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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養護合同(精選21篇)

2023養護合同(精選21篇)

2023養護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2023養護合同(精選21篇)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現行《合同法》、《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該工程承包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科技園園林園藝及別墅工程

工程地點:生物科技園(東山三路)

二、工程量

生物科技園園林園藝約79920㎡,別墅約6000㎡,以圖審辦藍圖實際施工量計算。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遇雨期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工期順延。

五、工程價款:

工程總造價約:壹億叁仟萬人民幣(¥130000000.00元)(其中園林園藝7000萬元,別墅6000萬元)。

六、驗收、標準及規範

現行《施工規範》合格標準驗收。

七、決算方式

以設計圖紙實際施工工程量按照x20x年建築工程及相關文件、取費標準按08定額下浮8%辦理決算,人工費按現行定額調差,材料單價按x信息網價進行即時調差。

八、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有安全標準管理機構。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

2、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場地清。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園林園藝、別墅總工程量完成70%,甲方應支付70%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總額的90%,10%餘款一年後付清。

2、工程竣工後,乙方提供書面驗收報告,甲方應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90%,剩餘的10%為質保金(不計息),質保期為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

3、若甲方在自乙方上報竣工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未辦理完決算,則視為甲方默認乙方報價金額。

十、工程進度保證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三日一次向甲方交工程質保金1300萬元,保證金在完成工程總量70%後一次性退還給乙方。如果因甲方手續不齊全等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則甲方應承擔乙方一切費用及工程進度保證金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息)。

十一、工程變更

乙方在施工中,如甲方要求或者必須變更設計,以甲、乙雙方簽證的變更通知單及現場簽證單為結算依據。

十二、其他事宜

為了確保乙方墊資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有保障,承建的園林園藝及別墅作為抵押,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將乙方承建的園林園藝及別墅抵押給乙方,並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綠化共m²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 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 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每月應付綠化養護費用。

E、提供為乙方綠化機械存放場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 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 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 m²·年計算,綠化面積共, 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月(每1個月)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第一月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月個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搞好新建綜合大樓區域的綠化美化工作,經與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體現植物多樣性,乙方負責挑選適應當地氣候條件生長的苗木品種進行栽植幷包栽包活。

二、資金投入由乙方全額墊資。

三、苗木品種、規格、數量、單價以及其它附屬工程另附明細表,工程總預算為285840元。

四、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苗木、品種、規格進行栽植。 五、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時間要求至開工之日起1個月(由於天氣原因,2株大桂花及3株20㎝的香樟無法種植,工期順延,不包括在內)完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主體綠化完畢,與合同相符後分期付款,首付8萬元,12月30日前付款10萬元,餘下金額於20x年5月30日前付清,未成活苗木乙方無條件補栽。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

九、此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養護管理工作並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綠化養護委託管理項目

2.合同期限

2.1養護委託期限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對養護區域驗收滿意可以再續合同。

2.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養護移交驗收合格結清所有款項後失效。

3.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3.1委託管理 公共區域及住户私家花園的綠化養護管理(詳見附件)。

1)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管理總面積約 平方米。

2) 住户私家花園面積約 平方米。

3) 每季草花更換量暫定為 平方米。

4)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景觀改造。

5) 防颱防汛時期的附加措施。

6) 園區一期至七期公共區域樹木習性標示牌

3.2委託管理內容

公共區域:

1) 乙方負責樹木、地被、草坪和擺飾盆栽、花壇的養護,防治病蟲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綠化養護工作。

2)乙方負責草花之更換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養護。

3)乙方須為公共區域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樹木草坪種類、習性、數量或面積、現況等)。

4)乙方分 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觀改造,甲方負責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間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員的其工資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改造完成後須對各景點進行日常的維護和清潔。

6)乙方須派專人負責園區外圍雜草修剪及園區內側紅外線周界報警區域的修剪,確保園區報警系統正常運作。

7)乙方須對園區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私家花園:

1) 乙方須為每户私家花園建立養護管理檔案(包括草坪面積、樹木種類等)。

2) 綠籬、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養護。

3) 落葉清理。

4) 病蟲害防治視蟲害發生情況而定。

5) 施肥、澆水、清理住户自行負責。

6) 乙方在進入私家花園前,須通知物業前台與住户進行確認後方可進入。

7) 乙方在進行施作前須對該户私家花園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與住户確認後方可施作。

8) 乙方須對私家花園排水溝內的落葉、枯葉、垃圾等有計劃的進行清理,確保水溝的暢通。

4.委託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須遵守湯臣高爾夫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長需要定期施肥。喬灌木根據養護要求進行修剪,球類和綠籬灌木根 據要求進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進行軋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綠色效果。

4.3乙方應對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節進行更換草花,保持草花種植與觀賞效果。

4.4乙方要及時對綠化區域內綠地、人行道上的野草進行清除。

4.5乙方承擔養護管理項目範圍內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長的責任。

4.6乙方應根據季節的變化合理安排檢查、養護工作,並建立健全養護管理檔案。

4.7乙方應做好涉及環境綠化內容的檢查、評選等協調組織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滿時應將養護管理的所有資料及綠地中的各類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須配置並經甲方確認並具有實踐經驗的養護管理隊伍。若甲方對操作人員的管理不滿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4.10根據上海市園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園林綠化園藝養管標準》實施養 護管理,同時根據綠化養護工作需要,參照上海市園林管理局編制的滬建(91) 第363號《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程》、《園林植物保護技術規程》、《園林植 物栽植技術規程》、《行道樹栽植技術規程》和《大樹移植技術規程》作為實 施依據。主要包括:

1)羣落結構合理,整體觀賞效果好;

2)植物生長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佈置精細完美;

4)草坪生長茂盛,無雜草;

5)行道樹生長健旺,有防護措施。

4.11本養護項目的質量考核標準為優良級。養護過程中,乙方除嚴格進行自檢外,應接受甲方的質量抽查和監督。對不符合驗收規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整改,並承擔返工整改的費用。

5.乙方職責

5.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 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5.2主要養護手段內容為:

5.2.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生長特點,質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5.2.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於3 次,對於草花、盆栽、觀葉植物、草坪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做到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證各類植物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5.2.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等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5.2.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質樹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養分集中(特別是強修後,更應注意)。

5.2.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 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澇:旱季及新種植的植物要及時進行噴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5.2.7苗木補缺:對死亡苗木進行清除,並在原有位置補栽新的植株,對缺空處進行補種。

5.2.8綁正、扶正、培土:颱風、梅雨季節之前,以防為主,對固定綁紮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加固,遇連續下雨或暴風雨等災害性天氣應強加巡視檢查,如發生樹木倒伏影響交通或景觀的,應突擊搶修,在暴風雨過後全面檢查,樹木歪斜的,應扶正、加固,並對其根部培土。

5.2.9清衞、保潔:對各類綠地、綠帶、樹穴、花壇必須達到全日保潔,及時清理 殘花、枯枝、枯葉等,做到整潔美觀。對於綠化廢棄垃圾要及時清理出園區不得堆放(垃圾處置費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養護期間,必須加強日常監督工作,防止人為因素破壞。

6.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

6.1喬灌木樹冠完整、生長旺盛、無病蟲枝、無明顯枯枝、死叉、無害蟲的蟲孵、 活蟲、無明顯介殼蟲危害,在正常情況下不黃葉、不焦葉、不卷葉,葉上無蟲 糞、蟲網、灰塵等。

6.2綠籬要保持很好的長勢和整齊美觀的形象,控制高度適宜、徒長枝控制在10釐 米以下,無破損部分和缺株現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長勢茂盛、無雜草、無明顯殘葉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齊,生長良好、無明顯雜草,殘缺和積水,做到適時施肥、 定時修剪及補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應保質優美形態、生長旺盛、無明顯殘缺,徒長枝控制在10釐米以 下。

6.6綠化景觀效果顯著,無植物倒狀,植物病蟲害防治及時,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驗收

7.1考核驗收以《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為依據,最終以甲方的認可為準。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如非因人為破壞或不可抗力造成樹木、觀葉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長不良而影響景觀的,必須立即調換並承擔調換的所有費用。

8.材料的供應和設備的添置等

8.1養護管理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乙方應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8.2養護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設備,如肥料、藥劑、指定的草花、盆栽觀葉植物、 草籽;車輛;水泵;電纜;園林專用機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詳見設備清單),費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須經甲方的確認後方可使用。

8.3 設備只限在本園區內使用,若需借出須經甲方同意。

8.4 若發現任何設備、設施損壞應及時修理,確保它們的正常運行,不得影響園區內的正常工作。

8.5養護期間甲方提供乙方用於存放養護設備及材料的放置間。

9.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提供日常養護電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2.1乙方須為員工配置統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園區內經營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並向甲方提交此項目總金額 %的服務費。

9.2.3非繁忙季節(冬季)乙方駐場人員須達到 人以上,確保日常養護工作的正常進行;繁忙季節(春季、夏季、秋季)則須保證駐場人數達到 人。以上駐場人員安排包括駐場項目經理1名,管理人員2名,其餘為施作人員。

9.2.4基本養護時間:園區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 18:30,其他施作時間不得有噪音產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員排班表、養護工作計劃及上月的養護工作總結,每日工作完畢後提交當日未完成的養護工作事項,一週結束前提交下週私家花園養護工作計劃。

9.2.5乙方進入私家花園施作應遵守相關規定,若因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住户投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9.2.6養護工作要求草坪覆蓋度不得少於95%,應控制病蟲害,草坪色澤正常,生長良好,無雜草。喬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經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應達到98%。

9.2.7在合同期內,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將合同清單中的苗木移動或移出,如需移動應雙方協商認可並作移動書面協議後方可移動。

9.2.8乙方應在養護進場前,熟悉現場環境,做好各項養護準備工作。

9.2.9乙方必須做好養護質量、進度控制。

9.2.10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養護管理方案組織養護,養護期滿後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養護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有關法規條例,積 極採取安全生產措施,防止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以及大樹意外傷人 事故。乙方承擔因安全措施不當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9.2.12綠地區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損壞或修補,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項目方提供修復費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養護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園區的相關管理條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觀設計乙方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具體的費用及設計方案,並以市場價代為購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辭退員工須當天通知甲方,此人將不得再進入本園區,以便甲方對入園人員進行管理。

10.委託養護管理費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託養護管理費

10.1.1經雙方協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區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園綠化養護費用為 ¥ 元/月(大寫: ),即¥ _元/年 (大寫: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應於每月 日之前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在次月

10.2.2甲方應停止支付最後一個月的養護費即人民幣 元,待乙方養護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資料,經雙方驗收合格並簽收後,在 天內支付(如合同續簽,則續簽後 天內付清餘款)。

11.違約責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到園區住户生活安全及養護區內的設施損壞或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若此類事件發生3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向乙方收取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擔違約金及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應支付的養護管理費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11.2因乙方養護不善造成委託管理範圍內的苗木死亡,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引 起的一切損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執行綠化養護管理,甲方有權予以指出併發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內未能整改達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 ,並要求乙方繼續限期整改;或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收取合同年總價 %的違約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樹木加固等),但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強颱風、地震等)使樹木、花卉及草坪受損,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向對方通報。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綠地損壞,由甲方落實修復經費,乙方進行修復。

11.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此項目負責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1.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予其他公司,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2.糾紛解決方法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3.其他事項

13.1為加強現場聯繫,甲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乙方派 負責聯繫工作。若雙方聯繫人員有變動應及時發文通知對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擔該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13.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2023養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

1、項目地址:

2、養護總面積X平方米。

第二條:綠化養護費用:

全年費用:X元人民幣/年()。¥X元/月。(單價:X元/m2/年)

第三條:綠化養護期限:

本綠化養護項目自X年X月XX日開始 年X月XX日止。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 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

2、 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3、 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

4、 乙方協助甲方做好綠化養護範圍內的植物品種、數量的核實。(該工作在一週內完成)。

第五條: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根據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定和標準進行養護並接受甲方監督。(《北京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北京市城區綠地養護質量標準》)。

2、 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因甲方綠化苗木死亡率過高,乙方可新補種苗木,並且擔保其成活,費用另行結算)。

3、 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書面通知書後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保證綠化內無雜草、無蟲害、無病死,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5、 對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須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壇花卉鮮豔,樹木保持綠色(特殊樹木除外)。

6、 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

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但在冬季必須先行採取用支架對樹木進行必要的防護,材料可以用木頭或鋼管,具體材料費用由甲方認同後另行支付)。

7、 一年生植物,如各種草本類花卉的正常凋謝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8、 關於國定節假日(小區重要活動),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方位、數量等)佈置花壇花卉,以增強節假日的氣氛(花卉費用另行結算)。

9、 各類因苗木種植和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出小區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所發出的所有關於綠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為認可。

第六條:全年四季綠化養護工程規程:

甲乙雙方及時關注新的養護技術,互相學習,保持綠化養護工作科學有序的按照計劃開展。

一、 第一個季度(1月~3月)

1、 早春氣候乾燥少雨,本季度內應進行二~三次草坪春灌養護工作,並對土層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氣性及平整度。

2、 對各種落葉及常綠樹種進行冬季修剪、抹芽。配製營養土,並普遍對各種樹木進行冬季施肥。

3、 及時清除草坪冬季雜草,保證草坪的乾淨、整潔。

4、 3月份天氣漸暖,許多病蟲害即將發生,要經常檢查,預防為主,及時防治。

二、 第二個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氣温逐漸回暖,草坪開始萌發,需對其進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還要對生長衰老或空頹較多的草坪進行一次“添播草籽”。

2、 各種樹木進入速生時期,除了抓緊大量補施複合肥外,還要結合樹姿修剪。

3、 對春季開花的樹種,花謝後,及時澆一次透水,並對其進行輕度修剪。

4、 春季是病蟲害的高發季節,要抓住時機,早預防,早發現,對不同的病蟲害針對性下藥治療。

5、 5-6月,每月對草坪進行一次修剪,並結合修剪及時清除草坪雜草。

三、 第三個季度(7月~9月)

1、7月份進入高温季節,草坪植物生長較快,割草次數不少於每月二次.9月最後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連續高温炎熱天氣、必須在夜間或清晨組織灌溉抗旱。如遇陣雨暴雨較多,還要注意排水、防澇,特別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強值班巡視,發現吹斜吹倒的樹木要及時採取扶正措施。

3、 夏季是草坪病蟲害高發期,特別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蟲、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鏽病、枯萎病、白粉病的發生,要及時噴灑地蟲殺星、多菌靈等藥劑及時防治。

四、 第四季度(10月~12月)

1、 下半季度氣温開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長逐漸緩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後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間。

2、 10月份是許多害蟲成蟲產卵時期,要撲滅多種成蟲和蟲卵,防治越冬害蟲,並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 本季度中要開始冬季樹木修剪工作,為了促使草木生長,樹木強健,姿態良好,減少病害滋生,應剪去病枝、枯枝、有蟲枝、下部側枝和樹冠競爭枝、過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漿塗抹樹幹的防寒工作。並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貴樹和景觀樹的保護工作。

對於病蟲害的防治,首先採取園藝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況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學的方法進行防治,對於化學方法必須採用環保農藥(禁用:敵敵畏(DDT),樂果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種類。

第七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統一着裝、佩帶胸卡,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認為不合格的人員。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安排工作人員的人數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將工作時間調整在早晨與晚上進行。

4、甲方提供休息場地,供乙方人員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養護達不到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發出整改書面通知書或口頭通知。乙方5天內未於整改的,甲方可扣除當月的養護費用。20天內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必須把預先多收的養護費用全額退回。

第九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應在次月付清上月度養護經費。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2023養護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市規劃與建設局和××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13000㎡。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核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 綠化共 m²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 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 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E、提供為乙方綠化機械存放場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 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 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 元/ m²·年計算,綠化面積共 m²,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2023養護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 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 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6 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 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 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 天:指日曆天。

1.13 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 不可抗力:指颱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_____、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佈新政策、法律和採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 合同文件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 中標通知書

2.3 招標文件

2.4 專用合同條款。

2.5 通用合同條款。

2.6 技術條款。

2.7 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 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准後執行。

第4條 聯絡

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 在簽訂合同後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並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 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並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 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並承擔一切費用。

6.5 負責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 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 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並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 實施計劃

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准。

第10條 延誤開工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 暫停工作

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 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

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 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第13條 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

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准。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 提前的時間。

13.2 承包人採取的趕工措施。

13.3 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 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 質量管理

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 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於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 質量要求

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後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並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 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籤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 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第18條 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後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 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後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 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後應在28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 變更

21.1 變更的範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准的施工順序。

21.2 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後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 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後,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 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 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後,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後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 爭議的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_____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採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 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 簽訂_____協議或確定_____範圍和_____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_____機構_____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_____或訴訟判決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 違約

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採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索賠

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 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 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 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並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后未予答覆,應視為批准。

9.其他

第27條 安全施工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 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並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於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後承包_____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採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後方可實施。

第29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人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第30條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0.3 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1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後,並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閲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 詞語涵義

1.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發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天。

第2條 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後,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後的應排在前面,並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 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 質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 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條 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條 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變更

第22條 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

第23條 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 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條 違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條 索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 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 説明

1.1 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 水文氣象:氣象特徵、降水量及分佈、氣温

1.3 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同項目工作範圍及內容(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 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 發包人在每週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 承包人應在每週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週(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週(月)採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 質量管理

4.1 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資料。

4.2 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後,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 治安保衞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5.2 承包人應對_____、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並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範圍內設置必要的標誌和信號。

第6條 環境保護

6.1 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_____、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 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衞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 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除已徵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後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 技術標準和規範

7.1 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佈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範(不限於):

(1)《堤防工程施工規範》(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範》(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徵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範》(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鑑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

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採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2023養護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綠化養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第二條養護範圍

放置於上述項目地點的全部植物。

第三條養護期限

植物養護期限為年,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植物養護質量

合同期間,乙方應按以下要求對植物進行養護工作: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價款為人民幣¥),該費用包含了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人工費、管理費、税費、植物退換費等。

2.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簽約後,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發票,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個月養護費元/月支付給乙方。

乙方收款賬户如下

收款單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監督檢查乙方日常植物養護管理工作。同時,甲方應督促所有人員愛護植物,及時制止和處理損壞和偷竊植物的行為。

甲方負責免費提供植物養護所需用水、植物臨時保養場地和工具存放間。

在乙方進行日常養護期間,協調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所有相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關係,保證植物日常養護順利進行。

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養護費用。

2.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嚴格按甲方要求擺設植物,並安排專人負責植物的養護管理,包括:日常澆水、施肥、修剪、防治病蟲害等,保證植物處於良好生長狀態,保持良好觀賞效果。

乙方工作人員應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證進場工作,工作服應整齊乾淨。乙方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的所有管理規定,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辦公的行為和其他不良行為。

如甲方檢查發現植物養護質量等未達到雙方的要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予以整改。對已出現殘像、觀賞效果差的植物,乙方應及時予以無償同價更換。

乙方應負責其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人身安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工作人員自身原因造成他人或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本着友好、協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請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雙方就 養護項目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平方)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養護範圍及養護內容

1。工作要求: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2.養護範圍: (省略)

3.養護內容:喬灌木、綠籬、草本植物等的澆灌、施肥、 草坪的

雜草清除、植物(樹木、綠籬、草坪等)修剪、澆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補植、樹木扶正、病蟲害防治和監測、植物防護(防寒、旱、台、澇、高温等)等工作。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 —— 2

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平方米,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附件二《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範〉

附件三《綠化養護承包費用計算方法(按喬、灌木株數及地被面積測算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承擔甲方辦公區域綠化的提供及養護的服務工作,特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綠化提供和養護一覽表

1、名稱:辦公區域的綠化擺放和維護。

2、地點:

二、 綠化提供和維護的要求

1、外觀:植物新鮮,長勢良好。

2、根據植物的生長習性進行修剪、整形、預防病蟲、松木施肥、澆水防滯,植物成活率達到100%。植物死亡或者發生病害的,乙方應於24小時內立即更換。

3、根據盆景、盆花特性定期輪換,要求時令花卉調換,保持植物的新鮮美觀。

4、維護:根據實際情況每週至少一次派專業園藝師上門維護保養。內容包括:澆水、施肥、修剪、嫁接、換盆等。

5、甲方臨時需要擺放的鮮花等,乙方應按時按甲方要求提供,鮮花外觀必須新鮮、沒有枯萎以及破損的現象。

三、 費用結算

1、所有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綠化植物,乙方應事先提交報價單(報價單包括植物的租賃費用、購買費用以及養護費用的標準),由甲方予以確認,所有的費用標準以雙方最終確認的報價單為準。

2、雙方確認,植物的租賃費用、養護費用雙方按月結算,乙方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一月度的費用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以支票或轉賬方式一次付清。

四、 合同期限

五、勞動紀律

1、 乙方員工應服從和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及甲方的各項公司規章制度。

2、 乙方員工必須在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工作現場,且必須做到服裝整潔、儀表端莊。

3、 乙方員工未經許可不準帶外人進入甲方辦公場所。

4、 乙方指派的養護人員應當與乙方有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乙方須事先提供該養護人員簡介以及身份證件複印件供甲方備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養護人員,乙方應予以更換,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六、其他

1、在養護工作中,由於乙方員工造成甲方財物或甲方員工人身受損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員工在作業中接觸到有關甲方公司情況,將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保證其員工遵守本保密原則。

3、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調整,乙方將保證向甲方提供高水準專業的養護服務及行業中極具競爭力的價格。

4、乙方工作人員應相對固定。

5、乙方每次維護後,應由甲方在維護單上簽字確認。甲方授權在維護單上簽字確認乙方完成維護工作,甲方更換授權人員的,甲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7、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2

園林綠化養護合同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市綠化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園林綠化項目的養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養護範圍及養護內容

1.養護範圍 。

2.養護內容(以打√為準):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補植 □ 樹木扶正 病蟲害防治和監測 □ 澆灌排水 □ 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 □ 花壇花境佈置 □ 地被覆蓋 植物(樹木、綠籬、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護(防寒、旱、台、澇、高温等) 欄杆、園路、桌椅、路燈、井蓋和標牌、駁岸等園林設施的保潔維修

綠地保潔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運

□水體保潔 □ 水體清淤 □ 治安巡邏

其它養護內容: 。

雙方對養護內容有詳細約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單。

3.養護工作量的確認:養護範圍及養護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訂立合同前確定。乙方進場後,如發現實際工作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在進場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養護工作量差異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 天內對實際養護工作量進行確認,並在計量前 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進場後 天內,不提出養護工作量差異的報告,視為合同確定的工作量無差異;甲方收到乙方的報告後,在約定時間內不組織計量的,視為認可乙方的差異報告。

4.對乙方超出合同約定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養護工作,甲方不予計量。

第三條 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養護質量和考核

1.養護質量

(1)乙方的養護質量,必須達到《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要求。對養護質量有特殊要求時,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

(2)雙方對養護質量有爭議,雙方同意由下列 種方式約定的機構進行鑑定。

a. 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

b.雙方指定的 機構。

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養護考核

(1)乙方應認真按照園林綠化行業的標準、規範、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養護,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考核,為檢查、考核提供便利條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標準進行隨機檢查和定期考核,發現養護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採取補種、更換、重做、修復等一切補救措施,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於採取補救措施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3)檢查和考核的時間、標準、獎懲措施,雙方約定如下: 。

(4)因養護不當造成的綠化樹木、花卉死亡或損壞由乙方無償補種修復。若乙方認為造成綠化樹木、花卉死亡或者損壞的責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舉證責任。

第五條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義務。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向乙方發出任何指令。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託他人代行職權。

(3)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以書面發出,否則無效。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報告後 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更換甲方代表。如需更換甲方代表,甲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任甲方代表繼續行使合同約定的職權,履行約定的義務。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

(2)乙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養護工作。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時,乙方代表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如需要更換乙方代表,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後任乙方代表繼續行使合同約定的職權,履行約定的義務。

(5)乙方代表不稱職時,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建議撤換;收到甲方要求撤換乙方代表的通知時,乙方須按甲方要求,以稱職人員替代。

3.甲方工作

(1)將養護工程區域內的樹木、草坪、花卉、綠籬、水生植物、水體、園林設施及其它需要養護的設施,列明範圍或清單,雙方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養護範圍內的園林景觀設計圖紙、以及養護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提供養護所需用水、用電的接駁點,保證養護期間的需要。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購買及安裝計量表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養護期間的水、電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景觀水體養護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乙方進場後,甲方在養護現場提供的養護管理用房、工間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間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車輛及大型機械設備的存放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5)組織召開養護作業要求交底會。

(6)在乙方開展養護工作時,協調乙方與政府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包括養護範圍內的遊客)的關係。

(7)在養護期間,若主管單位通知停電、停水,甲方應及時將停電、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應自行採取停電、停水期間的養護措施。甲方收悉停電、停水通知後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或養殖物死亡,其損失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的停電、停水或其它異常事件,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不能確定責任的,由乙方承擔。

(8)按照本合同約定,檢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養護費用。

(10)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4.乙方工作

(1)根據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制定養護期內相應的總體綠化養護管理方案,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准,作為實施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後,應於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2)建立完善的養護班組,制定養護崗位職責以及各崗位規範、操作規程、養護制度(包括節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颱期間的值班制度和應急搶險工作制度)。根據合同約定,配備技術管理人員和養護操作人員,並將崗位規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員的名單交甲方審批備案。

(3)根據季節、氣候、土壤、植物的生長習性和生長階段及養護場地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開展養護工作,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做好養護區域的局部調整,保證綠化觀賞的整體性,並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養護管理方案及相應進度統計表。

(4)負責區域內各類植物養護及日常巡視檢查,如發現各類苗木、設施有被損、被盜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立即進行補缺、恢復。

(5)開展養護工作時,嚴格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噪音污染、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文明施工;對外開放的養護區域,處理好養護工作與遊客的關係。綠化垃圾須堆放於甲方指定位置,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外運。

(6)養護期間,做好養護範圍內的地下管線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但甲方須在乙方進場前,將養護範圍內的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的情況向乙方進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對甲方發出的整改通知,應及時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時,甲方可以另行委託他人予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負責養護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人身安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養護工作人員的餐飲、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擔。

(9)建立和健全養護管理檔案,對養護管理工作中採集的各種信息、資料及時做好分析整理和歸檔保存工作,並報送甲方備案。養護管理期滿,將養護管理的所有檔案資料及養護範圍內的各類植物、設施完好地移交給甲方。

(10)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條 養護方案及調整

1.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養護管理方案和養護計劃組織養護,接受甲方代表對養護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動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養護工作或調整養護方案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養護人員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乙方應遵從甲方要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因該項調整導致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3.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

第七條 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養護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作業的有關管理制度,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在養護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養護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範

(1)乙方在從事噴灑農藥、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樹木、修理設施、清理道路或水體、防颱防汛等工作時應自行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安全防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保證養護範圍內的各項設施能夠安全使用,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物品,應及時提請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換。對養護範圍內的樹林、水體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場所,乙方應提請甲方設置禁止吸煙、禁止火種、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銘牌。

(3)乙方對土壤進行消毒或防治病蟲害時,應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藥劑,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劇毒、高殘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藥劑。乙方噴灑藥物之前,須將噴灑時間、藥物種類提前報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時間和路線進行噴灑。瓜果類植物在掛果期間不得噴灑藥劑,以防發生意外。殘留藥劑和容器,乙方應按規定妥善收集和處理。乙方未按規定使用藥劑,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環境保護

(1)養護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養護範圍內的垃圾應按規定清理、外運。污水、廢水未處理達標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設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施肥、漚肥。施肥、漚肥不得造成綠化景觀和周邊環境污染。

(3)養護期間,在枯水季節,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範圍和內容,清理水體淤泥,挖出的淤泥應堆放於甲方指定位置。

(4)養護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修整水體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擴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變堤岸形狀、走向。

4.事故處理

(1)養護期間,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八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本養護項目,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為 (大寫:人民幣 )。

(2)合同價款的計算如下: 。

雙方確認的計算合同價款的工作量清單或預算書,可作為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調整方法如下: 。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養護變更或者養護補救措施,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2.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本合同養護價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訂立後 天內,甲方支付 元(合同總價的 %)作為預付款。

b.養護期間,進度款支付方式為: 。

c.養護期滿後,養護尾款的支付方式為: 。

3.養護款的支付與養護質量掛鈎。達不到合同約定的養護質量標準時,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核減合同價款: 。

4.按照本合同第8.1條第(3)款確定的增減合同價款,應與養護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第九條 養護施工所需機械、材料、器具設備

1.乙方自行準備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

(1)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自行配置養護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養護所需機械、材料、器具設備。乙方配置的養護所需機械、材料、器具設備的清單如下: 。

(2)乙方應當對投入使用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的質量負責。乙方在機械、材料、器具設備送達養護場地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清點。乙方投入使用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的數量、規格和品質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時,須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在乙方使用前,應按規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

(4)甲方發現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約定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時,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採取更換、重做等補救措施,並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機械、材料、器具設備時,應經甲方代表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增加的合同價款由乙方自行承擔,減少的合同價款須從合同總價中核減。

2.甲方提供的養護用材料、設備

(1)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下列材料、設備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的名錄: 。

b.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的時間: 。

(2)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的,在所供材料、設備送達養護場地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與甲方共同清點。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派人蔘加清點後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未通知乙方清點的,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或損壞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合格,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應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付款超過 天后,乙方可停止養護工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及養護所需用水、電的接駁點,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或養殖物死亡,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養護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乙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調整養護方案,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養護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養護項目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送 、 、 等部門各一份。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養護合同 篇13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 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 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6 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 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 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 天:指日曆天。

1.13 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 不可抗力:指颱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佈新政策、法律和採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 合同文件。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 中標通知書

2.3 招標文件

2.4 專用合同條款。

2.5 通用合同條款。

2.6 技術條款。

2.7 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 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准後執行。

第4條 聯絡。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 在簽訂合同後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並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 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並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 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並承擔一切費用。

6.5 負責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 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 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 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並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 承包人代表。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 實施計劃。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准。

第10條 延誤開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 暫停工作。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 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 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2天內,就延誤的原因、項目內容、延期要求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經發包人審查確認答覆。發包人收到報告後7天內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報告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

第13條 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准。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 提前的時間。

13.2 承包人採取的趕工措施。

13.3 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 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 質量管理。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 檢查和返工。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於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 質量要求。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後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並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 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籤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 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 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予以複核,批准後通知承包人。

第18條 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後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 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後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 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後應在28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 變更

21.1 變更的範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准的施工順序。

21.2 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後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 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後,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 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 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後,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後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 爭議的解決。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仲裁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採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 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 簽訂仲裁協議或確定仲裁範圍和仲裁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仲裁或訴訟判決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 違約。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採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索賠。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 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 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 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並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后未予答覆,應視為批准。

9.其他

第27條 安全施工。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發包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規定,檢查、監督上述工作的實施,對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的,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 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並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於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後承包人才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採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後方可實施。

第29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人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0.3 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後,並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閲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 詞語涵義。

1.1 發包人: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

1.3 發包人代表: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 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__天。

第2條 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後,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後的應排在前面,並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2 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3 _________。

5.4 _________。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 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13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 質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條 質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 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

第19條 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條 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

6.變更  第22條 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

7.驗收  第23條 驗收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 爭議的解決_________。

第25條 違約_________。

第26條 索賠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 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 説明

1.1 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 水文氣象:氣象特徵、降水量及分佈、氣温

1.3 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

第2條 合同項目工作範圍及內容(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

第3條 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 發包人在每週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 承包人應在每週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週(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週(月)採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 質量管理

4.1 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資料。

4.2 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後,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 治安保衞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5.2 承包人應對勞動保護、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並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範圍內設置必要的標誌和信號。

第6條 環境保護

6.1 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 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衞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 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除已徵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後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 技術標準和規範

7.1 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佈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範(不限於):

(1)《堤防工程施工規範》(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範》(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徵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範》(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鑑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  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採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第8條 堤防工程

8.1 堤頂維修養護

(1)堤頂高程、寬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

(2)未硬化堤頂應保持花鼓頂,達到飽滿平整,無車槽及明顯凸凹、起伏;降雨期間及時排水,雨後無積水,平均每5.0米長堤段縱向高差不應大於0.1米,橫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頂應保持無積水、無雜物,堤頂整潔,路面無損壞、裂縫、翻漿、脱皮、泛油、龜裂、啃邊等現象。

(4)泥結碎石堤頂應適時補充磨耗層和灑水養護,保持頂面平順,無明顯凸凹、起伏。

(5)堤肩應達到無明顯坑窪,堤肩線平順規整,應植草防護。

(6)邊埂應達到埝面平整,埝線順直,無雜草。

(7)堤防土牛應達到頂平坡順,邊角整齊,規整劃一。

(8)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車輛通行,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管護基地房台應達到邊坡平順、枱面平整清潔、規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蠶食堤頂,硬化路口路面堅固無損。

(11)未硬化堤頂的維修養護應做到:①根據堤頂乾燥程度,及時進行灑水養護。②對堤頂坑凹及時進行補土填平、夯實,雨後進行刮平碾壓。③堤頂泥濘期間及時關閉護路閘(杆)、排除積水。

8.2 堤坡(淤區邊坡)維修養護

(1)堤坡(淤區邊坡)應保持竣工驗收時的坡度,坡面平順,無殘缺、水溝浪窩、陡坎、洞穴、陷坑、雜草雜物,無違章墾植及取土現象,堤腳線明確。

(2)淤背區、淤臨區、前戧、後戧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頂面平整,溝、埂整齊,內外緣高差符合設計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險工、控導工程養護標準執行。

(4)對雨後出現的局部殘缺和水溝浪窩、陷坑等,應及時按標準進行恢復,嚴格掌握工程質量。

(5)上堤輔道應保持完整、平順,無溝坎、凹陷、殘缺,無蠶食侵蝕堤身現象。

8.3 護堤地維修養護:護堤地要達到地面平整,邊界明確,界溝、界埂規整平順,無違章取土現象,無雜物。

第9條 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

9.1 壩、垛、護岸頂面

(1)寬度、高程符合竣工驗收時或設計標準,頂面平整,無凸凹、裂縫、陷坑、浪窩,無亂石、雜物及高稈雜草等。

(2)沿子石規整、無缺損、無勾縫脱落;眉子土(邊埂)平整、無缺損。

(3)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交通,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壩號、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2 護坡

(1)土壩坡:坡面平順,草皮覆蓋完好,無高稈雜草、水溝浪窩、裂縫、洞穴、陷坑。

(2)散拋塊石護坡:坡面平順,無浮石、無遊石、無缺石,無明顯外凸裏凹現象,保持坡面清潔。

(3)幹砌石護坡:坡面平順、砌塊完好、砌縫緊密,無鬆動、塌陷、架空,灰縫無脱落,坡面清潔。

(4)漿砌石護坡:坡面平順、清潔,灰縫無脱落,無鬆動、變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枱面平整,無浮石、雜物。

(2)根石坡平順,無明顯外凸裏凹現象,無浮石、遊石。

(3)聯壩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0條 水閘工程

10.1 管理範圍內應保持整潔美觀,搞好綠化美化。

10.2 土工建築物無水溝浪窩、塌陷、裂縫、滲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統、導滲及減壓設施無損壞、堵塞、失效;土石結合部無異常滲漏。

10.3 石工建築物塊石護坡無塌陷、鬆動、隆起、底部淘空、墊層散失;墩牆無傾斜、滑動,無勾縫脱落;排水設施無堵塞、損壞、失效。

10.4 混凝土建築物(含鋼絲網水泥板)無裂縫、腐蝕、非正常磨損、剝蝕、露筋(網)及鋼筋鏽蝕等情況。

10.5 水下工程無沖刷破壞;消力池、門槽內無砂石雜物;伸縮縫止水無損壞;門槽、門坎的預埋件無損壞。

10.6 閘門無變形、鏽蝕、焊縫開裂或螺栓、鉚釘鏽蝕、鬆動;支承行走機構運轉靈活;止水裝置完好;門體表面塗層無大面積剝落。

10.7 啟閉設備運轉靈活、制動性能良好,無腐蝕,運用時無異常聲響;鋼絲繩無斷絲、鏽蝕,端頭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無缺損、裂紋、非正常磨損,螺桿無彎曲變形;油路通暢,油量、油質合乎規定要求。

10.8 機電設備及防雷設施的設備、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動作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指示準確、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合乎規定,防雷設施安全可靠,備用電源完好可靠。

第11條 圍堤、格堤、防汛道路

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2條 生物防護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適生林、護堤地林及險工、控導、護灘(岸)、水閘的樹木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無濫砍濫伐和人、畜破壞。行道林和險工、控導、水閘的樹木修剪整齊、美觀,魚鱗坑、澆水溝規整,存活率達到98%以上。防浪林、適生林、護堤地林株行距適宜,存活率應達95%以上;林區無高稈雜草。

12.2 堤防、險工、控導、水閘等適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潔美觀,覆蓋率達到95%以上,無高稈雜草。

12.3 有景觀功能的工程綠化,可參照園林景區進行養護。

第13條 管理設施

13.1 位移、滲流、應力應變、震動反應等安全監測設施完好。

13.2 遠程監控系統的現場設施、設備(儀器、傳感器等)完好無損壞,運行正常。

13.3 排水溝完好,暢通無損壞,無孔洞暗溝、溝身無蟄陷、斷裂,接頭無漏水、阻塞,出口無衝坑懸空,溝內無淤泥、雜物。

13.4 公里樁、百米樁、邊界樁、斷面樁、壩號樁、高標樁、交界牌、指示牌、標誌牌、責任牌、簡介牌、紀念碑等埋設堅固,佈局合理、尺度規範,標識清晰、醒目美觀、無塗層脱落、無損壞和丟失。

13.5 水尺無損壞,標尺清晰,基座塗層無脱落;測流測沙橋完整、穩固,鐵件無鏽蝕、無塗層脱落。

13.6 照明、通訊、安全防護等設施完好。

13.7 護路閘(杆)開合靈活,標識齊全、醒目美觀,埋設堅固無損壞,塗層無脱落。

13.8 管護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險房、啟閉機房、測流測沙房等,堅固完整、門窗齊全無損壞,牆體無裂縫、牆皮無脱落,房(屋)頂不漏水。

13.9 景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乾淨整潔無損壞、塗層醒目無脱落。

第14條 工程資料

工程檢查記錄要清晰、準確、完整、規範,各類工程的維修養護資料要清晰整潔,內容真實、齊全、準確、規範,並要求及時上報、存檔。

維修養護資料包括:內部工作制度和辦法,汛前汛後工程普查資料,險工、控導工程根石探測資料,堤防隱患探測資料,維修養護方案及實施計劃,工程鑑定資料,原材料質量鑑定資料,檢查檢測試驗資料,單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總結,維修養護大事記,維修養護日誌,維修養護工作總結報告等。

2023養護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按照市政府[20__]29號文件精神,本工程為通過市場招投標的養護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養護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一、養護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暫定為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若本年度養護達到標準,明年可持續養護。

二、養護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三、養護工程面積:_________________

四、管護工程內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日常的修剪、澆水、施肥、去雜草、衞生保潔、防火工作等;

2、凡是枯死的苗木,及時更換同品種及等規格的苗木;

3、廣場鋪裝、園路的修補,果皮箱、座椅、護欄、景觀燈的維修,保養及更換;

4、養護不只是保活工作,應使苗木生長健壯,保持優美的景觀效果。

六、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

綠地管護中標單價為/㎡/年,行道樹管護中標單位為元/㎡/年。

管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萬元/年

金額:__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

七、雙方權利及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在管護期限內,一切管護人工費用、水費、化肥費用、藥品費用、綠化設施的維護及更換費用、衞生保潔費、苗木補植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根據綠地規模投入相應的資金,改善養護硬件設備(如灑水車、打藥車、高架修剪車、滅火器等)。

3、乙方在進場前必須將合同金額的10%存入市園林局服務管理中心賬户,作為綠地養護質量保證金。

4、乙方須在簽訂合同7日內向甲方報工程養護方案,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作為日常養護工作的依據,甲方將根據養護方案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工作。

5、乙方嚴格按照《大同市城市綠化養護標準》、《大同市恆芳園林綠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綠化養護管理方案》進行養護,必須保證養護中所需水、化肥、農藥、人工等的數量,如在檢查考核中發現乙方不能保質保量養護,甲方將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金額。

6、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樹,不得在綠地內構建任何構築物,如需對綠地進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並在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

7、甲方嚴格按照《養護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打分並按期支付養護費。

8、甲方有義務配合協調外圍工作,有義務協調製止破壞綠帶的行為。

9、乙方負責養護期間的安全完全責任。

10、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八、費用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據考核結果按月支付養護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執行《山西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及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的有關條款或簽署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2023養護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本項工程建設中合作。就本次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 、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承建方式:

5、 工程期限:

二 、 工程造價:

1、 工程以固定單價方式進行結算,其中:

2、 結算方式(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後,甲方在工程完工後兩個月內支付清款項。

三 、 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工期完成工程,若有延期,按照

2、工程質量達到甲方要求,若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返工重做。

; ; : 500元/天進行罰款。

四 、 甲方職責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協調施工現場各方面的工序關係,以保證乙方施工作業面。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把現場不利綠化施工的雜物清理乾淨,保障乙方如期施工

4、應為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用電、用水提供便利。

5、接乙方通知,及時進行驗收。

五、合同異議:

1、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機構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外協商補充。

六、備 注: 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6

發包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1、承包範圍: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施工圖中所有內容,不含水系淨化系統、泳池機房及設備、雕塑小品

1.4場地標高超出正負300範圍外的土方挖填、造型大樣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土方回填、造型的現場指揮,場地標高在正負300範圍內土方挖填等由乙方負責。除根據圖紙要求造型外,乙方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將造型調整至合理美觀。

2、質量要求:

2.1、竣工時總體效果要求:硬質部分以

2.2質量標準:除本合同註明的外,其他按現行的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標準進行施工及驗收,綠化施工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JJ/T89-9《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GJ/T34及株洲市的有關規定。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與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檢驗,並按甲方及監理人員的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擔自身原因返工或修改發生的費用。

2.3綠化質量要求:

(1)整體達到甲方認可的施工圖效果;花木無枯萎、歪倒;草皮無黃、灰等雜色;喬木樹幹挺拔,無病蟲,全冠者要求枝葉茂盛,符合感觀效果。

(2)小苗造型的模紋圖案頂面無參差、起伏現象,圖案造型清晰、栽植密度、草皮鋪貼達到設計及規範要求。

(3)草皮鋪貼均勻,品種一致。

2.4景觀質量要求:所有景觀工程均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施工規範。為樣板,並以與本小區效果圖效果相近為標

3、合同價款與價格調整:

3.1、合同價款:總造價約元。

3.1.1本工程綠化部分合同範圍內按圖紙綜合單價包乾3.1.2本工程土建、水電、鋪裝、泳池部分合同範圍內按圖紙總價包乾3.2、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注:場地標高以現有狀況為準,標高變化及標高變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作為設計變更依據。)而造成的工程量增減,經甲方現場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核准,其價格按投標文件報價時相應項目的價格調整費用。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投標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投標書中已有的價格執行;

(2)投標報價書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投標書中已有類似價格執行;

(3)投標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甲方審批確認後執行。

3.3、最終雙方確定的綜合單價也不得因施工時設計變更造成數量上的增加(減少)而進行調整。

3.4、暫定價、建設方指定的產品價、所發生的差價結算進按實調整。

4、工期與獎罰

4.1、合同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月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署的開工通知為準)。20xx年春節前完成水系兩側及主入口景觀綠化。20xx年5月20日全部竣工驗收。

4.2、竣工工期超過合同約定的工期,乙方按500元/天支付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4.3、由於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延長工期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

5、中間驗收與罰責

5.1、本工程綠化部分按國家現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檢查驗收,其它工程按相應國家規定標準驗收。中標質量標準即合同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如未能達到中標質量標準的,應處以工程造價5%的違約罰金。

5.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5.3、如乙方施工力量、技術水平明顯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和質量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施工隊伍或退出工程交其它單位承包。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違約責任由乙方負責。

5.4、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國家施工規範和附屬設施有關專業驗收標準精心施工,確保

5.5、由於乙方質量造成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竣工清場、保養

6.1、工程竣工經甲方初驗合格後,乙方應在7天內拆除施工時搭設的臨時設施,搬遷施工機械設備,清理和平整施工現場地,疏通排水管道等清場工作。

6.2、在正式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乙方應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全面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於維護管理不當,造成局部工程損壞,乙方必須認真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和責任。

6.3、綠化工程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1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日起算;景觀土建工程(含水電)保修1.5年。

7、竣工資料

7.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施工規範要求填報各項資料,竣工後必須繪製竣工圖(三套)全部資料應在工程竣工後15天內提交。

7.2、如果由於竣工資料不齊而影響工程驗收,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8、竣工驗收

滿足下列條件時,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要求驗收。

8.1、全部工程完工,已按施工規範規定通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

8.2、竣工資料及驗收文件已按規定提交給甲方與監理方,並經初驗符合要求。

8.3、竣工日期按竣工驗收簽發驗收證之日算起。

9、計量與支付

9.1、計量

除設計變更而造成工程量變化需按相應調整部分增減外,其它不作調整。

9.2乙方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15天內上交決算資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決算資料後3個月內應審計完畢。

9.3、付款辦法

景觀部分:完成該部分總量的60%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50%;完成該部分總量的90%後,支付到該部分累計已完成實際造價的75%;景觀全部完成後支付到85%;工程竣工驗

收並結算完成後,支付到結算造價的95%。其餘部分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一個月內支付完畢。

綠化部分:完成該部分總量的60%後,支付到已完實際造價的50%;全部栽植完畢後支付到該部分累計已完實際造價的80%;竣工驗收合格並結算後付至90%。其餘部分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的一個月內支付完畢。

付款時,乙方應提供等額建安發票,結算時付款時,乙方應提供完全額建安發票。

10、其它:

10.1、雙方責任:

(1)甲方確保現場水、電、路三通,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有責任協調各施工隊之間及周邊的摩擦和矛盾。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材料或工程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補償乙方損失或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索賠。

10.2、乙方在苗木和景觀裝飾施工材料進場前應通知甲方,重要苗木在進場前15天,必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認可後方可進場,部分材料或苗木甲方有權自行採購或指定採購。10.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11、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2)圖紙(3)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4)報價書及其附件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12、違約責任:

12.1、質保期(養護期)內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48小時內進行維修、養護,如乙方不能及時修補,甲方有權自行維修、補種,維修、補種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計價,並從質保金中扣除。

12.2、發生合同爭議,並在協商時,乙方不得以此為由進行停工,如發生這種情況,乙方按每天支付違約金500元/天,造成損失時由乙方負責。

12.3、因乙方原因,項目質量或竣工時總體效果要求達不到約定的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3、合同爭議

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合同管理部門調解和仲裁,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單位: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施工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

2023養護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m2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

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_________元/m2·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____m2,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

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條款,內容如下:

一、委託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環境景觀設計 項目地點: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

二、委託範圍及面積:

整個項目的景觀設計。項目總體景觀設計面積為約1.6萬平方米。

三、委託服務範圍:

3.1 設計方案

3.1.1 總體景觀設計概念方案(已提供)

3.2 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

3.2.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方案圖(已提供)

3.3.2 總體景觀設計景點意向圖(已提供)

3.3 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 (藍圖2套,光盤一份)

3.3.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圖

3.3.2 總體景觀設計總放線圖

3.3.3 總體景觀設計高程圖

3.3.4 總體景觀設計座標定位圖

3.3.5 總體景觀設計植物種植圖

3.3.6 總體景觀設計給排水圖

3.3.7 總體景觀設計電路圖

3.3.8 分項景觀設計圖

3.3.9委託設計所需出具的其他設計材料

乙方應保證所出具設計及施工圖紙能保證甲方能夠依照圖紙正常施工,設計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四、委託服務收費:

總價:260000元,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五、委託設計時間:

5.1 乙方於20x年 3月7日前提交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1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方案。

5.2 乙方於20x 年3月7前提交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2項,即環境景觀設計初步

5.3乙方於20x年3月20日前提交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3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施工圖。

六、設計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經簽定認可的設計成果,3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圖展板一套(設計文本電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經簽定認可的設計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內容,電子版CAD格式最終定稿方案圖,

七、付款方式:

7.1簽定合同後7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10萬(大寫:拾萬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設計文件資料,並提供全部發票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用13萬(大寫:拾叁萬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設計效果甲方滿意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部分設計費3萬元(大寫:叁萬元整)。

八、甲方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時支付設計費。

8.2甲方在景觀施工過程中如需設計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執行。

8.3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印乙方交付的設計圖紙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索賠。

九、乙方責任:

9.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圖紙等技術資料,否則甲方有權索賠。

9.3 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設計規範及設計標準進行設計,確保設計質量,並達到甲方滿意為止。

9.4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份數提交設計文件給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發現有設計缺陷或錯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二日內應通過傳真或郵件或現場解決等方式及時進行更改與補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誤提交時間時,乙方須有甲方順延時間書面證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等服務內容,必須經甲方認可。

9.8乙方提交圖紙後在甲方施工的過程中應派人蔘與工程施工的技術交底、技術指導及工程工程驗收。

十、違約責任:

10.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按照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0.2 乙方如果未經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遲提交設計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對乙方進行違約處罰。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還已經支付的設計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10.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其他損失,除返還設計費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 貳份 乙方 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9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市規劃與建設局和__________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__________㎡。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__________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__________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__________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核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創造優美環境,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識,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公路段環境綠化(户外養護)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 公路段及周圍綠地

四、時間: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滿雙方滿意可續簽合同。

五、造價:單位造價為9.00元/㎡/年,總造價:(人民幣) 元/年, (大寫:)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解決用水及相關協調工作。

2、按合同規定支付款項。

(二)乙方責任

1、按要求擺放各種花卉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2、委派專業人員對花卉進行日常養護。

3、及時對殘死苗木進行更換。

七、付款:經協商付款方式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於合同簽訂時支付,具體金額 為合同價款的50%計幣元,大寫:);第二次支付於當年月日前支付,具體金額為合同價款的50%計幣元(大寫:)。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賬清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 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 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 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6 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 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 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 天:指日曆天。

1.13 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 不可抗力:指颱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佈新政策、法律和採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 合同文件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 中標通知書

2.3 招標文件

2.4 專用合同條款。

2.5 通用合同條款。

2.6 技術條款。

2.7 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 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准後執行。

第4條 聯絡

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 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 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 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 在簽訂合同後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並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 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並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標籤: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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