進行重大設計修改,甲方應向乙方額外支付該修改部分的設計成本。

(5)所有費用均由現金支付,如需由乙方開具發票,所需税費由甲方額外支付。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履行合同,甲方無權請求返回所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退還甲方所付設計費。

2、乙方設計文件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設計標準及要求,甲方處乙方本合同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3、甲方不能按時確認乙方設計圖説,乙方按拖延的時間順延設計工期。

4、乙方設計圖説滿足設計標準及要求時,甲方如不按時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六、其它

1、甲方維護乙方設計成果的所有權,不得將乙方設計圖説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也不得未經乙方書面同意重複利用乙方設計圖説。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結清設計費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護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綠化養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

第二條 養護範圍

放置於上述項目地點的全部植物(以下簡稱“植物”)。

第三條 養護期限

植物養護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植物養護質量

合同期間,乙方應按以下要求對植物進行養護工作: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該費用包含了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人工費、管理費、税費、植物退換費等。

2.付款方式

(1)雙方商定簽約後,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發票,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個月養護費__________元/月支付給乙方。

乙方收款賬户如下

收款單位: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監督檢查乙方日常植物養護管理工作。同時,甲方應督促所有人員愛護植物,及時制止和處理損壞和偷竊植物的行為。

(2)甲方負責免費提供植物養護所需用水、植物臨時保養場地和工具存放間。

(3)在乙方進行日常養護期間,協調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所有相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關係,保證植物日常養護順利進行。

(4)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養護費用。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嚴格按甲方要求擺設植物,並安排專人負責植物的養護管理,包括:日常澆水、施肥、修剪、防治病蟲害等,保證植物處於良好生長狀態,保持良好觀賞效果。

(2)乙方工作人員應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證進場工作,工作服應整齊乾淨。乙方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的所有管理規定,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辦公的行為和其他不良行為。

(3)如甲方檢查發現植物養護質量等未達到雙方的要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予以整改。對已出現殘像、觀賞效果差的植物,乙方應及時予以無償同價更換。

(4)乙方應負責其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人身安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工作人員自身原因造成他人或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本着友好、協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請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養護合同 篇20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聯繫電話:

被委託方(以下稱乙方):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位於 私家花園別墅綠化委託乙方養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內容

養護範圍:主體樓周圍柵欄之內,庭院綠植。(不包括盆景、室內盆栽及自行種植的兩年成活年期內的樹木)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三、養護職責

1、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雨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不包括自然因素及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損失。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費用由乙方承擔,水源、電源由甲方提供,並承擔費用。

4、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損失。

5、乙方如遇突擊性工作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及配合。

四、綠化費用及付款方式

1、養護費用按18元/㎡/月計算,共計 ㎡。

2、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一年養護經費為 元,大寫: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的綠化養護費人民幣 元。

4、乙方在提供服務時,需提前和甲方溝通,甲方應向為乙方養護養護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七、附則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護合同 篇21

發包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1、承包範圍: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施工圖中所有內容,不含水系淨化系統、泳池機房及設備、雕塑小品

1.4場地標高超出正負300範圍外的土方挖填、造型大樣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土方回填、造型的現場指揮,場地標高在正負300範圍內土方挖填等由乙方負責。除根據圖紙要求造型外,乙方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將造型調整至合理美觀。

2、質量要求:

2.1、竣工時總體效果要求:硬質部分以

2.2質量標準:除本合同註明的外,其他按現行的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標準進行施工及驗收,綠化施工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JJ/T89-9《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GJ/T34及株洲市的有關規定。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與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檢驗,並按甲方及監理人員的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擔自身原因返工或修改發生的費用。

2.3綠化質量要求:

(1)整體達到甲方認可的施工圖效果;花木無枯萎、歪倒;草皮無黃、灰等雜色;喬木樹幹挺拔,無病蟲,全冠者要求枝葉茂盛,符合感觀效果。

(2)小苗造型的模紋圖案頂面無參差、起伏現象,圖案造型清晰、栽植密度、草皮鋪貼達到設計及規範要求。

(3)草皮鋪貼均勻,品種一致。

2.4景觀質量要求:所有景觀工程均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施工規範。為樣板,並以與本小區效果圖效果相近為標

3、合同價款與價格調整:

3.1、合同價款:總造價約元。

3.1.1本工程綠化部分合同範圍內按圖紙綜合單價包乾3.1.2本工程土建、水電、鋪裝、泳池部分合同範圍內按圖紙總價包乾3.2、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注:場地標高以現有狀況為準,標高變化及標高變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作為設計變更依據。)而造成的工程量增減,經甲方現場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核准,其價格按投標文件報價時相應項目的價格調整費用。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投標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投標書中已有的價格執行;

(2)投標報價書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投標書中已有類似價格執行;

(3)投標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甲方審批確認後執行。

3.3、最終雙方確定的綜合單價也不得因施工時設計變更造成數量上的增加(減少)而進行調整。

3.4、暫定價、建設方指定的產品價、所發生的差價結算進按實調整。

4、工期與獎罰

4.1、合同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月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署的開工通知為準)。20xx年春節前完成水系兩側及主入口景觀綠化。20xx年5月20日全部竣工驗收。

4.2、竣工工期超過合同約定的工期,乙方按500元/天支付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4.3、由於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延長工期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

5、中間驗收與罰責

5.1、本工程綠化部分按國家現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檢查驗收,其它工程按相應國家規定標準驗收。中標質量標準即合同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如未能達到中標質量標準的,應處以工程造價5%的違約罰金。

5.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5.3、如乙方施工力量、技術水平明顯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和質量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施工隊伍或退出工程交其它單位承包。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違約責任由乙方負責。

5.4、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國家施工規範和附屬設施有關專業驗收標準精心施工,確保

5.5、由於乙方質量造成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竣工清場、保養

6.1、工程竣工經甲方初驗合格後,乙方應在7天內拆除施工時搭設的臨時設施,搬遷施工機械設備,清理和平整施工現場地,疏通排水管道等清場工作。

6.2、在正式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乙方應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全面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於維護管理不當,造成局部工程損壞,乙方必須認真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和責任。

6.3、綠化工程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1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日起算;景觀土建工程(含水電)保修1.5年。

7、竣工資料

7.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施工規範要求填報各項資料,竣工後必須繪製竣工圖(三套)全部資料應在工程竣工後15天內提交。

7.2、如果由於竣工資料不齊而影響工程驗收,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8、竣工驗收

滿足下列條件時,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要求驗收。

8.1、全部工程完工,已按施工規範規定通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

8.2、竣工資料及驗收文件已按規定提交給甲方與監理方,並經初驗符合要求。

8.3、竣工日期按竣工驗收簽發驗收證之日算起。

9、計量與支付

9.1、計量

除設計變更而造成工程量變化需按相應調整部分增減外,其它不作調整。

9.2乙方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15天內上交決算資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決算資料後3個月內應審計完畢。

9.3、付款辦法

景觀部分:完成該部分總量的60%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50%;完成該部分總量的90%後,支付到該部分累計已完成實際造價的75%;景觀全部完成後支付到85%;工程竣工驗

收並結算完成後,支付到結算造價的95%。其餘部分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一個月內支付完畢。

綠化部分:完成該部分總量的60%後,支付到已完實際造價的50%;全部栽植完畢後支付到該部分累計已完實際造價的80%;竣工驗收合格並結算後付至90%。其餘部分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的一個月內支付完畢。

付款時,乙方應提供等額建安發票,結算時付款時,乙方應提供完全額建安發票。

10、其它:

10.1、雙方責任:

(1)甲方確保現場水、電、路三通,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有責任協調各施工隊之間及周邊的摩擦和矛盾。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材料或工程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補償乙方損失或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索賠。

10.2、乙方在苗木和景觀裝飾施工材料進場前應通知甲方,重要苗木在進場前15天,必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認可後方可進場,部分材料或苗木甲方有權自行採購或指定採購。10.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11、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2)圖紙(3)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4)報價書及其附件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12、違約責任:

12.1、質保期(養護期)內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48小時內進行維修、養護,如乙方不能及時修補,甲方有權自行維修、補種,維修、補種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計價,並從質保金中扣除。

12.2、發生合同爭議,並在協商時,乙方不得以此為由進行停工,如發生這種情況,乙方按每天支付違約金500元/天,造成損失時由乙方負責。

12.3、因乙方原因,項目質量或竣工時總體效果要求達不到約定的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3、合同爭議

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合同管理部門調解和仲裁,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單位: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施工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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